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期末重点复习资料学习资料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题

一、简答题:1、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①城市规划区范围。
②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 包括: 基本农田保护, 风景名胜区, 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③城市建设用地, 包括: 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④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 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⑥城市防灾工程。
包括: 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内容①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的控制②建筑容积率的控制(建筑容积率的核定, 建筑容积率的奖励)③建筑密度控制④绿地率控制⑤建筑(层数)高度控制⑥建筑间距控制(日照因素, 消防安全因素, 卫生防疫因素, 施工安全因素, 空间景观因素)⑦建筑范围控制(建筑用地红线距离,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 建筑后退铁路线的距离, 建筑后退高压电力线(架空线)距离, 建筑退让河道蓝线距离)⑧道路交通控制⑨基地标高控制⑩建筑环境的协调管理①①配套公共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的控制3.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内容①控制土地利用性质②核定土地开发③容积率④建筑密度的核定⑤核定其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要求⑥确定建设用地范围⑦城乡用地调整4.控制规划的编制内容:①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界限;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②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核心知识点归纳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核心知识点归纳1.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核心知识点归纳篇一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组织、行政组织,是社会行政系统的结构形态。
是行政行为赖以表现的组织基础。
行政组织的含义包括4个方面:(1)组织结构主要是从职能目标的分工、权责大小的分配、层次等级的划分、管理幅度的确立、制度纪律的规范等方面来确定组织的表现形式。
(2)组织行为组织中的人员为管理目的而活动,在人员之间所进行的相互交往、沟通、协作、默契等行为。
(3)组织环境组织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4)组织意识组织中人员对目标、行为、环境的认识和心态意识极大地也影响到组织的凝聚力。
2.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核心知识点归纳篇二行政管理的概念:行政管理是围绕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它有三层基本含义;(1)行政管理是一种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是一种动态功能。
它通过自己的各种形态的活动,通过完成自己的各种功能来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达到既定目标。
行政管理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它产生于一定的社会,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它的活动涉及整个社会。
行政管理活动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系统。
(2)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通过行政体制与组织形式,来执行自己的动态功能。
(3)行政管理体现一种关系。
行政关系有多种形式,如权威关系、组织关系、人际关系、行政体系与社会的关系、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
各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有不同的格式和性质,会对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产生一定的作用,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
从实践的意义上说,一是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外部各种公共事务的活动。
又是政府为管理外部社会各项事务而展开的内部管理活动。
3.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核心知识点归纳篇三行政的概念: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狭义行政概念: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重点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重点每个考生都想在考试中取得高分,除去知识的积累外,也要讲究复习重点突出,复习对了能够帮助我们在考场上涨分,为此小编整理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重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注册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重点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五个阶段: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1952年成立建工部,同年9月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城市建设座谈会。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1954年,在建工部设城市建设总局,主管城市建设工作。
1954年11月,国家建委成立,1956年国家建委颁发《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城市规划的法规文件。
三、大跃进和调整时期(1958-1965年)1960年第九次全国计划会议上,草率地宣布“三年不搞城市规划”,是一个重大失误。
1961年,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严格控制大城市人口增长,新建工厂,尽量分散在中小城市。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1966年至1971年,是城市建设遭受破坏最严重的时期1972年,国务字批转国家计委、建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几项意见》,重新肯定城市规划地位。
1974年,《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7年至今)1、1977-1989年1978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城市规划条例》,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城市规划专业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的城市规划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1987年10月,建设部在山东威海召开了全国首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会议;1988年在吉林召开全国第一次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研讨会,提出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
2、1990至今1990年4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城市规划专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施行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法一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进入城乡一体化的新时代(共七章七十条)。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总结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总结填空1.1、城乡规划管理的系统构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反馈系统,保障系统1.2、城乡规划管理的对象是市城乡规划区内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1.3、.规划管理相对人是规划管理系统中受着某种控制的管理相对方,又是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同样具有积极主动性,能够反作用于规划管理人员1.4、.规划管理中介由三方面构成:权利、规则、组织1.5、.城乡规划管理环境的构成: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1.6、城乡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要贯彻执行法无授权不得行,法有授权必须行,行政行为程序化,违法行政必追究的原则.2.1、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职能,即国家运用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
2.2、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进行的综合管理。
2.3、行政机构也称行政组织,行政机构是社会机构的一个子系统,它不是行政人员数字相加的总和,也不是行政体系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简单联合,而是所有行政人员和各个组成部分按照法律规定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
