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参考文本
2023年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

2023年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引言:建筑工人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在建筑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过去,建筑工人的安全与健康问题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了许多事故和伤亡事件。
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2023年应该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并推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
本文将深入探讨如何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为了避免建筑工人因为缺乏安全意识和技能而导致的伤亡和事故,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首先,建立全面、科学的培训课程体系,包括安全意识培养、操作规范培训、急救知识培训等内容。
其次,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如线下讲座、在线学习等,让建筑工人能够灵活选择参与培训。
最后,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已经接受培训的建筑工人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二、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必须要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建立健全专门针对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如工时限制、工资支付等。
其次,建立建筑工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对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最后,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和处罚,以保护建筑工人的权益。
三、推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为了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水平,必须推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
首先,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其次,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建立建筑工人的安全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结语: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是社会责任和义务。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推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可以有效地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
建筑工人是我们社会的重要一员,关注他们的安全和权益,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关爱,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负责。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范文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范文一、引言建筑工人作为建筑行业中的劳动者,是建设国家基础设施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中坚力量。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是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为了确保建筑工人的安全权益,需要明确建筑工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建筑工人的基本权利1.安全权利:建筑工人有权在工作场所得到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有保障的劳动条件,包括安全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安全的施工场地等。
2.健康权利:建筑工人有权得到健康保护,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防护等措施,以确保其身体健康。
3.知情权利:建筑工人有权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工作。
4.参与权利:建筑工人有权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对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建议和意见。
5.受教育权利:建筑工人有权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社会保障权利:建筑工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7.合法权益维护权利:建筑工人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维护劳动合同、争取合法的工资待遇等。
三、建筑工人的基本义务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筑工人应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工地的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秩序。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工艺流程,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建筑工人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在施工过程中保障自身的安全。
4.加强安全培训和学习:建筑工人应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做到知识更新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改进。
5.严守纪律,维护工地秩序:建筑工人应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
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建筑工人应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隐患。
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新版)

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新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已成潮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直接涌入建筑行业。
这些农民工一般文化水平低,维权意识差,加之他们迫切增加收入的紧迫感和一些建筑包工头减少安全成本支出的双重原因,往往造成他们在不安全状态下作业的现象,从而导致一些不应有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悲剧。
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以为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要知晓权益,让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或承包人都知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作为什么,不该作为什么,以及怎样作为,以实现依法应享有的各项人身、经济权益;另一方面则是要依法维权,特别是在依法享有的安全生产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受损害的建筑工人应依法讨回公道。
从这个意义上讲,探讨建筑工人在法律上享有的安全生产权益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工人享有哪些安全生产权益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在实施中,建筑工人首先要注意到本人是否被列入保险对象;其次,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要求企业及时向所在保险公司或其委托机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因此企业或承包人与建筑工人订立的“生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模版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模版建筑工人是建设中国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建筑施工现场为社会提供安全舒适的建筑环境。
为了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筑工人和雇主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下面是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的模版。
一、建筑工人的基本权利1. 安全权:建筑工人有权享受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备。
2. 健康权:建筑工人有权享受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工伤保险和职业病防治。
3. 劳动权:建筑工人有权依法获取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
4. 报酬权:建筑工人有权依法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并享有正当的薪酬支付方式。
5. 休息权:建筑工人有权按照法定标准享受休息时间,并不得强制加班。
6. 职业发展权:建筑工人有权接受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并享有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7. 参与权:建筑工人有权参与劳动关系的建设和解决劳动争议,包括与雇主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
8. 尊严权:建筑工人有权获得尊重,不受歧视、虐待和骚扰。
二、建筑工人的基本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建筑工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
2. 遵守安全规程:建筑工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
3. 维护工作秩序:建筑工人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地管理和组织安排,不得私自离岗或缺勤。
4. 关心他人安全:建筑工人应关心他人的安全,不得故意对他人构成威胁或危害。
5. 保护环境:建筑工人应保护环境,不得乱丢垃圾、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
6. 提升自身素质:建筑工人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职业素质,为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7. 维护劳动权益:建筑工人应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如遇到违法行为或权益受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维权。
8. 履行合同义务:建筑工人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作质量和工期的完成。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参考文本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参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上班前,工长或组长不讲安全,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人有权不接受任务。
2、上班前,工长或组长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如不检查,工人有权不上岗。
3、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不立即整改,工人有权不上岗。
4、临时改换工种,工长或组长应交待安全操作规程,如不交清,工人又不懂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工人有权不服从分配。
5、工长或组长不按安全规程办事,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抵制。
6、发现违章作业者,工人有权向上级反映、汇报。
7、工人抵制违章指挥,工长或组长打击、报复者,工人有权上告。
8、工长或组长不落实安全措施,忽视安全生产,工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向上级报告。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作为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必须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为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权益,建议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应重视发扬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八项权利。
一、了解工作和施工情况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须将施工区域、建筑进度和安全措施公告给工人,使建筑工人能够全面掌握工作计划和施工进度,以便规避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意外事件。
二、拥有安全的工作场所建筑工人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相关部门应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和检验,确保安全措施得到充分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以确保建筑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安全。
三、获得适当的劳动保护措施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可能遭受各种不同的危险,因此需要适当的劳动保护措施。
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四、获得良好的卫生条件良好的卫生环境基本上对建筑工人的健康和精神状况有重要影响。
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应提供健康的饮食、饮用水、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并确保其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五、有权得到工作休息和必要的治疗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应允许建筑工人适当的工作休息时间,以确保他们保持足够的体力和精神状态。
如果建筑工人受伤或生病,应获得必要的治疗和休息时间,以便进行康复。
六、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应允许建筑工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建筑工地进行监测和检验,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处理,以确保建筑工人的安全权益。
七、掌握法律法规及投诉渠道建筑工人应该明确了解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时应对和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须提供举报投诉渠道,给予建筑工人充分的维护和保障。
八、获得公正和合理的补偿如果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让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非常必要。
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应提供公正和合理的保险和社会救助,给予工人充分的支持和护理。
结论建筑工人的权益和利益应该受到认真重视和保障。
专业的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并倡导重视建筑工人的生产安全。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范本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及义务范本一、建筑工人的基本权利1.安全权利建筑工人有权享有安全生产的环境,包括安全设备、安全操作培训等。
他们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
建筑工人有权要求雇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保证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条件。
2.健康权利建筑工人有权享有良好的健康状况,包括定期体检、提供必要的健康和医疗保健服务。
雇主应为建筑工人提供必要的健康保障,包括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设施。
3.休息权利建筑工人有权享有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雇主应为建筑工人提供合理的休息和休假安排,并确保他们每天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建筑工人有权要求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合理安排,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4.社会保障权利建筑工人有权享有合理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雇主应按照法律规定为建筑工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并及时、足额地给予建筑工人相应的福利待遇。
5.知情权利建筑工人有权知道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工作强度等相关信息。
雇主应向建筑工人提供工作任务的详细说明,包括工作目标、时间要求、工作内容等。
6.参与权利建筑工人有权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雇主应建立和完善建筑工人参与决策的机制,提供广泛的参与渠道和途径。
二、建筑工人的基本义务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按照要求使用安全工具和器材。
建筑工人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2.维护职业健康建筑工人应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建筑工人应积极参加体检和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和身体不适。
3.保护工作环境建筑工人应爱护工作环境,妥善保管和使用工作设备和工具,防止浪费和损坏。
建筑工人应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清洁。
4.遵守法律法规建筑工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循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

