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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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20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20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20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8.10•【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20号公告•【施行日期】2005.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20号)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对因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小批量进口产品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的有关事宜,特作如下规定:一、对未获得认证且不符合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的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劝其退运,未经特殊处理程序的,不得进口;二、为保证贸易需求,并借鉴国际上的实施经验,对确因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的进口产品可以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附后)进行处理。

二00五年八月十日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一、本程序适用于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确因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的进口产品。

二、因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的进口产品须按本程序检测合格后,方准进口。

三、特殊处理程序由认监委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经认监委指定或批准的实验室具体执行。

四、申请特殊处理程序的进口产品申请人首先应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资料(见附件1)。

五、直属检验检疫局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原则见审议稿附件2)并将材料及初审意见报认监委,同时抄报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五个工作日内)。

收费站特情车辆管理制度

收费站特情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收费站特情车辆管理,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站所有收费工作人员及特情车辆。

第三条特情车辆是指在收费过程中,因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缴费的车辆。

第二章特情车辆分类及处理第四条特情车辆分为以下几类:1. 车辆故障:因车辆故障无法正常缴费的车辆。

2. 证件缺失:因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购置税证明等证件缺失无法正常缴费的车辆。

3. 货物丢失:因货物丢失无法正常缴费的车辆。

4. 人员伤亡:因人员伤亡无法正常缴费的车辆。

5. 其他特殊情况: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正常缴费的车辆。

第五条特情车辆处理流程:1. 收费员发现特情车辆后,应立即上报值班领导。

2. 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车辆故障、证件缺失、货物丢失等特情车辆,收费员应协助驾驶员填写相关单据,并告知其处理流程。

4. 对人员伤亡、自然灾害等特情车辆,收费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协助驾驶员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 特情车辆处理完毕后,收费员应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值班领导。

第三章特情车辆处理原则第六条特情车辆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公平公正:对特情车辆的处理要公平公正,不得歧视。

3. 快速高效:特情车辆处理要快速高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 保密原则:对特情车辆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

第四章特情车辆管理责任第七条收费站站长是特情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特情车辆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收费员是特情车辆处理的具体执行者,应熟悉特情车辆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

第九条值班领导负责特情车辆处理的协调和监督,确保特情车辆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特情车辆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特殊情况车辆2

特殊情况车辆2

特殊情况车辆一、特殊情况车辆定义特殊车辆系指通行我区高速公路但未能按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规定的程序行驶或交费的通行车辆。

特殊车辆类别分为:紧急车队、U型转弯车辆、无(或无效)通行卡(券)车辆、超时车辆、不一致车辆、无款或不足款车辆、冲卡车辆、被清障车辆和异常车辆。

(一)紧急车队:是指部队执行军事任务、警车护送、抢险救灾以及经同意提前或延后缴纳通行费的车队。

(二)U型转弯车辆:是指从入口站进入高速公路后,没有从其他收费站驶出,又持原入口收费站通行卡(券)从原入口收费站驶出的车辆。

(三)无(或无效)通行卡(券)车辆:是指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时无法提供通行卡(券)或提供的通行卡(券)属人为破损、涂改等无效的车辆。

(四)超时车辆:是指进入我区高速公路,在入口收费站领通行卡(券)至出口收费站的时间超过24个小时的车辆。

(五)不一致车辆:是指通行卡(券)上显示的车型、车号、收费或免费类别与出口收费站收费员判别的情况不一致的车辆。

(六)无款或不足款车辆:是指车主没有现金或没有足够现金交纳通行费的车辆。

(七)冲卡车辆:指没有按规定在收费车道停留,收费系统尚未显示允许通行的信号,而已越过检测线圈的车辆。

(八)被清障车辆:指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故障由清障车拖出收费站的车辆。

(九)异常车辆:指有可能影响行驶安全、污染或损坏道路及设施设备的车辆。

包括:装载货物不规范的;装载货物容易脱落、扬撒的;车辆外形严重变形的;逃逸黑名单上的超限运输车辆;高超过4米、长超过18米、宽超过2.5米的车辆(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除外)等不符合高速公路安全行驶规定的车辆。

