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各地陆续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陕政办函[2012]114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陕政办函〔2012〕1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2012 年5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赴实施“营养计划”试点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和商洛等7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据初步统计,“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已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9.4万名,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60.99%。
(一)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实施。
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43个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启动。
截至5月中旬,全省“营养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为104.2万人。
(二)“蛋奶工程”继续扎实推进。
“蛋奶工程”作为“营养计划”试点的组成部分,继续在全省64个非试点县(市、区)并轨实施,并与“营养计划”统一实施标准。
截至4月底,全省享受“蛋奶工程”学生数为145.2万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春季学期以来,“营养计划”试点市、县(区)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充分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宝鸡市政府分别于3月、4月期间,2次组织市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扶风县和太白县现场调研试点实施工作;咸阳市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试点县基层学校意见;商洛市结合市级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后勤管理示范校创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将学生食堂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培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规划,保证试点前期工作准备到位。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保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顺利实施以鸡蛋、牛奶为主要内容的营养餐计划(简称蛋奶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农垦〔200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和学校负责对蛋奶工程的实施和安全进行监管,建立蛋奶生产、加工、采购、配送、储存、发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与质量监督制度。
第三条蛋奶工程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专供学生饮用的灭菌奶。
蛋奶工程专供产品实行标志管理。
取得蛋奶工程专供产品标志的企业,应由省级监管部门向社会统一公告。
有关部门对定点企业申报认定、标志使用和质量监督均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蛋奶工程的所有管理、监督、生产供应、使用部门和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监管责任第五条成立陕西省蛋奶工程领导小组。
省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
市、县(区)政府参照省上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蛋奶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全省蛋奶工程实行“以县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市、县(区)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分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第七条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各级蛋奶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蛋奶工程的组织规划、政策制定、督促检查、信息通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门)负责实施蛋奶工程的日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蛋奶工程经费的落实和监管。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奶畜(鸡)饲养以及生鲜乳(鸡蛋)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生鲜乳质量检测抽查。
变味的“蛋奶工程”

变味的“蛋奶工程”自2009年9月起,陕西省开始在全省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计划,即”蛋奶工程”。
据渭南市早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地农村有1/3的学生不吃早餐,另外吃早餐的学生,也多是用盐水泡馍或成菜夹馍,极少有学生每天能吃到鸡蛋和奶制品,造成农村孩子营养不良,发育迟缓。
为了改善农村儿童营养状况,陕西省经试点后实施了“蛋奶工程”。
按照每生每天两元的标准,采取政府出大头、家长拿小头的模式,让每个学生每天能吃上一个鸡蛋,喝上一杯牛奶(或羊奶、豆奶)。
这一工程覆盖全省200多万学生,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生基本实现全覆盖。
“蛋奶工程”实施半年多来,一直处在不断改进之中,有的学校因条件有限,给学生发的是生鸡蛋,喝的是凉牛奶,有关方面便及时给学校配了电饭锅。
但是,在个别地方,“蛋奶工程”却渐渐变了味儿,有的学校用乳饮料代替牛奶j有的学校没有从省上定的“定点企业”购奶,而是自行选购外地企业没有商标注册的奶品;有的学校甚至将变质的牛奶发给学生喝。
4月19日,汉中勉县、安康旬阳部分学校200余名中小学生,在饮用学校配发的“人人高”牌牛奶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经陕西省和宝鸡市质监、药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系生产商陕西人人高乳业有限公司灌装机密封不严,灌装牛奶时空气进入包装袋,导致牛奶发生变质所致。
4月23日和24日,西安周至和汉中洋县80余名小学生喝了牛奶后,也出现腹痛、呕吐等不良反应,其中周至学生喝的是“蒙牛”核桃奶。
一项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却在少数地方变成了“黑心工程”、“变味工程”,这肯定是该工程设计者当初未曾想到的。
也许设计者会感到很窝火,很委屈,甚至很后悔,做了好事却没有得到好的结果,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并非设计者的错。
4月27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朱静芝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蛋奶工程”有序推进,形成全社会“关注孩子营养改善,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渭滨区蛋奶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宝政办发【2009】78号)、《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宝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蛋奶工程”实施办法》(宝市教发【2009】216号)和渭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蛋奶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蛋奶工程采取“财政投入、部门管理、企业配送、学校实施”的办法运作。
遵循“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及标准第三条:“蛋奶工程”实施范围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在寄宿制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
第四条:每天每个学生补助2元,实物为一个鸡蛋、一袋牛奶,每学年按250天计算。
