桂电计〔2008〕91号附件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
桂电计〔2011〕126号附件1...

桂电计〔2011〕126号附件1...Q/CSG 11500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0(20)kV 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15004-2011ICS备案号:P2011 – 4 - 20 发布 2011 – 4 - 20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2)引言 (3)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编制的基本要求 (4)4 内容及深度要求 (5)5 附表及附图 (8)5.1附表 (8)5.2附图 (8)附录A(规范性附录) XX地市(州)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汇总 (9)附录B(规范性附录) 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表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XX批次配电网项目实施前后指标对比表(11)前言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及设计单位规划计划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
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佛山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张祖荣、张雪莹、张宁、李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罗崇熙、李成、黄少红、柳春芳、梁辉平。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自2011年4月20日起执行。
引言为应对电力发展新形势,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切实提高用户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构建一个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国际先进配电网,进一步提高电网投资效益。
桂电计〔2008〕91号附件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

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以下简称《预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500kV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配电网、业扩、农村电网以及其他类似工程的交流输变电和系统通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预规》及本细则作为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网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电网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详见《配套定额及费用标准表》(附表一)]。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五条 人工费1、人工费按照电力行业定额中规定的原则计算,电力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电力行业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31元/工日;送电线路工程33.1元/工日;建筑工程26元/工日。
2、人工费调整,各地区只能调整工资性补贴,其中定额基准工日单价中已经包括了工资性补贴2.4元/工日。
广西地区工资性补贴金额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公布各地区工资性补贴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2号文)规定为3.14元/工日。
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应汇总计入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作为各项取费的取费基数。
广西地区人工费调整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1003.144.2-+-=定额基准工日单价定额基准工日单价人工费调整系数第六条 材料费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装置性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
1、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消耗性材料价格水平的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4号)有关规定执行。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第三节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设备购置费是指电网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计算公式: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一、设备费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在编制概预算时,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使用说明】设备的招标供货合同价格、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出厂价格、供应商供货仓库的出库价格统称为供货价格,在确定供货价格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交货地点。
二、设备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计算公式: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设备运杂费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十公路运杂费率(一)铁路、水路运杂费率1.主设备(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08%;不足50km按50km计取。
2.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见表3.4.3.1。
表3.4.3.1 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序号适用地区费率%1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3.02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3.23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3.54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海南3.85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4.56 西藏具体测算注: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费用。
(二)公路运杂费费率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
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三)其他说明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主设备按设备费的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0.7%计算。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电网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模和质量直接关系到
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因此,科学合理地进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应当综合考虑工程的规模、地理位置、技术要求、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预算数额。
在编制预算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工程所需的各项资源,包括土地、材料、人力、设备等,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变数。
只有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才能编制出合理的预算,确保工程建设不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
其次,电网工程建设计算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执行,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
在计算标准中,应当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施工工艺、工期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地理环境,制定相应的施工标准和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此外,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还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在编制预算和执行计算标准时,应当尽量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还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只有科学合理地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计算标准,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因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

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6号)(以下简称《配电网预规》)的规定,结合广西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新建和扩建工程,但不包括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
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三条本细则与《配电网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配电网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配电网预规》与本细则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简称“建设预算”)的费用计算依据,也作为编制和审查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应与相应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五条为推进配电网工程精益化管理,设计深度达到预算定额编制要求的,投资估算可执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及相应计算规定。
纳入中央预算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六条人工费1、人工费工日单价按《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中规定的基准工日单价执行。
其中:普通工(不分专业)43元/工日、建筑专业技术工61元/工日、安装专业技术工65元/工日、线路专业技术工68元/工日、带电作业技术工120元/工日。
2、定额人工费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2016年版)的通知》(定额〔2017〕18号)的有关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定额人工费每半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中,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关于施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电定总造[2009]23号各有关单位: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已经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颁布施行。
