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监考安排
教师监考日常工作计划

教师监考日常工作计划
今天监考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 检查考场的环境和设施,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2. 验收试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发。
3. 在考试过程中严密监视考生,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4. 在考试结束后,收集试卷并进行初步整理。
5. 核对考生的考试情况和答题情况,填写监考记录表。
6. 协助相关人员进行试卷的回收和存储工作。
今天的工作内容比较繁重,需要我和其他监考老师一起密切配合,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中小学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安排1. 期中考试:一般在学期第十周进行,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2. 期末考试:一般在学期第十九周或第二十周进行,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3. 单元测试:各学科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和单元内容,在学期内安排单元测试。
4. 考试时间: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语文作文可适当延长。
三、命题与制卷1. 命题:各备课组负责命题,命题人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经验。
2. 制卷:命题完成后,由教导处负责制卷,确保试卷质量。
3. 命题要求:(1)难易程度:以教学大纲要求为准,面向全体学生的中等水平偏下。
(2)内容:反映教材双基内容的占60%,运用能力的占20%,综合的占20%。
(3)文字:准确、简练,避免错别字和语句不通顺。
四、考试与监考1. 考试:各学科考试由任课教师监考,监考教师需提前做好监考准备工作。
2. 监考要求:(1)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监考教师应关注学生考试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监考教师应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五、阅卷与成绩评定1. 阅卷:各学科试卷由任课教师负责阅卷,确保阅卷质量。
2. 成绩评定:(1)客观题按标准答案评定,主观题根据题目要求进行评定。
(2)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避免人为因素影响。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各班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六、考试结果分析与应用1. 教师根据考试结果,分析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
2. 教导处对考试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3. 学校根据考试结果,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3. 各级领导、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任课教师监考规范

任课教师监考规范
为了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公开性、可靠性、实施过程应严格、规范。
考场的安排、桌椅的摆设,监考教师对考场的巡视,答问、收发试卷,维护考场纪律等方面,都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其事。
一、校级领导、教务科、学生科的同志要下到各考场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考场秩序。
二、每个考场内、座位间保持一定距离,桌口朝前,桌面无字迹、场内整洁。
三、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十分钟作好监考准备,一位教师负责考前组织,核对考生人数,考生资格,另一位教师负责领卷、发卷、核对试卷数及填写监考记实表。
四、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坚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允许在考场内阅读书报,批卷或闲谈等,不作影响监考的活动。
五、监考教师要及时制止违纪现象,对不听警告者,将其填入《考场记实》中,违纪严重者,清出考场,并在卷面
左上角注明“违纪试卷”。
六、学校安排的每场监教师一律同时监考、不得擅自串动替代,非监考教师不能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须经教务科长批准。
七、监考教师不认真监考,被巡视领导发现有违纪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警告或取消当场监考资格,并上报学校给予处理,对造成影响者,学校按事故处理。
八、监考教师要按照指定的考试时间收卷,并送到教务科装订,不得私自将试卷交给任课教师。
以上规定请教师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任课老师出卷(一式三份)→课程组长审核、签字(一定要把好关,注意题型、题量适合)→交教务员抽出要考的卷子→任课教师拿去印刷,然后按班级分开包装好,封面上内容填写完整→交教务员统一保管于学院铁柜里主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外国语学院会议室领试卷(副监考也提前20分钟到会议室报到)→到教室后要清场,在黑板上写学号顺序,让学生对号入座。
然后清点人数,提醒学生把与考试有关的东西收起来、关手机等,开考前再检查一次学生座位上、抽屉里是否还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书籍等,发现的话拿掉,提前预防作弊→考完后填写实考人数,清点试卷→任课教师清点试卷→改卷→5天内输入成绩完毕,否则系统关闭→装订好试卷,交教务员,并由教务员签收。
台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红色下划线的外国语学院增加的)2010-1-5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课程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以教学计划规定为准。
第二条考试一般以笔试为主,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根据课程性质和年级特点,也可采用口试、口试与笔试并用、操作考试等多种方式。
第三条考查是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课外作业、平时阶段性测验及期末考查等的综合评定。
第四条考试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整数记分,包括平时、期中、期末、实验等成绩,其中期末成绩一般占50%以上。
考查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或两级制记分。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末考核前,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核,该门课程成绩直接记为无效。
1、必修课缺课超过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总学时的1/3者,选修课缺课三次者;2、全学期缺交作业(含抄袭)达1/3者;3、带实验的课程缺交实验报告1/3或实验成绩不及格者;4、未办理选修手续而自行修读者。
第二章命题与试卷制作第六条课程考核试卷要求、试题取样对于考试内容要有足够的代表性,试题编制对于考试对象要有足够的针对性。
试题的范围、难易深浅、考查重点等应当完全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监考老师流程及职责

