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命亲历执行死刑中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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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纪实】妙龄少女倒在正义的利剑之下

【死刑纪实】妙龄少女倒在正义的利剑之下

妙龄少女倒在正义的利剑之下核心提示:陶静,一个天生丽质的云南漂亮女孩。

因替男友携毒于1991年被处以极刑,时年仅20岁。

她的生平:很小时父母离异,由姐夫一手带大,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开了个发廊,后被境外毒贩杨某花言巧语的诱骗,第一次带毒就被抓获,本来她只要供出杨某,就有生的机会,可她出于所谓的“义气”,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使杨某得以侥幸逃脱1991年10月26日,在云南某自治州,有一大群(28人)因贩毒数额巨大被宣判了死刑。

在28人中,其中23人是当地农民,2人是当地公职人员,2人是当地农场职工子弟,唯有1人从北京远道而来。

他们中的文化程度,大学和高中毕业的各1人,初中9人,小学程度6人,这是一群很有代表性的死刑毒贩(其中有5名妇女)。

天蒙蒙亮的时候,关押陶静的监号里来了四名女狱警,还有一个轻刑的女犯。

四个女警一起把熟睡中的陶静叫醒,然后带她从监室里出来,穿过走廊来到一间小浴室。

因为是死刑犯,为防止意外,洗澡的时候也要戴着刑具。

四个女警非常小心地给她打开手铐,在那个女犯的帮助下给她脱了上衣,重新铐住后再打开脚镣脱裤子,最后还要再给她戴好脚镣。

陶静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身材曲线玲珑丰满,肌肤细腻如玉,让周围的人感到有些嫉妒。

那名轻刑女犯叫陶静坐在浴缸边上,一边自己也脱光了衣服,站在浴缸里帮陶静洗澡。

本来让别人给搓澡是一种享受,但对于现在的陶静来说却是不得已的一件事,因为她带着刑具,根本就没有办法自己洗。

浴毕陶静开始穿衣服。

女警给陶静拿来了一个大纸盒。

陶静打开一看,是自己入狱时存在看守所的东西,有一件刚刚洗过熨平的白衬衫、一个乳白色胸罩、一条白色雷丝内裤、一双白色短袜和一双褐色原头低跟皮鞋,还有一条牛仔裤和一件深色羊毛衫。

陶静知道,这意味着自己末日到了。

四个女警过去,与轻刑女犯一道帮着陶静穿上衣服。

回到监室,几个女人又帮着陶静化好淡装。

有人送来了早饭,陶静勉强吃了一点儿。

大约八点,一名女警看了看表,问陶静:“都准备好了吗?有没有忘掉什么事儿?”陶静身子一晃,挤出一丝笑容说。

执行死刑中的真实故事!(点击率百万的文章)

执行死刑中的真实故事!(点击率百万的文章)

执行死刑中的真实故事!(点击率百万的文章)世人不信有因果,因果从未饶过谁.从部队回到地方以后,被安排到一个执法机关工作。

由于职责所在,与各种各样的案件和罪犯打交道就是每天的工作。

当然,“死刑监督”也是各种执法工作中的一件“日常工作”。

在许多人看来,对罪犯执行死刑是一件很“希奇”很刺激很恐怖的事情。

而在我们眼中,却不过是“小事”一件: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完全没有了案件侦查中那种斗智斗勇、紧张刺激、花明柳暗和生死较量,执行死刑只不过是标志着一件重特大案件完成了它的全部诉讼程序,以一声枪响宣告案件的终结。

