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路运输大件分级及标准
各种运输方式对于轻重货的判定标准

各种运输方式对于轻重货的判定标准摘要:一、引言二、铁路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三、公路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四、水路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五、航空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六、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物流行业的飞速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于货物的运输,了解轻重货的判定标准对于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节约运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各种运输方式对于轻重货的判定标准。
二、铁路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1.整车货物:整车货物的重量大于等于5吨,不足5吨的货物按5吨计算。
2.零担货物:根据货物的体积和重量进行判定,一般情况下,体积重量大于等于0.0156立方米/吨的货物为轻货,小于0.0156立方米/吨的货物为重货。
三、公路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1.整车货物:整车货物的重量大于等于3吨,不足3吨的货物按3吨计算。
2.零担货物:根据货物的体积和重量进行判定,一般情况下,体积重量大于等于0.0156立方米/吨的货物为轻货,小于0.0156立方米/吨的货物为重货。
四、水路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1.干货:干货的判定主要依据货物的密度,一般情况下,密度大于等于1吨/立方米的货物为重货,小于1吨/立方米的货物为轻货。
2.液体:液体货物的判定主要依据货物的比重,一般情况下,比重大于等于1吨/立方米的货物为重货,小于1吨/立方米的货物为轻货。
五、航空运输轻重货的判定标准1.货物重量:航空运输的货物重量大于等于100公斤,不足100公斤的货物按100公斤计算。
2.体积重量:根据货物的体积和重量计算得出,一般情况下,体积重量大于等于0.0156立方米/吨的货物为轻货,小于0.0156立方米/吨的货物为重货。
六、总结各种运输方式对于轻重货的判定标准各有不同,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从而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我国对大件货物的定义和分级标准

我国对大件货物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大件货物的定义和分级标准根据交通部1995年12月04日颁发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1154号】规定:大型物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大型物件分级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一)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2、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3、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4、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2、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3、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4、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三)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2、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3、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4、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四)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在40米及以上;2、宽度在6米及以上;3、高度在5米及以上;4、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最高的确定.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分类和相应承运大型物件级别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按其设备、人员等条件,分为四类:一类能承运一级大型物件;二类能承运一、二级大型物件;三类能承运一、二、三级大型物件;四类能承运一、二、三、四级大型物件。
大型物件货运

大型物件的承运
申请期限
• 提前15天、1个月、3个月
大型物件的承运
承运受理
• 根据运单等资料,予以查对核实
• 级别必须相符
• 起运前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
• 负责装卸作业
• 白天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 志灯
大型物件的承运
车辆通行管理
• 持有效《通行证》 • 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且匀速居中 行使,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 四级公路、等外公路不得进行超限运输 • 公路桥梁、隧道应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 • 公路上设置检测装置 • 加强现场管理
大型物件的分级 三级大型物件
• 30m≤长度<40m • 5.5m≤宽度<6m • 4.4m≤高度<5m • 200t≤重量<300t
大型物件的分级 四级大型物件
• 长度≥40m • 宽度≥6m • 高度≥5m • 重量≥300t
大型物件的运输条件
•营业性
申请 → 审批 → 行政许可 •非营业性
大型物件货运
大型物件
•长度>14m
•宽度>3.5m
•
• 14m≤长度<20m • 3.5m≤宽度<4.5m • 3m≤高度<3.8m • 20t≤重量<100t
大型物件的分级 二级大型物件
• 20m≤长度<30m • 4.5m≤宽度<5.5m • 3.8m≤高度<4.4m • 100t≤重量<200t
大型物件的托运
• 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 业户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 • 必须在运单上如实填写大型物件的名称、规格、 件数、件重、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 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大型物件的承运
承运前申请资料
公路运输货物等级表

公路运输货物等级表
等级货物名称
一等货物⒈砂、片石、石渣、碎(砾)石、卵石
⒉土、淤泥、垃圾
⒊粉煤灰、炉渣、碎机砖
4.空包装容器:篓、袋、箱皮、盒
二等货物⒈木材、橡胶、沥青、油料
⒉水泥及其制品(袋装水泥、水泥制品、预制水泥构件)
⒊钢材、铁及铁件、有色金属材料、五金制品
4.砖、瓦、水泥瓦、块石、条石、一般石制品、石膏、石灰石、生石灰等
三等货物⒈橡胶制品、观赏用花木
⒉陶瓷、玻璃及其制品
⒊装饰石料如:大理石、花岗岩、汉白玉、水磨石板等
⒋粉尘品如:散装水泥、石粉等
⒌油漆、涂料、环氧树脂
⒍笨重货物、各种机器及设备
特等危险货物货物长度十米以上,重量八吨以上(不含四吨)货物;炸药、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注:未列入表内的其他货物,除参照同类货物分等外,均列入二等货物;特等危险货物指交通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列出的所有危险货物。
运价表
单位:元/ 吨?公里货物分等一等货物二等货物三等货物特等危险货物运价0.40 0.44 0.48 0.52
装卸费表
单位:元/ 吨货物分等
项目一等货物二等货物三等货物特等危险货物
短途运输
装 1.50 1.70 1.90 2.10 卸0.00 1.50 1.70 1.90 装卸 1.50 3.20 3.60 4.00
长途运输
装 2.00 2.30 2.60 3.10 卸0.00 1.60 1.90 2.40 装卸 2.00 3.90 4.50 5.50
注:二等货物中块石、生石灰等不计卸费。
大件运输分类标准

