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
2023年报检员之报检员资格考试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报检员之报检员资格考试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商品编码对应的检验检疫类别与其他三个不同的是()。
A.0709591000B.1504300010C.2003901020D.2005200000【答案】 C2、《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由()制定、调整并公布实施。
A.全国人大B.国家质检总局C.海关总署D.商务部【答案】 B3、深圳甲食品厂从东莞乙果园购买4000公斤鲜荔枝,加上制成8000个荔枝罐头,包装数量为400个纸箱,拟装于1个20尺冷藏集装箱从深证口岸出口。
鲜荔枝和荔枝罐头的检验检疫类别都包括()。
A.R、SB.P、RC.P、QD.Q、S4、邮寄下列哪些物品出境时,寄件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A.金属制奥运纪念品B.服装C.血液制品D.书籍【答案】 C5、杭州A厂以进料加工方式从韩国B公司采购了一批DVD(检验检疫类别L. M/N),共510台,51000美元。
货物从宁波口岸报关进口。
A厂使用该批货物生产了500台带DVD的液晶电视机(检验检疫类别L. M/N),货值150000美元,在工厂装1个40尺集装箱后,从上海口岸报关出口埃及。
A.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B.出口小家电生产企业登记C.出口商品质量许可D.进出口商品免验【答案】 A6、对进口旧机电,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后签发()供货主或代理人办理通关手续,在备注栏内加注()。
A.入境货物通关单;“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B.入境货物通关单;“上述货物经卫生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C.旧机电产品备案书;“旧机电产品备案”D.旧机电产品备案书;“上述货物经卫生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7、代理报检企业例行审核的周期是()。
A.每半年一次B.每年一次C.每两年一次D.每四年一次【答案】 C8、出口货物输往以下所列国家,我国只对法检目录内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是()。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 年)>的公告》(联合公告2010年第158号)2010 年第158 号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 年)》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 年)》(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相关调整。
现公告如下:一、将部分纺织品、升降机、功率Wl 25w的吊扇和装有离心甩干机的非全自动洗衣机等91个商品编号的监管条件由A/B调整为A/。
二、将海关商品编号8211910000(刃面固定的餐刀)的监管条件由A调整为A/B。
三、将海关商品编号3101009020(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包括腐叶、腐根、树皮、树叶、树根等森林腐殖质>)、3101009090(经化学处理的其他动植物肥料)、7117110000(贱金属制袖扣、饰扣)、7117190000(其他贱金属制仿首饰)、7117900000(未列名材料制仿首饰)的监管条件由空白调整为A/B。
四、结合2011 年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对《法检目录》进行了对应调整。
五、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出境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进出口经营者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六、本公告自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2011 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表二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2011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表。
对新海关“法检目录”的思考与完善建议

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王传斌*摘要: 法检目录 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通俗叫法,包括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㊁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㊁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商品与HS编码对照表㊁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的食品与HS编码对照表㊁部分需要实施卫生检疫的商品与HS编码对照表等法律功能㊂检验检疫职能划入海关以后,应取消 法检目录 ,颁布 法定商品检验目录 和 验证目录 ,并将法定商品检验㊁验证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安全检验㊁卫生检疫的要求作为监管条件融入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新海关法定检验范围设定㊁风险管理㊁签发证单㊁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㊁口岸与市场流通领域协作监管等改革㊂关键词:海关监管;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 法检目录 )历来是检验检疫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检验检疫机构行使法定职权的基础㊂检验检疫职能划入海关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监管㊁缉私㊁知识产权保护㊁贸易统计和商品检验㊁动植物检疫㊁卫生检疫㊁食品检验等职责全部叠加在一起, 法检目录 仍然是新海关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核心内容之一㊂ 法检目录 的改革完善成为新海关执法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该目录的 存废去留 将对‘海关法“的修订工作,以及相关的立法㊁执法工作产生深远影响㊂新修订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已经将 制定㊁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的职能赋予海关总署㊂为确保该职能及时履行,有序推进监管模式改革,有必要对新海关新形势下*作者简介:王传斌,南京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㊂041 022020 3 法检目录 这一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㊂一㊁ 法检目录 的概念与历史演进(一) 法检目录 的概念与法律涵义本文对 法检目录 加了引号,是想表明这个概念不准确,是习惯叫法,在法律和实务中分别具有不同的涵义㊂在法律意义上, 法检目录 是指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年4月修订版)第四条①㊁‘进出口商检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修订版)第三条②及第四条③制定和发布的商品目录㊂在法律意义上, 法检目录 的涵义是 法定进出口商品检验目录 ㊂在实践领域,不论是原检验检疫执法人员还是企业人员所称的 法检目录 一般是指原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根据检验检疫的法律㊁行政法规确立的法定检验检疫制度,每年联合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即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简称 法检目录 )㊂该目录作为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和海关监管的主要执法依据,列入该目录的进出境商品海关必须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㊂为简便起见,本文的 法检目录 是指第二种涵义,即原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也就是检验检疫执法人员㊁企业所称的 法检目录 ㊂对于第一种含义,本文中称为 法定商检目录 ㊂(二)从 三表 到 法检目录法检目录 的产生㊁演进与检验检疫系统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是分不开的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㊁动植物检疫局㊁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 三检 