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管效率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税收公平的体现。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征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足、监管漏洞等,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一)征管制度不健全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如税制结构不合理、税率设置不够科学等。
此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也需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二)信息透明度不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需要依赖于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收入来源、家庭状况等。
然而,当前个人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信息透明度不足,导致税务部门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信息,从而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
(三)监管漏洞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存在一些监管漏洞,如部分纳税人通过隐瞒收入、虚报扣除项目等方式逃避纳税。
此外,税务部门的监管手段和方式也需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以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三、对策建议(一)完善征管制度首先,应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结构,优化税率设置,使税制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应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使更多的人群纳入税收体系。
此外,还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建设,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
(二)提高信息透明度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应加强个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提高信息透明度。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个人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披露机制,使税务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信息。
(三)强化监管力度针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的监管漏洞,应加强税务部门的监管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管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逃漏现象严重、信息化水平不足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成因及解决对策,以期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问题1.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
一方面,税务机关的人力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导致征管工作负担过重,难以全面有效地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税收征管流程繁琐,缺乏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导致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逃漏现象严重个人所得税的逃漏问题一直是税收征管的难点。
部分纳税人通过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纳税,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损失。
同时,一些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管存在漏洞,使得其逃避纳税的可能性增大。
3. 信息化水平不足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应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水平不足,导致信息共享不畅、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成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使得一些新的税收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部分法律法规的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导,导致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
2. 税务机关管理不善税务机关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信息化水平不足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税务机关在开展工作时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影响了征管效率。
四、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加快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应加强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
2. 优化税务机关管理税务机关应加强内部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问题一:税收负担过重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税收负担过重。
这导致一些高收入人群对个人所得税采取逃税、避税等手段,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税收的稳定性。
另外,相对较低的起征点也限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发展空间。
解决这一问题的改革措施如下: - 降低税率: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轻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 提高起征点: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问题二: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综合所得征收,导致收入来源不同、税负能力不同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相同,缺乏差别化,不利于公平纳税。
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措施如下: - 分项征收:根据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差异,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差别化。
- 扣缴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扣缴制度,提高税收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
问题三:税收优惠政策滥用为了鼓励个人创业和发展,我国设置了许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然而,一些纳税人滥用这些政策,进行虚假申报和避税行为,导致税收损失和税收公平性的问题。
解决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的改革措施如下: -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减少滥用现象。
- 完善纳税人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真实收入和申报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比对,避免虚假申报行为的发生。
结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税收负担过重、征收方式不合理和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我们应该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等措施,以实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简单和有效。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管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等。
本文旨在分析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问题1. 征管效率低下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过程存在繁琐、复杂的问题,导致征管效率低下。
例如,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程度不高,难以实现税务信息的共享和快速处理。
此外,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征管效率的提高。