2.4、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行政组织系统内国家行政机关的组合方式,包括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
2.5、国家行政机关的纵向结构,又称层级制结构。
2.6、国家行政机关的横向结构,又称职能结构。
2.7、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行政组织,往往是层级制和职能制的有机结合。
2.8、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公正,合乎理性。
2.9、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确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10、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他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3.1、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2、《城乡规划法》“一书三证”:即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法律凭证来实施城乡规划,建立规划管理制度的明确规定。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重点

法规提纲:
规划条件;公共政策问题;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临时建设;城市紫线、绿线、黄线、红线;临时建筑;公务员;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行政;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的目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审核的内容;居住性详细规划审核的内容;行政沟通的原则;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城乡规划法规横向和纵向体系;丙级乙级城市设计规划单位条件;城市建设方面方针政策;历史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单位规划管理原则和方法;划拨用地建设项目不需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许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材料;城市规划管理的方法类型;行政法治监督的原则;风景名胜区的概念;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的基本目标;刑侦法律责任构件;公共政策;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哪种情况下可以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
案例分析:1、一个三层楼建设厕所的案例
2、帝王花园高级公寓
3、花园式购物中心
4、工厂不景气,····口头协议
总体规划的规划区内不能建设各类开发区和新区
规划范围是在总体规划中划定
行政合理性的原则产生于什么?
古树名木的条件?
城市绿化水平的绿化指标
城市规划竣工验收资料多久交?
长沙市的防洪标准是什么?。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

25、城乡规划编制制度:《城乡规划法》明确了城乡规划 体系的基本框架,规定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 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对应于各级政府管理事 权。
素质和领导艺术;⑷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素质;⑸ 实行激励原则,调动人的积极性。
18、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性:⑴特殊性;⑵普遍性;⑶ 法律性;⑷规范性。
19、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产生法律效果 的行为。
20、我国的立法形式包括: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⑵ 法律;⑶全国性行政法规;⑷地方性法规;⑸地方行政规章。
26、城乡规划管理概念的理解,需要把握两个方面: ⑴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⑵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城乡规划编制所提供的城乡规 划方案和文本,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方才成为具有法律效 力的城乡规划,才能成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城乡规 划作为一项城市政府的职能,要在政府的组织之下编制城乡 规划,其成果必须体现政府的意志。 27、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⑴引导与控制的特性; ⑵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⑶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⑷阶段性 和连续性属性。
⑹有关建设项目情况的说明及其他有关图纸、文件。 34、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报送下列图 纸、文件: ⑴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⑵呈送由指定测绘院绘制的1/500 或1/1000 地形图,其 中一份应详细标明用地或拆迁范围。 ⑶设计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⑷迁建单位应详细标明原址地点、土地及房屋建筑面积 并附有1/500 或1/1000 地形图。 ⑸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需加附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及1/500 或1/1000 地形图。 ⑹已通过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⑺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35、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基本概念:依据城乡规划和城 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综 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性质、位置、规模、 开发强度、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的行政行为。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引导、控制、协调、监 督,处理环保环卫、卫生、安全、绿化、气象、防汛、抗震、 排水、河港、铁路、机场、交通、工程管线、地下工程、测 量标志、农田水利等有关各方面的矛盾,保证城乡规划的顺 利实施。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技术 性强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 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具体行政行为。 36、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作用:⑴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城 乡规划要求;⑵保障城市公共利益;⑶优化城乡环境景观; ⑷综合协调相关矛盾;⑸确定建设活动的合法性。 37、建筑间距的控制 建筑间距是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包括正面间距 和侧面间距。建筑之间因消防、卫生防疫、日照、交通、空 间关系以及工程管线布置和施工安全等要求,必须控制一定 的距离。确定建筑间距考虑以下因素:⑴日照因素;⑵消防 安全因素;⑶卫生防疫因素;⑷施工安全因素;⑸空间景观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法规》复习要点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法规》复习要点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备考工作已启动,为了方便考生有效的备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法规》复习要点”相关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您的复习有帮助。
想获取更多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法规》复习要点一、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又称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产生的依据和来源及其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只有成文法才是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
是制定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律依据和来源,是行政法的渊源和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立法权的法律依据:宪法是行政法的最根本的法源。
2、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是制定其他法规、规章的依据、行政法律规范.3、行政法规。
国务院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制定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及规章的依据。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法规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制定规章的依据。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实施范围较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它们在制定机关所辖民族自治地方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规章的依据。
