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化学药品从研发到上市
红日药业: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脓 2010-11-19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公告编号:2010-04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的公告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目前超募资金余额情况(一)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情况: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3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9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640,669.1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0,759,330.81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267,91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超募资金为452,849,330.81元。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1、经公司201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898.61万元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并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2、经公司2010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60万元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抗丙肝新药。
该项目成功完成后将大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经公司201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0年9月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16.59万元对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分别增加投资3,749万元和6,286.99万元、对现有生产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技术改造1,583.6万元以及实施ERP信息化管理297万元。
药品和药品管理法知识培训

药品和药品管理法知识培训目录一、药品管理法概述 (3)1.1 药品定义及分类 (3)1.2 药品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 (4)1.3 药品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5)二、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规范 (7)2.1 药品研发规范 (9)2.2 药品生产规范 (10)2.3 药品经营规范 (11)2.4 药品使用规范 (12)三、药品注册与上市许可 (14)3.1 药品注册制度 (15)3.2 药品上市许可程序 (16)3.3 药品注册申请的条件和资料要求 (17)四、药品质量管理 (18)4.1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19)4.2 药品质量控制与检验 (20)4.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21)五、药品广告与互联网药品信息 (23)5.1 药品广告审查与发布规定 (24)5.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 (24)5.3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 (26)六、特殊管理药品 (28)6.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30)6.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31)6.3 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33)七、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35)7.1 法律责任概述 (36)7.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7)7.3 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38)八、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与监督 (39)8.1 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主体 (41)8.2 药品管理法的监督机制 (43)8.3 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救济途径 (44)九、案例分析 (45)9.1 药品研发和生产违规案例 (46)9.2 药品经营违规案例 (47)9.3 药品使用违规案例 (48)9.4 药品广告违规案例 (49)一、药品管理法概述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药品管理法是我国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药品管理法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了药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可及。