但是,在我亲身经历刑场监督的数百件死刑执行案件的前后,却有着许多一般人不可能知道的小故事,从这些小小的故事片段里,我体会到了许多一般人不可能体会到的心灵震撼。

一、死刑前的一个烟头一个因抢劫杀人被判死刑的罪犯,23岁,高中文化,独生子。

他纠集其他人多次抢劫,在作案中杀害了两名被害人,罪不可赦,被判死刑。

执行死刑那天,刑车急速驶往刑场。

途中,他向法警要了一支香烟,大口大口地抽着。

我坐在前边的副驾坐上侧身观察着他。

令人惊异的是,从来不抽烟的他却没发出一声咳呛,像一个老烟鬼一样平静的吸着。

“呋――噗……”,终于吸完了,他小臂一扬,将烟头向车窗外扔去,可就在那瞬间,他浑身一震,两只手指以不可思议的敏捷和力度死死夹住了那差点脱手而出的烟头。

他收回手来,把烟头拿到眼前,翻转着手腕,像欣赏珍宝一样打量着烟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烟头再次递到嘴边,深吸了一大口,直到烟头燃进了滤嘴,这才依依不舍的捏熄了烟烬,把滤嘴揣进了衣兜。

这时,车停了,刑场到了――――不知道在即将扔出烟头那一瞬间,他想到了什么!他的生命中曾经有过那么多值得珍惜的东西都被他无情的忽略了,可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却对自己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点享受感到了珍惜――――-他把烟头都带去了另一个世界!二、给我换个位置有一次,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有十六个,其中还有一个女杀人犯。

法律死刑犯真实案例分析(3篇)

法律死刑犯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0年5月,某市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因与死者李某发生经济纠纷,持刀将李某杀害。

案发后,张某潜逃至邻省,后因警方追捕归案。

经审理,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案件事实1. 经济纠纷张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两人曾共同经营一家小卖部。

后因李某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小卖部亏损,张某与李某产生纠纷。

张某认为李某应对亏损负责,而李某则认为张某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问题。

2. 案发经过2010年5月某日,张某与李某在村口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张某潜逃至邻省。

3. 案件侦破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

2010年6月,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三、法律分析1. 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该条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判决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张某在作案后潜逃,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但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综合考虑张某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案例启示1. 法律的严肃性本案中,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珍惜生命。

2.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本案源于经济纠纷,提醒人们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应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悲剧发生。

3. 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本案中,公安机关在侦破过程中展现了强大的打击力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这充分展示了我国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决心和能力。

【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3·25成都杀人案追踪

【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3·25成都杀人案追踪

3·25成都杀人案追踪2009年3月24日22时43分,四川成都,一名到成都参加成人大学学习的26岁未婚女子在与几位朋友喝酒的过程中给四川音乐学院作曲系大二学生张浩打电话,邀请张浩参加聚会。

因时间较晚,张浩开始婉拒,但在盛情难却之下还是赴宴。

张浩去后发现只认识邀请他的一个人,不认识另外的4男2女,在谈了几句礼节性的话后提出离席回家却被阻止。

在其余人员先后离去后,那位女子以喝酒太多不能开车为由提出到张浩的住所去,张浩以女朋友在家为由予以拒绝。

当张浩将摩托车停放好后走到住所楼层时,发现那位女子已经先于他到达。

从电梯监控录像可知,女子是25日2时17分到达住所楼层,张浩是2时20分到达。

而通过剪截的楼道监控录像显示,在张浩进入房间后,女子随后进入。

仅仅看楼层监控录像,还以为是张浩先到楼层。

按照认定的事实,25日凌晨3时许,该女子被杀害于张浩的租住房卫生间。

由于案件发生于张浩的住所,他被定为犯罪嫌疑人。

这就是2009•3•25成都市杀人案。

2010年4月26日,辽宁卫视以《被魔鬼附身的人》为标题对此案进行了报道,该节目至今还可在网络上搜索到。

虽然许多重要疑点并没有播放,但该节目也已经反映出了案件的离奇。

这个节目是依据一审判决将张浩认定为作案人的情况下制作的,节目列举了无数没有找到答案的疑点,而案件的疑点远比节目中所反映的多得多,案发场地的监控录像被剪截的事情是2010年8月律师在省法院查阅案卷时才发现的,因律师一直没有查阅到早在2009年3月27日由办案单位已经提取到了的这份资料。

不管怎么说,这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事情:一个凶杀案使一个26岁的女子失去宝贵生命,一个20岁的大二男生张浩身陷囹圄。

