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臭装置运行、维护、应急相关规定(参考)
加臭机管理资料

加臭机管理资料1、设备运转前的准备设备运转前应向泵箱内注入液压油(也可用四季汽车机油代替)至工作轴中心位置,在个别地区有过热或过冷的异常气侯条件时,应适当加大或降低液压油的粘度。
通电运转,无异常及杂音时设备可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2、运行前准备①检查设备检验合格证,检查设备各部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安装要求;②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检查电器连接是否符合防爆要求;③检查储药罐内是否有足够药剂;④检查各阀门的开闭是否正确;⑤检查输入采样信号是否准确;3、加药量的计算向物料内加药随药剂和物料的不同,药剂的添加比例差别很大,计算加药量方法举例:物料最大流量15000m3/h加药量标准20㎎/m3,控制器的运行模式应为自动,其设定工作频率为25次/分,计算公式如下:①泵的单次注射量确定[(15000÷60)÷25]×20 =200 mg②小时加药量计算:200×25×60 =300000=0.3㎏③控制器可根据燃气流量随意设定工作频率值,但最高工作频率限定为50次/分。
4、单行程加药量标定方法①关闭液面计底阀,使泵工作时药剂只从玻璃管内排出;②打开泵壳盖板,提起提拉锁环,拨动行程螺杆旋转至适当位置(行程指针向前移动时泵的输出量加大,反之减小);从玻璃管的刻度上读取泵的单次输出洽好是200 mg。
玻璃管上的刻度每格的容量为750mg的四氢噻吩加臭剂;③放下提拉锁,锁住行程,打开液面计底阀,使设备进行正常工作状态;5、开机步骤开机前应细仔阅读控制器的使用说明书,或经本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合格后再进行控制器的操作:①闭合控制器的电源开关;②根据燃气的流量值计算并设定工作频率值;③闭合设备的防爆开关,使加药泵工作;④旋动设备阀门确认其开闭状态是否正确;⑤检查控制器打印输出是否正常;⑥各部检查好后,进入正常运行状态,作运行记录。
6、停止运行程序①关闭设备防爆开关,检查泵是否己停止运行;②关闭管路上开从加药泵单向阀下阀;③关闭控制器电源开关。
加臭机的维护保养规范

加臭机的维护保养规范
1、加臭机装置维护和检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2、每天对加臭机的运行状况检查一次,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维护保养,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维护保养范围为:
(1)过滤器部件;
(2)止回阀、截止阀部件;
(3)加臭泵;
(4)加臭装置的密封性能;
(5)加臭装置的控制器及电器元;
3、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行。
完成检修的设备应经过不少于24小时的试运行。
4、维修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专业安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防护物品。
5、加臭装置维修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
6、加臭机发生故障的常见部位为控制系统、进出口单向阀等。
控制系统故障应有专业人员维修;单向阀密封度减低、机械卡死、驱动装置损坏等,可以通过修复部件或更换部件的方法排除故障。
7、雷击也是导致故障的愿因之一,常造成控制系统、信号传输系统、供电系统、仪器仪表系统等失效或烧毁,应给与足够重视。
8、判断故障与维修要遵循科学的思维、设备的结构机理,先易后难、先外围后内部的检修思路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3篇)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加臭管理,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性,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燃气加臭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燃气加臭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和安全的原则,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燃气加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做出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燃气加臭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执行以国家或地方燃气行业行业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二章燃气加臭设备的设计与安装第六条燃气加臭设备的设计与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对燃气加臭设备进行合理的设计,包括设备的布局和结构设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燃气加臭设备的安装,负责设备的调试和运行试验,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燃气加臭设备的安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设备的定位、固定、接口连接等,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单位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三章燃气加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燃气加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燃气加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和漏气检测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维护人员应制定科学的维护计划,并对设备的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和整理,确保维护工作的规范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维护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故障或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第十五条设备的保养应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情况进行,定期更换设备的易损件和消耗品,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燃气加臭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燃气加臭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加臭机操作规程范文

加臭机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臭机的使用和操作,保证工作效率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第三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四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加臭机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指导其他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五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急救措施。
第二章加臭机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上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第八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保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第九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化学试剂和消毒物品。