6、规章。
规章亦称行政规章,国务院规章和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7)法律解释。
(8)其他规范性文件,决议、决定和命令。
二、行政行为5个要件1、是行为的主体,即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2、是行为的客体,即行政管理的对象,也就是行政行为所指向的相对方。
3、是行为的内容,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实现的管理任务。
4、是行为的形式,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5、是行为结果,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定要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三、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之间的关系1、是行政法两项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要点汇总

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要点汇总1.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要点汇总篇一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有行政的方法、法律的方法、经济的方法和咨询的方法。
(1)行政的方法: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靠行政组织被授予的权力,运用权威性的行政手段,采取命令、指示、规定、制度、计划、标准、工作程序等行政方式来组织、指挥、监督城市规划的编制、城市建设使用土地和各类建设活动。
行政方法的原意是通过职务和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能力来管理。
(2)法律的方法:城市规划管理采取法律的方法,要加强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工作。
城市规划法规是调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法制建设是由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相互联系的方面构成的统一体,其中主要是立法。
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执法,要贯彻执行“法无授权不得行,法有授权必须行,行政行为程序化,违法行政必追究“的原则。
(3)经济的方法:就是通过经济杠杆,运用价格、税收、奖金、罚款等经济手段,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来进行规划管理。
通过各种经济手段,从物质利益上来处理政府、企事业或集体、个人等各种经济关系。
(4)咨询的方法: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采用咨询的方法,吸取智囊团或各类现代化咨询研究机构中老师们的集体智慧,帮助政府领导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或帮助开发建设单位对各项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决策的一种方式。
2.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要点汇总篇二城市规划管理有以下4方面的目的和任务:(1)保障城市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政令的畅通。
(2)保障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保障城市各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
(4)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3.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要点汇总篇三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下5个要件:(1)是行为的主体,即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期末重点复习资料第一章城市管理概述一.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1.城市的社会管理。
2.城市的经济管理。
3.城市的生态管理。
4.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二.城市管理的的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
2.管理的开放性。
3.管理的动态性。
三.城市管理的原则:1.需求原则 2.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3.综合效益原则4.因地制宜原则5.可持续发展原则四.现代城市的管理方法:1.行政管理的方法 2.经济管理方法 3.法律管理方法 4.资讯管理方法 5.数学管理法 6.城市规划管理方法 7.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五.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弊端:1传统的城市管理组织过于分散 2管理法规建设不配套 3城市管理投入少 4城市社区管理职能较弱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缺陷:1监管合一模式 2多头分散模式 3综合协调模式 4管理单一模式 5实体管理模式第二章决策概论一.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二.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原则与类型(选择):原则:1合法性原则2现实性原则3连续性原则4民主性原则5效率性原则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三.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1计划依据2法律规范依据3规划依据4经济技术依据四.城市规划决策结构包括:1信息系统2智囊系统3决策系统第三章行政管理学概述一.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国华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二.公务员的概念: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社会公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三.行政领导的特点:1行政领导具有时代性的特点2行政领导具有综合性的特点3行政领导具有权威性的特点4行政领导具有服务性的特点5行政领导再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四.测量行政效率的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2行政职能测量法3要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五.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1改革机构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2健全行政管理的法规和工作制度3提高领导者的素质和领导艺术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5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5实行吉利原则,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第四章行政法学概述一.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及其关系:a.合法性原则的内容:1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有法设定与依法授予.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4行政主体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b.合理性原则内容:1正当性、 2平衡性、 3清理性c.两者之间的关系: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德两项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
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及合法又合理。
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主要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补充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必须以合法性原则为前提。
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任何违法的所谓“合理性“概不允许。
3、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羁束行政行为,又适用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仅适用自由裁量行为。
行政合理性原则只是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的行为,但自由裁量权并不全是合理性问题。
4、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行政管理,又适用行政诉讼,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不适用行政诉讼。
5、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
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合称为行政瑕疵。
行政瑕疵是行政法旨在防止和排斥的行政行为,控制和纠正行政瑕疵是我国行政法的重要任务。