国家一类新药汇总

国家一类新药汇总★双环醇片(Bicyclol)商品名“百赛诺”,由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所开发的产品,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一类抗肝炎合成创新药物。
1996年12月经卫生部批准进入临床试验,2001年9月获得原SDA颁发的新药证书及生产批准文,由北京协和药厂生产上市。
目前已在世界16个国家地区获得20年发明专利保护,国内享有12年的行政保护期。
本品是在降酶药物联苯双酯和五味子基础上,经过化学合成筛选的药物,其良好的双重机制,能清除自由基作用以保护细胞膜,并且能保护肝细胞核DNA免疫受损,减少细胞凋亡的发生。
临床显示对乙肝病毒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安全性好,毒性小,无致突变性不良反应,适用于轻、中度慢性肝炎。
临床显示远期疗效优于联苯双酯,已成为抗慢性病毒性肝炎的首选药物之一。
★爱普列特爱普列特是一种新型的5α-还原酶选择性抑制剂,1993年7月由中国药科大学、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扬州制药厂共同协作开发,1996年,爱普列特已批准进入临床研究阶段,1999年8月获得原SDA颁发的原料药及片剂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2001年获得转正,现已成为联环药业的主导产品,享受12年的独家生产保护期。
爱普列特能选择性抑制5α-还原酶,其抑制作用的选择性优于非那雄胺,不良反应小,是安全有效的药物,也是竞争性较强的治疗药品。
该药可抑制睾酮的转化过程,使前列腺体内双氢睾酮含量下降,导致增生的前列腺体萎缩,从而达到改善良性前列腺增生病人排尿困难等症状,具有安全可靠性。
该药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恩必普(简称NBP)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和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主要成分为丁苯酞,是我国心脑血管领域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获得两项国家专利。
“恩必普”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俗称脑中风)的治疗,主要成分丁苯酞与从芹菜籽中提取的芹菜甲素结构相同。
“恩必普”按现行的注册管理办法可划分为1.1类,其原料药化学名丁苯酞,油状,最初从南方生的水芹菜及其籽中提取分离而得,现已实现化学合成。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差别定价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差别定价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09.11•【字号】粤价[2012]201号•【施行日期】2012.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差别定价的管理办法(2012年9月11日粤价〔2012〕201号)第一条为运用价格杠杆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政府药品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确保药品定价的公正、公平、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药品政府定价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物价局对政府定价药品实施差别定价的行为。
差别定价是指对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的特定药品,区别于一般药品定价原则制定或调整价格的行为。
对实施差别定价的药品应当标注生产企业名称,有商品名称的同时标注商品名称。
第三条实施药品差别定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发展政策;(二)鼓励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三)有利于提高标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四)体现产品质量差异,优质优价。
第四条省物价局从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确定实施差别定价的品种范围,分期分批受理,并实行集中审批,原则上每年审批两次,必要时视情况适时审批。
第五条省物价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际市场价格、病患者经济承受能力、专家论证评审意见以及公示反馈意见等因素,并将其作为制定药品价格的重要依据。
差别定价药品的价格水平,根据药品创新程度、质量层次和产业发展方向对生产企业产品成本构成中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以及利润率实行差别标准。
对专利、创新药品实行较高的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对受保护的中成药、国家保密技术、保密处方药品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药品,适当放宽期间费用率和利润率控制标准。
国内新药研发现状

2015 年,CFDA 共批准生物制品上市 18 件
