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与规定,员工奖励与处罚标准执行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员工的日常管理,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应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员工奖励分为以下四种:(一)嘉奖:每次给予200-500元奖金。
(二)记功: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奖金。
(三)大功:每次给予1000-3000元的奖金(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假设干元奖金。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任务者;(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三)服务热情,有特别成绩者;(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五)从事艰难工作成绩特别者。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特别业绩者;(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不畏艰险者;(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使命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或降低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公司财物或员工人身安全,不畏艰险,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特别业绩或贡献者。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别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员工惩处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扣发100-200元的工资。
(二)记过:每次扣发200-500元的工资。
(三)记大过:每次扣发500-1000元的工资。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辞退:予以解雇。
第九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通过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二)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稍微者;(三)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稍微者;(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稍微者;(五)不遵守着装或工作证佩戴规定者。
饭店、酒店、酒吧员工奖罚条例

饭店、酒店、酒吧员工奖罚条例一、仪容仪表1、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其中包括:着本岗位工装,佩戴工牌,店徽、领带、领花等,工牌、笑脸佩戴要正确(应佩戴在工装左上方部位);所有员工不得佩戴工牌、店徽外出酒店,一线员工不准穿工装外出.2、根据岗位规定穿黑色皮鞋或布鞋,女员工穿肉色丝袜,男员工穿深色袜子。
3、发型:女员工在工作期间禁止梳披肩发,头发长度过肩者必须盘起,使用深色头饰,男员工不能留鬓角、胡须,所用员工不得染彩色(黄、红)头发。
4、首饰:所有员工佩戴首饰只限于有纪念意义的戒指、手表、耳钉(只限于女员工)5、修饰:员工做到淡妆上岗,如需修饰应避让客人,在客人面前不得做不雅举动(乱扔杂物、打哈欠、打喷嚏、挖耳朵、挖鼻孔)6、指甲:员工不得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工作时间保持手部清洁。
以上如有违反,一次警告机会,如不改正处罚30元二、礼节礼貌1、酒店员工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敬语问候,并报出部门与姓名。
2、酒店员工见到客人要主动问好,不与客人抢行、抢梯。
3、酒店任何员工见到同事上级要互相使用敬语问候,不得互不理睬。
以上规定员工如有违反,一次警告机会,如再违反,处罚30元,造成顾客投诉者处罚30—100元。
三、劳动纪律1、上班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2、开餐前准备工作要做到井井有条、提前到位。
3、各岗位货物要充足,随时补充酒水。
4、各吧台严禁与收银、服务人员打闹、聊天、赌博。
5、保证各岗位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6、酒水单要看清,不可漏出、多出、出错酒水。
7、在酒店任何区域做到“三轻”(说话、走路、操作)8、在酒店任何部位都要有节约意识。
9、上班时间不串岗、聊天。
10、严禁使用客用物品。
11、楼上楼下各岗位沟通要及时。
12、任何员工不得无故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及会议。
13、酒店的设施设备要正确使用定期保养。
14、非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区域酒店长时间逗留(15分钟以上)15、工作时间严禁食用私人及酒店食品,严禁饮酒(工作需要除外)及含有异味的食品。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奖罚相济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实行奖励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公司设立员工奖罚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奖励措施,以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六条员工奖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薪资调整: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将合理的薪资调整反映在员工的工资中。
(二)奖金发放: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和岗位职责,设立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
(三)晋升提升:优秀的员工将有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四)表彰奖品:公司将设立表彰奖品,如荣誉证书、奖杯等,以表彰员工的优秀工作表现。
(五)培训机会: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七条员工奖励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工作绩效: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率。
(二)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三)团队合作:员工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和表现。
(四)创新能力: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处罚措施,以惩罚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涉及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三)调整工作岗位: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岗位调整或解雇。
(四)撤销奖励:对于因严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而获得的奖励,公司有权取消或收回。
(五)法律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员工处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违规行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二)失职行为: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流程的。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员工言行举止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打造一支向心力强的团队,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合用于天骏投资控股、天骏实业及份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1、公司综合部考核办负责员工行为规范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行为予以纠正和考核。
