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

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一、引言在我国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只有当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法律法规,严守法纪,才能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主题,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1.1 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的基本素质之一。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深化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起到了模范引领的作用。
1.2 法治建设离不开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否强烈,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1.3 法律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长期的教育和引导。
只有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才能促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深受法治理念的熏陶,形成正确的法治思维。
三、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措施2.1 完善培训体系,加强法治教育。
通过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治理论和实践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2.2 推进法治化管理,规范办事流程。
建立健全法治化管理机制,完善工作程序,规范行为准则,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高决策执行的法治化水平。
2.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治知识。
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推动全面法治建设。
四、对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个人理解和观点3.1 作为一个公民,在法治社会中,我深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的重要性。
只有当他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
3.2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作为普通公民,我也应该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国家的法制权威。
3.3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制度得到切实落实。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精品文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主要制度和措施第四条健全完善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十三道沟林场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落实长白森经局政法办公室专题学法制度。
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精品文档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可充分利用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等第五条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次。
4相关法律法规。
各党支部会议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各级各部门抓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集中辅第六条导的同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个学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40于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第七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部门、各科室、学法用法制度,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建设。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必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结合不同类型培训实际情况,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加大法治内容比重。
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的知识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必备的素养之一。
为了加强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综合执行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于2023年全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活动。
一、培训目的1. 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2. 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其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3. 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综合执行能力,推动全区法治建设。
二、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基础法律知识。
2. 具体岗位法律法规培训:根据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同岗位,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培训,使其掌握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法律知识。
3. 案例分析与讨论:通过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4. 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培养,使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5. 法律应用技能培训:培养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应用能力,使其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三、培训方式与形式1. 线上学习:利用互联网评台搭建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方便国家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
2. 线下集中培训:安排专业的法律培训师,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培训课程,提高学习效果。
3. 实地教学实践: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到当地法院、检察院等实地参观,了解司法实践和法治建设成果。
四、培训保障1. 资金保障:对培训活动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保证培训课程的质量与效果。
2. 教学资源保障:提供丰富的法律教学资源,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和权威。
3. 管理服务保障: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体系,保障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培训效果评估1. 学员考核: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法律知识、法律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评定学员的学习成绩。
2. 培训反馈: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了解培训效果,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一、目标与原则目标:通过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执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原则:-全面性:覆盖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接受法律教育和培训。
-实用性:培训内容和方式应紧贴实际工作需求,便于工作人员理解和应用。
-系统性:构建从基础学习到深入研讨、从线上到线下的多元化学习体系。
-持续性:确保学法用法教育是持续的、常态化的,形成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1. 建立常态化学法用法教育机制:-设立专门的学法用法教育日,如每季度的第一周为学法用法周。
-利用在线平台,开发学法用法电子课程,便于工作人员随时学习。
2. 定制化培训计划:-根据不同职能部门的特点和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定制化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 实施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基础法律知识培训。
-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决策依法化培训。
-针对特定领域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法律培训。
4. 加强考核与激励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体系。
-对学法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支持体系:-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和在线咨询平台,为工作人员提供即时的法律支持。
-定期组织法律讲座和研讨会,邀请法律专家就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
6. 推进法律知识更新:-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进修班、研讨会等,及时更新法律知识。
-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更新简报,保证工作人员掌握最新法律信息。
三、保障措施1.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学法用法教育活动有足够的经费支持。
2.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实施步骤1. 调研与需求分析:全面了解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现状和需求。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章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化,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和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主要制度和措施第四条健全完善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十三道沟林场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落实长白森经局政法办公室专题学法制度。
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可充分利用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各党支部会议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第六条各级各部门抓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集中辅导的同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个学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第七条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容和要求。
(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部门、各科室、学法用法制度,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建设。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必训容,列入培训计划,结合不同类型培训实际情况,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加大法治容比重。
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

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学习考核制度
1
2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与晋升、奖惩等挂钩
3
开展定期评估,不断优化完善制度设计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
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CHAPTER 03
学法用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学法用法制度不完善
缺乏系统性的学习方案
现有的学法用法制度缺乏统一的学习计划和教材,导致学习内容不系统、不 全面。
缺乏专业性的培训机制
现有的学法用法制度缺乏专业的培训师资和课程设置,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学法用法制度执行不力
学习时间安排不合理
现有的学法用法制度对学习时间安排不习内 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考核方式 等。
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
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 养和法治意识,使其更好地 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地
履行职责,服务社会。
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深入了解 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 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氛 围,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提
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对违反学法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 理,确保学法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
性。
提高学法用法制度的有效性
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过持续的学法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通过系统的学法培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使其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 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意见