二、U型转弯车辆的通行费缴纳按下列规定分析及处理:(一)能证明U型转弯地点的,按入口收费站至U型转弯地点最近的收费站的费额标准计收往返通行费,能确定行驶线路的,按实际行驶线路的里程和费率标准计收通行费。

(二)无法证明U型转弯地点的,根据时速70公里/小时、进入高速公路的时间计算行驶里程,按照该出口收费站所在路段同类车型的费率标准计收通行费。

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

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

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公务用车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履行公务需要而购置和使用的车辆。

公务用车的处置是指对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出售或其他形式的处理。

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是为了保证公务用车的合理利用和资产管理,确保公务资源的有效利用,遵循规范化、透明化和公开化的原则。

一、公务用车报废程序公务用车报废是指因车辆老化、损坏或达到报废标准等原因,不再适合继续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车辆的报废处理。

公务用车报废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车辆评估: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公务用车进行评估,确定车辆是否符合报废条件。

2. 报废申请:申请单位或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交公务用车报废申请。

3. 审批审查:上级部门对公务用车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审查,确认报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报废手续办理: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的报废手续,包括注销车辆登记证、交强险等。

5. 处理方式确定:根据报废车辆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报废车辆的处理方式,包括拍卖、转让、报废处理等。

6. 报废车辆处置:按照确定的处理方式,对报废车辆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

二、公务用车出售程序公务用车出售是指因车辆年限到期、更换车辆或其他原因,将公务用车进行出售的程序。

公务用车出售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出售申请:申请单位或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交公务用车出售申请。

2. 评估定价: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公务用车进行评估,确定出售价格。

3. 审批审查:上级部门对公务用车出售申请进行审批审查,确认出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出售公告:根据审批结果,发布公务用车出售公告,公开招标或拍卖等方式进行出售。

5. 出售手续办理:与购买方协商确定出售条件,办理相关的出售手续,包括过户、交接等。

6. 出售款项处理:收取购买方支付的出售款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使用。

三、公务用车其他形式的处理程序除了报废和出售,公务用车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处理,如租赁、捐赠、调拨等。

特殊运营车辆处置方案

特殊运营车辆处置方案

特殊运营车辆处置方案一、前言为了规范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工作,确保特殊运营车辆的正常运营和安全使用,本方案制定了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程序和方法,并对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进行了详细阐述。

特殊运营车辆是指出租车、网约车、班车、校车等特定类型的运营车辆。

对于特殊运营车辆,处置工作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特殊运营车辆处置的原则1. 合法合规: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

2. 安全第一: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工作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性。

3. 依法处置: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必须依法进行,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程序。

4. 标准化管理: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工作要求标准化管理,按照统一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5. 高效和公正: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工作需要高效率和公正性,尽快完成处置工作,并确保公平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

三、特殊运营车辆处置的程序1. 处置申请:当特殊运营车辆需要进行处置时,该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相关单位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处置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

2. 审查验收:有关部门对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和材料,并进行验收确认。

3. 处置决定:有关部门根据审查验收的结果,决定是否对特殊运营车辆进行处置,并确定具体的处置方式和程序。

4. 处置通知:有关部门向特殊运营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相关单位发出处置通知,告知处置决定和具体的处置程序。

5. 处置执行:特殊运营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相关单位按照处置通知的要求,进行处置工作,将特殊运营车辆交给指定的处置单位或者进行其他相应的处置行为。

6. 处置结果确认:有关部门对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结果进行确认,确认特殊运营车辆的处置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和规定。

7. 处置报告:有关部门编制特殊运营车辆处置报告,汇总处置工作的情况和结果,对特殊运营车辆进行处置评估和总结。

四、特殊运营车辆处置的方法1. 拍卖处置:特殊运营车辆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由有关部门组织拍卖活动,将特殊运营车辆以最高价出售给最高出价者。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用5篇)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用5篇)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用 5 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用 5 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组长:袁虹组员:许祖国、魏斌、杨丽文、张新华。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运部。

二、任务负责营运车辆一次性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轻伤 20 人以上、重伤 10 人以上及车辆严重损毁等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处置程序1、接报告后,工作专班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上报公司总经办发出应急处置指令。

同时,专班成员迅速赴现场,组织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厂派发抢修车(按规定配备抢救工具、材料及抢险人员 6 人)赶赴事故现场施救。