合一)之前,原国家商检局根据当时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㊁‘食品卫生法“(该法规定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由商检机构负责,进口食品卫生监①②③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㊁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㊁保护环境㊁防止欺诈行为㊁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㊁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㊂海关总署应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规定,制定㊁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㊂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督检验由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负责,2009年‘食品卫生法“被‘食品安全法“替代)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该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除输往少数几个国家之外的出境贸易性动物产品的检疫由商检机构负责)的规定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制定㊁调整并与海关联合公布‘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简称‘商检种类表“),作为实施法定检验和海关监管的主要依据㊂为便于企业通关和海关监管,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㊁国家卫生检疫局分别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卫生法“确定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范围㊁进口食品检验范围,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与HS编码对照表“(简称‘动植检对照表“)㊁‘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与HS目录对照表“(简称‘进口食品对照表“)㊂1998年4月 三检 合一之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海关总署于1999年1月联合发布的1999年度商品目录(国检法联 1999 4号)仍然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与HS目录对照表“‘进口卫生监督检验食品与HS目录对照表“ 三表 并列㊂根据 三检 合一后检验检疫监管的需要,2000年1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4月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即国家质检总局)将 三表 正式合并,形成‘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自此诞生 法检目录 ㊂其后,又将‘认证认可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实施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目录㊁个别需要实施特殊卫生检疫并签发通关单的商品并入其中,形成检验检疫部门和海关联合监管的统一 法检目录 ,并与‘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简称‘HS编码表“)每年同步调整,延续至今㊂因此, 法检目录 是法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商品㊁法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㊁法定进出口食品检验商品㊁需签发通关单的法定卫生检疫商品㊁法定入境验证商品等与海关HS编码的对照目录,集多种功能于一体,既作为检验检疫㊁海关监管的依据,也方便进出口企业报关㊁报检时查阅使用㊂正式发布的最新一版 法检目录 是2018年1月31日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的公告“(2018年第21号)㊂(三) 法检目录 中 海关监管条件 和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的演变2001年以前的 法检目录 中海关监管条件分为 A (进境检验检疫)㊁ B (出境检验检疫);2002年增加 C (入境民用商品验证),2004年开始又将 C 取消,将其并入 A ;从2002年起,又增设 D (与海关联合监管,仅适用于 冲突钻石 监管)㊂设定 A B C D 类监管条件的进出境商品,海关均需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㊂由于 法检目录 是商品检验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检验㊁卫生检疫㊁入境验证范围041 022020 3的整合体,具体到每个商品监管内容有所不同,因此, 法检目录 内增设了 检验检疫类别 一栏,分别用不同的字母表示㊂目前,检验检疫类别共有 M 进口商品检验㊁ N 出口商品检验㊁ P 进境动植物检疫㊁ Q 出境动植物检疫㊁ R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㊁ S 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㊁ V 进境卫生检疫㊁ W 出境卫生检疫㊁ L 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等七类㊂其中, S 是为了和 R 对应,2000年 三表 合并时从 N 中单独分出的㊂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 R ㊁ S 应该称作 进口食品检验 ㊁ 出口食品检验 ,不应再称作 卫生监督检验 ㊂二㊁ 法检目录 的法律功能(一) 法检目录 规定的来源从 法检目录 的演变历程不难发现,现行 法检目录 事实上是一个 五合一 的检验检疫监管商品目录,分别来源于不同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㊂具体如下: 1.必须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即法定商检目录㊂法律依据是前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四条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M 和 N 的商品㊂2.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即验证目录㊂法律依据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六条④‘进出口商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⑤ 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后制定㊁调整并公布㊂ 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L 的商品㊂3.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商品与H S编码对照表即法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对照表㊂‘动植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只规定了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范围,没有规定发布具体商品目录,此处的目录仅仅具备对照功能㊂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P 和 Q 的商品㊂4.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的食品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与H S编码对照表即法定进出口食品检验对照表㊂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一样,‘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只规定了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的范围,没有具体商品目录㊂具体是 法检目录④⑤商检机构依照本法对实施许可制度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相符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的规定,对实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经过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相符㊂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中标有 R 和 S 的商品㊂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取消了出口食品检验内容,但‘海关总署职能配置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㊁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8 61号)规定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职责包括 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㊂因此, 法检目录 中如何保留 出口食品检验 S 的法律依据需要进一步研究㊂5.