2. 税收流失严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问题较为严重,主要是由于税源监控不力、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等原因所致。
一些高收入群体通过隐匿收入、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纳税,导致税收流失。
3. 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设计、征管方式等原因,部分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的遵从度不高。
一些纳税人缺乏纳税意识,存在逃避纳税、虚假申报等行为。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对策研究1.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效率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推进税务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改造,实现税务信息的共享和快速处理。
同时,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提升征管效率。
2. 完善税制设计,防止税收流失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设计,加强税源监控,完善税收征管手段。
例如,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监管,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加强跨境税收征管等。
同时,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减少税收流失。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纳税人普及税收知识,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对遵纪守法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
四、结论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探析及建议

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探析及建议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种收入依法征收税款的一种税种。
个人所得税法作为我国税法体系中的一部分,对于个人所得的征税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所得税法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
本文将就个人所得税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探析1.税基范围不够广泛个人所得税法对于纳税人的收入征税范围限制较大,存在着很多漏税空间。
个人所得税法仅仅对于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少数几种收入征税,对于其他形式的收入却没有征税规定,例如股息、红利、财产性收入等。
这导致了一些高收入群体可以通过操纵资产转让等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使得税收征管不够完善。
2.税制不够合理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综合征税制,即将个人所有形式的收入按年度合并计算征税。
这种税制并不够合理。
综合征税制会导致一些低收入者因为纳税而增加经济负担,同时一些高收入者可以通过分割收入的方式来规避个人所得税。
税制不够合理也成为了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3.税率结构不够合适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征收税率的标准不够合适。
对于收入低的人群,税率稍显过高,使得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减少。
而对于收入高的人群,税率则显得较低,这导致了贫富差距加大,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
4.征管方式不够完善目前个人所得税法的征管方式主要依赖于纳税人的自觉性,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有限,缺乏有效的手段来监控纳税人的收入状况。
这导致了税收的失衡和不公平,使得社会普遍存在一定的不合理税收分配。
以上就是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也直接影响了我国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
下面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1.扩大征税范围为了解决征税范围不够广泛的问题,有必要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征税范围进行扩大,对于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外的收入也逐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之内。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方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探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本文将从税制设计、征收方式、税率结构和征纳意识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税制设计方面存在问题在个人所得税制设计方面,我国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是征纳主体范围过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工薪阶层和高收入群体征收,并且对于低收入群体实行了较高起征点。
这导致了负担过重现象的出现,也与实际情况不符。
其次是缺乏细分纳税等级。
目前我国只设立了七个不同级别的纳税等级,并没有根据不同收入水平进行更细致地划分,这使得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设计个人所得税制时,应该适度扩大征纳主体范围,减少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
同时,应该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设立更多的纳税等级,以更加公平地分摊税收负担。
二、征收方式方面存在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综合征税方式,即将个人各项所得加总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明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是对于各项所得的计算和核定较为繁琐。
由于综合征税需要对多种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核定和计算,并且需要提供大量相关证明材料,这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和领导的管理成本。
为解决上述问题,在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方面可以考虑采用分类征收方式。
即根据不同来源和性质将个人所得进行分类,并分别核定和计算应纳税额。
这样可以减少繁琐性,并提高管理效率。
三、税率结构方面存在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中的税率结构也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采用了阶梯式的税率结构,即税率随收入水平的增加而逐渐增加。
这种税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税收公平,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是较高的最高税率。
目前我国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45%,这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对于高收入者来说负担较重,也不利于人才的吸引和留住。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管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等。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提供参考。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问题(一)征管制度不够完善当前,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虽然经过多次修订,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例如,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复杂,税前扣除项目繁多,给纳税人带来了较大的申报难度,同时也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
此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权限分散在多个部门,导致信息共享不畅,影响了征管效率。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不高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税务机关已经逐步实现了电子申报、网上缴税等信息化管理。
然而,在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信息化水平仍有待提高。
一方面,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尚不完善,无法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另一方面,纳税人的信息化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纳税人仍采用传统方式申报纳税,影响了征管效率。