大件运输分类标准
大件运输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因重量、体积、形状等因素,需要专门的装卸设备进行操作,需要特殊的运输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货物运输。
根据运输方式和货物特点,大件运输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公路大件运输:指通过道路运输大件货物,需要使用超高、
超宽、超重的运输设备,如拖车、吊车等。
2. 铁路大件运输:指通过铁路运输大件货物,需要使用专门的
铁路车辆进行运输,如平车、低铡车等。
3. 水路大件运输:指通过水路运输大件货物,需要使用专门的
船只进行运输,如散货船、多用途船等。
4. 空运大件运输:指通过航空运输大件货物,需要使用专门的
航空运输设备进行操作,如货机、空中起重机等。
根据货物特点,大件运输可分为以下几类:
1. 长件运输:指长度超过标准运输车辆或船只限制的货物,如
管道、桥梁等。
2. 宽件运输:指宽度超过标准运输车辆或船只限制的货物,如
机器设备、建筑材料等。
3. 高件运输:指高度超过标准运输车辆或船只限制的货物,如
发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等。
4. 重件运输:指重量超过标准运输车辆或船只限制的货物,如
重型机械、大型钢材等。
以上是大件运输的分类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选择适
合的运输方式和管理方式。
大件运输标准ctu

大件运输标准ctu
大件运输标准CTU(CargoTransportUnit)是指在物流运输中,用于表示大型、超大型货物运输的一种标准。
CTU 标准主要涉及货物尺寸、重量、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规定。
大件运输标准CTU旨在规范大件货物的运输流程,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同时确保货物安全。
具体来说,大件运输标准CTU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物尺寸:CTU标准根据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和重量等尺寸将大件货物分为不同等级。
不同等级的货物运输要求和使用车辆有所不同。
2.运输设备:CTU标准规定了运输大件货物所需的设备要求,如车辆、起重设备、运输工具等。
同时,标准还对设备的性能、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3.运输资质:CTU标准对从事大件运输的企业和司机提出了资质要求,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司机驾驶证等。
不同类别的大件运输资质对应不同的运输范围和条件。
4.附加费用:CTU标准明确了在大件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附加费用,如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洗舱费等。
这些费用根据货物具体情况和社会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5.运输合同:CTU标准建议双方在运输前签订运输合同,
明确货物信息、运输路线、运输费用、责任划分等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
6.运输安全:CTU标准强调了大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包括货物固定、沿途监控、应急预案等。
同时,标准还对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交通法规遵守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大件运输标准CTU并非全国统一执行的标准,而是根据各地区、行业和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的。
在实际操作中,需参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大件运输规范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型物件分级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四章大型物件运输组织与管理第五章费收规定第六章违章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物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
第三条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大型物件分级第五条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一) 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2.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3.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4.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 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2.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3.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4.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一) 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2.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3.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4.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二) 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在40米及以上;2.宽度在6米及以上;3.高度在5米及以上;4.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第六条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最高的确定。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颁布机关:交通部实施日期:1996年3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型物件分级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四章大型物件运输组织与管理第五章费收规定第六章违章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物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
第三条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大型物件分级第五条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一)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2、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3、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4、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2、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3、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4、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三)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2、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3、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4、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四)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在40米及以上;2、宽度在6米及以上;3、高度在5米及以上;4、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第六条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最高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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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的超限尺寸是: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详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当然,超限不等于不能上路,但需要到当地交通部门申请,根据当地通行道路的具体条件通行,如果公路条件特好,那可以象一句饮料产品广告词“统一无极限”,呵呵。
公路运输大件分级标准具体如下:
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
(一) 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
2.宽度大于
3.5米(含3.5米)小于
4.5米;
3.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
4.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 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
2.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
3.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
4.4米;
4.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三) 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
2.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
3.高度大于
4.4米(含4.4米)小于5米;
4.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四) 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在40米及以上;
2.宽度在6米及以上;
3.高度在5米及以上;
4.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2004年06月04日18:29 交通部网站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4日经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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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意乱情迷不妨颠鸾倒凤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第四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第七条 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车辆行驶证。
第八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
(一)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下,但其车货总高度、长度及宽度超过第三条(一)、
(二)、(三)项规定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
(二)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不含40000千克)、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46000千克以上(含46000千克),100000千克以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三)对于车货总重在100000千克(不含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第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第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通行与加固方案以及签订的有关协议,对运输路线、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建,保障超载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公路。
第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护送等措施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第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通行证》式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
第三章 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第十四条 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
第十五条 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通行证》。
第十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
桥上制动或变速。
第十八条 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
第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公路桥梁、隧道及渡口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
第二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在公路上设置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及车货总质量的检测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
对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四)、(五)项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责令承运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现场管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员护送。
第二十二条 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0
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承运人拒绝、阻碍公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中,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单轴轴载质量大于10000千克、小于13000千克(含13000千克)的车辆,暂以国家核定的轴载质量视同轴载限值标准。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