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评分表(消防)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记录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记录表1.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 验收评定结果本次消防验收评定结果如下:验收评定人员参与单位评定意见备注3. 现场情况3.1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地点:•建筑总面积:3.2 消防设施情况•主要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完好情况:•主要消防设施数量:•消防器材摆放情况:•消防通道情况:•消防标志设置情况:3.3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人员配备情况:•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器材及设施定期检测维修记录:4. 验收评定依据本次消防验收评定依据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标准》5. 验收评定过程本次消防验收评定过程如下:1.验收评定人员参观了消防设施的建设现场,包括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消防水源等。
2.验收评定人员检查了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包括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烟气探测器等。
3.验收评定人员查阅了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演练记录等。
4.根据现场情况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评定了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
6. 验收评定意见根据以上的考察和评定,本次消防验收评定意见如下:1.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通过 / 不通过•若不通过,请注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通过 / 不通过•若不通过,请注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7. 备注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此处备注。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DBJ 53T-37-2011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DBJ 53/T-37-2011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优良等级准Yunnan Province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Excellent Quality of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2011-6-30 发布 2012-1-1 实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 言本标准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标[2010]300号)《关于印发201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组织并会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而成。
交通设施工程质量质量优良评定;园评定;垃圾填埋场本标准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发布和归口管理,由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邮编:650032,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东区立夏路19号四楼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Email:ynsszz@)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云南省园林行业协会云南新迪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自来水设备制造安装公司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昆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院监理公司昆明辰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聂志刚、固 和、 郗建发、曾 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 则 (4)2 术 语 (5)3 基本规定 (7)3.1 评定基础 (7)3.2 评定规定 (10)3.3 评定内容 (13) (15)3.5 评定标准 (16)4 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20)5 城市桥梁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25)6 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29)7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33)8 交通设施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37)9 路灯和夜景照明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41)10 燃气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45)11 园林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49)12 河道治理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53)13 垃圾填埋场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57)本标准用词说明 (61)条文说明 (62)1 总 则1.0.1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正确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促进和提高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水平,鼓励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争创名优工程,根据国家、行业和云南省的现行规定,制定本标准。
附表三:工程项目质量考核检查评分表

工程项目质量考核检查评分表
受检项目部:
检查 项目 基础 分值 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签字):
评分及奖罚标准
检查组组长(签字):
奖励分
检查时间:
扣减分 实得分
得分:
情况说明
质量管理 体系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专职质量检查员配备不足或未持证上岗,扣5 分; 2、管理制度不完善、不适宜,扣2分。
1、制订了项目创优规划和成立创优组织机构的,奖励1分; 优质工程 2、工程拟创优资料收集及时、完整的,奖励1分。 1、国家级:每项奖励2分; QC成果 七、 创优创 10分 奖及质 量宣传 荣誉称号 2、省、部级:每项奖励0.5分; 3、市级:每项奖励0.2分。 1、国家级:每项奖励2分; 2、省、部级:每项奖励0.5分; 3、市级:每项奖励0.2分。 1、在《中国十九冶报》上,发表质量方面报道的,每篇奖励0.2分,发表质 宣传报道及 量管理论文的,每篇奖励0.5分; 刊物发表 2、在市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质量方面报道的,每篇奖励0.5分,发表质量 管理论文的,每篇奖奖励1分。 合 计 100分
