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鄂企业名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6•【字号】鄂政办发[2005]130号•【施行日期】2005.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3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之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保证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治理事故隐患,完善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搞好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在鄂中央企事业单位工作会议暨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在鄂中央企事业单位工作会议暨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第三
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毅君
【期刊名称】《财政监督》
【年(卷),期】2003(000)008
【摘要】为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金人庆部长对财政监督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财政监管工作,湖北专员办和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于7月25日在湖北饭店联合召开了在鄂中央企事业单位工作会议暨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320多家在鄂中央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省直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湖北省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周坚卫同志充分肯定了在鄂中央企事业单位为湖北省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在扩大就业,维护稳定,投资基本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职工收入,刺激消费需求,支持地方公共事业,传递人才、技术。
【总页数】1页(P19)
【作者】毅君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2
【相关文献】
1.中央在鄂单位财会双先表彰大会暨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2005年年会召开[J], 周菲
2.优化监管深化服务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召开2004年工作会议 [J],
3.加强中央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综述 [J],
4.总结本世纪规划下世纪实现会计工作跨世纪转换——湖北省会计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汉召开 [J],
5.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8年学术年会暨中央在鄂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研讨会成功召开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序号企业名称申报资质公示意见中央在鄂企业、在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1中天建设集团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增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同意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原因:人员问题:技术负责人吴桥干身份证疑假待核;专业技术人员陶清杰职称证书在相关网站查无信息,疑假待核;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数量不达标。
2中建幕墙有限公司增项: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同意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湖北博艺正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项: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同意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原因:人员问题:刘胜根、王庆、杨芳的岗位证书无法查询,存疑待核;未提供杨芳的社保证明资料。
4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增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同意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原因:人员问题:技术负责人个人代表业绩完成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不予认可;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发证机构资格待核;部分技工证非“双印证”,不予认可;未提供企业社保缴费凭据。
5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升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不同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原因:1、人员问题:技术负责人李丽职称证书在相关网站查无信息,疑假待核。
2、业绩问题:代表工程业绩质监单位均非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无法反映项目类别,不能确定为市政工程,缺业绩核查表,且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图不符常规,疑假待核。
武汉市6武汉科顺联合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升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不同意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原因:业绩问题:代表工程业绩结算报告疑假待核。
7武汉星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升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不同意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第一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第一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1.19•【字号】鄂医保发〔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第一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等256家医药机构:根据《省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部分在鄂中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纳入省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要求,经过网上受理、资料初审、现场评估、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等61家医疗机构为第一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附件1),武汉益世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涂家岭店等195家零售药店为第一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附件2)。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于近期与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二、按时完成业务编码贯标及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
各定点医药机构应根据《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鄂医保办〔2021〕1号)、《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及《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指南》,于11月30日前完成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和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的接口改造及联调测试。
三、悬挂定点医药机构标牌。
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并悬挂“湖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或“湖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标牌(附件3),方便参保人就医选择。
“铸造共和国脊梁”的“脊梁”

“铸造共和国脊梁”的“脊梁”2006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喜讯传来,三江集团沸腾了,大家奔走相告,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群众倍受鼓舞,感到十分骄傲和自豪。
中国三江航天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是1969年8月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建设的国防三线军品科研生产基地,经过30多个春秋的艰苦创业,集团不断发展壮大,现巳从山沟进入到城市,实现了“以武汉为龙头,孝感为主体,远安为后方”的布局结构调整。
集团发展成为湖北省最大军工企业,中国500家最大经营规模工业企业之一,“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十.五”期间集团经济得到全面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营业收入从16.65亿元增加到36.92亿元,年均增长17.27%;实现利润从0.41亿元增加到1.76亿元。
资产规模从51.29亿元增加到92.79亿元;资本保值增值率年均达到115.9%;职工生活水平得到改善。
集团还有206个项目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其中2项分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集团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集团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用户满意企业”、“湖北省思想政治工作最佳企业”等荣誉称号;集团党委继2003年6月被湖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4年6月被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之后,今年又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殊荣,成为中央在鄂企业里的一支奇葩。
一、有一条“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核心理念三江集团这个曾被《人民日报》称为“铸造共和国脊梁的地方”,的确有其神奇的魅力。
在这里一代又一代航天人无论身在三线基地,还是身居闹市,始终默默无闻地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事业争做贡献,争创一流,真是“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
他(她)们的工作动力源泉是什么?那就是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核心价值观不动摇。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10.14•【字号】鄂发改社会〔2024〕315号•【施行日期】2024.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发改社会〔2024〕31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教育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深化湖北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拟近期启动湖北省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及范围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支持、企业自愿、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征集,申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主营业务应属于《实施细则》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符合《实施细则》明确的试点建设培育基本条件。
二、申报程序为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申报进度,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即申报企业可直接通过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http://47.99.240.74/)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26日24时止。
三、申报分时安排为保障企业有充足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同时缓解申报提交时服务器拥堵现象,此次申报工作分为两个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宣传动员,准备申报材料此阶段主要由各地有关部门宣传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对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各地发改、教育要加强宣传引导,进行政策咨询解答,联合行业企业机构、地方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各类组织做好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广泛覆盖辖区企业。
申报企业登录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http://47.99.240.74/),查看申报时需要提交的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按照填报说明和填报手册要求准备资料,同时可以将准备好的资料上传至平台进行预填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鄂安〔2019〕10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正文:----------------------------------------------------------------------------------------------------------------------------------------------------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鄂安〔2019〕1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和省属驻鄂企业: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总监制度实施范围本省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航空航天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建立安全总监制度。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
二、安全总监职责安全总监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安全总监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二)监督本单位分管业务的其他负责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2005年修订)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200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5.11.18•【字号】鄂建[2005]128号•【施行日期】200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12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根据省政府对评优、评先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厅对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鄂建[2005]26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同一标段2万㎡以上的群体工程;3、2000㎡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4、市、州4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8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单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湖北地区 中国长江航运(路局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江汉石油管理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武汉船舶工业公司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中分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中分公司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武汉普天电源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湖北煤炭地质局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中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湖北非金属地质公司 中国外运湖北公司 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公司 中技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纺湖北棉花进出口公司 湖北三九长江实业公司 湖北中铁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武汉直属库 位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六研究院江河公司 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原汉口电力设备厂) 武汉电力设备厂 武汉铁塔厂 湖北宏源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