痛苦的现实让人无法回避。

被害人去而不返,嫌疑人有口难辩。

两个苦难的家庭!两方苦难的亲人!没有一个赢家!没有一张笑脸!案件到现在已经两年了仍在审理,这既说明了相关部门对案件的慎重,同时也反映了案件的复杂。

法律死刑犯真实案例(3篇)

法律死刑犯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0年,某市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受害者是一名年仅8岁的男孩。

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经过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死刑。

二、案件经过2010年5月的一天,刘某因家庭琐事与邻居发生纠纷。

在争吵过程中,刘某持刀将邻居刺伤,致其重伤。

事后,刘某逃离现场。

被害人邻居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去世。

同年6月,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抓获。

在侦查过程中,刘某交代了自己杀害邻居的犯罪事实。

随后,警方继续侦查,发现刘某还涉嫌另一起杀人案。

另一起杀人案发生在2010年4月,刘某因与一名女子发生纠纷,持刀将女子杀害。

警方根据刘某的交代,将女子尸体从刘某家中挖出。

在审理过程中,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表示,自己性格暴躁,容易冲动,此次犯罪完全是因为一时之气。

刘某还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愿意为所犯罪行付出代价。

三、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案件反思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刘某的残忍行为感到愤慨。

以下是对这起案件的反思:1.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刘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和监护人的引导至关重要。

然而,刘某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刘某疏于管教,导致其性格暴躁,容易冲动。

2. 法律的震慑力。

对于犯罪行为,法律必须具有足够的震慑力。

本案中,刘某的犯罪行为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表明,法律对犯罪行为具有明确的界定和严厉的惩罚措施。

3. 社会道德的引导。

刘某的犯罪行为反映出社会道德的缺失。

在这个案例中,刘某的邻居在生前曾与刘某发生纠纷,但最终不幸丧生。

这提醒我们,在社会交往中,要尊重他人,宽容待人,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酿成悲剧。

4. 公安机关的侦查能力。

讲述亲眼看过执行死刑的过程

讲述亲眼看过执行死刑的过程

诊器真叫人想不通,前前后后折腾了半个小时才打死这个犯人,可怜死前还要遭
这么大的罪。七枪,也许这是我所知的最高纪录了。(听说有的地方犯人不死是用匕首捅,不知是否这样)
随着犯人死去,雨不下了,天又放睛,火葬场的人过来,拿布包了包塞上车开走了。
印象深刻,呵呵,拿出来与弟兄们同享!~
我看了以上各位观众的看法,其实我们那里的枪毙是打头,一般是一枪就致命,但是个别的是一枪不死,主射手马上就走,副射手上去补一枪,然后第三枪才是法医的(如果还死不了的话)前面有个坑,枪响人会掉到坑里,
我见过最残忍的是有一次,一个小伙子把他女朋友杀了,就因为他女朋友和他最好的朋友上床.然后当地法院判他死刑.射手一枪没有死,然后有一个武警的中尉过去那刺刀在那人的心脏部位,插下去,然后用皮鞋用力的踩,据后来说这是为了给死囚放血,放完血会很快的死掉.我是亲眼看到的刺刀插下去的地方在不停的冒血泡,嘴里也有很多的血,残忍真的是残忍!!!!!!!!
执行死刑那天,公审大会上随着法官一声:将犯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大笔一挥在胸牌上打了个红勾,在背后的插牌上圈了一个圈,趁游街的空当。这时我们就骑着自行车赶往刑场,戒严的范围不大,基本都可看到,最近的地方离枪决地只有十来米。周围树上山上都是人,犯人到后的程序有点忘了,不过执行过程却记得很清楚。
这一切都是瞬间发生的,如果我低头点根烟,只怕很多情景都没法看到。
死刑犯押到后,被喝令跪下,队长的小指挥旗一举,战士马上.枪对准犯人的心脏部位。旗一落,只听见一片清脆的八一自动的枪声,犯人应声而到,我当时没怎么看见犯人创口处有大出血。接着,再举旗,战士全部上前一步,每具尸体再补一枪,然后整队,退出。接下来,就是充任副射手的司务长的事了。一位法医拿把小尺子拨弄犯人颈补动脉,依次检查着。三名男犯已经气绝,唯独女犯还没断气,法医指了指,闪开,司务长上去补枪,我记得是先后补了2枪。每个死刑犯都挂了牌子的,子弹射出去,除了能听到清脆的枪声,还能看到白牌子被打穿时激起的纸屑。

