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办事指南
“一照一码”的基本内容

税法
二、实行“一照一码”后的变更税务登记
(1)
企业涉税信息如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 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持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 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机关办理完生产 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变更后,应当即时将上述事项的变更信息共享 到交换平台。
一、实行“一照一码”后的设立税务登记 (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2016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 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 度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 关申请变更。
三、实行“一照一码”后的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终止或作为纳税主体资格消亡,或因其住所、经营 地点变更而涉及改变税务机关的情形时,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注销登记,须向税务机关申报清 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机关提出清 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 关,国税、地税税务机关分别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 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 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 换平台。纳税人凭《清税证明》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税法
一、实行“一照一码”后的设立税务登记 (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一、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条件即办➢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已实行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清税,限时办理。
清税完毕后根据清税结果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四、设定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全文2.《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全文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全文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全文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全文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全文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全文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全文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附件2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十条11.《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全文1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三证合一”有关业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78号)全文13.《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全文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全文1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分类税务注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税发〔2018〕108号)全文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附件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全文18.《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便函〔2019〕215号)全文五、办理材料填报需知: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
一照一码企业纳税人

“一照一码”企业纳税人办税指南尊敬的纳税人: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涉税行为后履行申报纳税义务,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应到注册地所在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并履行连续按期纳税申报的义务。
您可以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两种方式。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您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新办纳税人套餐”归并办理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办理事项、首次领用发票等相关事项,具体指引如下: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包含的事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
二、“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操作(一)注册登录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进行身份注册。
(二)实名认证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动弹出办税身份选择的页面,点击右方“个人办税”下的“实名制申请”注意:如果申请人员已注册并实名,可跳过以上两个步骤。
(三)套餐申请实名认证成功后,以个人身份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进入套餐申请页面。
(四)身份校验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回车键后弹出校验提示框,输入法人身份证后六位,点确定,校验通过后进入套餐申请主页面。
(五)填写申请内容在套餐申请主页面按照提示填写相关页面和栏次(六)提交申请确认所有子事项申请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提交申请”,完成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
防伪税控设备申购方式选择“在线申请”的,跳转相应服务商(目前广东提供两家第三方防伪税控设备服务商供纳税人自由选择其中一家)支付页面。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流程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操作手册
步骤一、网厅填写表单
纳税人登陆网厅新办企业快速通道,进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填写页面,输入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调出工商登记信息。
按要求填写表单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办税员信息。
网厅将办税人员信息推送至认证平台进行验证,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身份信息均通过验证的(姓名同身份证号码匹配),表单信息方可保存。
步骤二、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
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的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同时,其必须是《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一;若经办人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外的,需转入步骤三,进行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步骤三、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纳税人提供身份证件供服务窗口读取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影像信息,并录入手机、代理人等其他身份信息。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手工录入其身份信息。
需报送以下资料:(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
步骤四、人脸识别验证
服务窗口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实名办税系统将自动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需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留存。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方案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环境,提升企业注册登记效率,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次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目标是将企业的多个证照合并为一个证照,减少企业的行政审批环节,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以下是该的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向全国各个地区。
2.加快实施工作,确保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
3.提高企业开办环境,吸引更多的创业者投资兴业。
三、实施措施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a)确定各级政府对企业登记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b)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登记的标准和程序。
c)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鼓励企业注册登记。
2.建设统一的企业登记平台a)搭建全程电子化的企业登记平台,实现企业登记的全过程在线化。
b)统一企业注册登记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全国各个地区的一致性和互通性。
c)推动“一照一码”制度的实施,为每个企业分配唯一的标识码。
3.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a)减少办理企业登记的材料和环节,简化手续。
b)实施“一次办好”原则,确保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c)推行异地办理,让企业注册登记可以在户籍不在当地的情况下办理。
4.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a)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联动与协同,实现信息共享。
b)统一各类证照的编号和信息,确保数据互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c)构建统一的企业信息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5.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a)开展相关政策的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b)宣传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
c)发挥媒体的作用,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的认知和理解度。
四、实施时程安排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2024年1月-2024年6月2.建设统一的企业登记平台:2024年7月-2024年12月3.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2024年1月-2024年6月4.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2024年7月-2024年12月5.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2024年1月-2024年12月五、预期成效1.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减少创业者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

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x〕x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简称“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在推行“三证合一”、“一照通”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和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将由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营业执照统一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步骤x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新设企业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改革举措1.“一窗受理”。
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的工作模式,受理和发照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一照通”窗口承担。
积极探索推进“五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实现“五证合一”网上办理。
2.“一表申请”。
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涵盖市场监管、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相关内容的申请表。
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一、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税务机关➢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在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企业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多证合一”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 号、第 44 号、第 48 号修改)全文五、办理材料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A01075《“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九、注意事项1.纳税人首次上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对登记信息中缺失、不全、不准或需要更新的信息予以校正。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简化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一照一码”指每家企业只需拥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一个企业基本信息码,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传统的企业登记制度繁琐而复杂,需要办理多个证件和申报各种信息,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就是为了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以及方便监管。
在组织机构代码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并证照:将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
这样一来,企业只需办理一份证书,就可以完成工商、税务等多个方面的登记手续。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记时将统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个代码由18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可以唯一标识一个企业,并记录其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等。
这样一来,每家企业只需要一个代码,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3.信息共享: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这样一来,企业的基本信息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快速传递和查询,减少了企业重复填写信息的重复劳动,提高了办理效率。
4.电子化管理:后的登记制度更加注重电子化管理。
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登记手续,无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方便性。
组织机构代码的目标是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和方便监管。
通过“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可以大大减少办理手续的时间和成本,方便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同时,这也对政府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监管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组织机构代码并非仅限于企业,还包括了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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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办事指南办理企业“一照一码”设立登记流程图
工商窗口“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流程图(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承诺6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全体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小提示: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企业登记(备案)等业务,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申请表格,也可以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或者登录广西红盾网(),中国企业登记网(),从“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按照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所附填写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