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标准(2014年8月1日起实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2•【字号】杭政办函[2014]101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0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物价局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市物价局2014年5月6日)为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机动车合理分流,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的机动车停放收费及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收费是指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二、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形式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1.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2.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公共城市广场、市民中心、车站、码头及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收费,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等在指定停车场停车的收费;3.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收费;4.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收费;5.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
停车场收费标准

停车场收费标准
停车场收费标准通常由停车场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停车场类型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停车场常见的收费标准:
1. 按时间收费:根据停车的时间长短计算费用。
通常以小时为单位计费,例如每小时10元。
2. 按固定时间段收费:停车场会将24小时分为几个不同的时
间段,每个时间段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例如,白天时间段
(7:00-18:00)每小时10元,晚上时间段(18:00-次日7:00)
每小时5元等。
3. 按次数收费:停车场可以提供一定的停车次数,例如一天内可停车3次,超过次数则额外收费。
4. 按车型收费:不同车型可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小型车收费较低,大型车辆(如SUV或卡车)收费较高。
5. 按月租收费:停车场可以提供月租服务,按月收费。
月租费用可能因停车场位置、设施、停车位数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6. 免费停车:某些商场或超市可能为顾客提供免费停车。
这通常是为了吸引顾客并促进购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具体费用还需要根据当地停车场的具体政策和收费规定而定。
因此,在进入停车场之前,最好先查看停车场的公告或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以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
柳州调整优化城道路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14问答

柳州市调整优化城市道路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14问答一、什么是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对不同区域,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
对同一区域,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二、为什么我市要调整优化城市道路差别化停车收费?一是国家政策要求。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均明确要求:各地要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并于2017年12月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市区特别是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现行停车收费政策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停车泊位严重不足。
截止2016年底,柳州市区小汽车保有量30.4万辆。
2006-2016年市区小汽车保有量十年来增长近6倍,小汽车年均增长23.93%。
但目前柳州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总数约为15.9万个,理论测算存在17.5万个泊位缺口,特别是中心城区由于历史规划等原因,机动车停车泊位供给严重不足。
2.道路停车泊位使用基本处于饱和状态。
柳州市中心城区现有路内停车泊位13992个(包括建筑退距内停车)。
路内停车以城中区分布最为密集。
2015年,我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为1.10,泊位周转率为 6.3次/泊位.日,路内停车泊位使用已处于饱和状态,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
8月起执行新物管收费标准车位管理费上限120元

限价2.8元/平⽅⽶/⽉,超过标准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前,⼴州市物价局、国⼟房管局联合出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明确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执⾏政府指导价规定,收费标准为2.8元/平⽅⽶。
⽉,超过此标准须报主管部门审批,新政将于8⽉1⽇起实施。
政府指导价⼗年未调整⼴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表⽰,1999年~2003年住宅的⼆级物业服务限价为1.95元/平⽅⽶。
⽉(⼀级物业服务依申请另⾏核定),2004~2008年住宅⼀级物业服务限价为1.96元/平⽅⽶。
⽉,“政府指导价10年来基本未作调整,在⼀定程度上已滞后于近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该负责⼈表⽰。
“另⼀⽅⾯,物业服务收费超限⽽需单独审批的新建⾼档住宅楼盘越来越多。
据统计,2007年3⽉~2009年7⽉,提出单独核定收费标准的楼盘有108个,在这些楼盘中,收费在2元~2.8元/平⽅⽶。
⽉的占65%,2.8元以上的占35%.”提⾼上限的标准是否太⾼了?满堂红研究部主任沈瑞培表⽰,物管费应根据服务拉开差距,⾼不⾼要针对物业的服务⽔平,如果是⼀般⼩区,这个价格当然⾼;但如果是⼀些酒店式服务,就不算⾼。
车位管理费上限达120元对于业主⾃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新政⾸次做出明确规定:按不⾼于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30%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场经营者)约定。
同⼀停车场的车位物业服务费应执⾏统⼀标准,按现⾏规定计算,住宅⼩区室内停车场⼩车的停车费标准为每车每⽉400元,则车位物业服务费不得超过每⽉每车120元。
记者调查发现,⼴州市区楼盘的车位基本都将管理费定在标准——120元。
这让不少有车⼀族感叹,买车位不如租车位。
家住海珠区某⼤型⼩区的罗⼩姐去年花20万元买下⼀个地下停车位,“其他不少车主租车位也不过400元,其中包括了管理费。
这样算下来,停车费只需280元/⽉,20万元可停车近60年了,”如果车位不紧张的⼩区,买车位真的不划算。
“不会引发物管费涨价潮⼴州市物价局表⽰,新政只对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的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作出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现⾏的具体收费标准。
停车场一般怎么收费停车收费

