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概念与本质10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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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侵权责任法具有保护受害者、制裁不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等重要 功能。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 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
损害事实
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实际的 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 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 侵权行为所导致。
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这些请求权均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
物权保护的程序
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其中,诉讼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 之一,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程序。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结婚与离婚
01
02
03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条件, 经过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法 律规定,即可领取结婚证 书。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夫妻感情破裂,协商或诉 讼离婚,经过法院判决或 调解,解除夫妻关系。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夫妻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等。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扶 养、抚养和赡养等。
主观过错意和过
失。
特殊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侵权行为人没有 主观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 但根据公平原则,应当由当事人分担相应 的责任,如动物致人损害、见义勇为等。
侵权责任法具有保护受害者、制裁不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等重要 功能。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 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
损害事实
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实际的 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 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 侵权行为所导致。
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这些请求权均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
物权保护的程序
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其中,诉讼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 之一,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程序。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结婚与离婚
01
02
03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条件, 经过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法 律规定,即可领取结婚证 书。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夫妻感情破裂,协商或诉 讼离婚,经过法院判决或 调解,解除夫妻关系。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夫妻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等。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扶 养、抚养和赡养等。
主观过错意和过
失。
特殊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侵权行为人没有 主观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 但根据公平原则,应当由当事人分担相应 的责任,如动物致人损害、见义勇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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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享有税收优惠等政策。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民事权益和义务
04
总结词:民事权益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根据不同的标准,民事权益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总结词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保护,包括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等。
谢谢您的凝听
THANKS
详细描写
民事法律关系
02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自愿性和合法性,其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益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具有强制性,由法律规定的。
届满后,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益。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03
对债权人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只是丧失胜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债权要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缔约过失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民法课件
CONTENTS
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益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概述
01
总结词
民法的定义和特点
详细描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点:平等性、自愿性、公平性、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享有税收优惠等政策。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民事权益和义务
04
总结词:民事权益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根据不同的标准,民事权益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总结词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保护,包括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等。
谢谢您的凝听
THANKS
详细描写
民事法律关系
02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自愿性和合法性,其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益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具有强制性,由法律规定的。
届满后,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益。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03
对债权人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只是丧失胜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债权要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缔约过失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民法课件
CONTENTS
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益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概述
01
总结词
民法的定义和特点
详细描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点:平等性、自愿性、公平性、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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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的情势
物权变动的主要情势包括买卖、赠 与、继承、遗赠、互易等。在这些 情势中,买卖是最常见的物权变动 情势。
04
合同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 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
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体现为 财产利益关系的民事关系,如婚姻、 家庭、继承等。
财产关系
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进程中所 产生的、受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权益 义务关系,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 权等。
民法的渊源
01
02
03
成文法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公布的 ,表现为条文情势的法律 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等。