其中,首次获批上市的 2 个 1 类生物制品均由中国医学科学院 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研发,均为疫苗。
➢ Sabin 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用于儿童预防脊髓灰质炎病 毒感染的 ,填补了中国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生产领域的空 白。
➢ 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 (人二倍体细胞):对降低中国儿童 手足口病的发病率有重大意义。
新定义: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国内新
全球新
仿制药由现行的“仿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
“仿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
(二)新药受理与批准上市情况
2011~2014年药品审评中心(CDE)各年度受理情况
化药的受理数量均占总量的85%左右
2013-2015新药批准上市情况
2015年,共有484个受理号批准上市(包括批准生产、批准上市、批准进 口),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9.7%,然而减少的只有化药,中药和生物制品 的批准数量都有增加,尤其是中药,批准数量翻了3倍。
➢ 把新药研发的主体转到企业上来,建设创新药物研发技术 平台
➢ 体制创新:加大制药企业优化组合的力度,发展壮大一批 大型制药集团企业;给与投资与税收优惠。
➢ 改革药品定价机制,确保医药生产企业获取合理的利润
2.人才策略:引进,稳定,校企合作 3.技术策略:me-too药物,天然药物,传统中药现代化,
创新与并购将是医药企业未来成长的两大驱动主力
二、国内新药研发概况
(一)新药概念的变化
美国FDA:新的化合物 中国: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已上市药品改 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 申请的程序申报。 分三类:中药天然药物(9类)
近10年我国药品注册法规新药相关政策变化及影响

近10年我国药品注册法规新药相关政策变化及影响2009-1-5 来源: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从事药物研制和临床研究、申请药物临床研究、药品生产或者进口,以及进行相关的药品注册检验、监督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我国医药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关键性的指导作用。
随着药品管理法的实施,药品注册法规在新药的概念、界定、申报注册及技术转让等方面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些改变对于创新药物的开发研制、临床试验等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1.近10年我国药品注册法规关于新药相关政策变化1.1新药界定及注册管理的变更1999年4月22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药审批办法》对新药的定义是:“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
2002年9月15日执行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撤销了新药保护期,更改为新药的监测期,这有利于提高新药研发质量。
其第34条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和进口”。
对已设立监测期的品种,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其他药品生产者注册申请,该厂家也要等到此药品监测期满后才可上市。
监测期内的药品,即使有新药证书,也不得进行技术转让,而监测期满后该药品即可被移植。
2002版《办法》规定,“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并将药品的注册申请分为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补充申请等几种类型。
其中,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工艺没有质的改变以及改变、增加或修改原批准事项或内容,新药技术转让、药品试行标准转正等较为简单的事项列入药品的补充申请注册管理中。
同时,对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申报资料也有了一定的增加和更加严格的要求。
2005版《办法》在2002版的基础上有了一些调整,对于新药申请的定义又增加了一项,即药品增加了新的适应症,该药品将按新药申请管理的规定进行审批。
2007版《办法》对新药概念的界定更加严格:对于已上市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或增加适应证,注册时只能按照新药程序申报,而不再按照新药管理;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是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则要求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相比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将新药中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改为“仿制药”。
医药之大作业题答案-1