(三)税收流失问题严重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税收流失问题严重。
一方面,部分高收入群体通过隐匿收入、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纳税;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也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策建议(一)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应进一步简化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减少税前扣除项目,降低纳税人申报难度。
同时,应明确税收征收管理的权限和责任,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提高征管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对个人所得税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
(二)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税务机关应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
同时,应提高纳税人的信息化素养,推广电子申报、网上缴税等便捷的纳税方式。
此外,还应加强对信息化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征管制度不完善、信息不对称、执法力度不够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还可能导致税收流失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
因此,对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1. 征管制度不完善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如税制结构不够合理、税率设置不够科学、税收优惠政策过多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2. 信息不对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需要大量的信息支持,包括纳税人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方面的信息。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务部门往往难以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导致税收漏征、漏报的现象时有发生。
3. 执法力度不够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执法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些纳税人存在逃避税收、虚假申报等行为,而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难以有效地打击这些行为。
三、对策研究1. 完善征管制度为了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税制结构、税率设置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加强税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税收法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 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共享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
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确保税务部门能够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
同时,还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为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持。
3. 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打击逃避税收、虚假申报等行为,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和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还需要加强税务部门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结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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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尚未尘埃落定,个税修正案征求意见已达22万条之多,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个税改革之所以受到如此多的关注,是因为其是直接向个人纳税人征收的直接税,其变化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中各种问题凸显,使得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累进税率分类征收税源监控个人纳税档案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一)个人所得税法自身不完善,使偷逃税者有可乘之机1.累进税率不适合我国现有的征管水平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计征模式下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存的税率,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环境分析,这种税率模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率设计过于繁杂,操作难度大,不适合我国现有的征管水平,也不便于纳税人掌握。
二是级次过多的边际税率,使许多人为了降低边际税率档次而想方设法隐瞒各项所得,从某种意义上讲,反而强化了纳税人的偷逃税意识。
三是在现行税收制度和征管水平下,真正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处于中下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这从某种意义上更加剧了纵向不公平,失去了税法调整收入分配的作用。
四是累进税率在时间上有违横向公平原则,在纳税人的所得比较集中于一个时期(以月份为准)的情况下,相同所得就要交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征管水平达不到的情况下,累进税率既损害税收效率,也违背公平原则。
2.分类征收不能体现税负公平原则。
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对纳税人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分项征税,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征税标准和方法,这种税制模式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不能区别纳税人的各种负担状况,不利于纵向公平,容易造成应税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单一,综合收入少但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现象。
分类所得计税方法复杂,各类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及计税公式,税负明显不同,无法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容易使纳税人通过“肢解收入”,分散所得等方法来逃税、避税,使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征不上来。
3.个人所得税法没有在课税范围发生改变后及时调整。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公民个人的收入已由单纯的工资收入,向收入来源、收入形式多样化方向发展,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已不能适应公民收入多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各分项所得已缴纳的税款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也与居民收入多元化的分布格局不相适应。
(二)征收力度不够,对税源缺乏有效监控首先,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外部配套措施不健全。
个人所得税具有税源分散,隐蔽性强的特点。
加之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现金管理偏松,信用制度不发达,税务与银行等部门缺乏配合,使相关信息不能共享,对税源缺乏有效监控。
甚至有时明知有漏管户存在,却因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而无法有针对性的实施征管。
其次,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力度不够。
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意识,仍停留在表面层次,注重了办税大厅服务建设,却忽视了对直接和纳税人接触的税管员、稽查员等人的执法跟踪检查。
有的税务稽查人员业务素质差,稽查手段薄弱,工作粗放,不到位,眼皮底下的漏管户都查不出来。
而且还存在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的现象。
收关系税,人情税,富了个人,损失了国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破坏了国家征收秩序。
长此以往,容易造成纳税人互相攀比,你不交税,我也不交税,你送礼,我也送礼,大家互利互惠,最终导致一部分税源流失。
由此可见,没有良好的纳税环境,也是导致个人所得税流失的一大原因。