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建筑工地作为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现场,建筑工人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在国内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本文将探究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现状问题安全设施不完备在国内很多建筑工地,安全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还不到位。
建筑工人在施工时所需要的安全设施并不齐备,例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眼镜等,导致建筑工人在施工时的安全保障措施不能保障其安全。
工人缺乏安全意识很多建筑工人习惯于在危险区域操作,缺乏对危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这是导致工地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由于建筑工人的工作时差异性较大,很多建筑工人缺乏充足的休息和睡眠,进一步降低了工人的安全执行力和注意力。
管理不到位在一些工地,管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本应对工作的安全进行管理、现场监管以及培训,但在实际中过程认真履行的工地往往不多。
对策与建议安全设施建设和改进首先,我们应该重视建筑工人的安全和健康问题。
建筑工人在施工时所需要的安全设施应该建设和完善。
如带、安全网、防护眼睛、头盔等,这些设备能够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建筑工人应该在接受设备的同时,学习如何使用这些设施,增加对危险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筑工人在安全意识方面,有时可能因为文化和经验的不同往往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此时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安全管理力度,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方式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明确责任感,从根本上防止因工作过程中的不适当行为造成的事故。
此外,建筑工人的生活安全也应该得到关注。
应该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健康检查,保证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卫生安全。
总结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面临种种风险和危险,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应该建设和完善必要的安全设施、增加安全意识和落实管理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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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参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关注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已成潮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直接涌入建筑行业。
这些农民工一般文化水平低,维权意识差,加之他们迫切增加收入的紧迫感和一些建筑包工头减少安全成本支出的双重原因,往往造成他们在不安全状态下作业的现象,从而导致一些不应有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悲剧。
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以为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要知晓权益,让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或承包人都知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作为什么,不该作为什么,以及怎样作为,以实现依法应享有的各项人身、经济权益;另一方面则是要依法维权,特别是在依法享有的安全生产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受损害的建筑工人应依法讨回公道。
从这个意义上讲,探讨建筑工人在法律上享有的安全生产权益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工人享有哪些安全生产权益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在实施中,建筑工人首先要注意到本人是否被列入保险对象;其次,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要求企业及时向所在保险公司或其委托机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因此企业或承包人与建筑工人订立的“生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还规定了受害人的追偿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也作出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国际劳工公约第167号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工人应充分而适当地获得就预防和控制这些危害以及人身保护措施的指导和培训”。
这些法规在规定了建筑工人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相对人的义务。
3.要求相对人告知危险的权利。
对重大危险源的告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危险场所的警示,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量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因素的知情权,该法第三十六条还规定:“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工人应充分而适当地获得他们在工作场所可能会遭遇到的安全卫生方面危险的信息。
” 4.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权和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撒离作业场所”。
《建筑法》第七十一条还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5.要求相对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工人安仝的事故隐惠,免受他人或无辜伤害,防止发生伤亡亨故的权利。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生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该法在第七十一条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建筑生产活动中,有关法律规定了企业必须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或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卫生规程、交接班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在单位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用人单位将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保证安全法规的贯彻执行。
再如,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企业有设专人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此外,《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建设部第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迸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这些法律法规提出了对建筑工人的操作环境、机具、电器、材料设施等的规范性要求。
6.取得安全防护用品的权利。
《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堤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进一步予以了明确:“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该法第九十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相应法律责任。
8.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批评、检举、控告的叔利。
《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堤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此外,《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工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受到损害时怎么办1.与企业或承包人交涉。
协商要求停止其侵害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求工会组织调解。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意见调解处理;职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此外,还规定了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亭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工作)时间的规定,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向有关行政机关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等部门举报、申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建筑工人的举报申诉,均负有及时处置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的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七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还可要求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