海关凭检验检疫通关证明放行的需要实施卫生检疫的商品与H S编码对照表即海关查验卫生检疫通关证明的商品对照表㊂‘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卫生检疫的范围较广,但海关只对生物制品㊁血液制品等少部分商品凭检验检疫通关证明验放㊂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V 和 W 的商品㊂(二) 法检目录 的法律定位综合以上论述, 法检目录 是原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根据检验检疫的法律㊁行政法规和‘立法法“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文件,在法律位阶上属于规范性文件层级㊂其功能除了确定法定商品检验范围(公布法定商检目录)㊁实施进出口验证的商品范围(公布验证商品目录)之外,其余是提供法定检验检疫商品与海关HS编码表的对照功能,为海关及检验检疫依法监管㊁企业办理报关及报检手续提供参考依据㊂因此, 法检目录 的功能可以概括为 确定法定商检和入境验证商品范围,提供法定检验检疫商品与HS编码对照 ㊂(三) 法检目录 与法检范围的关系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 法检目录 与法检范围是不同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㊂ 法检目录 来源于法检范围,是法检范围中进出口商品与HS编码对应关系的具体化㊂而法检范围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㊁‘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㊁‘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所有应当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出入境人员,进出口商品及其包装㊁铺垫物,进出境物品及其包装铺垫物㊁运输工具㊁集装箱等㊂ 法检目录 仅仅是其中的进出口商品部分,对目录内没有列入的部分(如:进出境木质包装㊁其他铺垫材料,不属于独立商品,而是商品的附属部分;进口成套设备,没有HS编码对应;进出境运输工具㊁集装箱等不属于商品等),仍然应当依法实施检验检疫㊂因此,在以往国家质检总局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 法检目录 时,配套文件都有 对未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但国家法律㊁法规㊁规章规定应当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法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 的提示语,广大外经贸企业和出入境人员应当依法遵守,主动申报㊁接受和配合实施检验检疫㊂041 022020 3三㊁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改进建议 未来展望法检目录 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渐转型深化㊁从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当中国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原有的 海关+检验检疫 模式进入新海关新职能模式后, 法检目录 和法检制度都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需要㊂如果法检制度仍然立足于 报检㊁检验㊁检疫㊁出证 的微观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宏观管理的职能不相适应,与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㊁自动扣留制度尚有距离㊂除法检制度固有的不足之外,关检融合之后 法检目录 的发展也滞后于新海关履行检验检疫职能㊁全面通关一体化模式下的流程管理㊁ 放管服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需要㊂笔者认为,不论从近期还是远期看, 法检目录 改革都迫在眉睫,建议海关总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检目录及法检制度改革㊂(一)取消 法检目录 ,颁布 法定商检目录 和 验证目录根据前文所述, 法检目录 是随着 三检 合一而产生的㊂关检融合以后,检验检疫职能已经划入海关,虽然目前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还保留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的叫法,但在当前语境下,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就是海关,而海关对全部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管,原来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应当不再保留㊂海关总署应当将该 法检目录 中涉及到进出口商品检验的部分(即检验检疫类别为 M N )和实施验证的部分(即检验检疫类别为 L )独立出来,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㊁第十条规定,分别颁布‘必须实施进出口检验的商品目录“和‘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海关总署的法定职责㊂事实上,2019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220号)已经不再使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名称,而是改称 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一致㊂笔者认为,‘必须实施进出口检验的商品目录“和‘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不需要按照商品HS编码表的分类,只需要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㊁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㊁保护环境㊁防止欺诈行为㊁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按照大类制定并公布,并保持目录的相对稳定性和科学性,不需要随着海关调整HS编码表逐年调整㊂制定‘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时还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对 国家实施许可制度 的涵义进行界定,二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与入境验证范围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是否需要一致,三是仅实施入境验证还是出境㊁入境同时实施验证管理㊂当然,制订这两个目录的过程中,应依法征求商务部㊁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方面的意见㊂(二)将法定商品检验㊁验证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安全检验㊁卫生检疫的要求作为监管条件融入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根据征税和统计工作需要,海关总署每年需要调整和发布‘商品综合分类表“(HS 编码表)㊂为便于海关执法人员监管和企业贸易需要,应当将商品检验㊁验证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安全检验㊁卫生检疫的法定要求作为监管条件融入‘商品综合分类表“之中,并赋予其监管条件代码,使需要实施法定检验㊁检疫㊁验证的所有商品与海关HS编码表一一对应,为企业和海关执法人员提供通关㊁监管的对照功能,并作为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参考依据㊂(三)深入推进新海关法检制度改革为加快推进 放管服 改革㊁持续提升国际营商环境,关检融合以来,海关总署积极推行以 全面通关一体化 为核心的海关监管模式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㊂在新的监管模式下,传统检验检疫制度也受到了挑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给一线执法人员带来了执法风险,主要体现在涉及检验检疫的企业行政许可㊁备案㊁查验㊁证书签发㊁事后监督检查等方面㊂海关总署应积极组织专家深入研究,在依法行政的基本框架内,修订相关工作制度,为下一步修订‘海关法“及一揽子修订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提供决策参考㊂从短期来看,在对海关法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进行大的修订之前,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法定商品检验范围与目录外商品抽查问题㊂严格按照安全㊁卫生㊁健康㊁环保㊁反欺诈要求设定法定商品检验范围,界定商品检验与食品安全检验㊁动植物质量安全检验的关系,运用执法稽查理念改进目录外商品抽查,并融入海关稽核查工作范围㊂①二是风险防控与布控查验问题㊂将国际上通行的 合格推定㊁风险管理㊁自动扣留 理念融入其中,明确审单放行㊁查验放行㊁实验室检测等各环节中企业与海关的权利义务,真正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的包括 抽样㊁检验和检查;评估㊁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㊁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在内的合格评定程序落到实处㊂三是检验检疫证单签发问题㊂梳理现有检验检疫证单的种类㊁评语,明晰政府监管行为与企业商业行为的界线,明确哪些证书属于政府证明应当由海关出具㊁哪些是企业自我证明而由企业自备,积极改进证书评语,使检验检疫证单与海关的职权㊁责任一致,减少海关①王传斌:‘借鉴<产品质量法>理念推进商检制度改革“,国家质检总局 纪念‘产品质量法“施行20周年 征文(二等奖),2013年8月㊂041 022020 3执法风险㊂②四是口岸与国内监管衔接问题㊂进一步梳理海关与农业㊁卫生㊁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工作配合,优化出口产地监管㊁进口流通领域监管㊁进口不合格品召回㊁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等方面的配合机制,既要防止监管漏洞,又要避免重复监管㊂五是海关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监管问题㊂按照国务院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的要求,研究新形势下海关特殊监管区 一线 进出境和 二线 进出区检验检疫监管要求,明确地方政府部门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安全监管职责,修订保税区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简化通关环节,引领海关特殊监管区㊁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模式改革㊂③从长期来看,海关总署在修订‘海关法“时应一并考虑法定检验检疫制度问题,应当按照新海关的新职能重新设计‘海关法“的结构和内容,将法定检验检疫的职能㊁监管范围和监管程序融入海关法,同步修订‘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从微观检验检疫向宏观质量与安全监管转变,将现有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式管理改为风险管理,授权海关总署会同农业㊁卫生㊁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国际上安全㊁卫生㊁健康㊁环保㊁反欺诈要求和动植物疫情㊁人类传染病疫情等,依照国际通行惯例,以宽出严进为原则,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引入检验检疫自动扣留制度,实施动态监管㊂同时,弱化口岸侵入式查验,强化事前监管与后续稽核查,与地方政府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确保海关与地方农业㊁卫生㊁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衔接㊁共同监管㊁优势互补,实施全链条监管,在确保安全㊁卫生㊁健康㊁环保㊁反欺诈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㊂T