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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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46号

农业部公告第246号

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农历腊月初一下月6日小寒农业农村部邮箱•首页•机构•新闻•公开•政务服务•专题•互动•数据•业务管理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索引号:07B260271201901250信息所属单位:畜牧兽医局•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生效日期:2019年12月19日•文号: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6日•内容概述: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我部已发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

现就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我部已发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

现就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仅有促生长用途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等品种质量标准(目录见附件1),注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见附件2)。

二、我部已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药物饲料添加剂、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见附件3),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同时废止。

相关兽药生产企业按照修订后的说明书范本自行修改相关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标签内容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内容范围。

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产品批准文号由“兽药添字”变为“兽药字”,其他信息不变。

三、我部已完成抗球虫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相关进口兽药品种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见附件4),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同时废止。

国家禁用农药名单

国家禁用农药名单

国家禁用农药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4号、第199号和第322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如下: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别名:氯苯眯、沙螨眯、5701、克死螨),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别名:化合物118),狄氏剂、(别名:氧桥氯甲桥萘、化合物497),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别名:氯硅宁、硅灭鼠),甲胺磷(别名:沙螨隆、多灭磷、多灭灵、克螨隆、脱麦隆),甲基对硫磷(别名:甲基1605),对硫磷(别名:1605、乙基对硫磷、一扫光),久效磷(别名:3D-9129),磷胺(别名:杀灭虫).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蔬菜生产推广使用的生物农药和抗生素制剂无公害蔬菜禁用的农药种类1.无公害蔬菜韭菜禁用农药品种甲拌磷(3911)、治螟磷(苏化203)、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内吸磷(1059)、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氰化物、克百威、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六六六、滴滴涕、氯丹等。

2.无公害蔬菜白菜禁用农药品种甲拌磷(3911)、治螟磷(苏化203)、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内吸磷(1059)、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氰化物、克百威、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六六六、滴滴涕、氯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94号(准予24家企业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并发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94号(准予24家企业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并发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等)

饲添(0 9 2 5 安徽省思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 )6 1 矿物元 素(I) I : (I) 碘化钾 、 碘酸钙 、 氯化钴 、 硫酸钴 饲 添 (09)62 集 贤 县 福龙 达 磷 脂饲 料 有 限 责 任公 司 大 豆磷 脂 (I) 20 2 5
3 饲添 (09 25 衡水冀化联磷肥制造有限公司 20 )63
饲添 ( 09)64 衡 水 盛 阳工 贸 有 限公 司 20 25
矿物元素 ( ) 磷酸氢钙 I :
矿 物元 素 (I) 硫 酸铜 :


饲添(09)65 江西春江科技有限公 司 20 2 5
饲 添 (0 9 2 5 邵 阳 三 佳饲 料 添 加剂 厂 20 )66
矿物元素 (I) 硫酸镁 、 : 硫酸亚铁 、 硫酸铜 、 氧化锌 、 硫酸锌 、 硫 酸锰 、 化 钾 、 碘 氯化 钴

l 饲 添 (0 9 2 6 烟台 绿 叶 动物 保 健 品有 限公 司 8 2 0 )6 8

3 一 8
中国饲料 添加 剂
21 0 0年第 1期( 总第 9 期) 1
1 饲添( 09)69 青 岛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 20 26
2 饲 添 ( O9)60 上 海 东 辰 粮 油 有 限公 司 0 20 2 7 2 饲 添 ( 09)6 1 上 海 云 昕 化 工有 限公 司 1 20 2 7
矿 物 元素 (I) 硫 酸锰 :