第三章实施的方法步骤第五条:补助对象和人数的核定。
1、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义务教育段寄宿生实施“蛋奶工程”控制名额和教育统计数据下达各校实施“蛋奶工程”名额。
2、各相关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在学生报到注册时要明确划定寄宿学生及家庭贫困学生范围,提出条件与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人数进行统计,并按下达的控制名额将初审后享受“蛋奶工程”补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于开学后一周内上报区教育、财政部门。
第六条:“蛋奶工程”食品的采购、配送、储存、加工和发放。
1、“蛋奶工程”食品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签订合同。
“蛋奶工程”食品每学年招标一次。
凡取得“蛋奶工程”供货的企业和个人须缴纳质量保证金,其中牛奶供应企业交1万元,鸡蛋供应企业或个人交5000元,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确保蛋奶的运送快捷,建立完善科学的配送制度,确定专人进行定期配送,确保供货质量。
2、为“蛋奶工程”提供的牛奶应为纯牛奶制品(每周可调剂为核桃奶、大枣奶等品种)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3,脂肪含量不低于2.5,其它成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陕政办发〔2017〕54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5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11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2012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14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四条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5•【字号】陕政办发明电[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2〕4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的实施,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二、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前大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总结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排部署2012-2013学年度“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
四、参会人员(一)主会场: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西咸新区负责同志。
(二)市、县、区分会场: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比照主会场确定参会人员;各试点县试点学校校长代表。
五、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通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二)各设区市、韩城市、省级有关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发言单位注明发言人员)于8月27日(星期一)17:00前反馈至省教育厅;(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各分会场的会务工作;(四)请陕西日报社、省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华商报派记者参加会议并组织报道。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陕政办函[2012]11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02
【实施日期】2012.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
报
(陕政办函〔2012〕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2012 年5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赴实施“营养计划”试点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和商洛等7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已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9.4万名,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60.99%。
(一)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实施。
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43个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启动。
截至5月中旬,全省“营养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为104.2万人。
(二)“蛋奶工程”继续扎实推进。
“蛋奶工程”作为“营养计划”试点的组成部分,继续在全省64个非试点县(市、区)并轨实施,并与“营养计划”统一实施标准。
截至4月底,全省享受“蛋奶工程”学生数为145.2万人。
陕西省“蛋奶工程”项目实施问题研究

陕
西
农
业
科
学
・ 2 2 9 ・
陕西省“ 蛋奶 工程’ ’ 项 目实 施 问题 研 究
张 鹏 , 王 国 成
7 1 0 0 7 7 )
( 西安航 空学 院 , 陕西 西安
摘 要 :“ 蛋 奶 工程 ” 作 为 一 项 利 国 惠 民 工程 , 得 到 了全 省 人 民 的 欢 迎 与 认 可 , 并 且 认 为 此 项 工 程 在 促 使 下 一
的 5 3 . 3 , 而省财 政 只承担 总 费用 的 1 3 . 7 。 调
为 此项 工 程 在 促 使 下 一 代 健 康 成 长 方 面 功 不 可
没 。张 敏 洁 ( 2 0 0 9 ) 经 过调 研发 现 , 凤县 、 宁 陕 和 太
研得知, 中小学 生 每顿早 餐 的总 费用 为 1 . 5元 , 学 生承担 0 . 5元 , 各县 财政 承担 0 . 8元 , 省财 政 承担
2 存 在 问题 分 析
从 目前 该 项 工 程 实 施 现 状 来 看 , 对 中 小 学 生
各市 、 省 领导 的相 互配 合 和管制 , 而 且需 要各 相关 的配 套措 施 和 设 施 。在 调 研 中 , 我 们 针 对 与该 工 程实 施 相关 的配 套设施 建设 也 进行 了专 门 的走访
问题 :
得不 到 营养 的供 给 , 许 多孩 子 出现 身体 虚弱 , 营 养
不 良现象 , 严 重 者 出现 贫 血 。正 处 于 发 育 阶段 的 孩子, 健 康状 况每 况愈 下 。 基 于此 , 陕西省 2 0 0 7年 开 始 实 施 “ 蛋 奶 工 程” , 确保 全 省寄 宿制 学校 学生 每人 每 天能 吃上 一 个鸡 蛋 , 喝上 一 袋 牛 奶 。该 项 工 程 作 为 一 项 利 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各地陆续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
陕西省各地陆续实施中小学生"蛋奶工程"
本报讯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随着秋季开学日期临近,陕西省各地政府陆续出台农村中小学实施"蛋奶工程"政策,努力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每天喝上一袋奶、吃上一个鸡蛋。
西安市政府8月24日研究了"蛋奶工程"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后正式实施,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区)财政和学生家长按3∶3∶2∶2比例分担,西安市6万余名农村中小学寄宿生因此受益。
宝鸡市决定"蛋奶工程"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寄宿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天一袋牛奶、一个鸡蛋,价值2元,家长不承担费用;商洛市决定秋季开学后在商洛市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在校学生中实施营养早餐工程,供应牛奶、鸡蛋、面包、糕点等食品,标准是每生每天1.5元。
所需资金家长承担三分之一,其余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承担,特困生免费发放;延安市准备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所有寄宿生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免费给学生发放。
陕西其余地区也将在秋季开学会陆续启动"蛋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