h o u g h t s a n dS u g g e s t i o n s o n t h e I n s p e c t i o na n dQ u a r a n t i n eN o m e n c l a t u r e o fN e wC u s t o m sW a n g C h u a n b i nA b s t r a c t: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atalogue(IQN)is a popular name for the No-menclature of Import and Export Goods Subject to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y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including the catalogues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sub-ject to inspection,the catalogue of commodities subject license verification,the catalogue of com-modities subject to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HS codes,and the cata-②③王传斌:‘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风险与改进思路“,‘中国检验检疫“2013年第11期,第39-40页㊂王传斌:‘从三起案例再论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十二届海关法论坛学术研讨会交流论文,2019年12月㊂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logue of import and export food subject to inspection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HS codes,and the catalogue of some commodities subject to sanitary quarantine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HS codes. After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was merged into the Customs,it is necessary to can-cel IQN,and publish the Catalogue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and the Catalogue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Subject to License Verification ,and incorporate the requirements,as control conditions,for mandatory inspection,verification,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food safety inspection and sanitary quarantine into the Customs Comprehensive Nomenclature.On the basis of the new nomenclature,it is advisable to deepen and press ahead the relevant reforms including defining the scope of mandatory inspection,risk management,issuance of certificates,supervision of special customs control area,and coordinated control of ports and market circulation,etc.K e y w o r d s:Customs Control;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ata-logue(责任编辑赵世璐)。
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出⼊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录》调整的公告⽂号:海关总署、国家出⼊境检验检疫局公告2000年第1号颁布⽇期:2000-01-11执⾏⽇期:2000-01-1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各地出⼊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案》,原设置在各地的出⼊境卫⽣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商品检验机构合并,组建为出⼊境检验检疫机构。
为适应这次机构改⾰的需要,落实“⼀次报检、⼀次取样、⼀次检验检疫、⼀次卫⽣除害处理、⼀次收费、⼀次签证”的管理模式,进⼀步简化⼿续,⼀⼝对外,⽅便进出,现将《进出⼝商品检验种类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与HS⽬录对照表》和《进⼝卫⽣监督检验⾷品与HS⽬录对照表》(以下简称“三表”)合并,调整为《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录》(简称《检验检疫商品⽬录》)。
“三表”涉及编码商品5249个,调整后的《检验检疫商品⽬录》涉及编码商品4113个。
《检验检疫商品⽬录》⾃2000年2⽉1⽇起施⾏,原国家出⼊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出⼝商品检验种类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与HS⽬录对照表>、<进⼝卫⽣监督检验⾷品与HS⽬录对照表>的通知》(国检法联[1999]4号)同时废⽌。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商品检验法》、《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民共和国⾷品卫⽣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凡列⼊《检验检疫商品⽬录》的进出境商品,必须经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海关凭出⼊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2000年1⽉11⽇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2000.01.11,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02.03。
2023年报检员之报检员资格考试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报检员之报检员资格考试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检验检疫类别为“LM/N”的儿童玩具,入境报检时无需提供()。
A.玩具实验室的检测报告B.装箱单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D.外贸合同【答案】 A2、代理报检单位不得利用电子报检企业端软件进行()。
A.电子报检B.电子申报C.远程电子预录人D.产地证电子签证【答案】 C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中检验检疫类别含有“M”的商品编码共有()。
A.1811 个B.2056 个C.3955 个D.4902 个【答案】 A4、报检一批进口燕麦,H.S编码为10040090,报检员查阅《商品目录>,检验检疫类别为P·R/Q,则可判断该商品为()。
A.进口商品检验、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境植检B.进境植检、出境商检、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C.进口商品检验、进口植检、出境植检D.进境植检、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境植检【答案】 D5、上海某贸易公司为昆明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货物使用地为南昌,《入境货物报检单》的“目的地”和“收货人”应分别填写()。
A.上海;昆明企业名称B.昆明;昆明企业名称C.南昌;上海贸易公司名称D.昆明;上海贸易公司名称【答案】 C6、下列商品中,()可以在市场采购并在采购地进行出口报检和检验检疫。
A.食品B.机电产品C.纺织品D.化工产品【答案】 C7、以下商品编码对应的商品,无需实施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的是()。
A.0504001100B.0714500000C.1602329100D.2008993100【答案】 C8、深圳甲食品厂从东莞乙果园购买4000公斤鲜荔枝,加上制成8000个荔枝罐头,包装数量为400个纸箱,拟装于1个20尺冷藏集装箱从深证口岸出口。
鲜荔枝和荔枝罐头的检验检疫类别都包括()。
