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区别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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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有啥区别?如何缴税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有啥区别?如何缴税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有啥区别?如何缴税承包承租经营作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的模式,对于资产的有效使用,特别是一些特殊行业由于资金、税务等问题需要通过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来解决企业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企业的收益,那么在签订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协议时,不同的业务约定,决定了不同的纳税主体和纳税义务,如果没有正确处理,会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税收风险,下面通过对一则案例的解析,来帮大家理清承租经营及承包经营中的税收要点。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两个概念: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

如何理解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一)什么是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是将企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人以发包人或以自已的名义从事经营,发包人的发包收益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

例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负责承包经营,双方合同规定,乙公司承包后仍以甲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甲公司的税后利润由双方各分享50%。

这种经营方式就属于承包经营。

(二)什么是承租经营?承租经营是将企业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的出租收益与租金直接相关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

承租经营是指对企业的承租,承租的对象是企业而不是单项财产,企业租赁的特点是在取得财产的同时,还取得了被出租企业的某些生产经营权。

承租经营有以出租方名义从事经营的承租经营和以承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的承租经营两种。

(三)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两者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

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是,承包经营下,出包方的收益一般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挂钩。

承租经营下,出租方的收益一般与租金收益直接挂钩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挂钩。

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某项合同约定,甲公司交由乙公司经营,双方按乙方经营的税后利润的50%分成。

该项合同中甲方的经济利益与乙方的经营成果直接相关,因此,该项合同为承包经营合同。

如果该项合同约定,甲公司交由乙公司经营,乙方定期向甲方缴纳定额的租金,乙方的承包经营结果与甲方收益不直接相关,则该项合同则属于承租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的异同

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的异同
3
,
以切 实 落实 地 勘 单位 经 营 管 理 自 主权
经 营 者 的 条 件相 同
,
都 必 须 具 备 国 家规 定 的 厂 长
,
( 经理 ) 条件
,
出任 地 勘 单 位 的 队 长
,
成 为 地 勘 单 位 的 法 定 代表 人
4 5
对 地 勘 单 位 全 面 负责
,

经 营方 式 相 同
.

两 者 都 是 采 用 自主 经 营
,
不 但 不 能 发给 工 资 还 要 以 承租 方

奖金

且还 须 以 企 业 的 风险 保 证 金 和 预 支 的 生 活 费 抵 补 担保 财产 抵补
4
.
再不 足 时

,
保 证 人 提供 的

租赁 经 营 者 承担 的 责任 要 比 承 包 经 营者大

经 营 者 的 收入 不 同
承 包 经 营 者 的年 收 入
,
,
一 般可 高 于 本 单位职 工 年 平 均 收 入 的 一 至
( 含奖 金
)
三倍
;
而 租 赁 经 营 者 的 收 入原 则 上 不 超 过 本 单位 职 工 平 均 工 资

的五 倍

同时
,

可 在全 面 完成 合 同 指 标的 前 提下 倍 支付 给 承 租方
5
.
从 留存 的 风 险 保 证 金 中按 照 承 租 方 担 保 现 金 数额 的 一 至 五
( 经营 者 )

通 过 招 标 确定承 租 方 内容不 同
,

违反 合 同 的

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在商业领域中,承包经营合同和租赁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

尽管它们在某些方面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法律上以及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本文将介绍承包经营合同和租赁合同的主要区别。

一. 定义和性质承包经营合同是双方约定,一方(承包人)以特定的报酬,承包经营另一方(业主)的特定业务或项目。

这种合同通常适用于农业、建筑、工程等行业,承包人会负责管理和运营业务,同时向业主提供一定的报告和监督制度。

租赁合同是一种以一定的租金为代价,将租赁物(如房屋、设备或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合同。

承租人享有在租期内占有和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而出租人则享有从承租人获得租金的权利。

租赁合同通常适用于商业、住宅和工业领域。

二. 权利和义务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承包人承诺能够独立管理和经营业务,并对业主的业务运营负有责任。

承包人通常具有决策权,可以对业务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需要向业主提交报告和账目等信息。

业主可以制定一些规则和要求,监督承包人的表现,并有权解除合同或重新分配合同的权利。

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义务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物,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一般没有改变权的问题,租赁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仅具有使用权。

三. 合同期限和终止方式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通常会根据业务性质和约定进行商讨,可以是短期或长期的。

双方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业务的运营时间、合同的延期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承包人需要交还业主相关的财产或业务。

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比较明确,可以是几个月、一年或多年。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需要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续租或解除合同。