为做好本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2.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经核准或审定投资的工程仍按原核准或审定投资执行。
3.与本标准配套施行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在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域名www.cecm.net.cn)上公布。
4.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电总[1999]549号)等有关配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适时调整或修订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2.(20kY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另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前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计算系列标准之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计划安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并结合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特点制定的。
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
XX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xx 细则(201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 年版)(以下简称《预规》),结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1000kV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士800k\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变电站扩建和改建工程按变电站的高压侧电压等级执行相关费用标准。
第四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预规》及本实施细则作为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六条人工费1、人工工日单价按照2013 年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普工34元/工日,建筑技工48元/工日,安装技工53元/工日,输电技工55 元/工日,调试技工75 元/ 工日。
2、人工费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号)规定执行,按照编制当期颁布的综合系数进行调整。
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七条材料费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消耗性材料费和装置性材料费两部分。
1、消耗性材料费消耗性材料在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计价,消耗性材料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 号)规定执行。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03
工程监理费和工程检测费应根 据监理和检测的实际工作量进 行计算,同时应考虑相关收费 标准和市场竞争情况。
04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审查与批 准
预算审查的内容和标准
1 2
3
预算编制的合规性
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 ,是否符合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
预算数据的准确性
核实预算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和设计 图纸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误差或遗漏。
预算调整机制
建立预算调整机制,对实际支出与预算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进行及时调整,确保预算的 合理性和准确性。
预算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费用控制
对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费用支出符合预算计划,防止超支现象的发生。
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预算,确保工程进度与预算同步,避免因进度延误导致的额外费用。
质量监控
预算控制措施
采取一系列措施,如优化设计方 案、加强施工管理、节约材料和
人工等。
预算控制结果
经过有效控制,实际支出与预算 基本相符,项目顺利完成。
预算控制意义
为类似工程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 考,有助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THANKS
成本计算背景
某公司承担了一项电网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合 理控制成本。
成本计算过程
根据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数据 ,进行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结果
经过精确核算,电网工程建设成本为8000万元 人民币。
案例三:某项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控制实例
预算控制背景
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 原因导致预算超支。
预算考核的标准和要求
预算考核的标准
预算考核应当以预算执行情况为主要标准, 同时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对电 网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 估。
【附件】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2017版)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2017年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目录一、总体说明 (4)二、35~220千伏送变电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6)(一)变电工程 (6)1、指标说明 (6)2、变电工程具体控制指标 (7)3、变电工程控制指标边界条件 (9)4、指标调整方法 (28)(二)线路工程 (30)1、指标说明 (30)2、线路工程控制指标 (31)3、线路工程控制指标边界条件 (31)4、指标调整方法 (38)(三)电缆工程 (40)1、指标说明 (40)2、电缆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41)三、1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43)(一)指标说明 (43)(二)1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45)1、配变工程控制指标 (45)2、架空线路工程控制指标 (49)3、电缆工程控制指标 (56)4、户表工程控制指标 (66)(三)控制指标边界条件 (66)(四)指标调整方法 (75)一、总体说明(一)本次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投资控制指标是以2015年审定的电网项目可研投资估算为基础,选取代表性较强、同类技术方案数量较多、投资比例较大的工程作为数据来源,在结合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造价V2.0和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2016版)》的基础上,经过数据统计分析并补充、修正完善后形成的典型技术方案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二)编制依据1、费用标准:35~220kV项目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及《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的通知》(电网定额〔2014〕2号); 10kV 及以下项目执行2009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公司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电计[2010]87号)。
广东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初稿
广东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作为广东电网工程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省内基建投资渠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细则适用范围:本预规适用于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8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
其他电压等级及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第四条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规定按《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执行。
电网工程建设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动态费用构成。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构成,计算标准详见附表一至附表三。
第五条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是指建设预算编制时的基准日历时点,在确定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时应将时间至少确认到编制基准月份。
第六条编制基准期价差是指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价格水平与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取费价格之间的差额。
编制基准期价差主要包括人工费价差、消耗性材料价差、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和装置性材料价差。
第七条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及项目划分按《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执行。
第八条输变电工程首期建设、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视为新建;输变电工程二期及以后工程视为扩建。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九条基本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1、人工费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工资性津贴暂不调整。
2、材料费(1)送变电安装工程定额中未计价材料费按照2013年电力行业定额“材机库”中材料预算价格综合取定;与市场价(合同价)之间的价差,列入编制期基准价差。