2、针对重大违纪违规行,由公司综合部考核办提交书面处理意见,经公司办公例会审批对该行为的处理决定,并具有最终解释和裁决权。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对奖惩金额进行检查和兑现。
4、公司全体员工具有对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提出举报和揭发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本条例所指的奖励主要包括: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
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和践行管理制度的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赋予的书面表扬。
经济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赋予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奖励通过工资的形式兑现。
第五条本条例所指的处罚主要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通报批评:对违纪违规的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赋予的书面批评。
经济处罚:对员工不遵守员工行为规范赋予的一次性罚款,金额低于 1000 元以下的处罚从工资表中直接扣除,超过 1000 元的经济处罚可从财务扣除或者从年薪中核减。
行政处分:警告,降级(降工资级别和职务级别) ,撤职,辞退。
受到经济处罚者,可同时赋予通报批评;受到行政处分者,也可同时赋予经济处罚。
第六条员工受到的主要奖惩要载入本人档案,作为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以及今后职务升降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七条文件上交和传阅:根据公司下达的文件内容需上交的各类部门制度、部门工作计划、安排、总结、个人心得体味、证件、稿件、表册等,要按文件上的时间要求及时上交,(特殊情况除外)。
否则视情节轻重赋予10—50 元经济处罚,如因材料上交不及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上报公司行政例会,赋予严重处分。
对于公司下达的文件,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员工学习,领略文件精神,并填好《传阅单》,否则赋予部门负责人20 元的经济处罚。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可以罚款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可以罚款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绩效,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条:奖励措施
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出绩效突出、工作出色的员工,奖励1000元及荣誉证书。
2. 勤奋员工奖:每季度评选出工作勤恳、态度认真的员工,奖励500元及奖励证书。
3. 创新员工奖:每年评选出具有创新精神、不断进取的员工,奖励2000元及奖励证书。
第三条:惩罚措施
1. 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日工资50元。
2. 旷工: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一次扣除当日工资。
3. 工作中发生事故:按照事故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工资及进行相应的处罚。
4. 不服从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扰乱工作秩序者,将作出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降级甚至开除。
第四条:罚款规定
1.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处罚后,视情节轻重,从50元至500元不等罚款。
2. 累计3次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罚款、降级、甚至开除。
第五条:其他规定
1. 员工需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做到诚信守约。
2. 员工若对制度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调查处理。
3. 公司保留对制度进行调整的权利,并将及时向员工通报。
第六条:生效时间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工作绩效。
谢谢!。
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员工行为准则与奖惩规章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员工行为准则与奖惩规章制度范本(通用11篇)员工行为准则与奖惩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1)为了制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需做到整齐洁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足!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六、听从安排听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惊八、专心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九、员工服务态度:1、热忱接待每位客户,做好乐观、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十、员工奖罚规定:1、全勤嘉奖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需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嘉奖,嘉奖200元;(条件:必需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嘉奖,一次扣罚30元;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谈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惊,违者扣罚5元/次;4、必需听从安排、听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十一、入职条件: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3、工作期间必需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十二、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需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具体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员工行为准则与奖惩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国企员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企业经营进展秩序,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增加员工责任感,到达严明纪律,奖优惩劣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上海兆科医疗器械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的全部员工。
第三条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正、公正、公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
其次章工作规范与纪律第一节员工行为规范第一条职业道德规范(一) 遵纪遵法1. 员工应宠爱祖国、遵纪遵法,坚决抵制全部违法违纪行为。
2. 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员工可通过部门领导或人力资源部就企业规章制度向企业提出合理化提议,但不应以此为由违反有关规章制度。