国内判死刑案例

国内判死刑案例

国内判死刑案例近年来,中国在刑法领域逐渐加强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死刑的案例也逐渐增多。

下面将列举一些国内判死刑案例,以展示中国司法对严重犯罪的态度和努力。

1. 李明案李明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对前女友产生了强烈的嫉妒心理,竟然在校园内将前女友砍成重伤。

经过审判后,法庭判处了李明死刑。

这一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舆论讨论,许多人对李明的行为表示愤慨,同时也对法庭的判决表示支持。

2. 张华案张华是一名因追求个人利益而故意放火的罪犯。

他在一个商业区放火,导致十几栋大楼被烧毁,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经过法庭审判,张华被判处死刑。

这一案件不仅揭露了个人私欲带来的社会危害,也展示了中国司法对破坏社会秩序的严厉打击。

3. 王志勇案王志勇是一名多次实施强奸犯罪的罪犯。

他在短短几个月内强奸了多名妇女,并残忍地杀害了其中一人。

经过法庭审理,王志勇被判处死刑。

这一案件引发了对性侵犯问题的广泛关注,也展示了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4. 杨勇案杨勇是一名因为贪污巨额公款而被判处死刑的官员。

他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侵吞了大量公款,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利益。

经过司法审判,杨勇被判处死刑。

这一案件反映了中国政府对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坚定立场。

5. 张明案张明是一名因杀人盗窃而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他多次进入他人住宅行窃,并在其中一次行窃过程中杀害了屋主。

经过法庭判决,张明被判处死刑。

这一案件凸显了中国司法对破坏社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6. 赵国强案赵国强是一名因涉嫌恐怖袭击而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他计划在一个重要政府建筑物进行恐怖袭击,并制造了大量爆炸物。

经过法庭审讯,赵国强被判处死刑。

这一案件凸显了中国政府对维护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坚定立场。

7. 李小华案李小华是一名因贩卖毒品而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他以非法贩卖毒品为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健康。

经过法庭审理,李小华被判处死刑。

这一案件反映了中国政府对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

一名死刑犯的情感故事

一名死刑犯的情感故事

文/纪萍 2013年9月2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朱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朱亮伙同朋友郝某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暴力抢夺、抢劫数次。

后因“这样干活儿太辛苦”,合伙劫杀女黑车司机并抛尸野外。

2014年春节前夕,我在常州市看守所见到了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决定的朱亮。

他把一封写给父母的遗书递给我,让我转交一名叫冯兰的女人。

冯兰是他的女朋友。

但我看到他手腕上还刻着一个“秀”字,后来得知“秀”是他的初恋女友。

这名死刑犯的情感故事就从“秀”开始。

入狱别“秀”朱亮,1978年出生,江苏沭阳人。

朱家有兄弟三人,朱亮排行老二。

朱家三兄弟幼年时,母亲出走,父亲去世,他们饥一顿饱一顿地长大。

在兄弟中,朱亮最机灵也最能吃苦,14岁时他就外出闯荡,风餐露宿,吃尽了苦头。

朱亮挣得多,花得也多。

18岁时,朱亮有了女朋友。

他把女友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秀”刻在手腕上。

脾气火暴的朱亮经常惹祸。

19岁时,因合伙抢劫、寻衅滋事,数罪并罚,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服刑期间,表现不错的朱亮获得3次减刑,于2008年10月24日被提前释放。

