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总则)

中共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提升各级党组织工作管理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两基六业,实现科学跨越”的“十二五”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把水口山建设成“综合实力强、运行机制优、生态环境美、社会形象好”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企业愿景,按照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职权,突出“围绕发展抓党建,创新党建促发展”的企业党建工作主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规律和途径,运用绩效管理办法,结合中国五矿内控评价体系,以“抓班子、带队伍、创和谐、促发展”为工作思路,着眼于全面履行党组织职能、提升党建工作绩效,实现“创新党建工作,创造党建品牌,增强企业软实力”的新时期企业党建目标,有效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二、绩效目标1.抓班子。
以“抓班子,带队伍,增效益、谋发展、促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2.带队伍。
强化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实力不断壮大。
3.创和谐。
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氛围更加和谐。
4.促发展。
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做到目标上共同追求,责任上共同承担,管理上互相融合,成果上共同分享,达到党政工作和谐互动局面,逐步形成以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绩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1.党政融合原则。
开展绩效管理,党建工作目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来确定,党建工作内容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党建工作管理绩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技改技措、科学发展、廉政建设、和谐稳定等全过程。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制度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定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党建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为公司所属各单位班子建设、组织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等党建项目。
第三条考核程序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底进行党建工作自查自纠。
(二)公司党建工作检查组到公司所属各单位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民主测评、职工座谈等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实地检查。
(三)公司党委根据检查组检查得分,并综合各单位党建日常工作情况,对考核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四)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检查组反馈情况进行问题整改。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公司党委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评定等次采用百分制评分制度进行,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80-89分评定为良好,70-79分评定为一般,70分以下评定为差。
第六条对党建工作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对党建工作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的党组织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分解责任、细化落实,建立相应基层党建考核奖惩制度,夯实党建基础。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评。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集团XX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XX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公司党委对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委对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公司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刚性执行和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着力建设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的“四强”党组织。
(二)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坚强有力的党组织班子。
(三)坚持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决完成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党委直属党组织及淮南矿业集团党委所属二级党组织。
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设置实行负面清单制考核,重点考核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群团、信访、稳定、保密、综治工作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四、考核方式(一)采用日常调研式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调研式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综合研判等方式对各单位党建工作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年终考核与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考核合并组织实施。
(二)党组织法定地位不落实、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达标、安全经营核心指标未完成,因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问责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
(三)实行加分扣分制度。
在考核年度内,有关工作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级行业协会、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报批评)的给予加(扣)2分,受到省国资委及其他省直机关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报批评)的给予加(扣)1分,受集团公司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报批评)的,给予加(扣)0.5分。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党建中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该如何正确的制定?下文是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模板,欢迎阅读!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一一、加分项目指标:在考评年度内获得以下荣誉称号或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
1.获得省部级综合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集团公司级荣誉称号的加1分。
2.创新党建工作,成果显著,经验、模式被上级采纳或推广的,视情况加1分。
二、减分指标:发生以下问题,在党建工作整体考评中,予以扣分。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按处理类型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或约谈的,每发生1次扣3分,上不封顶。
(2)领导班子成员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或因履职行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处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每发生1次扣5分;被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降级),每发生1次扣10分;被留党察看或留用察看,每发生1次扣15分;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每发生1次扣20分,上不封顶。
(按单事件或人员计算次数,单一事件不重复计算行政和党纪处分;同时处以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3)分公司当年内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每新增加一件已发生案件的类似案件,扣2分,上不封顶。
(4)企业各级人员(含派遣制用工)因履职行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当地纪委党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判刑的(含缓刑),每发生一次扣20分,上不封顶。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严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3.发生集团公司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二一、考核原则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
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1. 如何完善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1、注重考核内容的导向性。
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目的是通过调度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激发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而在实际考核工作中,往往出现重软件资料、轻工作实绩,重年终考核、轻动态考核,重考核、轻使用等问题,从而削减了基层党建考评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弱化了党建工作考评的目标激励、责任激励、效果激励的导向作用。
2、增强考核形式的创新性。
当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多是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考评、群众座谈等考核方法,不免存在的随意性影响的问题。
凭印象打分往往具有主体臆断的色彩,影响了测评的公正性。
群众座谈实效不明显,许多座谈对象由于利益及利害关系所致,不愿、不敢、不能吐露真实情况,导致了考评计分的模糊化。
