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秋季《中国法制史(高起专)》期末考核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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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包含考试答案)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包含考试答案)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包含考试答案)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个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商朝参与司法并伪托神意断罪的是( C )。

A.商王B.廷尉C.卜者D.司寇2.西周王位继承实行( C )。

A.父逝子继B.兄终弟及C.嫡长子继承D.禅让3.周礼的根本原则是( A )。

A.“亲亲”、“尊尊”B.同姓不婚B.明德慎罚 D.六礼4.西周在法制指导思想上的进步是( B )A.君权神授B.以德配天C.法令由一统D.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5.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 B )A.质剂B.傅别C.合同D.券书6.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公布成文法运动中,最早的是( A )A.郑国子产铸刑书B. 邓析私造竹刑C.晋国范宣子铸刑书于鼎D.楚庄王作《茆门法》7.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B )。

A.子产的铸刑书B.《法经》C.《秦律》D.《九章律》8战国时期改法为律的人物是( B )。

A.韩非B.商鞅C.吴起D.李悝9.秦简中关于审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和文书程式的规定是( D )。

A.秦律十八种B.秦律杂抄C.法律答问D.封诊式10.最早将“亲亲得相首匿”入律条的是( B )。

A.秦代B.汉代C.晋代D.唐代11.把《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的法典是( D )。

A.《法经》B.《九章律》C.《晋律》D.《新律》12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 )。

A.《晋律》B.《北魏律》C.《开皇律》D.《永徽律》1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官吏选任采取( C )。

A.任子B.察举C.九品中正制D.科举制14封建五刑和“十恶”最早确立于( D )。

A.《北齐律》B.《晋律》C.《唐律疏议》D.《开皇律》15.依唐律,二罪以上俱发( A )。

A.以重论B.各重其事C.累计处刑D.自首减免1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是( A )A.《宋刑统》B.《大明律》C.《大清律例》D.《唐律疏议》17.清雍正年间在全国推广的赋役改革是( C )A.两税法B.一条鞭法C.地丁合一D.什一而税18.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 B )。

东北师范大学离线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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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作业考核
《中国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会审公廨。

答:又称会审公堂,是英美列强强迫清政府在租界设立的特殊司法审判机关,实际由外国人控制,主要负责华洋混合案件的审理。

2、简述《北齐律》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答:主要围绕春秋决狱、秋冬行刑、录囚制度等简要加以阐述。

重罪十条列入;在刑罚体系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它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部法典,它将儒家规范更多地纳入法律。

3、简述宋朝的“翻异别堪”复审制度。

答:翻异别堪”的复审制度宋代,当犯人不服判决临刑称冤,或家属代为申冤时,改由另。

东北师范大学14秋《中国法制史(高起专)》14秋在线作业3答案

东北师范大学14秋《中国法制史(高起专)》14秋在线作业3答案

中国法制史(高起专)《中国法制史(高起专)》14秋在线作业3一,单选题1. 《尚书?康诰》中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其中“眚”的含义是:A. 过失B. 故意C. 惯犯D. 偶犯?正确答案:A2. 南京国民政府所采取的政府体制是( )。

A. 两院制B. 三院制C. 四院制D. 五院制?正确答案:D3. 唐律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A. 不孝B. 恶逆C. 大不敬D. 不义?正确答案:B4. 汉初法律的指导思想是( )。

A. 轻徭薄赋B. 约法省刑C. 德主刑辅D. 黄老思想?正确答案:D5. 清朝特别创立的刑罚有( )A. 发遣B. 充军C. 枷号D. 刺字?正确答案:A6. 郑国的“竹刑”,是把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这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它的著作之人是:A. 李悝B. 范宣子C. 商鞅D. 子产?正确答案:D7. 秦代的“非所宜言”犯罪所属罪名类型是:( )。

A. 危害皇权罪B. 侵犯财产和人身罪C. 渎职罪D.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正确答案:A8. 元朝地方官吏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A. 《元典章》B. 《大元通制》C. 《经世大典》D. 《至元新格》?正确答案:A9. 汉代督促官吏及时发觉和缉捕盗贼的法律是A. 越宫律B. 朝律C. 沈命法D. 左官律?正确答案:C10. 郑国子产在公布刑书时,代表起贵族反对的人是:A. 驷颛B. 范宣子C. 叔向D. 孔子?正确答案:C二,多选题1. 南京国民政府立法的重要特点有()。

A. 标榜以孙中山的“遗教”作为立法根本原则B. 特别法多于普通法C. 蒋介石手令往往具有最高的法律D. 采取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的法E. 判决例、解释例以及习惯和法理也可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正确答案:ABCDE2. 南京国民政府新刑法采取的立法原则主要有( )。