侵权责任法的目的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过错、无过错、 公平责任等产生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害事实
指因某种行为导致民事主体权 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或非
财产性缺失的事实。
合同成立的程序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新要约、许诺 。
一般情况下,许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合同成立的 地点一般为许诺生效的地点。
合同的效力
01
02
03
04
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 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束 缚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
物权变动的主要情势包括买卖、赠 与、继承、遗赠、互易等。在这些 情势中,买卖是最常见的物权变动 情势。
04
合同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 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
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体现为 财产利益关系的民事关系,如婚姻、 家庭、继承等。
财产关系
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进程中所 产生的、受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权益 义务关系,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 权等。
民法的渊源
01
02
03
成文法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公布的 ,表现为条文情势的法律 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等。
侵权责任法的目的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过错、无过错、 公平责任等产生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害事实
指因某种行为导致民事主体权 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或非
财产性缺失的事实。
合同成立的程序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新要约、许诺 。
一般情况下,许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合同成立的 地点一般为许诺生效的地点。
合同的效力
01
02
03
04
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 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束 缚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
民法的概念与本质民法总论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渊源
01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法的渊源主要包 括制定法、习惯法和判例法。
03
02
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 形式。
04
制定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 公布的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习惯法是指经过长期实践被普遍遵守并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05
06
判例法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遵循 的先例,对后来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总结词
根据法律条文的客观目的和社会利益进行解释。
详细描述
客观目的解释是通过考虑法律条文的客观目的和社会利益来解释其含义。这种方法认为, 法律条文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应该优先考虑社会利益和公共利 益。在客观目的解释中,解释者需要全面了解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要求,并能够将其
与法律条文的含义联系起来,以得出正确的解释结论。
民法通过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 的各项权利,保障民事主体自 由意志的发挥,促进民事主体 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
民法通过规定权利救济方式和 救济途径,为民事主体提供法 律保障,确保民事主体权利受 到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 救济。
民法是私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 自主意愿,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干预。
对人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对人的适用范围指的是民法对于哪些人具有约束力。一般来说,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的自然人和法人。在这个范围内,民法对于所有民事主体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对人的适用范围的具体规定
在具体规定上,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至死亡时终止。同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自其成立 时开始,至其解散或注销时终止。此外,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法的适用对象,但需 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章节民法概述-PPT课件

第一章
四、我国的民事立法
( 一 ) 清末, 1907 年开始了我国历史上的 首次民法典编纂, 1911 年完成《大清民律草 案》,末及公布,清王朝即覆灭。
( 二 )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颁布的《民 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该法典采民商 全一制。
第一章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民国 时期的六法全书,作为六法全书组成部分的民 法典在内地失去效力。长期以来,我国内地一 直采用单行法的形式处理民事关系。 (四) 1986年4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 立法重要的里程碑。 2019 年 3 月 15 日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通过的《合同法》,我国民事立法进 入了一个新阶段。
律科学。
民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民法学只
是一种学说,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民法与民法学互有联系互有影响,二者是相
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第一章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平等 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一章
一、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以 自愿为基础的具体的经济关系。
为基础,分五编,共2385条。 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债的关系法,第三编 物权法,第四编亲属法,第五编继承法。《德 国民法典》在立法技术上讲求精密、科学、严 谨,被法制史学者称为 19 世纪“德国法律科学 的集成”。
第一章
三、20世纪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20世纪初叶,在内容上具有时代意义
的民法典是《瑞士民法典》。瑞士将合
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的效力范 围,即民法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在什 么时间发生效力。
第一章
《民法概述》PPT幻灯片PPT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甲乙丙于1999年8月8日出资3万元买得一幅名画交甲保管。 同年10月,甲将画作价4.5万元卖给丁并分乙丙各1.5万。次年2 月底丁又将画以5万元卖给戊。2000年3月,巳以6万元价格自戊 处买此画,但差1万元未付。巳将该画送庚装裱,因巳未按期付 庚装裱店费用,庚通知巳在30日内付清费用,但巳未能按期支 付。庚遂将画折价受偿,扣除费用,将差额还给巳。巳不同意 庚这一做法。
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பைடு நூலகம்titia)
魏振瀛 编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概论 目录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方法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民法的性质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渊源 民法体系与民法学体系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九节 民法的历史沿革
《民法概述》PPT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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灋
古体的“法”字写作“灋”,从水,从 廌去,廌所以触不直而去之,廌,兽也, 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 即法是判决的依据,是非标准,公平正 义的代表。
相传皋陶有一只 獬豸(獬豸又称直辨兽。当人 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 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 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能知道谁是有罪 的人,皋陶审理案件,遇到疑难,就牵来獬 豸,獬豸只触有罪的人。传说獬豸的名也叫 “法”,后世之法就由此而来