3、及时与交管、医疗等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受伤人员的送医院治疗。

4、维护现场秩序,配合交管部门疏导车辆,避免交通阻塞。

5、查找事故证明人,了解事故详细经过,并做好记录。

6、组织清理现场,迅速转移事故车辆,恢复交通。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受害都亲属安抚工作。

8、组织事故原因分析,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允许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 ) 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者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者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一、引言特种车辆管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正常秩序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特种车辆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交通发展,制定特种车辆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阐述特种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以确保特种车辆安全运行。

二、特种车辆的定义特种车辆是指用途特殊、结构和功能与普通车辆不同的车辆。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性质,特种车辆可以分为消防车辆、救护车辆、警车、工程车辆等多种类型。

对特种车辆的管理应根据其不同的特点和用途进行分类和规范。

三、特种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原则:特种车辆管理的首要原则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驾驶技能,并且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2. 规范原则:特种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的装备和维护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3. 服务原则:特种车辆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特种车辆管理的核心是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服务。

四、特种车辆注册与备案管理1. 注册管理:特种车辆的注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

特种车辆的注册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2. 备案管理:特种车辆的备案管理是用于管理特种车辆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特种车辆的备案应在特种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并定期更新和维护。

五、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资质要求: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驾驶员还必须了解特种车辆的结构和特点,熟悉相关操作规程。

2. 驾驶员行为规范:特种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

驾驶员还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文明驾驶,服从交通指挥。

六、特种车辆装备和维护管理1. 装备标准要求:特种车辆的装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特种车辆的装备必须完好,符合使用要求,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修。

2. 定期检修维护:特种车辆的定期检修和维护是确保特种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车辆轮轴卡死应急处理程序

车辆轮轴卡死应急处理程序
值班主任
行调
电调
环调
设调
列车轮轴卡死
在区间内
(1)接行调报告后,向当值调度宣布:进入轮轴卡死事故处理状态。
(2)通知检调,设调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检查。
(3)根据现场的情况,按有关规定确定运营组织方案,向行调、电调、环调下达指示,并协调有关工作。
(4)按规定进行信息通报。
(5)在整个处理工作中,监督和协调控制中(3)根据现场检修人员要求,和值班主任协商安排检修人员添乘或到现场检查,并向现场人员了解线路是否需要限速,及时通知值班主任和行调执行。
(4)如需要抢修时,协调现场指挥,确定抢修方案,报值班主任同意后,实施抢修。
(5)抢修完毕设备恢复正常后,将处理情况、结果及时报告值班主任。
(6)按照相关程序及时通报相关领导事件及故障情况。
车辆轮轴卡死应急处理程序
1处理原则
1.1本预案同样适用于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范围内列车倾覆、脱轨、挤岔、冲突的应急处理。
1.2在运营期间,列车出现卡轴或轮对固死故障时,能否动车听取检调的意见。
1.3非运营时间的处理方案按车辆部的方案进行处理。
1.4值班主任按规定进行通报。
2.车辆轮轴卡死应急处理程序
分类
(3)根据现场检修人员要求,和值班主任协商安排检修人员添乘或到现场检查,并向现场人员了解线路是否需要限速,及时通知值班主任和行调执行。
(4)如需要抢修时,协调现场指挥,确定抢修方案,报值班主任同意后,实施抢修。
(5)抢修完毕设备恢复正常后,将处理情况、结果及时报告值班主任。
(6)按照相关程序及时通报相关领导事件及故障情况。
(9)如专业人员跟车检查确认后要求到线路上继续检查时,行调负责进快安排专业人员下线路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全线组织小交路运营。检查完毕后,根据专业人员的要求限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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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辆处理流程
收费车道:
一、冲突不一致的处理程序
当车型冲突不一致由大改小时,由班长授权处理,并记录不一致车辆的车牌号、车辆发动机型号;车类冲突不一致由收费车改为免费车时由班长授权处理,并记录不一致车辆的车牌号、及改为免费车的依据,不一致中由小改大或由免费改为收费时可不记录。