1、以下哪一位科学家所提出的侧链思想是现代药物靶点理论的雏形?()A、发明百浪多息的Gerhard DomagkB、发明氟哌啶醇和芬太尼的Paul JanssenC、发明胂凡纳明的Paul EhrlichD、发明普萘洛尔和西咪替丁的James Black2、以下关于靶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靶点理论是现代药物发现的基础B、靶点理论建立在通过表型发现药物的基础之上C、细胞因子也可以成为药物作用的靶点D、靶点的可成药性druggability是靶点验证的关键所在3、以下不属于靶点药物发现的案例是()。
A、通过费城染色体易位机制发现了伊马替尼B、通过缓解牙痛现象发现了乙酰水杨酸C、通过EGFR活化突变机制发现了吉非替尼D、通过NS5B机制发现了索非布韦4、以下不属于药物靶点的是()。
A、多巴胺受体B、五羟色胺重摄取转运体C、阿米巴原虫D、四氢蝶酸合成酶7、第二代抗肿瘤药物伊马替尼的研究假设是()。
A、费城染色体畸变B、肿瘤血管新生C、EGFR水平表达过高D、p53抑癌基因失活8、对于药物靶点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A、药物靶点所在信号通路必须疾病具有关键影响B、药物靶点对于所在信号通路的功能必须具有关键作用C、药物靶点在结构上必须有口袋与药物发生结合D、药物靶点是对疾病与药物之间关系的简化9、以下哪一个分子属于卡培他滨的活性药物形式?()A、尿酸B、氟尿嘧啶C、腺嘌呤D、硫唑嘌呤10、毒蕈碱型乙酰胆碱受体属于()。
A、配基门控离子通道受体B、G蛋白偶联受体C、核受体D、酪氨酸激酶受体11、单胺氧化酶B的底物是()。
A、五羟色胺B、去甲肾上腺素C、多巴胺D、谷氨酸12、平喘药物克伦特罗又名瘦肉精,属于β2肾上腺素受体的()。
A、激动剂B、拮抗剂C、反向激动剂D、变构调节剂13、以下不适合作为药物靶点的有?()A、组胺受体B、二氢叶酸还原酶C、肿瘤坏死因子D、以上均可作为药物靶点14、关于Druggability的说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对药品研发的影响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对药品研发的影响1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的重要变化1.1 分类依据改变,注重临床价值针对旧版药品注册管理法注册分类而言,其分类依据对结构创新性具有较高的要求,致使研发与生产的化学药品过于注重形式,而改革的注册分类依据不仅对结构创新性具有较高的要求,而且对临床价值给予高度重视。
通过对1类—2.3类定义进行分析,可发现新注册分类突出强调化学药品必须具备良好的临床优势,而各企业必须将临床优势作为化学药品研发与生产的重要指标,以此实现与国际发展形成同步[1]。
针对化学药品而言,其可根据不同性质与新颖性划分为仿制药与新药。
新药主要指未在市场中进行销售的药品。
将药品原创性作为参考依据,可将新药划分为改良型药品与创新药。
创新药对化合物的药理作用、结构以及创新性具有较高的重视程度,且突出强调药品必须具备良好的临床价值。
改良型新药必须以原有活性成分为基础,以此采取优化措施,充分体现药品的“优效性”,即此类新药与传统药物相比必须具备显著优势及特征。
针对仿制药品而言,可根据上市状况存在的差别将其分为境内上市药品的仿制、境外上市但对境内未上市药品的仿制以及境外上市药品申请境内上市。
此外,药品注册申报同样存在较大的差别(见表1)。
表1 药品注册申报1.2 新药范围缩小,提高门槛在药品注册分类进行改革后,新的化学药品定义已发生转变。
传统药品注册分类中的新药特指未在我国境内市场销售的药品,即该药物在正式进入我国市场销售前,可以在其他国家进行审批注册与销售。
针对新的药品注册分类而言,新药特指未在我国境内与境外进行销售的化学药品,即该药物在我国注册与审批前,未在其他国家进行审批注册与销售。
由此可见,新药范围已由“在中国首次上市”转变为“在全球首次上市”,其定义已由“国内新药”转变为“全球新药”。
虽然该种转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及严谨性,但在新药范围缩小的情况下,化学药品研发已对各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针对新药而言,其可根据不同性质划分为2类改良型新药以及1类创新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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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化学药品研究:从研发到上市1.1类化学药品,指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新药从研发到上市的过程中需进行的工作包括:(1)药物临床前研究(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2)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3)申请获得临床试验批件(4)进行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5)新药申请、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6)药品生产上市,上市后监测具体需进行的工作如下:1. 药学研究包括:合成工艺、剂型选择、处方筛选、结构确证、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稳定性研究等1.1 原料药的制备研发及生产工艺研究原料药制备研发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六个阶段:1、确定目标化合物;2、设计合成路线;3、制备目标化合物;4、结构确证;5、工艺优化;6、中试研究和工业化生产。
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包括工艺流程和化学反应式、起始原料和有机溶媒、反应条件(温度、压力、时间、催化剂等)和操作步骤、精制方法、主要理化常数及阶段性的数据积累结果等,并注明投料量和收得率以及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引入的杂质或其他中间产物,及工艺验证。
1.2 制剂处方及工艺研究应包括起始物料、处方筛选、生产工艺及验证。
