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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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源头治超实施方案

货运源头治超实施方案

货运源头治超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货物运输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货运行业的超限超载现象也日益严重,给道路安全、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决定从货运源头着手,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治超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通过实施源头治超,确保货运车辆合规装载,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任务: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装载行为,提高车辆合规率。

三、实施方案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1)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治超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认识。

(2)加强对货运企业、驾驶员的政策法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1)成立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

(2)建立健全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制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3)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检查,严查超限超载行为。

3.优化货运企业内部管理(1)督促货运企业建立健全装载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合规装载。

(2)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推广使用智能称重设备,确保货物装载准确无误。

4.强化科技手段应用(1)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对货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2)建立货运车辆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5.社会监督与舆论引导(1)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2)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货运行业现状。

(2)分析货运源头治超的难点和痛点。

2.制定方案阶段(1)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源头治超实施方案。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完善方案。

3.实施阶段(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治超工作。

(2)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2)评估方案实施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五、预期效果1.货运车辆合规率明显提高。

2.道路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

货运源头专项治超工作方案

货运源头专项治超工作方案

货运源头专项治超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为解决目前我国货运源头存在超限超载问题,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和安全性,保证货运车辆和道路设施的使用寿命,发挥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地纷纷开展治超工作。

二、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推进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制定本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防治措施。

三、工作思路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司机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2. 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货车载重标准,提高违法成本。

3.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处罚违法行为,加大罚款力度,将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4. 加强技术管理,提高货运车辆质量,推广安全型,绿色型,高效型货车,减少燃油消耗和环境污染。

四、工作目标1. 改善货车和道路设施的使用寿命。

2. 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3. 规范道路运输秩序。

4. 加强公路运输管理。

五、工作重点1. 制定更为严格的道路货运车辆公路通行管理办法,并落实到位。

2. 严格车辆载重标准,建立健全超载举报和管理机制,加强考核监督力度。

3. 加强公路运输市场监管,扎实推进“治货”工作,织密织牢过程控制监管的“防火墙”。

4. 建立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规范好货运公司从业人员,开展对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法检查。

5. 加强货运车辆技术监管,建立和完善以“先检后行”为基本要求的公路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管理制度。

六、防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司机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开展宣传教育,促进运输从业人员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普及公路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2. 对货车进行严格的检测,加大医疗器械的检测质量,这样可以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加强突击检查,集中治理公路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管理迅的行为,坚决处罚违法行为。

4. 加强工作协作,各级交通管理和监管机构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5. 严格惩罚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重罚超载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切实减少超载现象。

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方案

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方案

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方案超限超载是指货物或车辆超出规定的限定重量或尺寸而行驶的违法行为,它严重危害公路交通安全、损害道路设施、加剧交通拥堵,甚至对环境造成污染。

在治理超限超载问题上,应该采取源头治理措施,从货物的装载、车辆的检测和管理、道路的监控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超限超载的管理水平,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货物装载管理1.建立完善装载规范针对不同类型的货物制定相应的装载规范,明确最大允许装载量及尺寸限制。

要求运输企业按规范进行货物装载,并明确责任人和违规处罚措施。

2.严格货物过磅检测加强对货物重量的检测,建立严格的过磅管理制度。

对于涉及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要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其装载情况符合规定,必要时可以进行非毁性检测。

二、强化车辆检测和管理1.加强技术标准和检测手段制定更加严格的车辆技术标准,对超限超载问题易发车辆进行重点监控和检测。

推广应用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防止使用假冒伪劣设备。

2.加强车辆在线监控系统建立车辆在线监控系统,对重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

通过远程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超限超载行为,对违法车辆进行罚款和违规处理。

三、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措施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执法力度,提高查处违法行为的频率和效果。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交警、公路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等的合作作用,形成合力。

2.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罚款、扣分、吊销从业资格证等严厉处罚。

对于骗取检测、逃避监控等恶意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道路监控和维护1.建立道路监控系统建立覆盖全国的道路监控系统,加强对道路超限超载行为的监测和录像取证。

利用智能化技术,实现对违法车辆的实时监控和追踪。

2.加强道路维护加大对道路的维护力度,修补损坏道路,加固易损地段。

对于经常发生超限超载行为的路段,采取增加限载标志、设置电子警示牌等措施,提醒驾驶员遵守规定。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最新)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最新)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为贯彻《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认真落实《x 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加大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力度,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1、整顿货源单位。

镇、街道、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对经过批准的煤炭、砂石、水泥、建材等货源单位,设置动态监测技术监控设备,并要求货源单位安装符合标准的货物计重设备和设施,实施定点监管;镇、街道负责会同规划、工信、国土、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本区域内未经规划、许可、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路面治理。

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筹建联合执法队伍,对出入我区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查检测,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依法查处。

3、取缔非法改装。

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拼装或者改装货运车辆的,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资质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合法的,规范其经营行为,统一进驻标准化厂房。

镇、街道负责会同交通、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无证或非法经营的汽车维修点依法予以取缔。

4、实施电子监管。

协助配合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在平圩大桥等公路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电子监控卡点,与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电子卡点、货源单位电子卡点联网监控。

配合市财政部门、国税、交通运输部门,推行在核定载质量12吨及以上货运车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上,加载载重质量监管系统。

二、主要措施1、实行公开承诺制。

各货源单位、货运企业、货运车辆所有人、货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作出不违规超限超载运输,不擅自改变车辆结构,不拒检、闯卡、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等承诺;各货运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应当作出不擅自生产、销售、改装、拼装机动车等承诺,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将承诺内容统一向社会公开。