停车场一般怎么收费停车收费一、停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停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停车场一般怎么收费法律常识:停车场收费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内部车辆。
这种多出现在小区内部车辆,主要分为月卡、次数卡、年费卡和免费卡等。
月卡车即车主交钱后该月可以自由进出停车场停车;次数卡则是缴完费用之后享有的停车次数事先设定的卡;年费卡类似于月卡;免费卡则是内部人员享有的一种停车卡;第二种则是即时收费。
车辆进场之前取走相关的停车凭证,出场的时候,通过人工进行即时收费,这种收费方广泛应用于多种停车场。
目前,停车场系统的收费方式很少单独使用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而更多的是将这两种方式进行灵活地结合,以满足同时具有两种需求的停车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停车场收费管理的条例》第三十四条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部门根据使用时间和所在区域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收取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的,应当明示标志。
三、在小区内停车收费合法吗一、在小区内停车收费合法吗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
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车位管理方案(最新)

车位管理方案随着XXXX小区业主入住户数的增加,小区内的机动车辆也日趋增多。
为妥善缓解小区内机动车位紧缺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车位利用率,实现业主车辆有序停放,给业主营造一个温馨、优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停车方案。
一、停车管理方式(一)停车方式:以现有地面停车场划分的车位为基础,实行“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的管理方式,本着先来先到、先到先签的车辆管理原则进行有序管理。
若小区内车辆未停满,由秩序人员进行调节,发放临时停车卡。
(二)进出方式:业主车辆实行刷卡进出,按照“一户一车位、一车一卡”的方式办理停车卡。
(三)收费标准:1、地面固定车位80元/位,地面非固定车位(道路停车)50元/位,(按照洛发改收费【20XX】40号文件执行),签定“车位服务协议”时缴纳停车使用费。
停车卡工本费押金30元/张,如停车卡丢失后请业主及时挂失并进行补办,补办时业主需缴纳停车卡工本费。
2、对于小区内业主临时来访客户的车辆如需进入小区进行停放,经小区服务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小区,物业公司将按照洛阳市停车管理规定,向临时进出小区的业主(未办理停车卡)或来访客户收取停车费。
临时车辆进入小区90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的按照2元/辆一次收费,临时过夜车辆收费加倍。
(四)车位使用办理方式:鉴于本小区目前的实际停车情况,服务中心将在去年办理车位卡的基础上,优先为常住业主办理车位使用登记手续,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未办理停车卡的业主经确认进入小区后,应服从物业公司统一车辆引导,按要求有序停放,并按《洛阳市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交费。
办理车位租赁登记手续时请所需注意事项:1、业主需携带产权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车位的登记手续。
2、业主不在,须由受托人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车位的登记手续。
二、停车管理制度(一)小区进出车辆应遵守物业服务人员统一指挥管理,车辆进出小区和使用停车位时,实行刷卡进入,对于没有停车卡的车辆根据园区车位使用情况领取临时停车卡。
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计费规定(暂行)(20201111152048)

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计费规定(暂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经营性停车场(库)的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市政府1993年第33号令发布的《上海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规定,对本市收费停车场(库)的计费作如下规定(暂行):一、凡持有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经营道路外机动车停放业务的企业和个体户,包括宾馆、饭店。
商住楼的配建停车场(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的经营性停车场(库),提供停车服务的收费均按本规定执行。
二、经营性停车场(库)按其所在地的地段,共分六级:I级地段:沿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金陵东路、河南南路、河南中路、北京东路所构成的区域。
I【级地段:I级地段,沿复兴东路、西藏南路、肇周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华山路、愚园路、江苏路、长寿路、天目西路、共和新路、虬江路、宝山路、四川北路、江湾路、大连西路、欧阳路、四平路、湧阳路、沿江口港至黄浦江所构成的区域。
另外包括徐家汇、曹家渡、提蓝桥、老西门地区。
III级地段:II级地段以外,沿腾越路、隆昌路、营口路、松花江路、中山北二路、广中路、共和新路、灵石路、岚皋路、中山北路、中上西路、龙华西路、龙吴路、至徐汇区原上海县交界处及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区域,还包括原浦东的市区部分,以及内环线以内的地区。
IV级地段:III级地段以外的原市区部分,浦东新区的川沙镇、高桥镇、北蔡镇等重点开发城镇。
V级地段:闵行区、宝山路、嘉定区、浦东新区原市区外地区,以及卫星城镇(如朱泾、安亭等)。
VI级地段:V级地段以外本市的其他地区。
三、经营性停车场(库)按设施、设备状况共分六等:I等停车库:高密度立体停车库。
配备电子或机械定位装置,电视监控、磁卡收费、温控式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拴、移动式灭火等先进设施、设备。
II等停车库:自行式单层、多层停车库。
进、岀口分门(道),配备温控式自动报警、喷淋式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栓、移动式灭火机等较完善的设施、设备。
娄底市物业管理办法

