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示范资料最新参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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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自从推出“楼事315维权”热线之后,好多人反映:业主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但始终成立不起来。

其一原因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复杂,材料繁琐。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揭开业主委员会的庐山真面目。

一、业主大会设立流程:第一阶段业主大会的发起条件在已交付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50%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和业主均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但需要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共同提出,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一般包括六项材料:①物业管理区域证明;②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③业主名册;④建筑规划总平面图;⑤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第二阶段成立筹备组(一)筹备组及组长的产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等组成。

其中有表决权的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而且非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人数不得低于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其中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

组长不具有表决权。

(二)筹备组成员的公告要求及成立日期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分工、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示位置公告。

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

(三)建设单位的协助筹备义务①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资料的相关数据信息应更新至筹备组成立之日。

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面积清册等材料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提供。

②根据北京市住建委指导规则的规定,建设单位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决策平台。

(四)筹备组职责和工作内容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并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下列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①制订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议题及表决规则;②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③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表决权数;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筹备工作。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最新版)目录1.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背景和意义2.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材料4.总结正文【1.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住宅小区越来越多,业主们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对于物业的管理也日益重视。

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权益,许多小区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增强业主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2.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筹备阶段:首先,业主需要向物业公司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物业公司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相关资料。

接着,业主们需要推选筹备组成员,负责具体的筹备工作。

(2)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宜。

在会议上,业主们需要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3)提交材料: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业主委员会的章程等。

(4)审批阶段: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物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材料】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业主大会会议记录:记录业主大会的召开情况、选举结果等。

(2)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列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

(4)其他相关材料:如业主身份证明、物业产权证明等。

【4.总结】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成立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准备相关材料。

成立业委会的九个流程[最终版]

成立业委会的九个流程[最终版]

成立业委会的九个流程[最终版]第一篇:成立业委会的九个流程[最终版]成立业委会的九个流程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5名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如有改动,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7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的相关事项。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

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

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第二篇:业委会成立流程1、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流程1. 简介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自愿组建的一个自治机构,旨在协调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问题,并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操作流程,帮助业主们了解并参与其中。

2. 准备工作在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2.1 邮件通知通过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员发送邮件通知业主们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目的和日期,并鼓励他们参加相关活动。

2.2 业主签名表准备一份业主签名表,包括业主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用于收集业主的签名确认参与业主委员会。

可以将签名表发送至每栋楼的管理员处或者在小区入口处张贴,并设置一个明确的截止日期。

2.3 找寻候选人鼓励业主们提名候选人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候选人应是积极参与小区事务,有一定管理经验或相关背景的业主。

3.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包括候选人推荐、投票选举和初步组建等阶段。

3.1 候选人推荐在指定的时间内,业主可以通过邮件、短信或居委会提交候选人推荐。

候选人推荐应包括被推荐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及简要介绍他们的背景和愿景。

可以设置一个最低推荐门槛,确保候选人的积极参与度。

3.2 投票选举选举过程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环节。

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选举活动,业主可以投票选举合适的候选人进入业主委员会。

3.2.1 选举规则确定选举规则,例如多数票选举或积分制选举。

3.2.2 投票方式确定投票方式,可以采用纸质投票或电子投票。

为了确保投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可以邀请物业公司代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3.2.3 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公布选举结果,并通知所有业主。

可以在小区公告栏、楼道口或电子媒体上发布选举结果信息。

3.3 初步组建在选举完成后,业主委员会需要进行初步组建,确定主席、副主席和其他职务人员。

可以通过候选人推举或会员自愿报名的方式来分配职务。

4. 业主委员会运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来保证其正常运行。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如下:
1. 发起筹备: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代表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成立筹备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0 日内,会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 筹备工作: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征求意见。

4. 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5. 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6. 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你可以查阅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成立小区业委会流程

成立小区业委会流程一、背景介绍小区业委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负责居民共同事务的管理机构。

成立小区业委会有助于提升小区管理水平,促进居民的自治和共治。

下面将介绍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流程。

二、准备工作1. 征集候选人: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成立业委会,并征集有意参选的业主,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时间,以便能够履行业委会成员的职责。

2. 候选人资格审核: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候选人符合参选资格,如业主身份、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 候选人公示: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一般为7天,以确保业主对候选人有充分了解和选择的机会。

三、选举程序1. 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以现场投票或委托他人代理投票的方式选举业委会成员。