(二) 认同并践行企业提倡的遵法、廉洁、奉公、诚恳、守信、敬业、合作的职业道德;(三) 对的处理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严禁参与或许导致与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活动,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爱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得借企业名义或运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四) 诚恳守信,反对处在任何目的的哄骗、作假行为。
(五) 依法保守企业隐秘,不得私自向外界供应或透露企业商业隐秘。
(六) 疼惜公物,养成良好的节省意识,勤俭办公。
(七) 纯熟把握职业技能,加强理论和专业学习,不停提高工作力量和水平,加强个人素养修养。
其次条岗位行为规范(一) 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需临时离开,应报务部门负责人。
因公临时外出时,须告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临时外出须告知企业分管领导。
(二) 办公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扫瞄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三) 准时出席规定参与的各项会议和培训,因突发状况不能准时到会,应至少提前一小时向会议或培训组织部门请假报备,会议和培训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端早退。
(四) 未经同意不得翻动他人文献物品(确因工作需要,经请示企业分管领导同意,查阅必需的资料除外),不得打听、传播和谈论他人隐私,不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到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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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1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总则第一条目的《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条例》的制定与实行,将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人员(包含劳动合同制员工、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原则和方法1)行为规范管理条例的原则:明确职责、逐级负责、纵横结合、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2)管理方法:纵向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按日常逐级管理的方法进行;横向实行公司行为规范管理主管部门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制,按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育、督促和考核等方法进行。
二)管理职责和权限1)行政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和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检查、督促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行为规范,有权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教育、处罚。
2)各部门经理作为本部门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经常检查和督促员工遵守行为规范,并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检查、教育、处罚。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品德言行(一)忠于公司,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二)同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三)根据公司有关着装规定着装和佩戴胸牌,仪表整洁。
(四)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大声喧哗吵闹。
(五)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环境整洁,节约公司能源。
第四条工作纪律(一)工作时服从安排,恪尽职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不得闲聊、串岗、吃零食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公司内严禁大声喧哗、争吵、谩骂、斗殴、酗酒和赌博。
(四)严守公司机密,非工作需要,不打听、不讨论也不泄露公司事务。
(五)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吸烟或休息。
第五条入职、转岗和离职(一)拟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虚报。
入职上岗前与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下岗、协保等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签订聘用协议),员工的各项信息(通讯地址、电话、家属、婚姻状况、教育程度、职称证书)等发生变化应在5 天内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如因通知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用工之日报到,并在报到后7天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劳动手册、退工单、社保(公积金)转移文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外来人员居住证(暂住证)等相关资料,以便公司办理录用和社保手续。
如员工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公司未能及时办理录用或社保,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三)员工转岗应在接到调令单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移交工作,并按调令单规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四)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
(五)合同期满前无论由公司或员工提出续签的,均应于合同期满前五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
(六)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归还借款、工具、办公用品、劳防用品、考勤卡、更衣箱钥匙等所有公司物品后,至公司行政部门结算工资并办理退工手续。
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致使公司不能及时办理退工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第六条考勤(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按规定考勤,不得请人代替考勤或代人考勤。
(二)因公外出必须事先报请上一级主管书面同意,并说明外出去向。
(三)工作时间离开公司(无论请假或公出)均应进行考勤,在每月考勤申报时予以注明理由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七条加班(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由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由部门统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室批准。
但加班时间应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之内,紧急情况除外。
(二)非上级主管安排,由于员工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提出加班申请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并提交行政部备案,方可进行加班。
(三)加班经确认后,可以通过调休冲抵(法定节假日除外),因工作需要无法进行调休的,在次年年初结算加班费,加班费的结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
(四)因岗位需要采取特殊工时制的员工,被安排节假日工作的不作为加班。