(三)个人隐性收入与个人所得税征管矛盾突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出现了两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国家所得的比重偏低,二是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明显扩大,高收入阶层迅速崛起,低收入群体也逐渐形成。
个人收入来源增多,收入渠道更加复杂,隐性收入增加。
主要有:企业之间相互转帐套现,产生个人隐性收入;社会就业形式不规范产生个人隐性收入,如兼职收入;社会各类办学班管理混乱产生隐性收入;经营活动中各种“回扣”性收入产生个人隐性收入,如销售回扣、广告回扣等;相当部分以脑力或智力取得劳务收入易产生个人隐性收入,主要表现为“一次性”收入被“肢解”为多次取得,多人签字。
正是这种收入的不透明并且没有有效的监管制度导致征收严重不足。
(四)公民纳税意识淡薄,高收入者偷漏税现象严重目前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对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不情愿交税。
有的做假帐,少报收入,多列支出;有的私设小金库,乱分钱物;有的私下现金交易,申报不实等等,都造成个人所得税大量流失。
据统计,200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中,中低收入阶层纳税占总额的65%,而高收入者纳税额仅占三成。
这与高收入者的畸高收入不成比例,可见高收入者漏税现象严重。
分析其原因在于;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帐面工资、奖金,而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实物、代币券、购物券、有价证券几乎征不到税。
象歌星、影星、体育明星等这样的高收入者,有的拍个广告就上百万,真是辛苦一生不抵明星一笑。
再如教师外出讲课,寒暑假办班等兼职行为,一个假期下来,名牌教师最多能收入上万元,而一般教师少的也能收入二三千元。
对兼职教师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应该补缴个人所得税,而实际上,个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寥寥无几。
可见要求纳税人事实求是的纳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非常重要。
鉴于上述个人所得税实施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更有效防止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的发生,做到应征尽征,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几点建议(一)实行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单纯的分类征收人为地造成了不同类别收入之间的不公平税收待遇,因此,可考虑实行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征收办法。
这种分类与综合所得税制相结合的方法符合在现有征管条件下按纳税能力负担的原则,可保证税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对各分类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应与其他税种纳税期限保持一致,可统一规定为取得收入月份终了后15日内缴纳,而不是取得收入月份终了后七日内缴纳。
并实行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法。
按月预缴仍实行源泉扣缴,税率适用各分类税率,对年未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等问题,允许各月预提,但必须按月预缴税款,年度终了汇算清缴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这样既可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防止偷逃税行为发生,又有利于公平税负,减少征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
(二)调整课税级距及税率,确定合理的个人所得税负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率并不算低,而高税率并不一定产生高收入,因此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应遵循“宽税基,差别税率”的治税思路,科学设计税率,对工资、薪金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统一调整为五级,最高税率不高于35%,同时结合经济增长和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确定动态的费用扣除标准,避免形成个人所得税改革既是调整费用扣除标准的错误认识。
其他分类所得项目确定最低不低于35%的比例税率,确立劳动所得税负轻于非劳动所得的税法导向。
三、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一)构建个人纳税档案配套体系一是广泛建立个人纳税档案制度。
利用现代化手段,对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公民分批次的按户建立重点纳税人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资料以及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几个方面。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海关、工商、公安、税务等社会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互联互通的个人信息处理中心,并与银行、证券、财产交易管理等部门的计算机实行联网,加强相互间资料的传递和处理。
三是实行个人税务编码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需要,将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税务编码,并能按居民个人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多少打印税单。
四是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制度。
实行个人收入全年申报制度,由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对收入按率预扣,扣缴义务人按月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及扣缴情况,取得收入的个人在每年的规定期间内申报全年的收入情况。
在相关配套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可以对取得收入的个人及扣缴义务人申报情况和各方面传递的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并将有关的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对重点纳税人或有疑点的个人申报收入与支付情况进行双向交叉稽核,防范和堵塞收入环节可能出现的漏洞。
(二)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完善代扣代缴制度税务代理以中介的立场,依照税法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计算应税所得,确保纳税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诚实地缴纳应纳所得税。
对于复杂的纳税计算,纳税人或企事业单位选择代理机构帮助计税。
代扣代缴税款,花费成本不大,却能节省时间,并会减少因不懂、不熟悉税法而被处罚的可能。
因此作为独立的社会服务机构,税务代理应发挥沟通信息和协调征纳双方关系的纽带作用。
同时,税务机关应完善代扣代缴制度,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的法律义务及责任,若扣缴义务人不履行其应纳义务,则应给予严厉处罚,而不仅是税务机关直接对纳税人追缴税款。
(三)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控网络系统,大力促进隐性收入的公开化要全面监控个人收入,杜绝隐性收入任重道远,这不仅仅是税法和税收征管的完善和加强所能解决的,需要国家立法保障,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一是全面实行金融资产实名制。
在对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等实名制的基础上, ,建立个人账户体制, 每个人建立一个实名账户,将个人工资、薪金、福利、社会保障、纳税等内容都纳入该账户,在各种支付结算中广泛使用支票、信用卡,减少并逐渐取消大额现金流通。
二是尽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对个人账户体系、个人信用记录与移交、个人信用档案管理、个人信用级别的评定、披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作出明确的规定,用法律制度保证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收入及纳税计算机管理系统。
首先,要全面掌握纳税人个人收入和财产情况,其次,要求每个有正常收入来源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税务部门建立纳税人台帐,个人纳税台帐,也可使税务部门随时查阅到每个纳税人当期各种收入,并根据收入确定应纳税额。
再次,应严格规定各单位在向个人支付各种收入时应采用转帐方式划入个人银行存款帐户,保证税务部门掌握个人收入真实情况。
(四)大力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偷税是带有全球性的问题,但在不同国家,公民纳税意识大不相同,在欧美一些国家,公民心中纳税就和每天吃饭一样天经地义。
为此,我们不妨借鉴西方国家在税法遵从意识培养上的成功经验,采取周期性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寓教于乐,加大税法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要明确规定纳税人申报不实、代扣代缴义务人未足额代扣代缴的责任。
还可借鉴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对纳税人奖罚分明,对偷漏税者轻罪重罚;对纳税记录良好者,在申报程序上给予一定优先权,以鼓励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事实求是,积极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