在某些情况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例如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或合同无效时。

四. 资金结构和责任承担承包经营合同通常需要承包人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业务运营,包括购买设备、租赁场地以及支付员工工资等。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定的⽣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2.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关于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的问题,项⽬后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1.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定的⽣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2.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产经营、⼈事劳动管理、职⼯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政主管部门的⼀定控制下⾏使的,其⾃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产经营决策权、对职⼯的录⽤和解聘权等,⽽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续。

⼆、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的⽬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收益权,出租⼈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收益权,⽽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时,承租⼈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和转移租赁物的使⽤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是获取租赁物使⽤收益权的对价,⽽获取租⾦是出租⼈出租财产的⽬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店铺咨询。

租赁合同与承包经营的不同

租赁合同与承包经营的不同

租赁合同与承包经营的不同租赁合同与承包经营的不同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租赁方/承包方地址: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乙方:出租方/委托方地址: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租赁合同甲方作为租赁方,有权获得乙方出租的物业使用权,并承担相应的租赁费用。

乙方需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物业的使用权,按时收取租金,并负责物业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等。

2、承包经营甲方作为承包方,有权从乙方获取经营权,并承担相应的承包费用。

乙方需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明确授予甲方经营权,按时收取承包费用,并负责物业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等。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应该遵守《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保障合法权益。

2、承包经营甲乙双方应该遵守《合同法》、《民法典》、《城市市场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保障合法权益。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租赁合同甲方有权通过签订租赁合同获得物业的使用权;乙方有权收取租金,并向甲方提供物业的日常维护。

甲、乙双方应该协商达成合意的租金标准和使用方式,共同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承包经营甲方有权通过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获得物业经营权;乙方有权收取承包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物业的日常维护。

甲、乙双方应该协商达成合意的承包费用和经营方式,共同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租赁合同若租赁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

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效力,可执行性强。

2、承包经营若承包经营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

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效力,可执行性强。

六、其他1、若租赁合同和承包经营合同在一起签订,应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自的违约责任和法律效力。

最新租赁与承包合同区别

最新租赁与承包合同区别

最新租赁与承包合同区别租赁与承包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两种法律形式,它们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分配、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了解这些差异对于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商业决策时至关重要。

1. 法律性质:- 租赁合同通常指的是出租人将某项资产(如设备、房产等)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核心在于资产使用权的临时转移。

- 承包合同则涉及一方(承包人)承诺完成某项工作或项目,并由另一方(发包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承包合同的核心在于工作的完成和成果的交付。

2. 权利与义务:-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约定条件的资产,并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承租人的义务则是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保管租赁资产。

- 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发包人则需支付报酬,并在必要时提供工作条件或协助。

3. 风险承担:- 租赁合同中,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和损坏风险一般由承租人承担,除非损坏是由于出租人未履行义务造成的。

- 承包合同中,工作过程中的风险通常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因工作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但若发包人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的风险则可能由发包人承担。

4. 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通常有固定期限,期满后可续租或终止。

在某些情况下,如承租人违约,出租人也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 承包合同可能因工作完成、违约或双方协议而终止。

若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可能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5. 适用法律与监管:- 租赁合同和承包合同都受到合同法的规范,但在某些特定领域,如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承包等,可能还需遵守特定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了解这些基本的区别有助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并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双方利益的平衡。

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都是对他人的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

在法律属性上有共同之处。

那么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

希望对于大家有所帮助。

一、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他们两者的区别在于:1、类型不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之一。

承包合同则不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类合同,内容上可能综合了几种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

2、标的物不同租赁合同签订的目的是对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让渡,所以需要存在一个有形物作为租赁标的,能够交付,并且该物有使用价值。

承包合同不一定存在一个实际的标的物,可能只是一种经营模式,比如出租车行业,出租车本身可能是司机所有的,司机承包的是出租业务本身而不是车,所交的份子钱也不是租金;再如工程承包,承包方承包的就是工程,不是已经存在的具体的实体物。

二、什么是承包合同以及其法律性质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订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信任的基础上。

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企业租赁经营与承包经营的区别

企业租赁经营与承包经营的区别

企业租赁经营与承包经营的区别承租经营与承包经营,两者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

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是,承包经营下,出包方的收益一般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挂钩。

承租经营下,出租方的收益一般与租金收益直接挂钩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挂钩。

昨天聊了承包经营下各方纳税义务,今天我们主要聊聊如何准确界定承租经营下各方的纳税义务。

首先,还是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承租经营?所谓的“承租经营”是将企业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的出租收益与租金直接相关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

