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通告总第40号
关于丁小荣等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关于丁小荣等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丁小荣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丁小荣,**,汉族,***,中共党员,甘肃泾川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纪委信访室主任,拟任市直部门副职。
丁国东,**,回族,***,中共党员,甘肃平凉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科级),拟任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于永刚,**,汉族,***,中共党员,甘肃灵台人,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科长,拟任市政府研究室副调研员。
马光明,**,汉族,***,中共党员,甘肃静宁人,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拟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汉族,***,中共党员,甘肃静宁人,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市委办公室人事科科长,拟任市委政研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彦,**,汉族,***,中共党员,甘肃灵台人,在职大学学历,现为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原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军,**,汉族,***,中共党员,甘肃静宁人,省委党校大专学历,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拟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小波,**,汉族,***,中共党员,甘肃灵台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委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拟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兴红,**,汉族,***,中共党员,甘肃泾川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现任市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精选范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精选范文)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
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
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
一、领导小组:组长:刘渝(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文子树(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冉彬(副校长)姚强(教务主任)组员:吕炳林(办公室主任)邱禄毅(工会主席)吴利平(教务副主任)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
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
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4名。
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
四、选拔任用程序(一)动议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
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
(二)民主推荐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主要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但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供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人员等保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改造适合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入集中区域生产经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筑公党〔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的通知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现将《贵阳市公安局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委员会2018年11月23日贵阳市公安局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贵阳市情况反馈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根据《贵阳市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结合贵阳市公安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扎实推进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提高市公安局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公安局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班。
组长:徐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兼)、调研员副组长:吴虹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杨文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王万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张鹤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负责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指导各分、县(市)局和市局各单位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问题的整改;负责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沟通汇报;负责其他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关于胡欣等同志任前公示的通知 5100字

三一文库()〔关于胡欣等同志任前公示的通知5100字〕关于胡欣等同志任前公示的通知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处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民主监督,现将胡欣等同志岗位拟任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11月20日,以便广泛听取反映,公示期间局党委组织处在市政大厦(大沽路100号)局机关240B室门前设立公示意见箱,在局组织人事处设立来访接待室并设立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为23116467、23116469。
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来访、来电接待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6:00(周六、周日除外)。
中共上海市水务局委员会组织处二OO七年十月十三日1胡欣,男,19xx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xx 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xx年8月参加工作。
现任: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拟任:上海市水务局副总工程师主要经历1983.09—1987.08 河海大学学生1987.09—1995.05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水工一室助工1995.05—1996.05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计划经营科科长助理1996.05—1999.10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二所主任工程师1999.10—2002.01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二所所长兼主任工程师2002.01—至今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其间:2001.10—2006.05 河海大学土木工程硕士学习)王华杰,男, 19xx年9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 19xx 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xx年4月参加工作。
现任: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副主任拟任:上海市水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主要经历21989.07-1993.06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生1993.06-1996.04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研究生部学生1996.04-1998.11 上海市水利局规划室助工1998.11-2000.09 上海市水利局规划室工程师2000.09-2001.07 上海市水务局综合规划处工程师(其间:1998.9—2001.01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习)2001.07-2002.10 上海市水务局综合规划处副主任科员2002.10-2003.03 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计划经营室主任2003.03-至今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副主任(其间:2006.9—2007.3 美国马里兰大学访问学者)陈茂潘,男,19xx年8月出生,汉族,在职大学本科学历, 19xx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xx年10月参加工作。
渝人发〔2009〕40号

渝人发〔2009〕40号关于开展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52号)精神,现将开展“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不再作为突贡专家的选拔对象。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和程序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渝人发〔2007〕52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选拔工作。
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
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推荐。
同等条件下,“西部之光”、“三峡之光”、“民族之星”访问学者和青年人才论坛主论坛优秀选手优先推荐。
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
选拔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并征求相应的行业协会或学术团体的意见。
推荐的人选,由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通过后,报市人事局。
三、选拔推荐的名额全市推荐产生的突贡专家名额不超过50名。
名额不分配,各地、各部门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
四、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推荐突贡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推荐函一份(含单位公示情况说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方案》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粤环党[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方案》的通知(粤环党〔2010〕40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方案》业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参与。
附件:省环境保护厅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方案二○一○年六月一日附件省环境保护厅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方案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及《印发〈关于严格干部职位职数配备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七个文件的通知》(粤组字〔2009〕2号)文件精神,经党组研究决定,对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部分空缺职位进行选任,制定选任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加强厅属干部交流,优化处室领导年龄结构,在厅机关内选拔政治可靠、实绩突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为提高我厅工作整体效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任职位和范围根据我厅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现将我厅副处级领导干部部分空缺职位(5个)进行选任,其中办公室副主任1名、规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核应急管理处副处长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环境监察局副局长1名。
选任范围是厅机关。
三、选任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参加选任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浙江工业大学中层干部任前公示

浙江工业大学中层干部任前公示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将拟提任或调任重要岗位的22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党委组织部(地址:A区419室,电话:88320022,电子邮件zzb@)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6月9日起到6月13日止。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2006年6月9日中层副职换岗人员名单:信息学院副院长:朱艺华经贸学院副院长:吴向明建工学院副院长:应四爱校园建设处副处长:俞剑龙中层副职连任人员名单: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方宜、周晓东、钱佩忠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钱国莲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郑春晔(兼)、朱斌、黄新敏教务处副处长:施建青、陈煜、潘海涵科学研究处副处长:赵敏祥、陈红、孙毅研究生院(筹)副院长:蒋建华、方路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汪勇胜、刘海飞人事处副处长:洪晓军校园建设处副处长:蒋英仙、丁志浩保卫处副处长:姜维兵、吴宗伟化材学院副院长:钟明强机电学院副院长:谢伟东、计时鸣信息学院副院长:姚明海经贸学院副院长:施放生物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孙培龙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院长:石建敏、邱飞岳外国语学院副院长:黄会健、楼荷英药学院副院长:颜继忠软件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东勇理学院副院长:周明华人文学院副院长:曹增节法学院副院长:于世忠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邢乐勤成教学院副院长:何桥(兼)、罗永彬国际学院副院长:申屠高雄(兼)、胡慧玲体育军训部副主任:骆红斌图书馆副馆长:叶祥满、张根彬健行学院副院长:王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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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拟提拔任用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总第53号)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14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07年12月26日起到2008年1月1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邮编:316021;举报电话:0580-12380;电子邮箱:zhoushan12380@。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26日附: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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