娄底市物业管理办法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娄底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5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享受小微型企业在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政府引导、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守信、市场竞争和服务规范的原则。
构建以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的三级监管机制,工作重心下移。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人社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享受政府补贴的培训人员给予培训补贴。
住建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保修期内各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强化房屋施工中、竣工后的检查措施,将房屋质量隐患等问题及时解决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对在房屋装饰装修中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擅自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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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标准(2014年8月1日起实行)
(一)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商业配套停车场指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商住两用停车场按照商住比例分配停车场车位数),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商业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时段地区
白天夜晚
24小时最
高限价
(元)收费时段
收费标
准(元
/15分钟)
收费时段
收费标准
(元/15分
钟)
最高
限价(元)
一类8:00-22:00422:00-次日
8:00
110
128
二类
8:00-19:00319:00-次日
8:00
96
三类132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
抢修车辆免费。
4.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5分钟的部分按15分钟计
算。
5.商业配套停车场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天收费标准的30天之和。
6.24小时最高限价为车辆连续停放8小时的收费标准。
(二)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公共停车场包括咪表、换乘、非建筑物配套及内街内巷停车场。
1.咪表停车场收费标准
咪表停车场指设置了咪表计费设施的路内停车场,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市物价局、市交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与交通运行状况挂钩的咪表停车场收费标准联动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未完成咪表设置的人工收费路内停车场,按咪表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咪表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时段地区
白天夜晚
24小时最
高限价
(元)收费时段
收费标
准(元
/15分钟)
收费时段
收费标准
(元/15分
钟)
最高
限价(元)
一类8:00-22:00422:00-次日
8:00
110
128
二类
8:00-19:00319:00-次日
8:00
96
三类132说明:1.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2.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3.计费时段中不足15分钟的部分按15分钟计算。
4.24小时最高限价为车辆连续停放8小时的收费标准。
2.换乘停车场收费标准
换乘停车场指在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设置,供车主(司机)换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停车场,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换乘停车场的设置应与公交、地铁、公共自行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方式相配套。
换乘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车型时间地区
小车摩托车
每小时12小时限价月保
按次收费(12小
时)
月保
一类
26300150
二类
三类
说明:1.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2.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
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3.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
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
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3.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车型时间地区
小车摩托车
每小时12 小时限价按次收费(12小时)月保
一类515
————二类39
三类26150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
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4.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
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
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5.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天收费标准的30天之和。
4.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标准
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内街内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车型时间地区
小车摩托车
每半小时12小时限价月保
按次收费
(12小时)
月保
一类212450
————二类 1.59300
三类16200140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
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4.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
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
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三)住宅区停车收费标准
住宅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住宅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车型时间地区
小车摩托车
每小时
12小时限
价
月保
按次计费(12小
时)
月保
一类室内412500
————露天26200
二、三类
室内 2.57.5400
260
露天13150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
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4.连续停放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
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12
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5.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按不高于该自有产权车位所在停车场小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月保)30%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停车场经营者)约定,按每月每车位计收。
(四)室内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
室内专业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室内专业停车场是指由以提供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经营者,设置在建筑物内,但非建筑物配套,具有独立产权,所有停车位均有顶盖遮拦,具备防晒、防雨
功能的停车场。
(五)其他停车场收费标准
机场、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博物馆、物流园区、旅游景点、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等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收费原则上单独审批。
其中,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对服务对象开放的内设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而确需收费的,按照优先满足服务
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