A.R、SB.P、RC.P、QD.Q、S【答案】 A9、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需向出境口岸报关出口的活动物,运达出境口岸时,应当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经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后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公告第1号--新调整的进出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公告第1号--新调整的进出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1.01.18•【文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01.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1号(2001年1月18日发布)根据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调整的税则税目,以及调整后的海关进出口税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0年第1号)作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部分予以公告,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新调整的进出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font size=+1>┌──────┬───────────────┬───┬───┬────┐│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计量│海关监│商品编码││││单位│管条件││├──────┼───────────────┼───┼───┼────┤│02071311.10 │鲜的带骨的鸡块│千克│A/B│P.R/Q.S │├──────┼───────────────┼───┼───┼────┤│02071311.90 │冷的带骨的鸡块│千克│A/B│P.R/Q.S │├──────┼───────────────┼───┼───┼────┤│02071319.10 │其他鲜的鸡块│千克│A/B│P.R/Q.S │├──────┼───────────────┼───┼───┼────┤│02071319.90 │其他冷的鸡块│千克│A/B │P.R/Q.S │├──────┼───────────────┼───┼───┼────┤│02071321.10 │鲜的鸡翼(不包括翼尖)│千克│A/B │P.R/Q.S │├──────┼───────────────┼───┼───┼────┤│02071321.90 │冷的鸡翼(不包括翼尖)│千克│A/B │P.R/Q.S │├──────┼───────────────┼───┼───┼────┤│02071329.10 │其他鲜的鸡杂碎│千克│A/B │P.R/Q.S │├──────┼───────────────┼───┼───┼────┤│02071329.90 │其他冷的鸡杂碎│千克│A/B │P.R/Q.S │├──────┼───────────────┼───┼───┼────┤│02071411│冻的带骨鸡块(包括鸡胸脯、鸡大│千克│A/B │P.R/Q.S │││腿等)││││├──────┼───────────────┼───┼───┼────┤│02071419│冻的不带骨鸡块(包括鸡胸脯、鸡│千克│A/B │P.R/Q.S │││大腿等)││││├──────┼───────────────┼───┼───┼────┤│02071421│冻的鸡翼(不包括翼尖)│千克│A/B │P.R/Q.S │├──────┼───────────────┼───┼───┼────┤│02071429│冻的其他食用鸡杂碎(包括鸡翼尖│千克│A/B │P.R/Q.S │││、鸡爪、鸡肝等)││││├──────┼───────────────┼───┼───┼────┤│05040021│冷,冻的鸡肫(即鸡胃)│千克│A/B │P.R/Q.S │├──────┼───────────────┼───┼───┼────┤│05040029.10 │鲜的其他动物的胃(整个或切块的│千克│A/B │P.R/Q.S │││,包括熏,盐腌或盐渍的,鱼除││││││外)││││├──────┼───────────────┼───┼───┼────┤│05040029.90 │冷、冻、干的其他动物的胃(整个│千克│A/B │P.R/Q.S │││或切块的,包括熏,盐腌或盐渍的││││││,鱼除外)││││├──────┼───────────────┼───┼───┼────┤│05040090.10*│鲜的其他动物肠、膀胱(整个或切│千克│A/B │P.R/Q.S │││块的,鱼除外)││││├──────┼───────────────┼───┼───┼────┤│05040090.90*│冷、冻、干的其他动物肠、膀胱(│千克│A/B │P.R/Q.S │││整个或切块的、包括熏、盐腌或盐││││││渍的,鱼除外)││││├──────┼───────────────┼───┼───┼────┤│07032090.10*│鲜的蒜瓣(无论是否去皮)│千克│A/B│P.R/Q.S │├──────┼───────────────┼───┼───┼────┤│07032090.20 │冷藏的蒜瓣(无论是否去皮)│千克│A/B│P.R/Q.S │├──────┼───────────────┼───┼───┼────┤│07032090.91 │鲜的其他大蒜(包括切片、切碎、││││││切丝、捣碎、磨碎、去皮等)│千克│A/B│P.R/Q.S │├──────┼───────────────┼───┼───┼────┤│07032090.99 │冷藏的其他大蒜(包括切片、切碎││││││、切丝、捣碎、磨碎、去皮等)│千克│A/B│P.R/Q.S │├──────┼───────────────┼───┼───┼────┤│07099090.11 │鲜蔬菜│千克│A/B│P.R/Q.S │├──────┼───────────────┼───┼───┼────┤│07099090.19 │鲜的其他蔬菜│千克│A/B│P.R/Q.S │├──────┼───────────────┼───┼───┼────┤│07099090.91 │冷藏的蔬菜│千克│A/B│P.R/Q.S │├──────┼───────────────┼───┼───┼────┤│07099090.99 │冷藏其他蔬菜│千克│A/B │P.R/Q.S │├──────┼───────────────┼───┼───┼────┤│07108090.10 │冷冻的大蒜(包括蒜头、蒜瓣)│千克│A/B │P.R/Q.S │├──────┼───────────────┼───┼───┼────┤│07108090.90 │冷冻的未列名蔬菜│千克│A/B │P.R/Q.S │├──────┼───────────────┼───┼───┼────┤│07119033*│盐水洋蘑菇(指小白蘑菇、不适于│千克│A/B │P.R/Q.S │││直接食用的)││││├──────┼───────────────┼───┼───┼────┤│07119034.10 │盐水简单腌制的大蒜头、大蒜瓣(│千克│A/B │P.R/Q.S │││无论是否去皮,但不适于直接食用)││││├──────┼───────────────┼───┼───┼────┤│07119034.90 │盐水简单腌制的其他大蒜(不含蒜│千克│A/B │P.R/Q.S │││头,蒜瓣,无论是否去皮,但不适││││││于直接食用)││││├──────┼───────────────┼───┼───┼────┤│07123030.10 │干制松茸(整个,切块,切片,破│千克│A/B │P.R/Q.S │││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07123030.90 │干制蘑菇(整个,切块,切片,破│千克│A/B │P.R/Q.S │││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07129050.10 │干燥或脱水的大蒜头,大蒜瓣(无│千克│A/B │P.R/Q.S │││论是否去皮)││││├──────┼───────────────┼───┼───┼────┤│07129050.90 │干燥或脱水的其他大蒜(不含蒜头│千克│A/B │P.R/Q.S │││,蒜瓣,无论是否去皮)││││├──────┼───────────────┼───┼───┼────┤│07129090.10 │干蔬菜(整个,切块,切片,破碎│千克│A/B │P.R/Q.S │││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07129090.90 │干制的其他蔬菜及什锦蔬菜(整个│千克│A/B │P.R/Q.S │││,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08109030│鲜龙眼│千克│A/B │P.R/Q.S │├──────┼───────────────┼───┼───┼────┤│08109040│鲜红毛丹│千克│A/B │P.R/Q.S │├──────┼───────────────┼───┼───┼────┤│08109050│鲜蕃荔枝│千克│A/B │P.R/Q.S │├──────┼───────────────┼───┼───┼────┤│08109060│鲜杨桃│千克│A/B │P.R/Q.S │├──────┼───────────────┼───┼───┼────┤│13021990.11 │供制农药用麻黄浸膏粉│千克│A/B │P/Q│├──────┼───────────────┼───┼───┼────┤│13021990.12 │供制农药用麻黄浸膏│千克│A/B │P/Q│├──────┼───────────────┼───┼───┼────┤│13021990.19 │供制农药用的其他植物液汁及浸膏│千克│A/B │P/Q│├──────┼───────────────┼───┼───┼────┤│13021990.91 │供制医药用麻黄浸膏粉│千克│A/B │P/Q│├──────┼───────────────┼───┼───┼────┤│13021990.92 │供制医药用麻黄浸膏│千克│A/B │P/Q│├──────┼───────────────┼───┼───┼────┤│13021990.93 │其他麻黄浸膏粉│千克│A/B │P/Q│├──────┼───────────────┼───┼───┼────┤│13021990.94 │其他麻黄浸膏│千克│A/B │P/Q│├──────┼───────────────┼───┼───┼────┤│13021990.99 │其他植物液汁及浸膏│千克│A/B │P/Q│├──────┼───────────────┼───┼───┼────┤│13023200│刺槐豆胶液及增稠剂(从刺槐豆、│千克│A/B │P.B/Q│││刺槐豆子或瓜尔豆制得的、不论是││││││否改性)││││├──────┼───────────────┼───┼───┼────┤│13023900│未列名植物胶液及增稠剂│千克│A/B│P/Q│├──────┼───────────────┼───┼───┼────┤│15119010│棕榈液油(熔点未19℃-24℃,未│千克│A/B│M.R/S│││经化学改性)││││├──────┼───────────────┼───┼───┼────┤│15119020│棕榈硬脂(熔点未44℃-56℃,未│千克│A/B│M.R/S│││经化学改性)││││├──────┼───────────────┼───┼───┼────┤│15119090│其他精制棕榈油(包括棕榈油的分│千克│A/B│M.R/S│││离品,但未经化学改性)││││├──────┼───────────────┼───┼───┼────┤│20019010.10 │用醋或醋酸腌制的大蒜头、大蒜瓣│千克│A/B│P.R/Q.S │││ 无论是否加糖或去皮)││││├──────┼───────────────┼───┼───┼────┤│20019010.90 │用醋或醋酸腌制的其他大蒜(不含│千克│A/B│P.R/Q.S │││蒜头、蒜瓣、无论是否加糖或去皮││││││)││││├──────┼───────────────┼───┼───┼────┤│20019090│用醋制作的其他果、菜及食用植物│千克│A/B │P.R/Q.S │││(包括用醋酸制作或保藏的)││││├──────┼───────────────┼───┼───┼────┤│20089920│龙眼罐头│千克│A/B │P.R/Q.S │├──────┼───────────────┼───┼───┼────┤│20098011│未混合的椰子汁(未发酵及未加酒│千克│A/B │P.R/Q.S │││精的,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20098019│其他未混合的水果汁(未发酵及未│千克│A/B│P.R/Q.S │││加酒精的,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21039020│别特(Aromaticbitters,仅做烹│千克│A/B │R/S│││饪用,不适于饮用)││││├──────┼───────────────┼───┼───┼────┤│28469012│氧化镧│千克│/B│/N │├──────┼───────────────┼───┼───┼────┤│28469013│氧化钕│千克│/B│/N │├──────┼───────────────┼───┼───┼────┤│28469014│氧化铕│千克│/B│/N │├──────┼───────────────┼───┼───┼────┤│28469028│混合氯化稀土│千克│/B│/N │├──────┼───────────────┼───┼───┼────┤│28469129│其他氯化稀土│千克│/B│/N │├──────┼───────────────┼───┼───┼────┤│31042010│分析纯的氯化钾│千克│A/│M/│├──────┼───────────────┼───┼───┼────┤│31042090│其他氯化钾│千克│A/│M/│├──────┼───────────────┼───┼───┼────┤│38081090│非零售包装杀虫剂成药│千克│A/│M/│├──────┼───────────────┼───┼───┼────┤│38083019│非零售包装的除草剂成药│千克│A/│M/│├──────┼───────────────┼───┼───┼────┤│40112000.10 │客或货运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指│条│A/B│M/N│││机动车辆,断面宽度24英寸及以上││││││)││││├──────┼───────────────┼───┼───┼────┤│40112000.90 │其他客或货运车用新充气橡胶轮胎│条│A/B│M/N│││(指机动车辆用)││││├──────┼───────────────┼───┼───┼────┤│40119900.1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轮胎(断面宽度│条│A/B│M/N│││24英寸及以上)││││├──────┼───────────────┼───┼───┼────┤│40119900.9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轮胎│条│A/B│M/N│├──────┼───────────────┼───┼───┼────┤│44071000.10 │指榫结合的针叶木厚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M.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1000.90 │非榫合的针叶木厚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M.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 ││││││毫米)││││├──────┼───────────────┼───┼───┼────┤│44072400.10 │指榫接合苏里南肉豆蔻木等板材(│立方米│A/B│M.P/Q│││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400.90 │非榫接合苏里南豆蔻木等板材(经│立方米│A/B│M.P/Q│││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500.10 │指榫接合的红柳桉木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M.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500.90 │非指榫接合的红柳桉木板材(经纵│立方米│A/B│M.P/Q│││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600.10 │指榫接合白柳桉其他柳桉木板材(│立方米│A/B│M.P/Q│││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600.90 │非指榫接合白柳桉其他柳桉木板材│立方米│A/B│M.P/Q│││(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910.10 │指榫接合的柚木板材(经纵锯、纵│立方米│A/B│P/Q│││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910.90 │非指榫接合的柚木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 ││││││毫米)││││├──────┼───────────────┼───┼───┼────┤│44072990.10 │指榫接合其他未列名热带木板材(│立方米│A/B│M.P/Q│││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2990.90 │非指榫接合其他未列名热带木板材│立方米│A/B│M.P/Q│││(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9100.10 │指榫接合的栎木厚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 ││││││毫米)││││├──────┼───────────────┼───┼───┼────┤│44079100.90 │非指榫接合的栎木厚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9200.10 │指榫接合的山毛榉木厚板材(经纵│立方米│A/B│P/Q│││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9200.90 │非指榫接合的山毛榉木厚板材(经│立方米│A/B│P/Q│││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9910.10 │指榫接合樟木/楠木/红木厚板材│立方米│A/B│M.P/Q│││(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9910.90 │非指榫接合樟木/楠木/红木厚板│立方米│A/B│M.P/Q│││材(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9920.10 │指榫接合泡桐木厚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 ││││││毫米)││││├──────┼───────────────┼───┼───┼────┤│44079920.90 │非指榫接合泡桐木厚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4079990.10 │指榫接合的其他木厚板材(经纵锯│立方米│A/B│M.P/Q│││、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 6毫米)││││├──────┼───────────────┼───┼───┼────┤│44079990.90 │非指榫接合的其他木厚板材(经纵│立方米│A/B│M.P/Q│││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46012021.10 │蔺草制的其他席子│千克│A/B│P/Q│├──────┼───────────────┼───┼───┼────┤│46012021.20 │蔺草制的提花席,双苜席,垫子│千克│A/B│P/Q│├──────┼───────────────┼───┼───┼────┤│46012021.90 │蔺草制的席料,帘子│千克│A/B│P/Q│├──────┼───────────────┼───┼───┼────┤│48101200.10 │白板纸,白卡纸(重量>150克/平│千克│A/│M/│││米,不含用机械法制得纤维)││││├──────┼───────────────┼───┼───┼────┤│48101200.90 │其他涂无机物厚书写,印刷纸,纸│千克│A/│M/│││板(厚纸指重量>150克/平米,不││││││含用机械法制得的纤维)││││├──────┼───────────────┼───┼───┼────┤│52095200│印花的全棉三、四线斜纹布(指每│米│A/B│M/N│││平方米重超过200克,含棉85%及││││││以上双面斜纹布)││││├──────┼───────────────┼───┼───┼────┤│52101900.92 │其他未漂白与其他化纤混纺斜纹布│米│/B│ /N│││(每平米重量≤200克,含棉85%││││││以下)││││├──────┼───────────────┼───┼───┼────┤│52104200.90 │色织其他化纤混纺3/4斜纹棉布(│米│/B│/N │││每平方米重量≤200克,含棉85%││││││以下,含双面斜纹布)││││├──────┼───────────────┼───┼───┼────┤│55051000#│合成纤维废料(包括落棉,废纱及│千克│A/│M/│││回收纤维)││││├──────┼───────────────┼───┼───┼────┤│55052000#│人造纤维废料(包括落棉,废纱及│千克│A/│M/│││回收纤维)││││├──────┼───────────────┼───┼───┼────┤│62045910.90 │其他丝制女式裙子及裙裤(含丝70│件│/B│/N │││%以下)││││├──────┼───────────────┼───┼───┼────┤│62061000.99 │其他丝及绢丝制女童衬衫(含丝70│件│/B│/N │││%以下)││││├──────┼───────────────┼───┼───┼────┤│84021200.10 │纸浆厂废料锅炉│台│A/B│M/N│├──────┼───────────────┼───┼───┼────┤│84031000│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但编号│台│A/B│M/N│││8402的货品除外)││││├──────┼───────────────┼───┼───┼────┤│84073420.10 │排气量≥5.9升的天然气发动机(│台│A/B│M/N│││第87章所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84073420.90 │其他超3000cc车用往复式活塞引擎│台│A/B │M/N│││(第87章所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84145990.10 │罗茨式鼓风机│台│A/B│M/N│├──────┼───────────────┼───┼───┼────┤│84181000.55*│推进式铸锭加热炉等│台│A/│M/│├──────┼───────────────┼───┼───┼────┤│84194010│提净塔│台│A/│M.R/│├──────┼───────────────┼───┼───┼────┤│84194020│精馏塔│台│A/│M.R/│├──────┼───────────────┼───┼───┼────┤│84195000.10 │螺旋板式换热器│台│A/B│M/N│├──────┼───────────────┼───┼───┼────┤│84212190.55*│螺旋式砂脱水机│台│/B│/N │├──────┼───────────────┼───┼───┼────┤│84501110│干衣量≤10kg全自动波轮式洗衣机│台│A/B│M/N│├──────┼───────────────┼───┼───┼────┤│84501120│干衣量≤10kg全自动滚筒式洗衣机│台│A/B│M/N│├──────┼───────────────┼───┼───┼────┤│84501190│其他干衣量≤10kg全自动洗衣机│台│A/B│M/N│├──────┼───────────────┼───┼───┼────┤│84569990.10*│集成电路干法蚀刻设备│台│A/│M/│├──────┼───────────────┼───┼───┼────┤│84569990.20 │火焰切割机│台│A/│M/│├──────┼───────────────┼───┼───┼────┤│84604020│金属研磨机床│台│A/B│M/N│├──────┼───────────────┼───┼───┼────┤│84798990.10*│燃煤烟气脱硫设备│台│A/B│M/N│├──────┼───────────────┼───┼───┼────┤│84798990.20 │海水淡化装置(包括飞机客舱环境│台│A/B│M/N│││控制系统)││││├──────┼───────────────┼───┼───┼────┤│84822000│锥形滚子轴承,包括锥形滚子组件│套│/B│/N│├──────┼───────────────┼───┼───┼────┤│84825000│其他圆柱形滚子轴承│套│/B│/N│├──────┼───────────────┼───┼───┼────┤│85011099.10 │激光视盘机机芯用精密微型电机(│台│/B│/N│││输出功率不超过37.5瓦)││││├──────┼───────────────┼───┼───┼────┤│85011099.90 │其他微电机(输出功率不超过37.5│台│/B│/N │││瓦)││││├──────┼───────────────┼───┼───┼────┤│85061000#│二氧化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个│A/B│M/N│├──────┼───────────────┼───┼───┼────┤│85063000#│氧化汞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个│A/B│M/N│├──────┼───────────────┼───┼───┼────┤│85064000#│氧化银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个│A/B│M/N│├──────┼───────────────┼───┼───┼────┤│85065000#│锂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个│A/B│M/N│├──────┼───────────────┼───┼───┼────┤│85066000#│锌空气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个│A/B│M/N│├──────┼───────────────┼───┼───┼────┤│85068000#│其他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个│A/B│M/N│├──────┼───────────────┼───┼───┼────┤│85069010#│二氧化锰原电池或原电池组│个│A/B│M/N│├──────┼───────────────┼───┼───┼────┤│85069090#│其他原电池组或原电池组的零件│公斤│A/B│M/N│├──────┼───────────────┼───┼───┼────┤│85071000#│起动活塞式发动机用铅酸蓄电池│个│A/B│M/N│├──────┼───────────────┼───┼───┼────┤│85072000#│其他铅酸蓄电池(起动活塞式发动│个│A/B│M/N│││机用铅酸蓄电池除外)││││├──────┼───────────────┼───┼───┼────┤│85073000#│镍镉蓄电池│个│A/B│M/N│├──────┼───────────────┼───┼───┼────┤│85074000#│镍铁蓄电池│个│A/B│M/N│├──────┼───────────────┼───┼───┼────┤│85078010#│镍氢蓄电池│个│A/B│M/N│├──────┼───────────────┼───┼───┼────┤│85078020#│锂离子蓄电池│个│A/B│M/N│├──────┼───────────────┼───┼───┼────┤│85078090#│其他蓄电池│个│A/B│M/N│├──────┼───────────────┼───┼───┼────┤│85079010#│铅酸蓄电池零件│公斤│A/B│M/N│├──────┼───────────────┼───┼───┼────┤│85079090#│其他蓄电池零件│公斤│A/B│M/N│├──────┼───────────────┼───┼───┼────┤│85175029.10*│10GB/S及以上光通信数字同步设备│台│A/│M/│├──────┼───────────────┼───┼───┼────┤│85175029.20 │其他光通信数字同步设备│台│A/│M/│├──────┼───────────────┼───┼───┼────┤│85199910#│激光唱机│台│A/│M/│├──────┼───────────────┼───┼───┼────┤│85219090.20 │计算机用摄像光(不论是否装有高│台│A/│M/│││频调谐放大器)││││├──────┼───────────────┼───┼───┼────┤│85253099.10 │非特殊用途其他黑白电视摄像机│台│A/│M/│├──────┼───────────────┼───┼───┼────┤│85253099.90 │非特殊用途其他彩色电视摄像机│台│A/│M/│├──────┼───────────────┼───┼───┼────┤│86090030│45、48、53英尺的集装箱│个│A/B│P/Q│├──────┼───────────────┼───┼───┼────┤│87021490.11 │汽油型大马力其他小客车(装有点│辆│A/B│M/N│││燃往复式活塞内燃机,大马力指排││││││气量〉3000cc││││├──────┼───────────────┼───┼───┼────┤│90021190.10 │彩色液晶投影机的镜头零件│千克│A/│M/│├──────┼───────────────┼───┼───┼────┤│90021190.90 │其他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包│千克│A/│M/│││括照片放大用物镜)││││├──────┼───────────────┼───┼───┼────┤│90181210.10 │B型超声波诊断仪│台│A/│M/│├──────┼───────────────┼───┼───┼────┤│90181210.90 │B型超声波诊断仪的零部件│台│A/│M/│├──────┼───────────────┼───┼───┼────┤│90181290.10 │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台│A/│M/│├──────┼───────────────┼───┼───┼────┤│90181291.90 │彩色超声波诊断仪的零部件│台│A/│M/│├──────┼───────────────┼───┼───┼────┤│90181299.10 │其他超声波扫描仪诊断装置│台│A/│M/│├──────┼───────────────┼───┼───┼────┤│90181899.90 │其他超声波扫描装置的零+B14部件│台│A/│M/│├──────┼───────────────┼───┼───┼────┤│90184910.10 │装有牙科设备的牙科用椅│台│A/│M/│├──────┼───────────────┼───┼───┼────┤│90184910.90 │装有牙科设备的牙科用椅的零部件│台│A/│M/│├──────┼───────────────┼───┼───┼────┤│90189090│其他医疗、外科或兽医用仪器器具│台│A/│M/│├──────┼───────────────┼───┼───┼────┤│90221990.10 │水泥物料在线X-射线荧光分析仪│台│A/│M/│││等(包括现场探伤用便携式直线加││││││速器)││││。
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发布进口牙刷等产品检验监管要求的公告

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发布进口牙刷等产品
检验监管要求的公告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24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8.02.13
【实施日期】2018.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质检总局公告
(2018年第24号)
关于发布进口牙刷等产品检验监管要求的公告
根据《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的公告》(2018年第2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对下列商品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牙刷(HS编码:9603210000)