也就是说承租经营是对企业的承租,承租的对象是企业而不是单项财产,企业租赁的特点是在取得财产的同时,还取得了被出租企业的某些生产经营权。

这里承租经营分为:以出租方名义从事经营的承租经营和以承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的承租经营两种业务模式。

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某项合同约定,甲公司交由乙公司经营,双方按乙方经营的税后利润的50%分成。

该项合同中甲方的经济利益与乙方的经营成果直接相关,因此,这项合同属于我们上期提到的承包经营合同。

如果合同约定,甲公司交由乙公司经营,乙方定期向甲方缴纳定额的租金,乙方的承包经营结果与甲方收益不直接相关,那么这项合同属于承租经营合同。

企业租赁经营与承包经营相比,有哪些不同呢?1. 基本内容不同:企业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包上缴利润指标以及由此产生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企业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租方对企业财产进行租赁经营,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 适用范围不同。

从适用范围上看,承包经营合同多适用于大中型企业,而租赁经营合同则多适用于小型企业。

3. 抵押财产的提供与否不同。

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承包方提供抵押财产不是合同的有效条件,而在租赁经营合同中,一般会明确承租人所提供的抵押财产。

4. 对亏损的补偿来源不同。

发生亏损时,承包企业只要用企业的自有资金补偿即可,而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则须以抵押财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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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区别与比较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区别与比较篇一: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区别与比较企业租赁经营,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将企业租赁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所租财产。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法律调整的特殊性。

但是,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也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例如: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双方也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合同信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篇二: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有何区别(1)两类合同的性质1998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以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和1988年6月5日发布的《全国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验暂行条例》已指出。

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整或仲裁。

……"这说明国务院已授权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这两类合同。

如何管理呢?应本着即积极探索又稳步介入的精神。

逐步摸索管理的新方法。

这里首先要认识这两类合同的性质。

1)它是一种企业承包和企业租赁责任制A、这两种责任制是体制改革中形成的主要责任制形式。

它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是稳定经济发展的产物。

B、两种责任制与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相适应,比过去我国长时间实行的产品经济,吃大锅饭前进了一大步。

C、这两种制度还很不完善,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如:a.有外因条件:改革措施不配套、价格不合理、企业苦乐不均、国家对市场缺乏客观的管理等;b.也有内部原因:承包基数很难定得科学、合理,两种制度竞争机制远没形成;风险制度很难落实;容易出现短期行为;很容易出现行政干预等。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的存在,为我们对这两类合同管理增大了难度,其表现是:a、合同签订难以规范;b、监督管理也很难落实;c、出现纠纷难处理。

如有的多头发包,承包租赁形式混淆等。

2)应采取的态度;(2)两类合同的特征1)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同与异(区别)相同点:A、合同主体的发包方、出租方都是政府指定的代表国家的有关部门。

B、合同的标的都是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财产。

C、同样实行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不转移,而所有权没转移。

目的是增强企业活力。

不同点:A、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实行承包经营制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承租方则是个人或个人合伙,或企业全员职工或其它企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方是企业做为一方主体,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租赁方则不同。

因此可以说,不应把承包、承租经营者一概做为主体来认识,也就是说主体资格不能混淆。

但这里应说明的是,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做为承包方主体中标后,也必须确定具体的承包经营者。

(确定方法当然也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B、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同承包方主要是承包上缴利润基数及税收;而租赁经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只是租金,是税后上缴的租金。

C、风险担保制度不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可不提供担保,而提倡风险基金,或全员风险抵押金(每个干部职工交××元抵押×年后归还,如破产则不能归还……)。

D、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由企业承担,一般从企业留利中支付,经营者个人只承担一定责任,而承租人则要承担直接责任。

E、企业的增值分配不同企业在包经营合同,增值部分归企业所有,列入企业资金,并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实现的利润纳税后分为:a、租金(交出租方),b、职工奖励基金,c、承租者个人所得不能超过职工的5倍,d、生产发展基金,e、多余的留作风险保证金。

F、适用范围不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适用于大、中、小各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特别适用于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则只租用于小型国营工业企业。

2)企业租赁与财产租赁合同的同与异(区别):相同(似)点:A、合同标的物都是财产,出租方都是与财产的使用权做为交换条件,并确定租金,而且是有期限的,财产所有的权不转移,都有租赁的机制。

