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经济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理工大学2009届研究生分专业人数统计表

1
固体力学
21
15
6
7
金融工程与管理
6
5
1
2
计算数学
9
9
8
企业管理
61
61
3
结构工程
1
1
9
系统工程
17
17
4
凝聚态物理
25
25
1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3
10
3
5
数量经济学
4
4
机电工程学院
(185)
1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11
11
6
应用化学
15
15
2
工业工程
17
15
2
7
应用数学
49
49
3
机械电子工程
(154)
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43
38
5
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3
3
2
道路与铁道工程
14
11
3
3
通信与信息系统
217
204
13
3
工程力学
8
8
4
信号与信息处理
49
49
4
公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11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56)
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25
25
5
海洋工程结构
3
3
2
计算机应用技术
231
219
12
4
2
2
5
物流技术与装备
16
16
2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理工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

理工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秩序,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使转学、转专业工作能够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XX理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二章转学的条件第三条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四条转学只能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间进行。
提前批次并有特殊要求所录取的学生,一般不予转学。
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原则上应达到转入院校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为非计划内的;4.指标生、指令生、生、调剂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5.在同一城市院校的;6.部队院校转入地方院校的;7.初中起点大专班五年制的,前三年期间;8.大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9.应予以退学的;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章转专业的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与要求转入专业相关专长(有省级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获奖等证书原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院审核属实的;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具体标准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经学院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4.给优秀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开设绿色通道,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资格。
在符合转专业规定的前提下,经本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系同意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转入专业加试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教务处审批,择优转入;5.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院学科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6.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复学时所录取的专业停招的,由学院安排转入相近专业。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为武汉理工大学的新生,必须持武汉理工大学入学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学。
情节恶劣者,将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新生进行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和学校医院证明,短期治疗(不超过一年)可以达到健康标准者,经本人申请,由学院报学生工作部(处),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1.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离校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自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半个月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一届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报告,并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和学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手续与当年新生相同。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实行二学期制,每学年分秋季、春季二个学期。
已取得学籍的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每学期注册一次。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缴齐本学年专业学费后方予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暂缓注册。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教务处关于“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我院定于2020年4月12日至5月24日,对2019级、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转专业工作。
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2021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一、成立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何朗副组长:胡广华、项凡(纪委书记)成员:方玺、胡昌奎、周锡龙、石雨、尹敏、胡创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三、申请转专业条件1.2019级、2020级未转过专业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条件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的;条件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条件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2019级以前的学生和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只有满足条件2或条件3,才允许申请转专业。
3.以条件2或条件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或限制转专业(一)不予转专业的1.定向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3.已有转学经历者。
(二)限制转专业的4.不接收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学生、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和艾克斯马赛学院学生;5.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8级及之前的学生,自主招生A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当年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C类计划(工商管理创业试点班)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9级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当年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17.外语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通知,定于2009年5月7日-6月4日期间对2007、2008级本科学生进行专业调整,为做好专业调整工作,外国语学院特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一、成立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王达金副组长:沈革武小组成员:马云霞王琼范静遐刘珍夏育林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接受人数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关于2009年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通知》中有关要求,按照学校教务处转专业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可调整到外国语学院2008级各专业的人数为:英语专业8人,法语、日语专业各1人,共计10人。
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1、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法语、日语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知识,语音语调正确,口头表达能力强。
2、《大学英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转入英语系的学生,由英语系进行口试、笔试能力测试,根据其考核成绩来确定其转入同年级还是下一年级。
4、申请转入法语或日语专业的以英语为外语的学生只能转入下一年级。
5、申请转入法语或日语专业的以法语或日语为外语的学生,由法语系、日语系进行口试、笔试能力测试,并根据其成绩来确定其转入同年级还是下一年级。
三、转专业的考核方式转专业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专业系指定一名教师命题。
其中笔试考核内容为翻译和写作,主要考察学生对语法及词汇掌握的能力;面试考核内容为口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音语调和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面试与笔试各占50%。
五、转专业的接受原则1、接收时按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申请转入学生经业务考核合格后,由学工办对该生进行思想素质和心理考核。
3、申请转入学生业务考核、思想素质和心理考核合格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方能转入。
4、转入各专业同年级的学生,需按专业计划要求补修必修课学分。
六、考核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考核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2009年6月2日外国语学院2009.5.7。
武汉理工大学教学专题研究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标准流程