A. 罪行擅断主义B. 罪行法定主义C. 社会防卫主义D. 重刑主义E. 主观人格主义?正确答案:BCE3. 晋代,法律形式有( )A. 科B. 律C. 故事D. 式?正确答案:BCD4.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是A. 实行礼法结合B. 具有早熟性C. 维护专制王权D. 刑事法规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E. 法律在形成时带有氏族社会的浓厚色彩和宗法统治的特征?正确答案:ABCDE5. 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的重要原则A. “一妻多夫制”B. “同居共财”C. “一夫一妻多妾制”D.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E. “同姓不婚”?正确答案:CDE6. 战国时期,各国的立法指导思想( )。

(东师大)2017年秋季《中国法制史(高起专)》期末考核1

(东师大)2017年秋季《中国法制史(高起专)》期末考核1

期末作业考核《中国法制史》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试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答:《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盗法是针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贼法是规定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囚法和捕法主要是规定抓捕、审判、囚禁犯罪人的法律;杂法是规定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刑罚的加减方面的法律。

历史意义: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六篇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包括总则性的规定和分则性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法典的体系,此后秦朝和汉朝等封建王朝的法律无不受其影响。

所以《法经》是封建律典的蓝本。

2.《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秦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答:秦朝的法律形式,从史书记载和出土的秦简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1、律:商鞅改法为律。

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秦始皇曾宣布:“命为制,令为诏。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

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治狱”的要求。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

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

《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廷行事”,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此外还有“程”、“课”等法律形式。

3、简述春秋决狱。

答: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

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

东北师范大学14秋《中国法制史(高起专)》14秋在线作业2答案

东北师范大学14秋《中国法制史(高起专)》14秋在线作业2答案

中国法制史(高起专)《中国法制史(高起专)》14秋在线作业2一,单选题1. 清代中央三法司是 ( )。

A.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B. 刑部、大理院、御史台C. 刑部、大理寺、御史台D. 法部、大理院、都察院?正确答案:A2. 太平天国反对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政治纲领是( )。

A. 天朝田亩制度B. 资政新篇C. 原道救世歌D. 十款天条?正确答案:A3. “天坛宪章”制定于( )。

A. 1912年4月B. 1913年4月C. 1913年10月D. 1914年1月?正确答案:C4. 宋代创设的( )五刑的执行方法。

改变了封建制五刑的执行方法A. 刺配B. 凌迟C. 折杖法D. 具五刑?正确答案:C5.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对于临时大总统的谋叛行为,参议院可依法行使( )。

A. 罢免权B. 废黜权C. 审判权D. 弹劾权?正确答案:D6. 南京国民政府实行训政的全国最高指导机关是( )A. 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B. 国民大会C.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D.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正确答案:D7. 明代具有行政法大全性质的立法是()A. 明大诰B. 问刑条例C. 明实录D. 明会典?正确答案:D8. 明代很重视基层单位的司法建在最基层的乡一级设置了( )。

A. 什伍制度B. 乡长审理制度C. 州县派驻机构D. 申明亭制度?正确答案:D9. 元朝地方官吏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A. 《元典章》B. 《大元通制》C. 《经世大典》D. 《至元新格》?正确答案:A10. 按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临时大总统的产生方式是( )。

A. 由人民直接选举B. 由各省推选C. 由参议院选举D. 由国务员推选?正确答案:C二,多选题1.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诉讼审判制度主要特点有( )。

封建制A. 军事审判的专横武断B. 行政诉讼相对独立C. 广泛引用判例和解释例D. 普通法院实行四级三审制E. 县知事兼理司法?正确答案:ABCDE2. 唐代法律的主要形式有()A. 律B. 令C. 格D. 式E. 科?正确答案:ABCD3. 规定采取五院制政府体制的宪法性文件包括( )。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及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及参考答案

2、选出以下选项中不同类的刑罚。
()
A刖
B劓
C杖
D膑
3、以下哪个选项属于西周的立法成果 。
()
A “汤刑”
B “禹刑”
C 《法经》
D “吕刑”
4、“司寇,男守备,女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以上引文大约描述何时的刑罚? ( )
A秦
B 西周
C唐
D明
5、以下哪对关系没有在“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中涉及。
()
A 奴婢与主人
2、务限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A 宣政院 B 大宗正府
C 理藩院
D 审刑院
14、宋代把犯人推翻原来口供的行为称为 。
()
A 翻供
B 覆供
C 翻异
D 否供
15、我国历史上明确规定中央政府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处理西藏政务,但中央驻藏大臣
拥有最终裁决权的制度始于 。
()
A 唐朝 B 元朝