对特种车辆和所核载重质量不相符合的车辆,应从车辆行驶证、车辆铭牌、养路费及保险证几个方面进行确认,以实际载重质量进行通行费的收取。

二、紧急车的处理程序
紧急车除中队执法车辆和渝AA0001---渝AA0099的车辆可不做记录外,其他紧急车辆均应做好记录,车队应记录带队车的车牌及车队车辆的数量。

三、各种故障卡的处理方法
1、IC卡无信息的处理程序
入口处,IC卡读卡不成功时,将此卡单独放在一边并做好记录,于下班后将卡交收费站核算员,并告知IC卡不能读取的原因,收费站收到卡后应做好记录。

出口处,询问车方原因,确定是IC卡无信息时,根据车方提供的信息报收费中心,联系进口收费站进行原始记录或监控录像的查询。

核实情况后,如属车方因素,按联网收费管理的办法的具体规定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记录;如属收费员操作或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操作预编码模块。

2、过期卡的处理程序
进出口均根据车牌号、有效年票先确定是否为过期卡;有效则进口发放通行卡,操作年票键,出口同样操作票键;无效则入口发放通行卡,出口进行收费。

3、坏、禁卡的处理程序
进口确定是否为坏、禁卡,若为坏、禁卡,操作坏卡键,出口操作坏卡键进行查询后进行收费。

4、销卡信息的处理程序
进口刷卡时,出现卡内已有信息,必须先查明原因,若有偷、漏行为,根据规定收取通行费后进行销卡处理;若不属车方原因,应记录清楚后,进行销卡处理,并上报营运部。

5、二卡合一(优惠卡和年票卡)的处理程序
二卡合一出现非正常情况时,必须先查明原因,再进行收费或免费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超时或错误信息车辆的处理程序
信息不符的车辆:根据车方提供的信息通知监控中心,联系进口站进行原始记录和监控录像的查询,如属车方原因,按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的查关规定处理,同时上报营运部,并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材料的记录。

超时车辆:应询问车方原因,并进行调查落实,如属实,按正常操作进行,如属车方原因,按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材料的记录,同时上报营运部。

五、无卡车辆的处理程序
询问车方具体情况,请车方认真查找,然后按车方提供的进口站进行查询。

如确认为冲站等原因未领卡,按路网内最远收费站补收通行费,并补收IC卡工本费,并处罚款。

如确认为丢失,按路网内最远收费站补收通行费,同时赔偿IC卡工本费,并将查出的卡号上报收费中心,收费中心接报后,将车号及卡号通报给各收费站,要求收费员在操作中认真检查是否有超时车辆,并与收费中心下发信息进行核对,另外,结算中心将卡列入黑名单,防止车方日后循环用卡。

如属收费站操作因素,用预编码模块操作。

六、U转车辆的处理程序
环线内收费站对U转车的处理,按照高发司营运工作协调会议内容,对持有年票标识的小型车和经查证确属只行驶了环线高速公路的车辆,可暂不按照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各
收费站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U转车辆的通行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U转时间、车号、有无年票及原因)环线外收费站对U转车的处理应严格按照联网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新车的处理程序
国产新车(临时牌照)的处理程序
在规定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并持有临时牌照、有效缴费凭证(路桥缴费三联单)、车管部门业务受理单,按年票车操作,同时提醒车方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进口新车(临时牌照)的处理程序
在3至6个月内,并持有效缴费凭证、临时牌照(牌照背面注有“进口”字样),按年票车操作,同时提醒车方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正式牌照新车处理程序
凭有效年票标志和车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注意证明上的有效时间),按年票车操作,同时提醒车方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持有临时牌照的军车处理程序
要求其出示临时牌照进行核对,同时请车方出示士兵证或军官证,有效则按军车放行,无效收取通行费。

八、设备故障处理程序
收费车道设备故障处理程序
1、当车道电脑出现死机、黑屏、蓝屏情况时,首先应关闭车道,
再对电脑进行重新启动,如无法恢复正常,应及时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维修。

2、当车道出现打印机死机情况时,若为卡票,先手动将票据退出,
打印机恢复正常,继续使用,无法恢复及时上报监控中心维修;
若为打印机机体出现问题,必须先检查电源、数据线、开关是否连接正确,如仍无法恢复,及时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维修。