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重要工作流程
业务1、新增专业或调节专业申请
业务2、年度本科分专业招生筹划制定
业务3、本科专业培养筹划制定(办理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业务4、转专业学生学分替代
业务5、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受理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业务6、各级规划教材立项(受理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业务7、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受理时间:以校发文时间为准)
(1)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以校发文时间为准)
(2)各级质量工程中期检查(受理时间:以校发文时间为准
)
业务8、教学奖旳评比
(1)教学成果奖旳评比(受理时间:以校发文时间为准)
(2)校级精品课程与省级精品课程评比(办理时间:以校发文时间为准)
(3)教学奖励旳评比(涉及特色专业责任专家岗、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岗、各级教学名师奖、其她奖励)(受理时间:以校发文时间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经2013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为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通过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者,须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研究生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新生报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方可到有关学院(含中心、部、所,下同)办理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第二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二)请假两周期满后,未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不报到者;(三)健康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体检标准者;(四)经复查,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道德问题、违法乱纪行为或在报考和入学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五)因病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
第三条健康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新生,经过治疗能在短期(限一年内)达到健康标准,由我校指定医院(二等甲级以上)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办理有关手续后,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籍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于下学年新生入学前二个月内向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提出入学申请,由我校指定医院(二等甲级以上)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四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到计划财务处缴纳规定费用,凭缴费发票和研究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凭研究生证直接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社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为确保各专业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每年转专业学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确定;2.按高考招生分类(理工农医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不同门类间不能转专业;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单招考试录取者;2.专科升入本科者;3.已达到退学标准者;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资格或已办理试读者;5.二年级及其以上者;6.已办理过一次转专业者;7.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8.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对口援助计划等特殊招生类别学生;9.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三条转专业条件和办理程序1.已取得正式学籍的一年级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之前所修读全部课程无考核不及格记录或在本专业排名前40%者,可在第二学期的十二周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XX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依据上述条件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后,将《XX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XX理工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进行选拔考核,考核办法及考核科目由教务处另行发文。
4.教务处在选拔考试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根据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收计划数,将选拔初审结果报分管校长审核。
5.分管校长报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下发转专业通知单,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校批准设立的教改实验班和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分流等涉及专业变更的,可按照实验班选拔方案和专业分流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变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由教务处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允许转专业。
2009年中国传媒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新闻 学
2008级
≤2人
报名时间:3月23日9:00 -16:00 报名流程: 1、下载报名表和准考 证; 2、财务处综合管理科 (305室)交费(180元); 3、持收据到学生本人所 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
1.笔试 A.考试时间: 4月10日(周五) 18:00-20:00 B.考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 C.考试地点:电视系东配楼217 2.面试 A.考试时间: 4月10日(周五) 13:30 B.考试内容: a.自我介绍 b.回答考官提问 c.命题演讲 C.考试地点:东配楼电视系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 绩占总成绩的40%。录取以学生总成 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转入学生在 原专业的德智体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备注:学生在完成两年的学习后,可 通过自愿报名、公开选拔的方式进入 电视系出镜记者特色班学习。
2008级
≤2人
2007级
≤2人
1、符合《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2.热爱本院拟转入专业并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基础。 3.高考分数不低于本专业当年在转入学生所在省市录取的最低分。如本 专业当年在学生所在省市未录取,则高考分数应在该省份重点线30分以上 。 4.在原专业的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并且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各 科成绩均为正常考试成绩,不能出现补考记录)。 5.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08级学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 6.无任何处分。 7.身心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8.有与专业相关的特殊才能或获得相应奖项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 录取
影 视 艺 术 学 院 文艺编导 音乐编辑
2008级
报名时间:3月23日9:00 -16:00 报名流程: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1、下载报名表和准考 2、原专业就读期间,全部课程不得有不及格记录,并且各门课程成绩良 ≤3人 好 证; 3 2、财务处综合管理科 、原则上当年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本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 (305室)交费(180元); 3、持收据到学生本人所 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
校研字 (2013) 19号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经2013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为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通过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者,须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研究生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新生报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方可到有关学院(含中心、部、所,下同)办理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第二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二)请假两周期满后,未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不报到者;(三)健康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体检标准者;(四)经复查,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道德问题、违法乱纪行为或在报考和入学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五)因病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
第三条健康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新生,经过治疗能在短期(限一年内)达到健康标准,由我校指定医院(二等甲级以上)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办理有关手续后,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籍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于下学年新生入学前二个月内向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提出入学申请,由我校指定医院(二等甲级以上)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四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到计划财务处缴纳规定费用,凭缴费发票和研究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凭研究生证直接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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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使我院的人才培养能够更有效的满足社会需求,实现高等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学院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本着尊重学生个人选择,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思想,结合学院现有教育资源,现对2008级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和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魏建国
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刘树林凌丹胡国晖高新亚陈为董登珍黄蕙萍
周毓萍傅魁
心理考核小组成员:张秋艳黄嵩
秘书:滕玉梅
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
1、本次转专业的对象为我校2008年入学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2、按学校有关规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如下:
三、考核办法及原则
1.根据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同等情况下,着重考查第一学期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成绩。
3. 转入本院的学生,需参加心理能力测试。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5月11日由年级辅导员将2009年转专业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
2. 拟转出的学生于5月22日前将填写的《武汉理工大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5月25日上午学院组织审核,下午年级辅导员将签署意见后的审批表一份(附学生成绩表)下发给相关学生,由学生交拟转入学院教学办。
3. 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提交由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的审批表及成绩表各一份于5月26日前交我院教学办。
5月28日下午2:30学院考核组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
4. 本院学生在院内转专业,直接将《武汉理工大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教学办。
5. 6月4日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7月5日前,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学院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