童鞋(HS编码:6403511190,6403519190,6403911190,
6403919190)
同时,为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和权益,质检总局自2018年2月1日起,对下列商品实施进口检验监管:
纤维板(HS编码:4411131900,4411141900,4411929000)
<。
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

2916320000
过氧化苯甲酰及苯甲酰氯
A/B
57
2917120000
己二酸及其盐和酯
A/B
58
2917209090
其他(环烷、环烯、环萜烯)多元羧酸
A/B
59
2918110000
乳酸及其盐和酯
A/B
60
2918120000
酒石酸
A/B
61
2918130000
酒石酸盐及酒石酸酯
A/B
62
2918140000
微晶石蜡
A/B
13
2809201000
磷酸及偏磷酸、焦磷酸
B
A/B
14
2811199090
其他无机酸
A/B
15
2811210000
二氧化碳
A/B
16
2811220000
二氧化硅
A/B
17
2815200000
氢氧化钾(苛性钾)
A/B
18
2825909000
其他金属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
A/B
19
2826192010
A/B
81
2936280000
未混合的维生素E及其衍生物
A/B
82
2936290000
其他未混合的维生素及其衍生物
A/B
83
2936900000
维生素原,混合维生素原、维生素及其衍生物
A/B
84
2937400000
氨基酸衍生物
A/B
85
2938900020
甘草酸盐类
A/B
86
2939300010
咖啡因
黑麦脆面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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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2940009000
A/B
A
糖、品目 29.37-2939 产品除外)
60 3102210000 硫酸铵
A/B
A
61 3203001100 天然靛蓝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A/B
A
62 3204151000 合成靛蓝(还原靛蓝)(靛蓝)
A/B
A
63 3205000000 色淀及以色淀为基本成分的制品(新红)
A/B
A
64 3501900000 酪蛋白酸盐及其衍生物,酪蛋白胶(酪蛋白酸钠
A/B
A
65 3502900000 其他白蛋白及白蛋白盐(包括白蛋白衍生物)
A/B
A
66 3504001000 蛋白胨
A/B
A
其他编号未列名蛋白质及其衍生物(包括蛋白胨的衍生物及皮
67 3504009000
A/B
A
粉(不论是否加入铬矾))
A/B
A
92 1302120000 甘草液汁及浸膏
A/B
A
93 1302200000 果胶、果胶酸盐及果胶酸酯
A/B
A
94 1302310000 琼脂
A/B
A
刺槐豆胶液及增稠剂(从刺槐豆、刺槐豆子或瓜尔豆制得的,
95 1302320000
A/B
A
不论是否改性)
96 1302391100 卡拉胶(不论是否改性)
A/B
A
43 2936220000 未混合的维生素 B1 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44 2936230000 未混合的维生素 B2 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45 2936240000 未混合的 D 或 DL-泛酸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46 2936250000 未混合的维生素 B6 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11 2817001000
12 2827200000
13 2827310000
14 2833210000
15 2833291000
16 2833293000
17 2835252000
18 2835311000
19 2835391100
20 2836300000
21 2836500000
22 2836991000
A/B
A
47 2936260000 未混合的维生素 B12 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48 2936270010 未混合的维生素 C 原粉(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49 2936270020 未混合的维生素 C 钙、维生素 C 钠(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50 2936270030 颗粒或包衣维生素 C(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32 2918120000 酒石酸
A/B
A
33 2918140000 柠檬酸
A/B
A
34 2918150000 柠檬酸盐及柠檬酸酯
A/B
A
其他含酚基但不含其他含氧基羧酸(包括其酸酐,酰卤化物,过
35 2918290000
A/B
A
氧化物和过氧酸及其衍生物)
36 2922501000 对羟基苯甘氨酸及其邓钾盐
A/B
A
80 2825903900 其他锡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
A/B
A
81 2835291000 磷酸三钠
A/B
A
82 2922150000 三乙醇胺
A/B
A
83 2933692910 二氯异氰尿酸钠
A/B
A
84 2937900010 氨基酸衍生物
A/B
A
85 2939300010 咖啡因
A/B
A
86 2939300090 咖啡因的盐
23 2905223000
24 2905430000
25 2905450000
26 2905491000
27 2906132000
28 2915291000
29 2915701000
30 2917120001
调整前
HS 名称
海关监 管条件
供居住或野营用厢式挂车及半挂车
皮革制外底皮革面过脚踝但低于小腿的短筒靴(内底长度小
A/B
碳酸镁
A/B
芳樟醇
A/B
甘露糖醇
A/B
丙三醇(甘油)
A/B
木糖醇
A/B
肌醇
A/B
乙酸钠
A/B
硬脂酸(以干燥重量计,纯度在 90%及以上)
A/B
己二酸
A/B
调整后 海关监 管条件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31 2917120090 己二酸盐和酯
A/B
A
37 2923100000 胆碱及其盐
A/B
A
38 2923200000 卵磷脂及其他磷氨基类脂
A/B
A
39 2925110000 糖精及其盐
A/B
A
40 2929901000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A/B
A
41 2934999001 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
A/B
A
42 2936210000 未混合的维生素 A 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87 3104209000 其他氯化钾
A/B
A
88 3105300010 磷酸氢二铵(配额内)
A/B
A
89 3105300090 磷酸氢二铵(配额外)
A/B
A
滑石粉(体积百分比 90%及以上的产品颗粒度小于等于 18 微
90 2526202001
A/B
A
米的)
91 2811221000 二氧化硅硅胶
于 24cm,运动用靴除外)
皮革制外底的皮革面短筒靴(过踝)(内底长度小于 24cm, 运动用靴除外)
其他皮革制面过脚踝但低于小腿的短筒靴(内底<24cm,橡胶、
塑料、再生皮革制外底,运动用靴除外)
其他皮革制面的短筒靴(过踝)(内底<24cm,橡胶、塑料、 再生皮革制外底,运动用靴除外)
牙刷(包括齿板刷)
A/B
A
97 2402100000 烟草制的雪茄烟
B
98 2402200000 烟草制的卷烟
B
99 2402900001 烟草代用品制成的卷烟
B
100 2402900009 烟草代用品制的雪茄烟
B
硅藻土(不论是否煅烧,表观比重不超过 1)
A/B
化学纯氧化镁
A/B
微晶石蜡
A/B
其他二氧化硅
A/B
氧化锌
A/B
氯化钙
A/B
氯化镁
A/B
硫酸镁
A/B
硫酸亚铁
A/B
硫酸锌
A/B
食品级的正磷酸氢钙(磷酸二钙)
A/B
食品级的三磷酸钠(三聚磷酸钠)
A/B
食品级的六偏磷酸钠
A/B
碳酸氢钠(小苏打)
A/B
碳酸钙(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
68 3507100000 粗制凝乳酶及其浓缩物
A/B
A
69 3507901000 碱性蛋白酶
A/B
A
70 3507902000 碱性脂肪酶
A/B
A
71 3825900010 浓缩糖蜜发酵液
A/B
A
72 3902200000 初级形状的聚异丁烯
A/B
A
73 3905300000 初级形状的聚乙烯醇(不论是否含有未水解的乙酸酯基)
A/B
A
55 2936901000 维生素 AD3(包括天然浓缩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维生素原,混合维生素原、其他混合维生素及其衍生物(包括
56 2936909000
A/B
A
天然浓缩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57 2938909020 甘草酸盐类
A/B
A
58 2940001000 木糖
A/B
A
其他化学纯糖,糖醚、糖酯及其盐(蔗糖、乳糖、麦芽糖、葡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2018 年)》调整表
序 HS 编码
号
1
8716100000
2
6403511190
3
6403519190
4
பைடு நூலகம்
6403911190
5
6403919190
6
9603210000
7
2512001000
8
2519909100
9
2712901000
10 2811229000
A/B
A
51 2936270090 维生素 C 酯类及其他(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52 2936280000 未混合的维生素 E 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53 2936290010 胆钙化醇(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54 2936290090 其他未混合的维生素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
A/B
A
74 3906901000 聚丙烯酰胺
A/B
A
75 2712100000 凡士林
A/B
A
76 2712200000 石蜡,不论是否着色(按重量计含油量小于 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