第八条请假(一)员工享受法定有薪休假(婚假(结婚证领取之日起一年内)、丧假(配偶、父母、子女)、产假等)时,应提前提出休假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等),法定休假应一次性休完。
(二)病假应提交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
如遇急诊在二级以下医院就诊的,可以开具二天以内的病假,之后如需继续请假的仍应提供市二级以上医院的病假单。
(三)事假应提前一天申请。
事假在三天以上的(含三天)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
一个月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十天。
如遇紧急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公司并事后补办手续。
(四)连续事假的批准权限:操作岗位领班权限为一天;主管权限为二天;部门经理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假期一律报总经理室批准。
第九条争议处理员工对涉及本人利益的处理决定存在争议的,应在获知处理决定7 天内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诉:(一)员工对直接主管的有关处理不服或有意见的,可以向所在部门或行政部反映。
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于7 天内作出答复。
(二)员工对所在部门或者行政部代表公司所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工会进行申诉,请求工会予以调解。
(三)员工就争议无法与公司达成调解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仲裁。
第十条嘉奖类别:表彰、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表彰:(一)工作勤奋敬业,业绩优秀,或确有先进事迹的;(二)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对“减本增效”确有贡献的;(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多次(含三次以上)制止不文明或违纪行为;(四)及时发现指出(揭露)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挪用、欺诈等),保护公司财产金额在1000元(含1000 元)以内的;(五)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六)其它应予以表彰的特殊事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记功:(一)及时发现指出(揭露)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挪用、欺诈等),保护公司财产金额在1000 元以上的;(二)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少公司经营成本(金额在3000元〜30000元)确有成效的;(三)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保护公司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四)其它应给予记功的特殊事件。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记大功:(一)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一般金额应为30000 元以上);(二)在危急时刻,能够冷静处置正确应对减少公司经济损失的,或挺身而出保护人员生命或财产安全的;(三)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四)其它应予以记大功的特殊事件。
第十四条嘉奖方法:(一)表彰: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200 元/每次;(二)记功:颁发嘉奖令,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500 元/每次;(三)记大功:颁发嘉奖令,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1000 元/每次。
第十五条嘉奖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提出嘉奖令申请,阐述需要嘉奖的事迹,经行政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签发嘉奖令。
第四章处罚第十六条处罚类别:黄牌警告、红牌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黄牌警告处分:(一)工作时间吵架、相互谩骂,造成不良影响的;(二)代人考勤或请人代考勤的,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三)工作时间未请假私自外出,或外出登记与实际去向不符,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四)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条例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或由此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3000元〜10000元)的;(五)工作失误、延误,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3000 元〜10000元)的;数额可设置低些(六)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打瞌睡、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计算机游戏、在网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等),达到三次的;(七)在非规定时间内洗澡、就餐或不按作息规定进入更衣室、浴室、餐厅、班车,达到三次的;(八)工作时间内非因职务需要饮酒的,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九)一月内累计迟到(30 分钟以内)或早退(5 分钟以内)达到三次或以上的;(十)非休息时间或非规定吸烟点吸烟,达到三次的;(十一)不爱护环境,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或不爱惜公司财物、浪费能源(资源),达到三次的;(十二)故意损毁公物,价值在1000 元以内(含1000 元)的;(十三)由于员工在公司外的不良行为而连带影响到公司声誉和形象的;(十四)其它应给予黄牌警告处理的行为。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红牌警告:(一)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赌博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二)隐瞒、虚报)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工作经历、健康状况、学历、职称等),情节轻微尚未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三)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涂改考勤记录、统计报表等相关记录;虚报谎报加班工时、相关经营数据及工作业绩等),但尚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四)连续旷工3 个工作日以上(含3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含10 个工作日)的;(五)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未办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擅自在非动用明火区域动用明火的;(六)对各种违纪行为或工作差错有意庇护、隐瞒、掩盖或妨碍检查及处理的;(七)工作失误、延误或指挥不当,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50000元(不含)的(数额可设定低些);(八)受到黄牌警告处分一年以内(含一年),再次有可受到黄牌以上处分的行为的,可直接处以红牌警告处分;(九)其它应给予红牌警告处分的行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一)对外交往中,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泄漏公司机密,或损害公司名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涂改考勤记录、统计报表等相关记录;虚报谎报加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