奖励分
扣减分
实得分
情况说明
4、现场质量控制点的执行情况,措施未落实的扣1-2分。
五、 施工 过程 控制
5、未进行图纸自审、技术交底的,少一次扣2分; 30分 6、未按施工图纸、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发现一次 扣2分;
7、未严格实行“三检制”、不合格工序转序的,发现一次扣2分;
8、未对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进行有效标识的,发现一处扣0.5分;
12、工程过程的各类试验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13、计量器具未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的,扣1分;
“瓯江杯”(优质工程)检查综合评定表

结构工程(钢)
焊缝外观;普通紧固件连接外观;高强度螺栓连接外观;钢结构表面观感;地下防水细部处理。
3
屋面
工程
卷材铺设;排气道设置;女儿墙泛水;刚性屋面起砂、裂缝;屋面砖铺设接缝、平整度;金属板材铺设接缝;平瓦搭接;细部处理。
4
装饰Biblioteka 装修工程地面、抺灰、门窗、吊项、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外檐观感、变形缝、室内(外)墙面裂缝、室外散水、沉降观察点设置、细部处理。
8
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9
科技进步(获奖情况)
10
企业是否按评价标准自评
11
观感质量总体评价
评价
结果
组长签名:复查人员签名: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
综表2
序号
检查项目
综合评价及存在问题
1
基本建设程序
规划、施工许可证,图审报告,质安监手续,招投标的合法性,建筑面积的统一性
规划许可证日期:
施工许可证日期:
图审日期:
( )年度瓯江杯奖工程初评汇总表()片
序号
工程名称
评价结果
备注
组长签名:复查人员签名:
申报“瓯江杯”(优质工程)检查综合评定表
综表1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地上/地下
/
序号
评价项目
综合评价
1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2
地基及桩基工程
3
结构工程
4
屋面工程
5
装饰装修工程
6
安装工程
7
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分类、装订、目录的完整性
5
安
装
中国交建优质工程奖核查评分表(2016)

32分(47分)
*1.现场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分级责任明确落实
3(6)
*2.有明确的创优目标、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创优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及措施。质量管理文件齐全,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有效性,并能不断持续改进
5(6)
*3.施工方案及时编审、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工艺合理,能有效指导施工;工程情况发生变化能够及时调整施工方案;船舶等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合理
境外项目,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且全部通过咨询工程师验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疏浚项目除外),自通过竣工验收至申报时不超过两年
*3.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要求。工程建设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未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4.实际工期未超过合同工期(含批准延长的工期)
10
5.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好
2
五、为用户服务情况(8分)
*1.与用户有良好的联系渠道,定期回访
4
*2.施工质量和服务业主满意度
4
合计
100
注:1.“一、申报中国交建优质工程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栏属于符合性核查,是中国交建优质工程强制性条件。满足条件请在复查质量评价栏填写“符合”,否则填写“不符合”。一项“不符合”即为不通过。
*2.境内项目,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投入使用一年以上,自通过竣工验收至申报时不超过两年;或已按规定通过交工验收,并取得了政府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原则上自交工验收至申报时不超过四年
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竣工验收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的工程,工程质量等级须评为优良等级;对于按规定不开展竣工验收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的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应评定为合格
广东省优质工程评分表(房建)

广东省优质工程评分表(房建) 评分标准一、设计质量(40分)1.设计方案•方案适用性:10分•空间设计:10分•结构设计:10分•平面布局设计:10分2.方案设计•设计内容完整性:10分•安全性分析:10分•法律法规符合性:10分•生态环境友好性:10分二、建设质量(40分)1.建设结构•建筑物承重结构:10分•建筑物节能隔音结构:10分•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10分•物料品质:10分2.工程质量•施工图纸和规划:10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安全生产管理:10分•现场管理:10分三、使用质量(20分)1.室内附属设施•门窗、地板、天花、墙面等材质:5分•室内装修设计和施工质量:5分•空气质量:5分•明火燃气安全:5分2.室外附属设施•再生能源利用率:5分•垃圾处理:5分•消防设施:5分•停车场配套:5分评分说明广东省优质工程评分采用40分设计质量+40分建设质量+20分使用质量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共计100分。
评分结果为优质工程90分及以上,质量达标工程80-89分,一般工程70-79分,不达标工程50-69分,不合格工程0-49分。
具体评分和审核条件如下:•优质工程:可获得优质工程荣誉证书,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设计质量40分及以上;–建设质量40分及以上;–使用质量20分及以上。
•质量达标工程:须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设计质量>=35分,建设质量>=35分,使用质量>=15分;–设计质量>=30分,建设质量>=30分,使用质量>=20分。
•一般工程:评分分数为70-79分。
•不达标工程:评分分数为50-69分。
•不合格工程:评分分数低于50分。
加分项以下加分项,最高可获得10分加分:•采用现代技术,生产建筑的钢材、玻璃、混凝土、砖块、沥青瓦、旧材料回收等,获得每项2分的加分,最高累计10分。
•设计使用环保建材,每种环保建材获得1分,累计最高可获得5分。
南宁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检查打分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南宁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现场质保条件、模板)检查评分表(定量表一)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检查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检查人员(签名):注:1、混凝土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0C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0C,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