3、当车道出现栏杆机故障时,必须先检查电源及开关是否正确,
再关闭电源,30分钟后开启,如以上两项检查后仍无法恢复正常,及时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维修。

收费站设备故障处理程序:
站内不能正常结算,先查明数据传输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则进行车道数据恢复;如不能自动恢复,则用专用软盘在车道上进行数据恢复;并上报监控中心。

若遇其它无法解决的情况,报监控中心和结算中心。

收费站:
收费站在日常核销工作中,因操作原因、设施设备故障、驾驶员等原因造成核销时不能按照正常情况进行核销,这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核销,现将特殊情况的操作归纳如下:
一.收费员将班次输入错误
在财务结算中的出口结算菜单或入口结算菜单中打开补录结
算,输入正确班次、收费员编号,点指定起止时间,输入收费员工作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确定进行结算模块,核对无误后保存
二.收费员将打印票据起止号输入错误
与车道票据交接记录、打印票据查实后,在财务结算中的出口结算菜单中打开补录结算输入,正确班次、收费员编号,确定后进入结算模块,在电脑票记录窗口,将错误的起止号修改为正确的起止号,如属于漏输票据起止号,点“录入”这时窗口增加空白栏,在空白栏输入车道、票据起止号,或直接修改为正确的票据号,然后核对无误后保存。

三.因打印机故障出现废票
在财务结算中的出口结算菜单中打开补录结算,输入正确班次、收费员编号,确定后进入结算模块,在电脑票记录窗口,点“录入”这时窗口增加空白栏,在空白栏中输入车道、废票起止号,要废票栏中输入废票张数,在点“废票”进“输入电脑废票”窗口,输入废票号、备注(产生原因),确定后回到结算模块,核对无误后保存。

四.无钱车辆的结算
当班收费员因车方无钱操作了无钱键,车方将钱补缴后,在财务结算中结算管理中,先进行“无钱补款查询”,将发生的补款时间、收费员、票据号记录后返回,进入“无钱补款录入”,输入补款时间、补款金额、备注后保存,打印补票单。

五.冲负处理
因车方或收费员原因,打印出的票据不能收取票款而需要冲负时,在财务结算中的出口结算菜单中打开补录结算,输入正确班次、收费员编号,确定后进入结算模块,点“冲负”进入“车辆冲负明细记录”输入收据号码、发生时间,点查询后出现冲负票的记录,核对无误后返回进入结算模块,核对无误后保存。

六.车道故障使用了定额票据
因设备故障,收费员使用了定额票据,在财务结算中的出口结算菜单中打开补录结算,输入正确班次、收费员编号,确定后进入结算模块,在定额票据窗口中,点“选择票据”点面值后,自动产生票据起止号,这时根据收费手中定额票据输入正确的止号,输入完毕后,点“特殊车”进入手工特殊车辆记录,在补录特殊事件中录入车辆的入口站、车型、车类、数量,如自动产生的应收、实收额与实际金额不符时,将应收、实收金额改为实际金额后返回结算模块,如准确无误后保存。

七.结算时出现长短卡或长短款的检查方式
先询问收费员车道是否出现过异常情况,然后在数据查询菜单中的入口原始记录或出口原始记录中查询卡印刷号是否有相同、在相同车道车牌号是否有在相同时间而卡类不同的,打印票据号是否出现了重复记录或中间短号现象,统计收费员记录数与上下班记录中的记录数是否相同。

八.车道数据的恢复
由于网络等原因,车道数据不能正常上传,先在财务结算中的结算管理菜单中的数据网络恢复中进行数据网络恢复,如还不能恢复,这时用专用的数据恢复软盘到车道进行数据恢复,方法如下:将盘插入,在上下班界面下按补票键,输入工号000001,密码11111111,输入要恢复的数据时间。

数据考备完后,将软盘插入结算电脑中,在财务结算中的结算管理菜单中的数据软盘恢复。

输入车道、恢复时间,点“开始恢复”进行恢复。

九.结算完毕后发现错误
当结算完毕后,发现结算数据错误时,在财务结算中的结算管理菜单中取消出口结算或取消入口结算,然后在重新进行结算。

取消结算后,如数据已上传,必须重新上传数据;如统计报表已生成,必须重新生成日报,上传日报。

并报营运部、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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