监考教师监考工作流程及职责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要切实按照监考工作流程履行职责,以防范考场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
1、同一考场两名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同时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及相关资料。
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监考教师应在考场入口处检查证件是否齐全,要求考生必须携带“两证”即考试证、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并核对证件与考生是否相符,对于证件不齐或者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如证件上无本人照片,无公章,证件无法识别等情况)应禁止其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后,要求考生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核查。
并提醒考生勿携带手机和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严禁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对于已经携带上述物品进入考场的考生,要求其将上述物品放入随身携带的书包里,并放在指定位置,或者放在讲台上。
3、监考教师应先浏览考场情况,确定考场座位安排方式。
座位安排顺序应醒目地标示于黑板上。
相同试卷的考生,左右至少间隔一个座位。
4、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及其它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做好考试准备,要求考生将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书包、书籍、笔记、资料)放到指定位置。
5、试卷下发后,不得允许考生无特殊理由离开考场后又重返考场。
6、监考教师下发空白的学生成绩报表,要求参加考试的学生在签名处签名确认。
清点考场人数,核对现场人数与签名人数是否相符。
如有不符,再次逐一检查核对证件,防止代考、替考情况发生。
签名册上没有姓名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考场办公室联系。
7、监考教师回收多余的试卷应放在讲台或其他考生无法目及或触及之处。
开考后由考务人员按考场逐一回收多余试卷。
考试全部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清点回收试卷的份数,以保证回收试卷份数与签名人数、参考人数一致。
8、监考教师应严格监考。
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位置应一前一后,并不时轮流巡视。
不得擅离考场,不得聊天,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看报纸杂志、看手机等。
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考生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允许考生交卷。
大面积课程期末考试监考安排(1)

考试教室 A301 A307 A310 A311 A312 B413 C304 C306 C308 C313 C315 C411 C413 C415 C425 考试教室 A203 A209 A213 A411 B301 B302 B314 C414 C421 C423 考试教室 A105 A106 A203 A204 A305 C310 C311 C406 C408
任课教师 朱桂芳 朱桂芳 朱桂芳 李家碧 李家碧 李家碧 吴燕 吴燕 吴燕 杨世宁 杨世宁 杨世宁 陈华 陈华 陈华
课程名称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考试教室 A107 A108 A110 A111 A201 A202 A209 A213 B301 B302 B304 B305
监考教师_ 监考教师_ 监考教师_ 监考教师_ 考场人数 监考教师_1 监考教师_2 监考教师_3 监考教师_4 43 余国英 徐招娣 邱玉华 44 杨晓雪 任桂兰 余国庆 36 刘贤竹 朱敏文 37 覃柏兰 李玉东 37 乔林莹 杨桂英 37 王代明 吴丹 61 白连升 乔苏琴 丛培强 王红霞 60 林玉春 郭娟 刘长生 刘泽荣 36 孙伟竞 郑莹 36 闫惠林 杨雯子 36 陈焕珍 陈莉 36 叶茂菡 刘清平
考试时间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2011年1月7日(14:30-16:30)
中学社会化考试监考制度