3、扩大考核结果的适用性。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运用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件,往往导致为考核而考核的现象,形成考核与考核结果运用“两张皮”,同时,在实行奖惩时,对实际奖惩措施缺乏统一的尺度,难免出现搞平衡兼顾的现象,使考核结果的运用缺乏针对性。
意见建议1、突出考核重点,侧重实地调研和实事测评。
一是权重分配突出重点工作,今年我县党建半年考核侧重于村“两委”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的开展落实,就是抓住了考核重点内容,突出了考核关键指标。
二是指标考察立足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引导考核方式由“听汇报、看档案”向“访群众、查实绩”转变,综合采取查看现场、随访群众等形式量化确定工作实绩,督促基层把更多精力放在“群众满意”上。
2、创新考核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和群众参与。
一是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将考评工作分为日常检查、季度督查、半年考评和年终总评四个步骤来进行,实行“集中评”与“日常评”相结合,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吸收乡镇机关干部、村党组织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或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年度考评会议,变“一家评”为“众家评”,力求做到评价主体针对性和考评结果公正性有机结合。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中共*************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为了贯彻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公司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公司党委成员、各支部及支部书记。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象:公司两委成员;各支部班子及支部书记;各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分公司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每季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的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检查督促;每半年对各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小考核;年末进行综合考评考核。
三、考核内容1.党建工作:党组织日常工作、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内容、专项党建工作安排内容及上级和公司党委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内容。
具体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为准。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教育与谈话、权力运行、作风纪律、“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等内容。
具体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准。
四、考核办法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对各考核对象分类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分细则,分别进行考核。
2.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为分项考核,综合汇总。
为每次的考核汇总得分结果。
3.年度考核结果的形成:半年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50%,年末考核占年度考核的50%。
4.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不合格”;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90分至95分(不含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五、考核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考核形式听取报告、查看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查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打分。
七、考核机构由公司党委组织成立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会等部室人员担任。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2党风廉政建设实得分党建考核实得分+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兑现挂钩:经公司党委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传送至企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兑现的依据(班子成员兼任支部书记的考核结果以对本支部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总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煤业有限公司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为了贯彻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公司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公司党委成员、各支部及支部书记。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象:公司两委成员;各支部班子及支部书记;各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分公司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每季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的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检查督促;每半年对各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小考核;年末进行综合考评考核。
三、考核内容1.党建工作:党组织日常工作、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内容、专项党建工作安排内容及上级和公司党委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内容。
具体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为准。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教育与谈话、权力运行、作风纪律、“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等内容。
具体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准。
四、考核办法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对各考核对象分类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分细则,分别进行考核。
2.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为分项考核,综合汇总。
2党风廉政建设实得分党建考核实得分+为每次的考核汇总得分结果。
3.年度考核结果的形成:半年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50%,年末考核占年度考核的50%。
4.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不合格”;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90分至95分(不含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五、考核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考核形式听取报告、查看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查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打分。
七、考核机构由公司党委组织成立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会等部室人员担任。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兑现挂钩:经公司党委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传送至企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兑现的依据(班子成员兼任支部书记的考核结果以对本支部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总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增强全集团党建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更好地发挥评优表彰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切实保证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党建考核工作在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实施,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分项评议相结合,努力提高考核评比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二、考核对象集团党建工作考核的对象为集团各级直属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内部的党建工作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考核用途1.作为党内推荐先进的主要依据和其他先进评选的重要指标。
2.作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年薪考核的重要依据。
3.作为集团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
四、考核内容考核采用百分制。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各方面意见。
具体由以下几方面组成:1.任务绩效,权重70%。
其中重点工作占60%,根据年初党委工作计划设定;基础工作占40%,考核指标相对稳定。
详见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
- 1 -2.满意度测评,权重30%。
考核主体分别由集团党委委员(集团党委委员结合年度重要工作推进、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分别为各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打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各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本级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等方面工作打分)、集团各职能部门测评(各部、室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在对各单位党组织落实本部门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权衡比较的基础上,为各单位的党建工作打分)组成。