2、建立责任追究制。

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将治超工作职责任务细化到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

货物源头治超实施方案

货物源头治超实施方案

货物源头治超实施方案货物源头治超是指从源头上加强对货物超限运输的管理和监督,通过规范运输车辆和货物装载,有效遏制货物超限超载现象,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为了有效实施货物源头治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具体介绍。

首先,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

对于货物运输车辆,应建立健全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所有运输车辆都有合法的牌照和证件。

在货物装载方面,要求运输企业严格按照车辆载重标准进行装载,不得超载运输。

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其次,要加强对货物装载的监督。

货物超限超载问题的根源在于货物装载不规范,为此,应建立严格的货物装载标准和监督制度。

对于不同类型的货物,应制定相应的装载标准,并对装载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同时,对于一些易超限的货物,如砂石、建材等,要求运输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装载符合标准,不得超限超载。

另外,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

驾驶员是货物运输中的关键环节,他们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畅。

因此,应加强对驾驶员的资质审核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

同时,对于存在违规运输行为的驾驶员,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形成对违规行为的强有力打击。

最后,要加强对货物源头治超实施效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力度,对于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对其进行严格的整改。

同时,定期对货物源头治超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和畅通。

综上所述,货物源头治超实施方案需要从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对货物装载的监督、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以及对实施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落实。

只有全面推进货物源头治超措施,才能有效遏制货物超限超载现象,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货运源头治超专项方案

货运源头治超专项方案

货运源头治超专项方案
货运源头治超专项方案是指针对货运行业超限超载问题,从源头上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治理的方案。

具体措施包括:
1. 完善政策法规,制定严格的超限超载处罚措施。

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违法者的风险。

2. 加强检查执法力度。

通过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3. 完善技术设施,提高检测能力。

提升现场检测技术设备的水平,采用先进的重量检测设备和图像识别技术,实施视频监控,加强对车辆重量和形状的监测。

4.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超限超载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和联网监管,采用电子称重、电子运单等技术手段,提高货运行业的管理效率。

5.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大对货运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货运行业的自觉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治理货运行业超限超载问题,提高货运行业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能力。

关于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的实施方案(最新)为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办法》(XX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8号)、XX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X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源头治超的重要意义X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全面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赋予了道路运输公路机构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全面参与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重要职责。

X年8月21日XX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XX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办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法律法规、办法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对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规范道路货运站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源头治超工作原则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驻点与巡查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三、源头治超的工作目标以货运源头为重点,通过把货物集散地和货运站场作为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重点,对货源单位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得到遏制,促进全旗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旗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旗政府成立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管理所。

五、工作措施旗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将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建立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对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024年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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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巡查制度。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对源头单位进行派驻或巡查,形成 工作记录,原则上每月对重点源头单位巡查不少于2次,每月对一般源头单位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过程中要严格落 实“一超四罚二对违法超限超载源头单位、货运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
根据《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要求,明确辖区内重点源头单位的监管部门 、监管职责、监管方式,并通过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重点源头单位,公布的信息可参考《重点货物(运)源头 单位公布格式》(详见附件2)。3月31日前将公布信息汇总后(详见附件3)报送至区治超办。对辖区内确定的一 般源头企业,也应落实其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监管方式。
(二)明确部门治超职责
按照《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第十二条规定,明确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分工,建立信息共享等治超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促进全区治超工作有效开展。
区工信局(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证和定期检验业务的审验,对不符合机动车 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得发放营运证,对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依法处理。
(2)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源头单位网格化责任制,明确每一家重点源头单位的 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及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责任人,并在重点源头单位显著位置公示。
(3)各重点源头单位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履行好源头治超监管职责,督促重点源头 单位落实规范装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监督源头单位遵守《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规范完善源头单位货运车辆装载的 登记、统计制度,指导源头单位安装合格的称重检测、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省治超综合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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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公路建设发展成果为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狠抓货运装载和车辆生产改装两项重点,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治理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源头治超)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生产及改装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的严格监管,全面遏制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公路交通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源头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治超领导小组)建立源头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源头治超工作,协调各部门加强协作联动,解决重难点问题,探索科技治超的途径方法。

牵头单位: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落实源头治超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源头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源头治超工作的领导,将源头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执法机制;要加大科技治超投入,建设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平台和技术监控网络,督导重点源头单位于X年6月底前将称重和监控数据接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平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货运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以及货运流量较大的路段和节点,于X年12月底前至少安装一套非现场执法系统,运用系统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源头监管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对煤炭、钢材、水泥、砂石、货运站等企业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料场及货物分装站场,并将多次违规或超标准装载、配载的源头单位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执法监管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报请当地政府公示为辖区内重点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要做好信息抄告和处理反馈工作,形成源头治超执法监管闭环。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强化车辆登记准入管理。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予注册登记,不予核发车辆牌证、道路运输证。

公安、交通部门在年审或执法检查时对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违法车辆有关信息抄告同级工商、质监部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管理局、市质监局
(五)严格货运车辆生产销售监管。

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对全市货物运输车辆制造企业生产、销售违规汽车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六)加大非法改装行为查处力度。

对生产、销售拼装汽车或者擅自改装汽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七)落实货运车辆认证管理措施。

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治超领导小组对全市源头治超工作实行统一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源头治理机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配合联动。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强化沟通联系和信息通报,共同解决源头治超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将源头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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