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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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范文(2篇)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2篇)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一种常见的企业法律实体形式,它允许企业主享受有限责任的好处,同时又能够灵活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运营规则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填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填写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填写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行使最高权力。

第九条股东会(一)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三)股东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填写通知期限)向所有股东发出,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四)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按照表决权比例决定事项。

第十条董事长(一)本公司设立董事长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并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董事(一)本公司不设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一)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决策(一)公司经营决策由股东会议决定。

(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

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一)公司利润分配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一种基于股份投资而建立的公司类型,是目前中国最常见的企业形式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不论出资额的大小,其本质都是一种民事合同。

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协商制定的,是公司的根本制度文件,规定公司的基本组织形式、管理机制、股权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基本内容。

本文主要就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股东协商一致,以清晰明了、识别度高的方式来命名,便于与其他公司区分。

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和商业沟通的第一个门槛,它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商业意义。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以避免过度拓展经营范围,导致公司管理繁琐、成本过高等问题。

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发起人会议上确定。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注册资本,其分配方式以及是否允许股东向公司借款造成的影响等。

四、公司股权构成公司章程应当详细描述公司股权的构成和变更机制,包括股份的种类、股数、持股比例、购买、转让等事项。

五、公司管理机制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主要由股东常务执行者执掌,除非股东另有规定。

章程中应明确公司的管理职责、权限以及股东常务执行者等管理职位的产生和撤销程序。

六、公司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以股份比例、劳动、资金或经营贡献为依据。

股东之间应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确定转让的股份价格。

七、公司变更和解散公司章程中应当规定公司变更和解散的程序和条件,包括股东决定变更和解散的程序、需要达到的决议的数量和股份比例等。

八、公司财务管理和审计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财务管理和审计的机制。

股东常务执行者应当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十九条公司机构:1、股东会;2、执行董事会;3、监事会;4、经理。

第二十条股东会: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2、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召集;3、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执行董事、监事,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定公司的分红方案等;4、股东会的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以出资份额的比例表决通过;5、股东会的决议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会:1、执行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执行董事组成;2、执行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方案,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等;3、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全体执行董事以出席人数的多数表决通过;4、执行董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1、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2、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3、监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二十三条经理:1、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会任命;2、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等。

第九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的情况:1、公司经营期限届满;2、出现法定解散情形;3、股东会决定解散。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1、公司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在公司解散之日起XXX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3、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Article 19: The company'XXX and is the company's governing body。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第一章公司概况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公司注册地]。

第三条公司类型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缴纳。

第五条股东公司股东名单如下:1. 股东A: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比例]%。

2. 股东B: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比例]%。

3. 股东C: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数量]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董事任职董事任期为[董事任期]年,可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享有以下职权:1. 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 选聘、罢免总经理,并确定其薪酬和绩效。

3. 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计划。

4. 确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方针。

5. 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员工代表大会公司设立员工代表大会,由全体员工选举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修订对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须经股东会通过,并依法登记备案。

第三章公司财务第十二条财务年度公司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四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1. 公司决议解散。

2. 法律规定的解散情况。

第十五条清算组织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由清算组织负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公司的其他事项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生效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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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
会版)
XXX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公司
第四条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股东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X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X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说明: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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