业主大会应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并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和候选人名单。

2. 投票方式:业主可选择现场投票或委托他人代理投票,委托投票需填写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 计票和公示:选举结束后,由选举工作组进行计票并公示选举结果,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四、成立业委会1. 业委会成员确认:选举结果公示期满后,确认选举出的业委会成员名单,并通知所有业主。

2. 业委会组建:由业委会成员自行组织,并选举主席、副主席等职务,制定业委会章程和工作规则。

3. 业委会备案:业委会成立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提交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五、业委会运作1. 规划工作重点:业委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2. 居民参与:业委会应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居民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定期会议:业委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事务,并及时向业主通报工作进展和相关决策。

4. 资金管理:业委会负责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六、业委会换届1. 换届选举:根据业委会章程规定的任期,业委会成员的任期到期后,需进行换届选举。

小区成立业委会流程

小区成立业委会流程小区业委会是由业主自治组织选择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的非营利性组织。

业委会的成立对于维护小区的利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流程。

1. 发起成立业委会的提议一般情况下,小区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物业反馈、业主委员会或其他途径提出成立业委会的提议。

提议应明确说明目的、功能和意义,并获得一定比例的业主支持。

2. 召开业主大会在提议获得足够支持后,应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讨论和决策。

业主大会的召开需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并确定时间、地点、议程。

议程通常包括成立业委会的原因、目标、职责、选举程序等内容。

业主大会的决议如获得过半数业主的支持即可通过。

3. 选举业委会成员业主大会通过成立业委会的决议后,需要进行业委会成员的选举程序。

一般情况下,业委会成员的人数和选举方式都在业主大会的议程中进行规定。

通常需要设立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位,并确定选举的方式、条件和期限。

4. 确定业委会的章程和工作计划成立业委会后,需要制定业委会的章程和工作计划,明确业委会的职责、权力范围和工作重点。

章程应包括业委会的组成、任期、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相关内容。

工作计划则包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计划、管理计划等。

5. 公示和备案业委会成立后,应向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和备案。

一般需要向相关住房管理部门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备案,提交成立业委会的决议、章程、选举结果等相关材料。

经过备案后,业委会方可正式履行其职责和权力。

6. 业委会的运作和管理成立业委会后,其成员需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业委会的运作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召开常务会议和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定和费用分摊办法、筹集资金和管理物业经费、组织社区活动和维修养护等。

7. 业委会的改选和补选业委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定的时间,到期后需要进行改选或补选。

改选的程序和要求可以在业委会章程中进行规定,补选一般由业委会成员自行决定。

改选或补选后,新的业委会应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业委会成立流程

业委会成立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1.内部宣传:对小区居民进行业委会成立的必要性、意义和好处进行宣传,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了解程度。

2.筹备组织:成立筹备组织,确定由几名业主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组织筹备工作和准备相关材料。

二、召开业主大会:1.业委会准备:筹备委员会按照规定,准备好业委会章程、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居民。

2.召开业主大会:通知居民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并提前发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

3.会议筹备:根据业委会章程明确会议的议程,准备好会议的相关设备和材料。

三、业主大会进行选举:1.会议开场:业委会筹备委员会成员主持开场,介绍业委会成立的目的和意义,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2.阐述章程:介绍业委会章程,并对章程的重要条款进行说明和解释。

3.业主报名:现场接受居民报名参选,确认报名者的业主身份和其他条件。

4.候选人发言:候选人逐一发言介绍自己的经验和计划,居民可以提问候选人。

5.投票选举: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业委会成员,确保公平公正。

6.计票公示:由业委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计票并公示选举结果,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7.入选业委会成员确认:经过计票公示后,选举的业委会成员由筹备委员会通知确认,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完成成立手续:1.社区审批:业委会成立后,需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城市社区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注册登记:根据审批结果,将业委会注册登记,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获得法人资格。

3.发布通知:将业委会成立通知通知小区居民,公示业委会成员名单,并明确业委会的职责和权力。

五、业委会履职:1.规划管理:依据业委会章程,制定小区规划管理规则和政策,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管理问题和纠纷。

2.经费管理:制定小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开展相关公共设施的规划和改造。

3.安全保障: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管理和保障,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

4.维权代表:居民对物业服务问题和利益纠纷可通过业委会提出申诉,业委会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业委会成立流程