法制史期末考试题参考答案

法制史期末考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0分)1.B 2 C 3 C 4 C 5 B6 B7 D8 C9 B 10 B11A 12 D 13A 14 B 15C 16C 17B 18B 19B 20A21.A 22.C 23.A 24.A 25.C26.C 27.D 28.B 29.D 30.B31.C 32.C 33.C 34.D 35.A36.C 37.D 38.B 39.C 40.C41.B 42.D 43.D 44.B 45.A46.A 47.D 48.D 49.D 50.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AB2.ABCDE3.BCDE4.AC5.ACDE6.ABD7.ABCE8.ABCD9.ABCD 10.ABCDE三、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16分)1. (1)汉津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

(2)指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

2.(1)为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年)所创。

(2)是把笞、杖、徒、流四种刑罚减轻刑量或折抵为杖刑的制度。

(3)是宋代统治者慎刑思想在刑罚制度上的体现。

3.(1)清朝的会审制度之一。

(2)由中央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各省上报斩、绞监候案件的审判制度。

规定由各省先对斩、绞监候案件提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等处理意见,然后上报刑部,由中央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再报皇帝批准。

4.(1)指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之间两种不同立法思想的交锋。

(2)虽以“法理派”的失败而告终,但这场争论客观上对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上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5.(1)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

(2)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6.(1)封,指查封财产。

(2)守,指看守家属。

(3)封守要详细记录财产的情况,并轮流看守家属。

7.(1)元朝类似前代大理寺的中央审判机关。

2014秋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4秋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第1—5章)一、名词解释1.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

传说因狱墙、狱窗皆为圆形而得名。

2. 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

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3. 七出:又称“七去”、“七弃”。

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

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

4. 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周礼?秋官。

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

“五听”表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5. 《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

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

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经》六篇。

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法典。

《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

从《法经》的内容,可看出其阶级本质: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

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工具。

6.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7.具五刑:秦汉时期的一种酷刑,即对一个囚犯几乎同时施用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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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中国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试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公元前5世纪魏文侯任李悝为相,制定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法典。

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

标志立法走向成熟,有利于司法统一,有利于立法系统化,将实体与程序分开,等等。

2、秦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秦朝的法律形式,从史书记载和出土的秦简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律、令、式、廷行事、法律答问。

3、简述春秋决狱。

在汉朝,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其首创为董仲舒。

在运用上容易产生很多弊端。

4、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地位。

它用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封建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它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是亚洲优秀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但也有局限。

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清末礼法之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请对这一历史事件作一评价。

时间:清末修律过程中,人物:张之洞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

事件: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法典的修订。

主要内容:关于干名犯义的条款的存废问题,存留养亲问题无夫奸和亲属相奸问题,子孙违反教令问题,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防卫权问题的争论。

争论的结果以妥协结束,客观上传播了现代法理精神,但脱离了现实。

伴着"礼教派"与"法理派"的斗争而修订的新律,虽然在清末多未能实行,但对其后的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律的影响极大,有些是起草法律的根据或蓝本,有些则直接被沿用。

"礼法之争"的结果也使中国在法律发展方面溶入了世界,中国的法律不再独立于世界之外,而成为其中的一员,此后中国与世界法律的发展有了衔接,能够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及时吸收西方的先进的法律理论和原则,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发展。

"礼法之争"在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以后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礼法之争"关系到法律的起草、签注、修改、审议、表决各部门,其中有修订法律馆、宪政编察馆、法部、资政院、中央各部,参与者中不乏身居高位的硕学通儒或封疆大吏,还有一般官吏、士人及在华的外国人。

双方为驳倒对方,在新律中贯彻己方的主张,精心演习法律,著书立说。

同时,外国法典的翻译,中国法典的出版,法律学堂的设置,法学会的建立,法政研究所的举办,都一片繁荣。

可以这样说,正是"礼法之争"双方对法律的争论和推演有力地推动了法律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推广。

2、试述唐律《名例律》的主要内容。

《名例律》之“名”是指五刑之罪名,“例”是指定罪量刑之通例。

其内容多涉及定罪量刑的一般原则以及律文中有关专门术语的界定,类似于近代法典的总则篇。

诸如五刑,十恶,八议,处理官吏、贵族犯罪的请、减、赎、官当等皆规定在这一篇。

《名例律》以下十一篇具体规定对各种犯罪的处罚、诉讼程序和监狱管理等内容,相当于近代法典的分则。

具体而言,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唐律疏议》与边境安全;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
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封建的诉讼制度;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第十篇《杂律》,反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越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第十二篇《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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