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外实训实习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校外管理规定(3篇)

校外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校外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等活动的师生员工。

第三条校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三)民主管理,共建共享;(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外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校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校外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校外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校外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三)协调解决校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四)开展校外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校外管理的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校外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部)校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校外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校外管理规定;(二)负责本学院(部)校外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三)组织开展校外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四)协助解决本学院(部)校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五)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报告校外管理情况。

第三章校外活动管理第八条校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教育教学活动;(二)科研活动;(三)实习、实训活动;(四)社会实践活动;(五)学术交流活动;(六)文体活动;(七)其他校外活动。

第九条举办校外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提前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办;(二)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开展活动;(三)活动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四)活动组织者应当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五)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当及时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报告活动情况。

第十条以下校外活动需经校外管理办公室审批:(一)跨学院(部)的校外活动;(二)涉及校外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合作的校外活动;(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的校外活动;(四)其他需要校外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校外活动。

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一、总则(一)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二)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三)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为发展我院教育事业,促进我院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五)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管理,各系、部参与协调。

二、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一)基本功能承担我院各学历层次、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实习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二)主要任务1、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

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2、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在实训期间便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3、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大学生实训规章制度

大学生实训规章制度

大学生实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实训活动,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实训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实训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校内企业实习、校外实训等。

第三条大学生实训应当坚持“突出实践、服务发展、强化技能、提升素质”的原则,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学校实训基地应当建立负责任的管理团队,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实训活动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务实、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应当服从学校管理,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训任务。

第七条学校将对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影响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评价。

第八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学校将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学校将给予帮助。

第二章学生参加实训活动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

第十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方可参加。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遵守实训基地的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安排,服从带教老师的指导。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自觉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如遇问题应当及时向领导或带教老师反映,不能私自解决。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损坏实训基地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学生实训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学校将设立实训管理部门,负责实训项目的统筹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将设立实训检查组,对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将建立学生实训档案,对学生的实训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供学校评定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按时报告实训情况,不得私自隐瞒。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训情况在学期末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影响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

由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就业处职责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三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三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对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进行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第三条定义1.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学校以外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2. 实习实训单位:与学院合作的单位或组织,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和学习环境。

第二章实习实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实习实训管理机构学院建立专门的实习实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

第五条设立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为每个实习实训岗位指定一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实习实训课程设置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践需求,设置相关的实习实训课程,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中。

第七条实习实训计划学院根据学生的专业方向和实践需要,制定实习实训计划,明确实习实训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实习实训审批学生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活动前,需要向学院提交实习实训申请,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实习实训岗位管理第九条实习实训岗位选择学院将根据学生的专业方向和实践需求,与实习实训单位进行合作,提供丰富多样的实习实训岗位供学生选择。

第十条实习实训岗位培训实习实训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了解实习实训岗位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实习实训岗位监督学院将派出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实训岗位进行监督,确保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顺利进行。

第四章学生管理与评估第十二条学生申请与分配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方向和实践需求,向学院提出实习实训申请,学院将根据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岗位的情况,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学生考勤管理学院将建立学生实习实训的考勤管理制度,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实习实训活动,并做好相应的考勤记录。

第十四条学生工作纪律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要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外训管理制度(5篇)

外训管理制度(5篇)

外训管理制度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实习实训是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亦是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我院为了能够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除了加大对校内教学实习、实验设备建设的投入,让学生在校内进行必要的实验、实习外,校外实习、实训方面的训练也加大力度投入。

大力发展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使学生能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训练,使教学更加贴近媒体实际,是当前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

因此,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发挥其多种功能,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方式。

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与主要任务(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1.能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包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能力训练,按照我院“实践”的理念要求进行技术技能训练;按照____民族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有各种健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管理等;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在本地区和外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所包含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____具有____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研究人才。

____具有专业设计、研究开发及新媒体操作技术推广应用的能力。

5.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____编写实训教材。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先进的企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____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操作技能、后期制作等。

4.初步掌握专业设备的工作原理、主要结构。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包括教学计划中的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性顶岗实习及毕业实习。

实习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教育管理、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和返回学院的路途安全管理及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为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第二条各系成立由系负责人、指导教师、辅导员组成的实习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习学生是实习安全直接责任人,保证在实习过程中按实习单位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确保自身在实习全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实训管理中心协助各系负责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及协调。

第三章实习安全管理第六条实习前,各系指导老师必需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与实习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实习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实习学生在实习时必须遵守的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系指导老师在拟定实习方案时要明确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第八条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将事先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同时,应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及时提醒每个学生。

第十条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如在同一单位超过三名学生实习,应在学生中选定一名安全员,负责实习中的自我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与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并向实习单位报告,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由本人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半年以上的学生,按照《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为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和实习学生的安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不能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如确需调换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作不合格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学生参加各类实习和进行技能培训的场所,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院各系部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两个及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既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场所,也可以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第三条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限,根据满足实习、实训需要、方便经济的原则,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特别是外地生源比较集中的专业,尽量在离生源地较近的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和就业需求。

第四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院与实习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有条件的系部和专业,可以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教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章系部及教务处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中的责任第一条系部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各系部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和实习、实训工作需要以及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聘用实习指导教师和其它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与实习、实训基地协商解决学生实习、实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经常性的联系、业务往来以及项目合作开发等工作的开展。

4.组织学生赴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第二条教务处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1.负责管理协调学院各系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对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我院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工作,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实训实习的要求
实训实习不仅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重要措施。

实习总的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思想觉悟;巩固所学理论,初步获得本专业的实际知识,以利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各专业应根据上述要求和本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在实习前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编写实训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制订本次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实习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和方式。

二、领导组织
成立校外实训实习指导小组,每次实训实习,按实习点,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实习领导小组。

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训实习工作;
其职责是:
1. 做好学生实训实习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2. 协调、指导、检查实训校外实习工作;
3. 研究、指导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4. 组织实训实习经验交流;
5. 实习学生的保险购买;
6.精心组织学生实训实习,提高实训实习质量;
7. 做好实训实习学生的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
8.做好实训实习工作总结。

三、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 指导学生校外实训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是具备任实习指导教师条件的,都应在系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承担此项工作,并作为今后评审其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

2. 实习带队教师对实习点的学生校外实习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其分工负应有的责任。

3. 实习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在学生实习期间应随班到现场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这既是搞好校外实习的重要措施,又是对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

4. 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去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实习基地领导小组或双方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5. 实习指导教师要同实习单位选派的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实习,审阅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考核;实习结束,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意见,做好实习总结。

6. 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系汇报,给予处理。

7. 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写出指导实习的工作报告,交所在系审核。

四、实训实习学生要求
1. 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计划,认真实习,独立思考,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 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发扬艰苦朴素、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

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对于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需会同实习单位视其情节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与在校上课一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擅自不参加校外实习,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本次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5. 经批准,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五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可准予补实习。

五、实训实习成绩考核
1. 实习结束应进行考核,学生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或按百分制评定)。

2. 考核成绩由思想考核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两部份组成。

思想考核成绩按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实际表现、遵纪守规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业务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报告和业务考试成绩评定。

评定成绩工作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一起负责。

3. 实习考核成绩不及格,应重新参加实习,并交纳重修费用。

如时间无法安排,则延期毕业。

六、实训实习工作量
教师实习工作量计算按学院2010年1月公布的“教学科研津贴分配办法”执行。

教师出差津贴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学院
2016年3月1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