或在温度为20±20C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2、砂浆试件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0C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
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
试件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0C,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得小于10㎜,混合砂浆、湿拌砂浆试件上面应覆盖,防止有水滴在试件上3、扣分按其占现场检查点的百分率扣相应分值;最低扣分值不应少于0.1。
南宁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质量检测)检查评分表(定量表二)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检查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检查人员(签名):注:扫描检测,发现钢筋数量少于设计图纸要求,经凿开检查后钢筋数量仍然少于设计图纸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南宁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定量表三)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检查日期:年月日:注:检查钢筋安装实体时,发现有钢筋规格、品种、数量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南宁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目测观感)检查评分表(定量表四)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检查日期:年月日注:1、存在“否决内容”之一的现象时,本项不得分;2、凡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有缺陷的,不得在检查前修补,如在检查前修补,则适当扣分。
南宁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水电安装)检查评分表(定量表五)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检查日期:年月日(续定量表五)注:1、应同步施工的埋墙电气导管未施工的本表不得分。
DGJ32 T J04-2004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本标准共分 5 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优质结构 工程;5 优质单位工程。
2术 语
2.0.1 责任主体 系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0.2 优质结构工程 系指单位工程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均达到本标准规定的优质标
准的结构工程。 2.0.3 优质单位工程
系指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 质量评价,质量达到要求的单位工程。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04-200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 评价标准
Evaluating criterions for High Quali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www.bzfxw.com 5.4.1 一般规定………………………………………………………………………………….24
5.4.2 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功能检验资料……………………………..…………………….24 5.4.3 质量指标………………………………………………………………………………….24 5.4.4 观感质量………………………………………………………………………………….24 5.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27 5.5.1 一般规定………………………………………………………………………………….27 5.5.2 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27 5.5.3 质量指标………………………………………………………………………………….27 5.5.4 观感质量………………………………………………………………………………….28 5.6 建筑电气…………………………………………………………………………………….29 5.6.1 一般规定………………………………………………………………………………….29 5.6.2 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29 5.6.3 质量指标………………………………………………………………………………….30 5.6.4 观感质量………………………………………………………………………………….31 5.7 智能建筑…………………………………………………………………………………….34 5.7.1 一般规定………………………………………………………………………………….34 5.7.2 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34 5.7.3 质量指标………………………………………………………………………………….34 5.7.4 观感质量………………………………………………………………………………….36 5.8 通风与空调………………………………………………………………………………….41 5.8.1 一般规定………………………………………………………………………………….41 5.8.2 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42 5.8.3 质量指标………………………………………………………………………………….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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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评分表
(消防专业)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人签字不全;
图纸会审纪要有涂改未补设计人签字的;
先变更,后办手续;
施工前未图纸会审。
消防管道(试验纪录):
1.下列各试验(压)记录的最终结论不符合规范要求,该项得0分;
2.下列各相关记录中有不符合要求处,扣分:
水管道及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
消火栓管道分段(层)试压记录;
喷淋管道分段(层)试压记录;
喷淋管道系统试压记录。
消防管道(施工纪录):
1.下列各相关记录中有不符合要求处,扣分:
管道焊接检查记录;
消火栓试射记录。
消防给水设备:
1.下列各相关记录中有不符合要求处,扣分:
设备安装就位记录;
设备调试、试运转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隐蔽验收记录内容不准确、齐全;
相关人员未签字;
验收日期记录不准确;
缺相应的隐蔽工程记录;
无注册监理验收盖章。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过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操作性、针对性不强;
施工组织设计无“四新”技术方案;
施工难点、重点未介绍;
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未阐述质量控制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责任制。
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
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消防专业)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风管制作情况: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风管厚度不够;