第十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加臭机的操作步骤第十一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
第十二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开关和控制面板,正确操作设备的启动和停止。
第十三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在启动设备之前,必须确认设备周围的安全区域,并确保没有其他人员在设备附近。
第十四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设备的工作模式和参数设置。
第十五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操作规范。
第四章加臭机的安全防护第十八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有关化学品的安全性和危害性,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安全规程。
第十九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二十条加臭机的操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化学试剂和消毒物品,防止其误用或泄露造成事故。
天然气加臭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天然气加臭管理规定1总则1.0.1为规范天然气加臭剂的质量、加臭量和加臭装置的验收、运行、维护,实现加臭剂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城镇燃气的加臭。
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用气。
1.0.3燃气加臭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遵循我国城镇燃气安全供气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国家标准,并应与燃气用户的要求相结合。
2术语2.0.1加臭剂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
当以很低的浓度加入燃气中,使燃气有一种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在发生危险之前,即被察觉。
2.0.2加臭量单位体积燃气中加入加臭剂的数量,通常用每标准立方米加若干毫克为单位,用mg∕Nm3表示。
2.0.3燃气加臭装置向燃气管道内注入加臭剂的专用设备。
由加臭剂储罐、加臭控制器、加臭泵(或差压阀)、阀门组、加臭管线、加臭剂注入喷嘴等部分组成。
2.0.4加臭剂注入喷嘴使加臭剂进入燃气管道,并使加臭剂气化或雾化的部件。
2.0.5加臭剂输送管线加臭装置的加臭剂出口与加臭剂注入喷嘴之间的连接管线。
2.0.6加臭剂上料器向加臭剂储罐内添加加臭剂的部件。
2.0.7标定对加臭剂输出量进行检测和认定。
2.0.8吸收器用于吸收加臭剂蒸汽并消除臭味的部件。
2.0.9自动运行加臭装置按燃气流量信号的变化自动调整加臭量,使燃气流量和加臭量保持恒定的比例。
2.0.10手动运行加臭装置的输出量按操作者的设置量进行定量加臭。
2.0.11加臭精度单位体积燃气内加入的加臭剂量与设定加臭剂量误差的百分比。
2.0.12除臭剂利用微包胶技术,将加臭剂分子通过生物降解的方式破坏并转化为无臭无味的产物,从而实现去除空气中加臭剂臭味的一种生物制剂。
2.0.13四氢嘎吩(THT)是一种无色透明有挥发性的液体,具有强烈的不愉快气味,它产生的气味易扩散、不易分解,主要用作城市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的赋臭剂即加臭剂。
2.0.14加臭剂储罐本规定中加臭剂储罐,指的是加臭机成套设备中的储罐,与专门用于存储四氢嘎吩的储罐区的储罐进行区别。
加臭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概述加臭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加臭设施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安全、设施稳定运行,降低事故损失,保障环境质量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加臭设施。
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2.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救援组:负责人员、物资的调配和救援行动。
(3)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及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
(4)信息报送组:负责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三、应急预案启动条件1. 加臭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2. 加臭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大量臭气泄漏,影响周边环境。
3. 加臭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中毒等事故。
4. 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其他情况。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现场指挥组(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2)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救援组(1)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
(2)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送往医院。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安全。
3. 监测组(1)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及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
(2)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3)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4. 信息报送组(1)及时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
(2)根据事故发展情况,调整报送内容。
5. 后勤保障组(1)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2)保障救援队伍的后勤需求。
五、应急处置结束条件1. 事故原因查明,加臭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2. 受害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周边环境安全。
3. 应急领导小组认为应急处置工作已圆满完成。
加臭装置运行维护应急相关规定

加臭装置运行维护应急相关规定加臭装置是一种用于改善环境气味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公共场所、工业企业以及居住区等地方。
为了确保加臭装置的有效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
以下是一份参考文档,包含了加臭装置的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的相关规定。
一、加臭装置运行规定1.加臭装置应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保证其加臭效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加臭装置应定期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测内容包括设备状态、臭气浓度、加臭剂储量等。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