观测点和考评要素根据主体不同有所差别。
详见满意度测评表。
3.创新特色工作,权重10%。
创新特色工作是指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内主体实践活动的创新和成效。
详见基层党组织党建特色创新工作汇总表。
五、考核程序与方式1.任务绩效考核由集团党建工作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等方式进行打分。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好;90分以下至80分的,评定为较好;80分以下至70分的,评定为一般;70分以下的,评定为较差。
集团公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全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积极促进公司创新发展、加快转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党委班子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总分按百分核计,包括以下内容及占比得分:
1。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总则)
中共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提升各级党组织工作管理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两基六业,实现科学跨越”的“十二五”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把水口山建设成“综合实力强、运行机制优、生态环境美、社会形象好”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企业愿景,按照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职权,突出“围绕发展抓党建,创新党建促发展”的企业党建工作主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规律和途径,运用绩效管理办法,结合中国五矿内控评价体系,以“抓班子、带队伍、创和谐、促发展”为工作思路,着眼于全面履行党组织职能、提升党建工作绩效,实现“创新党建工作,创造党建品牌,增强企业软实力”的新时期企业党建目标,有效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绩效目标1.抓班子。
以“抓班子,带队伍,增效益、谋发展、促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2.带队伍。
强化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实力不断壮大。
3.创和谐。
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氛围更加和谐。
4.促发展。
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做到目标上共同追求,责任上共同承担,管理上互相融合,成果上共同分享,达到党政工作和谐互动局面,逐步形成以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绩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1.党政融合原则。
开展绩效管理,党建工作目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来确定,党建工作内容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党建工作管理绩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技改技措、科学发展、廉政建设、和谐稳定等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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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公司机关党的建设,使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促进机关文明建设,创建一流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关党建考核领导小组,×××任组长,其他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任成员。
(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三)党支部设一名考核员,在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
公司党委各支部及全体党员均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工作;
2、政治理论学习;
3、机关党建;
4、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5、廉政建设。
三、考核办法
(一)对党支部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党支部进行考核。
2、对党支部考核的内容是: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三会
一课落实情况,参加公司机关党的会议、学习活动情况,
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等情况。
3、支部的考核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二)对党员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与党支部共同考核,以党支部考核为主。
2、对党员的考核内容是:参加党组织的思想教育、政
治理论学习、党内活动、党费交纳、廉政建设、遵纪守
法等情况。
3、党支部每半年向
考核办公室上报一次对党员的考核情况及有关的考核
材料。
四、奖惩
(一)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85分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机关党委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支
部数的30%研究确定。
(二)对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
优秀党员
的评选,由各支部按支部委员书的20%推荐,由机关党
委研究确定。
五、其他
(一)加分
1、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史党建等方
面的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奖励的,根据奖励名
次给予获奖支部加分,同时给予获奖个人适当加分。
2、参加机关党委举办的大型文艺体育比赛取得优
异成绩,并获奖的,根据奖励名次给予获奖支部适
当加分,同时给予获奖个人适当加分。
(二)罚分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罚减该支部20分。
(1)年度内发生重大政治责任事故并由此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年度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3)党支部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2、以下情况之一者,罚减当事人个人15分。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发生严重政治责任事故的。
(3)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4)行政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下档次的。
六、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采取加减分累计制。
1、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思想形势,针对思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做好记录,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汇报一次。
季度部召开思想工作例会或没有记录或不按时向党委汇报的,每次扣15分。
(2)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对本支部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的重大事件,支部不及时向党委汇报的,每发现一次,扣该
支部5分。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不按规定人数参加活动的,每少一人,扣支部和当事人1分。
(4)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各群团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由于支部的原因致使有关人员不能参加的,每少1人,扣支部1分。
(5)积极组队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比赛,无故不参
加的,每次扣支部1分。
2、机关党建
(1)认真完成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没按规定办
的,每次扣支部1分。
(2)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记录。
党委
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每月
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
(3)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
生活会(可与党员大会合并进行,内容要分开),并及
时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不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者,
每少一次扣2分,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者,每次扣
1分。
(4)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
党支部每半年不
向党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的扣1分。
(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支部年初研究制定
培养发展计划,并报告党委。
重点培养对象要由2
名正式党员作培养教育工作,及时填写考察表。
发
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要完备,材料要齐
全。
年初无计划扣2分,无考察表不能发展,考察
表不认真扣1分。
手续、材料不完备扣1分。
对党
员发展对象考察、政审失误的扣2分。
(6)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低于规定比例的,每人次扣0.5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发工资后10日内不向党委上交党费的,每次扣1分。
(7)支部书记未按时出席要求支部书记参加的会
议的,每次扣1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
3、政治理论学习
(1)坚持每周半天集中政治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纪录。
每少学习一次扣1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班、培训班、讲座及政治理论测
验。
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支部0.5分,扣当事人1分。
测验不及格者,扣个人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