饲添( 09)67 电白县亚伯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 2 5
微生物添加剂(I)枯草芽孢杆菌、 : 嗜酸乳 杆菌 、 酿酒 酵母 、 产朊假丝酵母 、 沼泽红假单胞菌 矿物元素及其络( 合物 (I : 马酸 亚铁、 螫) I) 富 蛋氨 酸铜络 ( ) 螫 合物、 蛋氨酸锌络 ( 合物 、 螫) 甘氨酸铁络 ( ) 螫 合物 、 烟 酸铬 、 啶 甲 酸铬 防霉 剂 (I : 乙 酸钠 、 酸 钙 吡 1) 双 丙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止使用药物清单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止使用药物清单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止使用药物清单农业部发布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moc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农药(19种)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蝇毒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09号 (准予33家企业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并发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09号 (准予33家企业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并发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二 。一 。年六 月十 三 日
附件 1 :
饲 料 添 加 剂 生 产 许 可 证 名 单
序号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1 2 3 企 业 名 称 酶 制 剂 (Ⅱ) 蛋 白酶 : 维 生 素 (I) (Ⅱ) 氯 化 胆 碱 : 苯 甲 酸 (I) 苯 甲酸 钠 (I) 、 产 品 名 称 饲 添 (0 0)7 0 广 州 市 华 琪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1 2 7 饲 添 ( 00)7 1 故 城 县 佳 宝 化 工 有 限公 司 2 1 2 7 饲 添 (o o)7 2 天 津 巨能 生 物 技 术 有 限公 司 2 l 2 7
4 饲 添(0 0)7 3 广西钦州桂金诺磷化工有 限公司 2 1 2 7 5 饲添( 00)7 4 内蒙古普泽生物制 品有 限责任公 司 2 1 2 7 6 饲添 (0 0)7 5 浙江新和成药业有 限公司 2 1 2 7
7 饲 添 (0 0)7 6 2 1 2 7 8
政 策 法 规
・— 4 -— -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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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农 业 部 公 告 第 10 4 9号 (予 3 企 从 饲 添 剂 产并 给 料 加 生 许 证 准 3 业 事 料 加 生 ,发 饲 添 剂 产 可 ) 家
1 饲添 (0 0 2 8 湖北制药有限公司 9 2 1)78
维 生素 (I 维 生 素 B 、 生 素 B 、 生 素 C、 生 素 E、 1): 维 2维 维 维 生素 K 3微 生物 添加 剂 (1) 枯 草 芽 孢 杆 菌 、 ; I: 酿酒 酵 母 二 十二 碳 六 烯 酸 ( HA) D (I) 二 十二 碳 六烯 酸 ( HA) D (I)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 ppt课件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 ppt课件
贮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 净含量:100 毫升
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
以利于作物健康地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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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农业病虫综合防治技术
农业防治:抗病育种,合理轮作,清洁
田园,培育壮苗,高畦栽培,嫁接技术 生态防治:棚室温度控制
物理防治:阻虫网,黄板诱杀,灯光诱
杀,银灰膜驱蚜,蓝板诱杀,性诱剂诱杀
生物防治:释放和保护天敌等 化学防治:科学合理的使用化学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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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振式杀虫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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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性引诱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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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眼蜂防虫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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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套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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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技术
➢施 药 技 术 有 三 个 组 成 部 分 : 农 药 、
药械、施药方法。
➢这三者相辅相成,组成一个完整的
施药技术体系,缺一不可。
➢关键问题-如何提高农药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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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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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农药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
名目翻新-年年改名字,换汤不换药 以少充多-比市场常规包装或含量低 以次充好-模仿进口或优质产品的包装 以假乱真-完全假冒或者侵权的产品 专用农药-各种各样所谓的“专用药” 万能农药- “病虫通杀”等各种万能药 冒证套证-冒用套用,一证多用,一药多名 推荐认证-××推荐,××认证产品

农业法律

农业法律

现行农业法律与法规有25部、农业部门规章72部。

一、农业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二、农业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4.植物检疫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6.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8.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10.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11.《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2007.10.91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11.1)1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 2007年12月1日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年7月20日15.土地复垦条例部门农业规章综合1.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2.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3.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4.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种植业5.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6.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7.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8.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9.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10.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11.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12.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13.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14.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15.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16.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17.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18.蚕种管理办法19.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1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2.农药安全使用规定23.农药广告审查办法24.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5.农药标签的说明与管理办法26.农药广告审查标准27.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8.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2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4号3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31.关于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的公告3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4号33.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第945号科技教育3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35.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36.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37.农业植物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38.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39.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40.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41.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42.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4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44.“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市场与信息45.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46.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47.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48.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49.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5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5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5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54.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55.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56.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知农村合作经济57.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58.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59.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6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6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6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计划财务63.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64.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65.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66.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67.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68.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69.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70.中央财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71.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72.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按:为了提醒广大饲料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饲料安全法律法规,特转载国家相关部门于2011年4月23日再次公布的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的82种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名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

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

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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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4号)
为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在2000年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再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新增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受理甲拌磷(phorate)、氧乐果(omethoate)、水胺硫磷(isocarbophos)、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内吸磷(demeton)、涕灭威(aldicarb)、克百威(carbofuran)、灭多威(methomyl)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包括混剂)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已受理的产品,其申请者在3个月内,未补齐有关资料的,则停止批准登记。

通过缓释技术等生产的低毒化剂型,或用于种衣剂、杀线虫剂的,经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专题审查通过,可以受理其临时登记申请。

对已经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混剂)产品,我部将商有关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分批分阶段限制其使用作物。

二、停止批准高毒、剧毒农药分装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批准含有高毒、剧毒农药产品的分装登记。

对已批准分装登记的产品,其农药临时登记证到期不再办理续展登记。

三、撤销部分高毒农药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
自2002年6月1日起,撤销下列高毒农药(包括混剂)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氧乐果在甘蓝上,甲基异柳磷在果树上,涕灭威在苹果树上,克百威在柑桔树上,甲拌磷在柑桔树上,特丁硫磷在甘蔗上。

所有涉及以上撤销登记产品的农药生产企业,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之内,将撤销登记产品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交回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如果撤销登记产品还取得了在其它作物上的登记,应携带新设计的标签和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更换新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要将农药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尽快通知到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农药检定所。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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