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剂型选择;2、处方研究;3、制剂工艺研究;4、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选择;5、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
1.3 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根据化合物(药物)的结构特征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制备符合结构确证研究要求的样品,进行有关的研究,对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证测试品的结构;该过程主要包括化合物的名称,样品的制备,理化常数的研究,样品的测试及综合解析等;常用的分析测试方法有紫外可见吸收光谱、红外吸收光谱、核磁共振谱、质谱、比旋度、X-射线单晶衍射或/和X-射线粉末衍射、差示扫描量热法、热重等。
1.4 质量研究原料药的质量研究应在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的基础上进行,一般研究项目包括:性状(外观、色泽、臭、味、结晶性、引湿性等;溶解度;熔点或熔距;旋光度或比旋度;吸收系数等)、鉴别(化学反应法、色谱法和光谱法等)、检查(一般杂质;有关物质,是在生产过程中带入的起始原料、中间体、聚合体、副反应产物,以及贮藏过程中的降解产物等;残留溶剂;晶型;粒度;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溶液的酸碱度;干燥失重和水分;异构体等)和含量测定等几个方面。
药物制剂的质量研究,通常应结合制剂的处方工艺研究进行,质量研究的内容应结合不同剂型的质量要求确定。
与原料药相似,制剂的研究项目一般亦包括性状(考察样品的外形和颜色)、鉴别(一般至少采用二种以上不同类的方法,如化学法和HPLC法等)、检查(含量均匀度;溶出度;释放度;杂质;脆碎度;pH值;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残留溶剂等)和含量测定等几个方面。
方法学验证内容,包括方法的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检测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统适用性等。
1.5 建立药品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的格式,并使用其术语和计量单位。
所用试药、试液、缓冲液、滴定液等,应当采用现行版《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及浓度,有不同的,应详细说明。
标准品或对照品,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
药品标准起草说明应当包括标准中控制项目的选定、方法选择、检查及纯度和限度范围等的制定依据。
1.6 药物稳定性研究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包括高温、高湿、光照试验)、加速试验(在超常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在上市药品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等。
通过对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获得的药品稳定性信息进行系统的分析,确定药品的贮存条件、包装材料/容器和有效期。
2. 药理毒理研究包括:药效学、作用机制、一般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等2.1 主要药效学试验2.2 一般药理学试验目的:确定药物可能关系到人的安全性的非期望药理作用;评价药物在毒理学和/或临床研究中所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和/或病理生理作用;研究所观察到的和/或推测的药物不良反应机制。
选用的模型:整体动物、离体器官及组织、体外培养的细胞、细胞片段、细胞器、受体、离子通道和酶等。
整体动物常用小鼠、大鼠、豚鼠、家兔、犬等,动物选择应与试验方法相匹配,同时还应注意品系、性别及年龄等因素。
安全药理学的核心组合实验用于研究受试物对重要生命功能的影响,包括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通等重要器官系统的研究。
2.3 急性毒性试验研究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一般应选用一种啮齿类动物加一种非啮齿类动物至少两种哺乳动物,雌雄各半,不同给药途径进行急性毒性试验。
给药后,一般连续观察至少14天,观察的间隔和频率应适当,以便能观察到毒性反应出现的时间及其恢复时间、动物死亡时间等。
急性毒性试验的结果可作为后续毒理研究剂量选择的参考,也可提示一些后续毒性研究需要重点观察的指标。
此外,根据不同途径给药时动物的反应情况,初步判断受试物的生物利用度,为剂型开发提供参考。
2.4 长期毒性试验选用啮齿类和非啮齿类两种实验动物。
原则上应与临床用药途径一致,长期毒性试验的给药期限通常与拟定的临床疗程、临床适应证和用药人群有关。
试验期间,应对动物进行外观体征、行为活动、摄食量、体重、粪便性状、给药局部反应、血液学指标、血液生化学指标等的观测。
非啮齿类动物还应进行体温、心电图、眼科检查和尿液分析。
给药结束后,应对动物(除恢复期观察动物)进行全面的大体解剖,主要脏器应称重并计算脏器系数。
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5 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刺激性是指非口服给药制剂给药后对给药部位产生的可逆性炎症反应,若给药部位产生了不可逆性的组织损伤则称为腐蚀性。
刺激性试验是观察动物的血管、肌肉、皮肤、粘膜等部位接触受试物后是否引起红肿、充血、渗出、变性或坏死等局部反应。
一般每个试验选择一种动物进行评价。