二.行政主体的概念: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3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 4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的效果四.行政主体与相关主体的区别: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3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五.行政行为的概念(名):是指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三层含义:1从行政主体看,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能产生法律效果、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六.行政行为的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2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
3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4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5依职权的行为与应申请的行为七.行政行为的效力(选择):1确定力 2拘束力 3执行力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共同要件主要是:1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政行为必须再行政机关的权限内 3行为的内容合法 4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5行为符合法定形式八.行政权限的类型:1纵向权限与横向权限 2层级权限与地域权限 3事务权限与对象权限 4平常权限和紧急权限纵向权限:指有上下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的权限划分。
纵向权限主要的法律特征:1纵向权限的行政主体之间有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 2纵向权限为同类权,而非异类权 3纵向权限为递减权,而非等量权。
横向权限: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的权限划分。
其法律特征为:1行政权限主体之间没有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 2横向权限可以是同类权限,也可以是费同类权 3横向权限之间没有递增或递减的关系九.行政责任的概念:作为行政法学的一个范畴而存在,即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设定的一种法律责任。
所谓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担任的法律责任。
它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十.行政责任的形式(选择):1承认错误 2恢复名誉 3履行职务 4撤销违法 5纠正不当 6返还权益 7恢复原状 8行政赔偿十一.行政监督的的任务和作用:1预防作用 2补救作用 3改进作用第五章城乡规划法规概论一.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城乡规划法】,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二.在总结【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基站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建设部党组决定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起草【城乡规划法】三. “一法一条例”扩展为“一法三条例”。
“一法”由【城市规划法】演变为【城乡规划法】;“三条例”,则是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之外,增加了【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四.2007年10月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城乡规划法】共分为7章70条。
第六章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一.计划依据(选填)A,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B,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C,城市建设年度计划D,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E,批准的计划投资文件F,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批准文件G,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批准文件二.规划依据1. 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成果2. 城镇体系规划文件与图纸(全国、省域、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3.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4. 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与图纸5. 专项规划文件与图纸6. 近期建设规划文件与图纸7.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与图纸或模型8. 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与图纸或模型9. 京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同意的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市政道路设计图、建筑设计图和工程管线设计图等10.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规划设计变更通知文件。
三.法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文件。
2.建设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3.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其他部门规章和批准性管理文件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5.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定文件所指定的适合于本地条件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和其他批准性管理文件。
6.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制度和工作程序7.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种建设活动许可证,包括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临时建设许可证以及其他方面的许可证件。
8.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章)用地和违法(章)建设的处理决定四.经济技术依据1.【中国城市建设技术政策】2.国家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和经济技术规范3.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要求编制的地区性经济技术要求文件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经济技术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行使行政权,综合指导和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活动,并对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称之为城乡规划依法行政。
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行为则为城乡规划依法行政行为。
六.行政立法1.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法规体系2.法规协调3.法规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止七.行政执法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管理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规划管理程序,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在城镇核发“一书两证” 、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强制执行等方面。
八.我国乡村规划管理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九.行政执法1.城镇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和乡村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行政监督检查3.行政处罚4.行政处分5.行政强制执行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度是指依法对城乡规划进行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行政管理制度。
十.城乡规划编制制度1.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2.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城市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3.【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或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城市人民政府备案。
4.【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5.乡规划由向人民政府组织编制6.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十一.城乡规划审批制度1.城镇体系规划审批制度2.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制度3.详细规划审批制度4.乡规划审批制度5.村庄规划审批制度十二.机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机构现状 A.机构设置上大下小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