一、监考人员的确定
(一)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每一位在职教职工都应履行社会化考试的监考职责。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社会化考试监考教师安排实行本校区高一高二任课教师全员轮换制。
监考教师随机编号,根据考试所需人数确定监考人员名单。
每学期初公布社会化考试监考的教师编号。
(二)教学管理部按照教师监考编号顺序进行统一分配监考任务。
(三)不得请假。
如因特殊原因(含公事)不能监考的,需提前报教学管理部并自行找人调换。
替换监考人员必须参加考务会,布置考场。
(四)教师哺乳期一年内不安排社会化考试监考任务,一年后正式参与社会化考试监考。
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以及怀孕女教师不安排社会化考试的监考工作。
(本条不适用于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五)教师资格证面试考官确定,在本学年社会化监考排序编号基础上,按照学科组排序派遣。
(六)教学管理部将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安排监考任务。
2023监考教师岗位职责

2023监考教师岗位职责2023监考教师岗位职责11、明确主监考和副监考的职责。
主监考负责取送试卷;副监考负责核对学生考试证,组织学生签到(外语类考试需取送录音机)。
2、主监考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卷)后进入指定考场。
副监考提前15分钟直接进入指定考场,排好考场,将书桌桌口朝前。
3、要求学生严格按考场座次表指定位置就坐,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要督促学生将随身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书包、手机、bp机、商务通、随身听等涉嫌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
不允许学生自备草纸。
4、考前10分钟副监考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
对照座次表,核对考试证、学生人数。
考前三分钟主监考分发试卷,要求学生填写好班级、学号和姓名。
5、监考教师对试卷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提出询问时,应核查后予以当众答复。
如试题确有明显错误,应由考场工作人员通知任课教师更正。
6、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60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迟到。
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必须经主管考试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聊天、接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8、在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时,监考老师要格外注意保持考场的高度安静。
9、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对违纪者,要及时制止。
对严重违纪和作弊者当场没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考试违纪记录表》一式三份,签名后连同收缴的有关证据立即送教务处。
对拒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0、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注意。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收卷(包括试卷、草纸),待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若发现试卷份数和学生人数不符,造成试卷缺失,要追究监考教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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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2函授学期考试监考安排
山18-19
时间 教室 监考人
12高本土木 13专科建工 15高本土木 15高本造价 15专本城规 14专本土木 13专本造价 13专本造价 13高本造价 14高本土木 11高本土木 13专本给排水 14专本工管 13专本工管 14专科造价 13专科工管 13专科造价 14专本城规 12高本造价 13专本建环 14专本建环 11高本造价 13专本电气 13专本城规 14专本电气 13高本土木 15专本建环 15专本建环 15专本城规 13专本工管 15专本土木 15专本造价 13专本土木 12高本造价 13专本土木 12高本土木 13高本造价 13专本建环 13专科工管 13专本给排水 14专本造价 14专本土木 14专科建工 14专科造价 14专本工管 14专本建环
1204 1204 1205 1205 1101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6 1201 1202 1202 1203 1203 1203 1204 1204 1204 1204 1205 1205 1205 1101 1101 1101 1101 1102 1102 1102 1103 1104 1105 1105 1106 1201 1201 1201 1202 1202 1203 1203 1204 1204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
2015.7.18-19
时间 教室 监考人
13专科建工 13专本电气 13高本土木 13专本土木 13专科造价 13专本土木 13专本造价 13专本造价 13专本土木 13专本土木 11高本土木 12高本造价 14专本造价 13专本工管 13专科建工 13专科工管 13专本建环 13专本电气 15高本土木 15高本造价 14专本电气 14专本城规 14专科建工 14高本土木 14高本造价 14高本土木 14高本造价 12高本土木 13专科建工 11高本土木 14专本建环 14专本电气 13专本造价 13专本造价 11高本造价 13专科造价 14专本城规 15专本土木 15专本建环 15专本造价 13专本土木 13专本给排水 13专本土木 14专科造价 13专本土木 14专科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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