给药频率和期限应依据拟定临床应用的情况来决定。
过敏性又称超敏反应,指机体受同一抗原再刺激后产生的一种表现为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的特异性免疫反应,是异常或病理性免疫反应。
光敏性包括光毒性(光刺激性)和光过敏性(光变态反应)两类,光毒性是由光诱导的非免疫性的皮肤对光的反应,药物可通过直接作用或通过血循环间接作用。
进行何种过敏性研究应根据药物自身特点(如化学结构等)、其他药理毒理的实验结果,特别是长期毒性试验的结果、临床适应症及给药方式等确定。
具体试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给药途径,以及需考察的过敏性可能的发生机制确定,并应阐明合理性。
由于实验动物模型的局限性,如目前仍无理想的Ⅱ和Ⅲ型过敏反应的动物模型;光过敏性动物模型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等,因此一些药物的过敏性临床前评价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但应有充分的理由,并应在医师使用手册和说明书中详细描述其可能的毒性,临床研究时进行相应的考察。
溶血性是指药物制剂引起的溶血和红细胞凝聚等反应。
溶血性反应包括免疫性溶血与非免疫性溶血。
凡是注射剂和可能引起免疫性溶血或非免疫性溶血反应的其他药物制剂均应进行溶血性试验。
2.6 遗传毒性试验对药物而言,需对潜在的遗传毒性进行全面评价,遗传毒性试验可用作鉴定体细胞诱变剂、生殖细胞诱变剂和潜在的致癌物。
目前,遗传毒性试验方法较多,所使用的生物材料多种多样,可以利用原核细胞到真核细胞直至高等哺乳动物细胞在体外进行添加或不添加代谢活化物质的试验,也可在整体动物上进行体内试验;根据试验检测的遗传终点可将检测方法分为三大类,即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DNA损伤与修复;从试验系统来分,遗传毒性试验可分为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
遗传毒性试验的设计,应该在对受试物认知的基础上,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应根据受试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已有的药理毒理研究信息、适应症和适用人群特点、临床用药方案选择合理的试验方法,设计适宜的试验方案,并综合上述信息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
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有多种,但没有任何单一试验方法能检测出所有的遗传毒性物质,因此,通常采用体外和体内遗传毒性试验组合的方法,以减少遗传毒性物质的假阴性结果。
这些试验相互补充,对结果的判断应综合考虑。
推荐的标准试验组合:1、一项体外细菌基因突变试验;2、一项采用哺乳动物细胞进行的体外染色体损伤评估试验,或体外小鼠淋巴瘤tk试验;3、一项采用啮齿类动物造血细胞进行的体内染色体损伤试验。
对于结果为阴性的受试物,完成上述三项试验组合通常可提示其无遗传毒性。
对于标准试验组合得到阳性结果的受试物,根据其治疗用途,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试验。
2.7 致癌试验对于临床预期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含6个月)或治疗慢性复发性疾病而需经常间歇使用的药物,均应提供致癌性试验或文献资料。
新药或其代谢产物的结构与已知致癌物质的结构相似的;在长期毒性试验中发现有细胞毒作用或者对某些脏器、组织细胞生长有异常促进作用的;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阳性的药物,也需进行致癌试验。
目前常规用于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遗传毒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和毒性机理研究的数据,不仅有助于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致癌试验,而且对于解释研究结果与人体安全性的相关性也是十分重要的。
由于致癌试验耗费大量时间和动物资源,只有当确实需要通过动物长期给药研究评价人体中药物暴露所致的潜在致癌性时,才应进行致癌试验。
当需要进行致癌试验时,通常应在申请上市前完成。
若对患者人群存在特殊担忧,在进行大样本临床试验之前需完成啮齿类动物的致癌试验。
2.8 依赖性试验适用范围:1、与已知具有潜在依赖性化合物结构相似的新的化合物;2、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明显的镇痛、镇静、催眠及兴奋作用的药物;3、复方中含有已知较强依赖性成分的药物;4、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中枢阿片受体、大麻受体、多巴胺受体、去甲肾上腺素受体、5-羟色胺受体、N-胆碱受体、γ-氨基丁酸受体、苯二氮卓受体等受体的药物;5、已知代谢物中有依赖性成份;6、拟用于戒毒的药物; 7、原认为不具依赖性,而在临床研究或临床应用中发现有依赖性倾向的药物。
常用实验动物包括小鼠、大鼠、猴等,一般情况下选用雄性动物,必要时增加雌性动物。
通常选用大、小鼠,对于高度怀疑具有致依赖性潜能的药物,而啮齿类动物试验结果为阴性,则应选择灵长类动物。
离体试验系统可用于支持性研究(如研究药物的活性特点和作用机理),常用离体试验系统主要包括:离体器官、组织、细胞、亚细胞器、受体、离子通道和酶等。
药物依赖性研究一般包括神经药理学试验(利用神经药理学方法,对行为学效应和神经递质进行测定,初步判断受试物有无依赖性倾向,这些内容可通过药效学试验、一般药理学试验或毒理学试验进行观察,)、躯体依赖性试验(自然戒断试验、催促戒断试验、替代试验)和精神依赖性试验(这是一种主观体验,只能间接用药物所导致的动物行为改变来反映,常选用的方法有:自身给药试验、药物辨别试验、条件性位置偏爱试验、行为敏化试验)三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