走出监狱铁门的那一刻,朱亮没有看到父母的身影,也没有看到“秀”的身影。

看着同样被释放的服刑人员都有亲人在大门外等候,孤零零的朱亮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提着行李包,漫无目的地离开了。

出狱后,朱亮去广东高铁工地上干活儿。

一年后,他又去东北、浙江、安徽等地架桥铺路。

烧电焊、打混凝土,朱亮干的全是重体力活儿,没干过一天工钱少于200元的轻活。

朱亮没白天没黑夜地在工地干活儿,几次生病发高烧,因没人理会,差点儿危及性命。

朱亮盘算着挣些钱,回家盖个房子,再娶个知冷知热的老婆,生个娃,自己这辈子也可以了。

2010年,朱亮来到江苏省常州市,想找一份不那么累的活计。

他改名换姓,向用人单位隐瞒了自己不光彩的过去,成为一名常州市某郊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保安。

捧回一叠保安制服后,朱亮三下五除二地脱下自己原有的衣裤,从里到外换上新制服,乐得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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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执行死刑中的真实故事(作者:白衣秀士)从部队回到地方以后,被安排到一个执法机关工作。

由于职责所在,与各种各样的案件和罪犯打交道就是每天的工作。

当然,“死刑监督”也是各种执法工作中的一件“日常工作”。

在许多人看来,对罪犯执行死刑是一件很“希奇”很刺激很恐怖的事情。

而在我们眼中,却不过是“小事”一件: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完全没有了案件侦查中那种斗智斗勇、紧张刺激、花明柳暗和生死较量,执行死刑只不过是标志着一件重特大案件完成了它的全部诉讼程序,以一声枪响宣告案件的终结。

但是,在我亲身经历刑场监督的数百件死刑执行案件的前后,却有着许多一般人不可能知道的小故事,从这些小小的故事片段里,我体会到了许多一般人不可能体会到的心灵震撼。

一、死刑前的一个烟头一个因抢劫杀人被判死刑的罪犯,23岁,高中文化,独生子。

他纠集其他人多次抢劫,在作案中杀害了两名被害人,罪不可赦,被判死刑。

执行死刑那天,刑车急速驶往刑场。

途中,他向法警要了一支香烟,大口大口地抽着。

我坐在前边的副驾坐上侧身观察着他。

令人惊异的是,从来不抽烟的他却没发出一声咳呛,像一个老烟鬼一样平静的吸着。

“呋--噗……”,终于吸完了,他小臂一扬,将烟头向车窗外扔去,可就在那瞬间,他浑身一震,两只手指以不可思议的敏捷和力度死死夹住了那差点脱手而出的烟头。

他收回手来,把烟头拿到眼前,翻转着手腕,像欣赏珍宝一样打量着烟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烟头再次递到嘴边,深吸了一大口,直到烟头燃进了滤嘴,这才依依不舍的捏熄了烟烬,把滤嘴揣进了衣兜。

这时,车停了,刑场到了----不知道在即将扔出烟头那一瞬间,他想到了什么!他的生命中曾经有过那么多值得珍惜的东西都被他无情的忽略了,可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却对自己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点享受感到了珍惜-----他把烟头都带去了另一个世界!二、给我换个位置有一次,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有十六个,其中还有一个女杀人犯。

这个女犯长得又矮又丑,四十多岁,就这么个女人,还因为奸情败露而用绳子勒死了自己的丈夫,分尸灭迹。

执行死刑那天,所有工作都很顺利,可是到了刑场却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刑场选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山脚下,有利安全,也好对无关人员和车辆交通加以控制。

到了刑场后,罪犯们被武警押下车,按照预先安排的执行位置开始对罪犯就位排队。

平时这些家伙们都还比较“听话”----生命的最后时刻到了,多数死刑罪犯都处于恍惚状态之中。

可是这天在“就位排队”时却有一点“骚乱”,一个应该挨着那个女犯下跪执行的青年男犯挣扎着不服从武警的押解,死蹭着不肯往执行位置上走,武警把他架到了执行位置他还挣扎着要站起来。