3.加臭装置的运行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设定,避免过度加臭或长时间运行造成资源浪费。
4.加臭装置应设置合理的工作模式和时间表,以保证其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启动,并在不需要时能够自动关闭。
5.加臭装置的运行情况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报告,包括运行时间、加臭剂使用情况等。
6.广告宣传等活动中,应明确加臭装置的运行安排和相关要求,以避免对公众造成困扰和不适。
二、加臭装置维护规定1.加臭装置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保证设备卫生和加臭效果。
2.加臭装置的加臭剂应定期更换,避免使用过期或变质的产品。
3.加臭装置的各种设备应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情况。
4.加臭装置的维护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维护记录和日志。
5.加臭装置的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故障处理等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加臭装置应急处理规定1.在加臭装置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装置、清空加臭剂等。
2.在加臭装置加臭浓度过高或臭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3.加臭装置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紧急通知、人员疏散、设备关闭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4.加臭装置加臭剂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避免事故事件的发生。
5.在加臭装置应急处理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备,并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城镇燃气加臭装置操作规程新

城镇燃气加臭装置操作规程沈阳光正工业有限公司2015.03.23目次目次 (I)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基本规定 (3)5运行操作 (3)6维护保养 (6)7应急处理 (7)1范围本文件明确了城镇燃气工程场站中的加臭装置运行操作、检查及维护、应急处理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燃气工程场站中的加臭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T148-2010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T448-2014 城镇燃气加臭装置CJJ5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3.1加臭量单位体积燃气中加入加臭剂的数量。
3.2加臭剂注入设备用于控制输出液体加臭剂的机械设备或部件,如泵、电磁阀、节流阀等设备都属于加臭剂注入设备之一。
3.3单次输出量加臭剂注入设备动作一次输出的加臭剂数量。
3.4行程调节加臭剂注入设备单次输出量的调节过程。
3.5标定对加臭剂输出量进行检测和认定,通常通过标定管或液位计来完成标定。
3.6自检循环俗称“打回流”,加臭剂储罐内的加臭剂经由加臭剂注入设备输出到阀门组后,通过回流管回到加臭剂储罐内的循环运转过程。
3.7输出压力检测俗称:“打压”,对加臭剂注入设备的输出压力进行检测的操作过程。
3.8排气打开充油式隔膜泵的排气堵,排除隔膜泵油压腔顶部生产的气体。
3.9补油打开充油式隔膜泵的排气堵,让液压油从油箱通过补油阀充满油压腔操作。
3.10自动运行加臭装置按燃气流量信号的变化自动调整加臭量,使燃气中的加臭剂浓度保持恒定。
3.11手动运行加臭装置的输出量按操作者的设置量进行定量输出加臭剂。
3.12加臭剂注入喷嘴简称“喷嘴”或“汽化器”,使加臭剂进入燃气管道,并使加臭剂气化或雾化的部件。
3.13上料向储罐内补充灌装加臭剂的操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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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加臭装置运行、维护、应急相关规定一、加臭装置运行与维护管理1、一般规定a.加臭装置使用单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加臭装置的操作规程。
b.加臭装置的操作应有专人(或兼职)进行操作和管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c.应建立相应的加臭装置档案和运行台帐,记录应有专人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
d.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加臭装置进行巡检。
2、加臭系统的运行操作a.加臭装置的开机应先检查设备及设施完好情况,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机,开机后检查各项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运行要求,有无报警提示等。
b.初次运行加臭装置时,设备现场的防爆开关应处于断开状态。
c.在控制器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闭合设备现场的防爆开关,使设备投入运行,并对控制器接入负载后重新进行检查和确认。
d.设备投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
e.加臭剂输出量的调整与标定①关闭液位计底阀,使加臭泵工作时药剂只从液位计内排出;②调整加臭泵的行程,从液位计的刻度上读取泵的输出量。
反复检测三次,取检测的平均值;③调整好泵的单次输出量后,打开液位计底阀,使设备进行正常工作状态。
f.停止运行程序①关闭设备防爆开关,检查泵是否己停止运行;②关闭管路上开启状态的阀门;关闭工作泵单向阀下阀;③关闭控制器电源开关。
g.紧急停机①关闭控制器电源开关或设备防爆开关,使设备停运;②关闭泄漏点的前后阀门,检漏维修,或进行其他处理;③关闭加臭剂注入喷嘴前阀门,防止天然气回灌。
3、加臭系统的检查及数据记录a.操作人员要定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若出现突发事件,立即按相应预案处理。
b.操作人员要准确及时做好加臭装置操作记录及运行记录,做好加臭数据的采集、归档等工作,做到现场、设备、记录数据“三对口”。
4、加臭装置的加料公司各单位原则上不进行加料操作,但部分单位因特殊原因确需加料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加臭装置的加料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要求进行,整个加料过程应密闭。
b.加料前必须检查原料桶或加臭剂罐车完好情况,确保无机械损伤。
c.加臭装置的加料应首先调整设备上各个阀门开关状态,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加料。
d.加臭剂加料结束后,恢复正常运行时的各个阀门开关状态。
e.使用(或更换)新种类天然气加臭剂时,应选择气味相近的加臭剂,须符合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气味差别较大的两种加臭剂不宜更换。
f.不同种类加臭剂更换时,应根据天然气加臭剂的特性对天然气加臭装置进行清洗和检修,必要时应进行改造。
5、天然气加臭量的检测a.天然气经营单位须每半年至少一次对管网末端天然气加臭量进行检测,末端最低含量不得少于8mg/m3。
检测方法有仪器分析法、专机检测法、人工检测法等。
b.臭味的强度等级按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采用的燃气行业Sales等级,按嗅觉强度分级如下:0级——没有臭味;0.5级——极微小的臭味(可感点的开端);1级——弱臭味;2级——臭味一般,可由一个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嗅觉能力一般的人识别,相当于报警或安全浓度;3级——臭味强;4级——臭味非常强;5级——最强烈的臭味,是感觉的最高极限。
超过这一级,嗅觉上臭味不再有增强的感觉。
6、加臭装置的检修与维护a.加臭装置使用单位应按加臭装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加臭装置的检修与维护规程。