业委会成立流程业委会成立是小区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能够有效地协调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业委会成立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业主大会召集。

业主大会是业委会成立的前提,只有通过业主大会的表决,才能够正式成立业委会。

在召集业主大会之前,物业公司或者相关部门需要提前向业主发出通知,明确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内容。

业主大会的召集通知应当提前合理的时间发出,以便业主们能够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参加会议。

第二步,确定业委会成立的条件。

在业主大会上,需要明确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包括成立业委会的目的、范围、职权和工作方式等。

业主大会应当就业委会成立的条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表决,确保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得到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和认可。

第三步,选举业委会成员。

在确定业委会成立的条件之后,业主大会需要进行业委会成员的选举。

业委会成员的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一位业主都有平等的参与权利。

业主大会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或者现场举手等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出符合条件的业委会成员。

第四步,制定业委会章程。

业委会成立后,需要制定业委会章程,明确业委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

业委会章程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表决通过,确保业委会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业主的利益。

第五步,业委会成立公告。

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或者相关部门需要发布业委会成立公告,通知全体业主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情况,包括业委会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工作计划等内容。

业委会成立公告应当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一位业主,确保业主们能够及时了解业委会的运作情况。

以上就是业委会成立的具体流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业委会的成立需要全体业主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大家团结一致,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才能够实现小区的和谐稳定。

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美好的小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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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程序2011年5月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整理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供参考。

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小区全体业主:收到XX向我街道办事处提报的《关于成立XX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后,我街道办事处对XX小区情况进行了审核:XX小区由XX开发建设,建成于XX年,首批业主入住时间为XX年XX月,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共XX户,目前已入住XX,入住率为XX,入住面积XX,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XXXX一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拟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现就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事项公告如下:一、筹备组成员组成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组成。

二、筹备组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2、报名地点: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或××居民委员会。

请关心支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业主踊跃报名,请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指派人员参加。

联系电话:××街道办事处年月日××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小区全体业主: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业主自荐、业主联名推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派,报名工作已结束。

XX年XX 月XX日,在我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召开了筹备小组会议,会议确如您对以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日内与××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电话:XXXX,我们将进行认真复核并告知您复核结果;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筹备小组将开展工作。

××街道办事处年月日关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小区全体业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精神,结合本小区实际,经筹备小组讨论决定: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下述第种形式:(1)全体业主集体讨论(2)书面征求全体业主意见二、鉴于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应按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三、业主代表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代表由下述第种方式产生:(1)业主书面推荐(附推荐表样张)。

推荐表将采用签收、寄信或传真等形式送达。

(2)。

五、经过对本小区业主业权的核实,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为票。

其中,建设单位为票。

业主如对本公告情况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XX年XX月XX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地址:电话:时间:特此公告。

X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年月日XXXX小区业主代表选票(示范)XX号楼XX单元共户,参与选举户,最多票票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或共有房屋产权人,其他任何人不得作为被选举人出现。

3、选举人非房屋产权人的,要在备注内写明与产权人的关系,并附委托书。

4、……1、户号、姓名为预填项,确认业主身份后填写。

2、选票备案时需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可。

3、本选票仅供参考,可依据大致格式重新设计。

××小区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名单公告××小区全体业主:经业主自荐、业主联名推荐,已产生符合条件的业主代表××名,现予以公告。

如您对以上业主代表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日内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提报有关材料。

筹备组将进行认真复核并告知您复核结果。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关于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小区全体业主: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改善业主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拟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年月日时二、会议地点:三、会议内容:1、选举产生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2、通过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3、其他重大事项。

四、会议形式:集体讨论或书面形式如确因其他事务不能到场的,请按照国务院及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行使您的权力。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事项:现委托对小区年月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或表达书面意见,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所表达的意见和建议及行使投票权行为,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委托权限:1、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2、参与讨论、发言并表达观点、意见;3、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表达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委托人:年月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参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二十九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年月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一)业主大会名称:????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东至??路,西至??路,南至??路,北至??路(三)物业类型:住宅、商业物业。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套;地下建筑面积???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七条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八条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种形式进行表决:(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第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一)20%以上业主提议;(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一)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三)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一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计算方式确定: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第十二条业主在行使选举权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业主投票,可(否)视为业主授权,不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第十三条涉及支取专项维修资金、解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事先告知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居委会,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八)。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参考);(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七)。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 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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