作为执行刑场监督任务的我,当然要上前问个究竟---万一他有什么重大隐情需要报告,或者还有什么重要情况要说呢?总不能出现错杀啊!我对刑场指挥长示意“暂停”,和审判人员上前问个究竟。

谁知道这个男犯什么也不说,只是反复嘟囔着一句话:“给我换个位置,给我换个位置~~``!”我们一时有点糊涂了,“换位置”?什么意思?问了好几分钟,这个年轻男犯才说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要求“不挨着那个女的跪,换一个离她远一点的位置”-----理由是:我还没有结婚,只有等下辈子才能找老婆。

而那个女的那么丑,又杀了自己的丈夫,和她挨着一起“上路”,恐怕下一辈子都找不到老婆了!要命啊,死到临头了他居然还在想这个,真是少见!当初没有犯法的时候想什么去了?不过为了尽快完成执行任务,我们还是满足了他的要求,给他换了一个略微离那个女犯远一点的位置,谁知道那个女犯居然对男犯骂了一句:“老子不会沾到你,老子下一辈子不想变人了”!人啊!千奇百怪,可象这俩家伙这样的,我还是第一次见着!三、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罪大恶极的抢劫、强奸、流氓团伙首犯被判死刑。

此人仅28岁,高大英俊,如果不是知道他的累累罪行,一般人都可能因为他那一副屏幕上正面人物形象的样子而把他当成好人。

执行死刑的地点是在一个远离城镇的郊区。

在执行死刑之前,我们就已经得知这个罪犯的父母在打听刑场位置,这让我们高度警惕,做好了防止意外的准备并且通知派出所和街道居委会注意掌握罪犯父母的动态。

死刑执行那天,派出所又报告:罪犯父母高价租了一辆车,准备跟去刑场。

于是,我们又安排了专门力量注意掌控。

可是,直到死刑执行完毕,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情况。

在死刑执行完毕准备撤离现场的时候,我看见这个罪犯的父母在警戒线外的路边急切的和值勤民警说着什么。

我上前询问情况,两个老人求我告诉他们:“我的儿子是在哪个位置走了的”?我说:“就在前面路边”。

他们再三要求我带他们到实地去,我告诉他们:尸体已经抬上殡葬车了。

可他们还是执意要我带他们到实地去,我只好返回,将他们带到了他们儿子被执行死刑的具体位置上-----一走到那里,两位老人就一下跪在了地上遗留的血迹跟前,呜咽着从身背的挎包里掏出了小铁铲和塑料袋,一点一点的把渗透了自己孩子血迹的泥土挖进塑料袋里。

两位老人一边挖一边哭着告诉我:儿子犯法被枪毙了,可还是自己的儿子啊。

他身上都是父母给的血肉,好歹也得让他完完全全的走啊!听了这些话,我的心都要碎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他们打听刑场位置,高价租车,准备了半天,仅仅是不愿意让儿子身上的血渗在这荒郊野外而落个尸身不全!此后,我经常把这段小故事告诉那些不顾人伦的逆子们,问他们:你们在犯罪的时候想过养育你们的父母吗?可是,那些痴心的父母们,又可曾为自己教育子女的失败而反省过自己呢?四、“玩”输了的人生这是一个在我的面前从无知少年一步步走向死亡的罪犯。

第一次接触他的案子,他才15岁,初中生,是一个盗窃团伙中的从犯。

从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得出来,他仅仅是处于“好奇”而参与了多次盗窃,用他的供诉来说------“偷东西时那种诡秘的感觉让人觉得好玩,很刺激”。

鉴于他还是未成年的在校生,法网轻张----他被免于起诉。

一年以后,再次受理了他的刑事案件:入室盗窃,在行窃中强奸了一单独在家的14岁女孩,然后把这家人的现金和价值2万多元的首饰洗劫一空。

公安人员在审讯中追查赃物去向,他一会说是藏在某山上的石洞里了,一会说是藏在河边的下水道出口边了,最后还说是藏在火葬场的墙头砖缝里了,害得侦查人员费了很大精力去寻找。