更要法学底子扎实,公正司法路上向前走——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意见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主体,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维护。
因此,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至关重要。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1. 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
成立以司法部为主导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学培训中心,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学培训,引导国家工作人员从基础法律知识到高端法律智慧的全面提升,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行能力。
2. 严格考核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成果。
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专业考核和绩效考评,创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推动国家工作人员迈向更高的法治境界。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工作1. 建立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法定考试制度,加强对全国司法考试和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标准考试的监管和指导。
在此基础上,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体作用,加强对非标准化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等的监管和考核工作,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考法约束和塑造。
2.推动司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
落实国家司法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决策和司法审判能力,推动司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考法信心和能力。
三、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实践工作1.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鼓励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实践,走近群众、深入生活,贴近具体司法案件实践,以实践推动理论的升华和发展,提高工作人员的司法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
2.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切实履行法律职责。
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教育与监管,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系建设和法律职责落实,同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公正透明,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一、引言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现代社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国家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力,做到公正廉洁、廉洁用权。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一种职业素养的体现,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本文将就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展开探讨。
二、深入理解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1.1 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学法用法制度是实现法治的重要途径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依法行事。
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必须时刻牢记法律的底线,做到依法用权。
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律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2 学法用法制度有利于提高治理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法用法制度不仅仅是国家工作人员底线意识的体现,更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正确的法律观念,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3 学法用法制度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公正廉洁行使权力在处理各项事务时,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以个人意志行使权力,更不能违法乱纪。
只有建立起正确的法治观念,才能确保公正廉洁行使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三、学法用法制度的具体意见2.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加强法律素养培养国家工作人员应该建立起健全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将学法用法纳入日常工作学习之中。
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确保在处理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用权。
2.2 加强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除了学习法律法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该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只有具备了正确的法律观念,才能够在处理各项事务时不偏不倚,做到公正廉洁。
2.3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意识的普及国家工作人员还应该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意识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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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根据xx市印发的《xx市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适用对象本《实施意见》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国家工作人员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全县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制度和措施(一)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
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
落实会前学法制度。
实行党委(党组)会、政府常务会、行政工作会等会前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制度。
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邀请法律顾问通过辅导解读等方式进行学习。
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必须把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决策前置程序。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邀请法律顾问、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其他法律专家、学者以专题讲座形式进行集中学习辅导,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专题辅导,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法治讲座或报告会不少于2次。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记录、学法档案等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80学时。
鼓励和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立足岗位和生活实践,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途径自修自学法律,推动学法经常化。
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结合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法治文艺创作等形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活动,积极开展学法心得交流、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拓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依托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定期推送学法内容,加强和服务对象的学法互动交流。
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受众范围广,宣传效果好,形式灵活多样的媒体上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通过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健全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组织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列为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课程设置中法治类课程量应占总课时量的x%以上。
人事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培训课程中法治教育学时比重不少于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 并注重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成员在本系统、本单位组织开展与履行职能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
(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部署要求,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则。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 不得提交讨论。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高决策质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对应当听取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进行法律审核而未落实, 应当采纳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违反决策规定、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严格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健全完善依法履职制度实行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
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统一的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法成果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
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行动未经法治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 不得作出决定。
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依法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细化各执法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强化执法监督,经常性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六)健全完善普法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并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组织部门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与现有年度考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中要围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个人学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开展法治教育、个人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述法。
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组织、人社部门要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普法主管部门每年要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组织一次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活动。
要坚持“凡提必考”的原则,完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县主管年度考核的部门、机构要将普法考试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普法年度考核分“好”、“较好”、“差”三个等次,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评定为“差”等次的,单位不得评为综合性表彰单位;领导干部述法评定为“差”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学法用法情况评定为“差”等次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普法考试考核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年度登记注册。
组织部门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并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
要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要注重总结宣传学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落实宪法法律必修课,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培训,做到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核和结果运用。
党委宣传部门要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指导督促新闻媒体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
普法主管部门要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于10月29日上报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司法局),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