民法与生活息息相关: 民法伴随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伴随商品经济的 发展而发展。商品经济则是依据市场规则实现社会 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运行机制。 恩格斯:“民法准则只是以法的形式表现了社会的 经济生活条件。” 马克思: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 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为 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每一方只有通 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 占有他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 私有者。这就表明商品关系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 件:一是必须要有独立的商品“监护人”(所有 者);二是必须要商品交换者对商品享有所有权; 三是必须要商品交换者意思表示一致。
民法课件ppt

非法人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得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设立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法进行登记
。
变更
非法人组织的变更需依法进行登记 ,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终止
非法人组织的终止需依法进行清算 ,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06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 动时应当诚实守信,履 行自己的承诺和义务。
02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 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具有平等性和对应 性;民事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外部性和 非国家强制性;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社会关系,具有法定性。
效力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 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成立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生效要件
一般生效要件,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特殊生效要件,如附条件的民 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等。
07
代理制度
代理的概念与类型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 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 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 后果的行为。
代理的类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指基于 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是 指基于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指定代 理是指基于人民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
第一章 民法概述PPT课件

2、《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 为主要民事法律 3、《公司法》、《票据法》等为民事特 别法
二、民法学的体系
(一)总论
一般规定 民事主体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
(二)民事权利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人身权 亲属
继承权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 义垄断时期以来的民法。资本主义现代 民法可以说是始于1896年公布、1900年 生效的《德国民法典》。这时的民法从 以权利为本位的私权绝对化、私法自治 转向对私权予以一定的限制,并且确立 了诚实信用、无过失责任等一些新的原 则。十月革命胜利后,出现了社会主义 民法,1922年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就 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
(二)财产关系的特征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具体的经济关系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平等
的。
3、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当事人自愿发生 的
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受价值规律支配。
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一)人身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人身关系,是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 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 会关系。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这时是诸法合一,法学理论上出现了公 法与私法的区分 。
近代民法是指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 产生的反映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生活条件 的民法 ,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 础上形成的。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形 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不同法系。 近代民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为代表,近代民法以权利为本位,以人 格平等为基础,确立“私法自治”、 “私有财产神圣”和“过失责任”等基 本原则。
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 关系。
身份关系是以特定的身份利益为内容的 社会关系。
二、民法学的体系
(一)总论
一般规定 民事主体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
(二)民事权利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人身权 亲属
继承权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 义垄断时期以来的民法。资本主义现代 民法可以说是始于1896年公布、1900年 生效的《德国民法典》。这时的民法从 以权利为本位的私权绝对化、私法自治 转向对私权予以一定的限制,并且确立 了诚实信用、无过失责任等一些新的原 则。十月革命胜利后,出现了社会主义 民法,1922年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就 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
(二)财产关系的特征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具体的经济关系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平等
的。
3、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当事人自愿发生 的
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受价值规律支配。
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一)人身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人身关系,是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 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 会关系。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这时是诸法合一,法学理论上出现了公 法与私法的区分 。
近代民法是指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 产生的反映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生活条件 的民法 ,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 础上形成的。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形 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不同法系。 近代民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为代表,近代民法以权利为本位,以人 格平等为基础,确立“私法自治”、 “私有财产神圣”和“过失责任”等基 本原则。
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 关系。
身份关系是以特定的身份利益为内容的 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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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概念与本质
11、获得的成功越大,就越令人高兴 。野心 是使人 勤奋的 原因, 节制使 人枯萎 。 12、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如同种树 ,先有 根茎, 再有枝 叶,尔 后花实 ,好好 劳动, 不要想 太多, 那样只 会使人 胆孝懒 惰,因 为不实 践,甚 至不接 触社会 ,难道 你是野 人。(名 言网) 13、不怕,不悔(虽然只有四个字,但 常看常 新。 14、我在心里默默地为每一个人祝福 。我爱 自己, 我用清 洁与节 制来珍 惜我的 身体, 我用智 慧和知 识充实 我的头 脑。 15、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 农夫不 会播下 一粒玉 米,如 果他不 曾希望 它长成 种籽; 单身汉 不会娶 妻,如 果他不 曾希望 有小孩 ;商人 或手艺 人不会 工作, 如果他 不曾希 望因此 而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11、获得的成功越大,就越令人高兴 。野心 是使人 勤奋的 原因, 节制使 人枯萎 。 12、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如同种树 ,先有 根茎, 再有枝 叶,尔 后花实 ,好好 劳动, 不要想 太多, 那样只 会使人 胆孝懒 惰,因 为不实 践,甚 至不接 触社会 ,难道 你是野 人。(名 言网) 13、不怕,不悔(虽然只有四个字,但 常看常 新。 14、我在心里默默地为每一个人祝福 。我爱 自己, 我用清 洁与节 制来珍 惜我的 身体, 我用智 慧和知 识充实 我的头 脑。 15、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 农夫不 会播下 一粒玉 米,如 果他不 曾希望 它长成 种籽; 单身汉 不会娶 妻,如 果他不 曾希望 有小孩 ;商人 或手艺 人不会 工作, 如果他 不曾希 望因此 而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