实际上,这些物品早就被他挥霍了。

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干,他很轻松的回答:“逗着玩呗,让警察在我的指挥下瞎忙活,很刺激!”这一次,他被数罪并罚,判刑8年。

又过了两年多,他的案卷再次摆在了我面前------在服刑中越狱潜逃;在潜逃后的抢劫作案中杀死一人,杀伤3人!这一次,他“玩”到了尽头,被依法判处死刑。

在执行死刑的那天早上,我在看守所和他谈了一会。

我问他:“你这么年轻就走到头了,想什么呢”?他回答:“玩呗”。

我问:“就这么个玩法,有意思吗”?他回答“什么叫有意思啊-----劳改当工作,枪毙当睡着,早死晚死,反正都要死”。

我再问:“你还这么年轻啊”!他回答:“就是,我不就是玩输了嘛”!从他的回答里,我听到了一种对他人和自己轻如鸿毛的无所谓,一种人性的冷漠和缺失。

他把杀人当成了玩!他把和法律对抗看做是“玩”。

在太平年代,不是战乱、在战场上,他与法律对抗,玩杀人“游戏”“偷窃游戏”,他不可能玩赢,结果是肯定的,他栽了,他输了。

他游戏人生,他不把握人生,被戏弄的人生于是就反过头来戏弄他了。

他理所当然就输了,输得干净彻底。

可是,是什么原因使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呢?----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就这样,又一个年轻的生命从我眼前消失------到执行死刑那天为止,他只在这个世界上活了19岁零21天!五、枪响了,他喊着恋人的名字说实话,经历了那么多执行死刑的案件,我只对他的死感到惋惜------他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只有25岁。

他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大学生,从财经学院毕业,毕业后分配到某银行工作,由于小伙子很能干,参加工作才两年多,就被领导任命为保卫科长。

他有一个热恋着的女友,很乖巧漂亮的那种女孩。

有一段时间,女友很忧郁,他一直问不出原因,直到女友在一次酒醉后的哭诉中,他才问清了情况:一个月前,女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喝酒过量,被一个男同学强奸了!也许他太心疼自己的女友了,也许他那天已经情绪失控,也许他在心灵的伤痛中完全忘记了法律------总之,他知道了女友被强奸的事实后,已完全失去了理智。

他以保卫科长的身份,从单位领出了银行押钞和看守金库时才能佩带的手枪和子弹,跑到那个强奸他女友的强奸犯家里,连开四枪,杀害了那强奸犯的父母。

然后又在寻杀强奸犯的过程中,连续枪杀了两个与案件完全无关的无辜者!在死刑执行命令宣布之后,他要求我陪他度过人生的最后一个夜晚,和他说说话,我答应了他。

在看守所的押室里,他和我谈了很多,谈到了他的父母、家庭、恋人、谈到了他曾经想成就一番事业。

还谈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那句振耳欲聩的究问:“人死以后,到底有没有灵魂”!我知道他的潜意识中在想什么,我告诉他,那个强奸犯已经被逮捕入狱(后被判徒刑7年),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悔之晚矣的感叹中,他只惋惜一点:没能亲手杀掉那个害他女友的人!第二天,执行对他的死刑,作为刑场监督人员,我一直没有离开他的左右。

枪响了,他一头栽倒在草地上------站在旁边的我清楚的听见他喊了一声他女友的名字!倒地之后,他还在断断续续的嘶喊着,一声比一声轻~~~~我心里一阵发疼,实在忍不下去,大喊了一声:“法警,补枪”!人生中总会遭遇到那么多邪恶,但美好和光明总是生活的主流。

人啊,千万不要在和邪恶抗争的激情中迷失了自己啊!千万不要!007遥望远方,思绪蔓延。

妹妹,你在哪里啊?你在哪里?你可听到远方姐姐的呼唤!望断天涯,路漫漫,既已相遇,何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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