b.检修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c.检修应有检修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d.在供货商(或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或保养时,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必须在现场配合并做好记录。
e.检修和维护人员应按检修与维护操作规程进行及时、准确合格的检修及维护。
发现规程内容不合理需修改调整时,应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及生产厂商进行联络,不得擅自做出修改和调整。
二、加臭剂的管理1、一般规定a.加臭剂的选择及加臭量的确定,应根据天然气的气质、用气需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b.选择加臭剂要求按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第3.2.4条以及GB/T 19206《天然气用有机硫化合物加臭剂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2、加臭剂的采购a.加臭剂生产(销售)厂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资质。
b.加臭剂应有由生产(销售)厂商提供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c.加臭剂应由生产(销售)厂商提供产品技术标准、主要物质的含量、产品等级、单位产品包装重量等重要内容。
d.加臭剂包装适用材料:碳钢、不锈钢、有内涂层的金属桶;禁用材料:铜、铜合金,并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3、加臭剂的运输公司各单位原则上不进行加臭剂的运输,但部分单位因特殊原因确需运输加臭剂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运输搬运。
b.搬运过程严禁磕碰、颠簸;c.避免高处坠落。
d.严禁使用压缩空气装卸操作。
e.加臭剂的运输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4、加臭剂的储存公司各单位原则上不储存加臭剂,但部分单位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储存加臭剂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储存于阴凉、干燥且通风的仓间内,仓间温度不宜超过30℃,且远离火种、热源,严禁阳光直晒。
加臭剂存储时间不宜超过2年。
b.加臭剂不允许同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并且必须保持容器密封,必须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c.储存间内应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等设备。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d.在储罐围堰处可配置回收罐。
e.加臭剂的储存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5、原料桶的报废处置a.原料桶不得露天堆放,叠放不得超过三层b.原料桶应交由厂家统一回收,或交当地环保部门集中处理。
三、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1、一般规定a.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使用加臭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加臭剂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b.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天然气加臭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c.对于储存有加臭剂的单位,必须将加臭剂储存在专用库房,并由专人管理。
加臭剂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对库存加臭剂进行定期检查。
加臭剂专用库房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库房内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库房应有防雷接地设施,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d.天然气加臭装置必须设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f.加臭剂加料前必须制定安全应急方案,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抢险设备和工具。
加臭剂的加料必须设置过压保护装置(严禁超压),操作过程应密闭。
g.加臭剂储罐属于压力容器的,必须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在使用前向地方主管部门登记,并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定期对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进行检查、校验。
2、劳动保护a.应避免长时间不带防护用品停留在含有蒸发性加臭剂的房间。
如果必须长时间在此类房间工作时,必须配带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
b.接触加臭剂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全身的个人防护,穿戴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员工培训与宣传a.加臭装置的操作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b.加臭装置的操作人员应清楚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c.加臭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d.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应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周边单位和居民,宣传加臭剂和天然气的危害。
4、应急处理a.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加臭剂泄漏污染事故的发生。
必须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需的应急抢险物资,提高泄漏应急处理能力。
b.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应急处理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污染扩散。
泄漏出的加臭剂应使用吸附剂(硅胶、活性炭及其它多功能吸附剂)进行吸附,并将其放入封闭的容器中按规定清除。
若土壤被加臭剂污染,其下方的地下水会受到威胁,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a) 加臭剂蒸汽泄漏。
使用专用除味剂喷雾处理。
b) 加臭剂液体泄漏。
使用加臭剂吸附剂吸附处理。
没有专用吸附剂时,可以使用活性炭、黏土或沙子吸附处理(吸附物要统一回收处理)。
c.急救措施。
一旦液体加臭剂进入眼睛或粘在皮肤上,首先要就地用大量的水冲洗,若进入眼睛就必须在清洗后及时就医。
a)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就医。
b)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c)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d)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d.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一旦发生加臭剂泄漏事故,造成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上级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