风管外边长或对角线长度偏差过大;
边长大于630mm,长度大于1250mm的风管未加固;
板材拼接有十字缝;法兰翻边过小、不平整、咬缝与四角处有开裂或
孔洞、咬口缝未错开;
法兰螺栓及铆钉的孔距过大;
个别风管法兰垫片厚度小于3mm;
其它问题。
风管安装情况: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风管穿防火、防爆墙体或楼板处无防护套管;
套管厚度不够,风管与套管间未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
连接法兰的螺栓未拧紧或螺母未在同一侧,或螺栓两侧未加镀锌垫圈;
防火阀位置不正确,距墙表面距离过大,无独立支、吊架;
风管支、吊架固定不牢固,与管道接触不紧密;
支、吊架间距过大、歪斜、不垂直;
长度超过20m的风管无防晃吊架;
风口表面不平整、变形,与风管或装饰表面连接不严密;
柔性短管长度不够、连接处不严密,明显扭曲;
风管连接处有缺损或表面不平整,或明显扭曲;
通风机直通大气的进、出口,无防护罩;
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不一致;
支吊架设置于风口、风阀、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
玻璃钢风管表面不光洁,有裂缝、泛霜和分层现象;
镀锌钢板风管镀锌层损坏;
固定风机的地脚螺栓松动;
风管法兰螺栓、铆钉孔间距不符合要求或间距不均匀;
风管法兰垫片厚度小于3MM;
风管法兰垫片突出法兰外;
个别风阀其安装位置不能保证操作机构正常的使用功能或不便于操
作;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其它问题。
管道(包括风管)连接: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丝接处油麻清理不干净;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螺纹根部外露螺纹少于或大于2~3扣;
法兰连接时衬垫进入管内或外边缘未接近螺栓孔;
法兰安放垫片≥2片或垫偏片;
连接法兰的螺栓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大于螺杆的1/2、或螺母未在一侧、螺杆长度不一致;
焊接管边的焊缝高度低于母材表面、或焊缝与母材未圆滑过渡的;
焊缝及热形口向区表面无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消防給水设备安装: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水泵吸水管未使用顶平偏心大小头,或大小头不标准;
水泵前后软接头法兰错位;
水泵前过滤器安装方向错误,或不便清污;
喷淋泵吸水口无过滤器;
其它问题。
水管道的管材与管件的匹配: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管衬与管件不匹配;
喷淋系统安装: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镀锌钢管焊接;报警阀前采用镀锌管焊接时,末端未设过滤器;
系统阀门无明显的启闭标志;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时,未设置套管;楼板内套管高度不够;套管与
管道间缝隙未填实;
管道穿过结构变形缝时,未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当;
管道支、吊架不够,或位置不对;
宽度大于1.2m的梁、风管等障碍物下方未设喷头;
喷头高度不一致(水平顶板)、个别上喷喷头距顶板距离不在75~
150mm范围内;
宽度大于1.2m的梁、风管等障碍物下方未设喷头;
喷头高度不一致(水平顶板)、个别上喷喷头距顶板距离不在75~
150mm范围内。
水管道系统安装: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个别情况之一者,扣分:
支、吊架与管道接触不紧密、固定不牢、歪斜、不垂直;
管道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过大;管道立管管卡不够、距地面高度不正确;
柔性防水套管的防火措施不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周围有渗漏情况;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时,未设置套管;楼板内套管高度不够;套管与管道间缝隙未填实;
管道穿过结构变形缝时,未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当;
管卡安装数量不够;
管卡安装分布不均匀;
丝接处油麻清理不干净;
法兰连接时衬垫进入管内或外边缘未接近螺栓孔;
连接法兰的螺栓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大于螺杆的1/2、螺杆长度不一致;
焊缝表面有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喷头相连接的短管不垂直;
水管穿越配电房、档案室、电梯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
排烟风机及防火阀安装: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有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
排烟风机与风管的软接头没有采用不燃材料;
防火阀没有设单独支(吊)架。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镀锌钢管焊接,或法兰连接时未二次镀锌;
系统阀门无明显的启闭标志;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时,未设置套管;
楼板内套管高度不够,套管与管道间缝隙未填实;
管道穿过结构变形缝时,未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当;
分区给水减压阀前后无阀门、阀前无过滤器,阀前后无压力表;
管道支、吊架不够,或位置不对;
与喷头相连接的短管不垂直;
栓口未朝外,或安装在门轴一侧;
栓口中心距地面高度超过允许偏差;
水龙带盘卷不正确;
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不严密。
消防报警设备: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报警设备安装不牢固;
报警设备安装不端正;
与报警设备相连接的信号线裸露在外;
报警阀距离室内地面高度小于1.2m;
报警阀两侧与墙的距离小于0.5m;
报警阀正面与墙的距离小于1.2m;
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间距间距小于300mm;
3.消防报警设备不起作用,该项得0分。
管道油漆(防火漆)及管道、风管防腐的质量:
1.全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
底漆施工前没有除污垢、锈斑、焊渣;
面漆不均匀,有交叉污染;
面漆有污垢、锈斑;
油漆脱落;
电线层未刷或漏刷漆。
检查下述内容:
1.住宅的消防立管不应布置在套内;
2.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厕所、卫生间外,均应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
6.雨淋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阀。
并联设置雨淋阀组的雨淋系统,入口
应设
腔的止回阀;
7.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宜采用信号阀。
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
锁定
阀位的锁具;
8.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
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9.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10.除普通住宅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
医院病房、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旅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
机房;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