B、签订合同都应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C、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同点:A、合同主体的区别财产租赁合同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可以是法人或个人。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主体是国家授权,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委托的有关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出租权,但保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只一个人还不行,还应有一定的担保人并应有一定的财产,否则不能担任担保人)。

B、合同客体(标的)的区别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不易变质的特定物。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标的物是企业的全部资产(有形的、无形的,如商标、债权、企业的各种优惠待遇等)。

C、合同内容的区别财产租赁合同,租赁权仅限于使用权。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既有财产的使用权,也有财产的处置权(如流动资产的处置权)。

并且,企业租赁经营合同还涉及到劳动、人事、(全民、集体)财政等内容,而财产租赁合同则没有这些内容。

D、财产的返还不同财产租赁合同期满返还的只是财产(即原标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期满返还的则是全部(含增值的那部分)。

E、特定的租赁如融资租赁把标的出租按规定时间交费×年后将财产归租赁人所有。

(3)对两类合同的监督管理1)积极参予,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实行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可通过各种会议,采取办讲座、办培训班、提供咨询等方法象宣传经济合同法那样宣传这两类合同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作用。

2)强化对两类合同的监督职能,协调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完善和两类合同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A、两类合同的主体、内容、措施和方案是否可行,对不具备主体资格,没有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承包者所签订的合同,合同鉴证机关应拒绝鉴证并建议当事人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承包、租赁方案,责承当事人终止合同履行。

B、两类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是否贯彻了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

对合同的形式、期限、应交利润、技术改造项目、留成的使用、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内容应明确具体,注意防止负盈不负亏的不合理行为。

对于承包人或租赁者,应明确一定数额的财产做为担保,以便承担风险,促使其精心经营。

C、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按合同约定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D、对鉴证和公证一般应实行自愿的原则,可适情况宣传提倡鉴证,如当地政府规定应依法对这两类合同实行鉴证的应积极办理,规定实行公证的可要求实行备案管理。

E、对两类合同可采取检查,抽查、备案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后要查明情况,分清责任,区别对待。

不合理的,与有关部门协调,慎重处理,对无后果的一般不确认无效。

帮助企业完善合同责任制,对确属无效而又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无效合同一般存在的问题是:以非法手段骗取承包(承租)者而签订的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串通,故意压低承包基数,租金;伪造帐目、凭证、隐瞒财产、抽逃资金;以承包、租赁为名,非法转让、出租、出卖营业执照;未经工商行管理机关核准,擅自超越经营范围,改变企业性质;租赁合同应提供担保未提供,或者互勾结,造成虚假担保,实无担保能力。

(3)协助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管理。

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A、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制条例》协助有关部门,把竞争机制全面引入承包、租赁企业内部。

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把承包、租赁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指标与工资挂钩,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广大干部职工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

B、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一整套严格的较规范的操作程序。

如:承包租赁企业资产的清理;承包、租赁经营指标基数的确定;承包指标、出租的方案;对承包、承租者的考评;经营者的选择;合同的履行监督、评审、兑现等,使之有章可循。

C、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制约机制。

b、在合同中,明文规定相应的分配制度。

防止经营者与职工收入悬殊的不合理现象发生。

D、加强行政执法,维护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协助企业主管部门,拟制比较规范、完备的合同文本。

监督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

以使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篇三:商场联营与租赁的区别1、从法律关系来说,租赁和联营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与合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2、从财税角度,联营是由商场统一收银,相应的财务流程和税务流程也是不同的。

而租赁柜台通常自收银,自己完税,但是通常也有租赁柜台是由商场统一收银的,在这种情况下租赁的商家不需用提供税票仅提高完税证明即可(当然也有个别的租赁柜台也要提供税票的,也有很多联营制商场采用包税制的)。

不过即便是联营柜台由于通常商场对销售是有最低销售额要求的,实质上这“最低销售额要求”也可以看作是变相的租赁。

3、从人员管理角度,联营制的商场对营业员的管理比租赁制的商场管理面更宽介入程度更深。

4、从品牌和商品角度来说,联营制的商场对这些方面的管理比租赁制的商场管理面更宽介入程度更深。

联营制的商场会更积极主动地选择品牌规划品牌组合,而租赁制的商场通常是以价高者优先原则来考虑品牌和柜位。

而对货品的管理,联营制的商场对此管理更强。

5、从企划角度,联营制商场力度更大,对联营专柜的配合要求更强硬。

整体来说,租赁的商场旱涝保收,而联营的商场则风险各半,目前国内销售位居前列的商场杭州大厦、银泰、八百伴均以联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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