(2)变电站建筑工程定额中的计价材料费按电定总造〔2014〕1号文规定,根据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计算价差(附表四中的63种材料),列入编制期基准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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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以下简称《预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500kV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配电网、业扩、农村电网以及其他类似工程的交流输变电和系统通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预规》及本细则作为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网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电网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详见《配套定额及费用标准表》(附表一)]。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五条 人工费1、人工费按照电力行业定额中规定的原则计算,电力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电力行业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31元/工日;送电线路工程33.1元/工日;建筑工程26元/工日。
2、人工费调整,各地区只能调整工资性补贴,其中定额基准工日单价中已经包括了工资性补贴2.4元/工日。
广西地区工资性补贴金额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公布各地区工资性补贴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2号文)规定为3.14元/工日。
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应汇总计入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作为各项取费的取费基数。
广西地区人工费调整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1003.144.2-+-=定额基准工日单价定额基准工日单价人工费调整系数 第六条 材料费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装置性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
1、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消耗性材料价格水平的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4号)有关规定执行。
变电建筑工程定额消耗性材料费价格水平的调整采用典型材料品种直接调整方式,根据《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表》(附表二)规定的材料品种进行调差,按工程合同价、公司发布的指导价以及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现行市场信息价格计算价差,计取税金后,列入编制年价差。
送变电安装工程定额消耗性材料费价格水平调整则采用材机调整系数方式进行调整,计取税金后,列入编制年价差。
2、送变电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费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06年版)》(中电联技经[2007]140号文)以及《变电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2006年版)》(中电联技经[2007]142号)列入直接工程费,并根据工程合同价、公司发布的指导价以及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现行市场信息价格计算价差,计取税金后,列入编制年价差。
3、电缆线路工程中,避雷器属于设备,主体电缆和电缆头属于设备性材料,在编制建设预算时视为设备。
第七条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单价中未包括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和过桥过路费,上述费用的计取以及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价格水平的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4号)有关规定执行。
送变电安装工程定额机械台班费用调整采用材机调整系数方式调整,变电建筑工程定额机械台班费用调整采用典型机械品种直接调整方式,材机价差只计取税金,汇总计入编制年价差。
第八条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规程要求,工程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单项工程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赶工费用。
在城区施工的电缆线路工程、特殊大跨越线路工程可计列此项费用,其它工程原则上不计列此项费用。
第九条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费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现行社会保障费缴费费率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桂劳社发[2003]164号文)执行,缴费费率为20%。
2、失业保险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执行,缴费费率为2%。
3、基本医疗保险,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关于同意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开展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桂政劳险函字[1996]8号)执行,缴费费率为8%。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桂房改字[2005]39号)和《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房改字[2005]64号)有关规定,缴费费率按10%执行。
第十一条税金税金税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和财政厅文件《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管[2006]51号)规定,税金税率为:市区3.56%;城镇3.50%;其它3.37%。
第十二条送电线路工程的砂、石、水采用工程所在地(市)材料信息价格,不计工地汽车运输和装卸费用。
送电线路工程余土外运,除在市区内施工的工程外,其它原则上不考虑。
第十三条变电工程绿化费用根据设计提出的实际绿化面积计算,220kV及以上变电所按10元/平方米计列,110kV及以下变电所按12 元/平方米计列,计取税金后,列入建筑工程费。
第十四条变电工程照明包括站区照明和室内照明。
站区照明根据实际工程量套用《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列入安装工程费。
编制工程概算时,变电工程室内照明根据建筑体积套用《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并按以下标准计列价差:主控楼30元/立方米,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和户内GIS室等8元/立方米,价差计取税金后,列入编制年价差。
编制工程预算时,室内照明按实际工程量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费用列入建筑工程费。
第十五条电缆防火阻燃措施应按公司桂电安[2004]53号文的要求进行实施。
电缆防火措施费用500kV变电站暂按35万元、220kV变电站暂按20万元、110kV变电站暂按10万元计列,计取税金后,列入安装工程费。
第十六条电网工程绝缘防护,考虑到现场安装条件和加工工艺等因素,当采用热缩材料包封时,应在设备材料的招标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生产厂家选用优质材料并在工厂内采用整根(条)导线均匀加热收缩工艺进行加工,不应在安装现场进行热缩材料包封;当采用涂刷有机硅阻燃导热高压绝缘涂料时,宜在工厂内进行。
如确需在安装现场进行绝缘包封处理,则应采用涂刷有机硅阻燃导热高压绝缘涂料的包封措施。
在预算编制时,不单列上述有关绝缘包封费用。
第十七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发生保供电临时设施费用的,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方案和预算,对涉及电力电缆等可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应按设备材料价格20%计入预算,费用列入其他费用表。
第三章设备购置费第十八条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费和设备运杂费。
设备价格根据公司发布的指导价、类似工程合同价以及市场询价计列;有公司指导价的,应按指导价计列;已签订采购合同的,应按合同价格计列。
如果采用合资设备的,按国产设备价格(公司发布的指导价)计入安装工程费用表,设备费价差计入编制年价差。
第四章其他费用第十九条土地征用费电网工程建设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电网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应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现行文件和规定主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0]39号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统计局文件《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05]190号)。
第二十条迁移补偿费和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迁移补偿费和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按工程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现行文件主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统计局文件《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05]190号)。
第二十一条余物清理费余物拆除清理费根据公司文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中资产拆除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桂电财[2004]49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产权属于公司的资产,拆除后报废的,其拆除费用按会计制度列入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在工程预算编制中不再计列拆除费用。
拆除后再调用的资产,按《预规》规定的费率计算拆除费用,计入其他费用表中。
第二十二条招标费招标费包括了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所发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从招标费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项目前期工作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文物普探、编制水土保持大纲、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压占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震灾害评价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等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等。
在编制建设预算时,项目前期工作费根据《预规》规定费率计列,以上各项费用不单列,发生时,根据以下标准从项目前期工作费中支付。
1、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桂价经字[2000]88号)收费标准计算。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收费标准计算。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费用,500kV变电站暂按6万元;220kV变电站暂按3.5万元;110kV变电站暂按2万元计算。
4、压占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费用,500kV变电站暂按2万元、220kV变电站暂按1.5万元、110kV变电站暂按1万元计算。
5、高压输电线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费用:不分工程区域的地貌类型,500kV线路暂按每公里0.1万元、220kV线路暂按每公里0.095万元、110kV线路暂按每公里0.085万元计算,线路长度以单项目为计费单位,不足10公里的按10公里计算;变电站与线路同属一个输变电工程,且同时委托的,先按输电线路价格计算技术服务费,再加上3万元,如两项费用之和不足4万元的暂按4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