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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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56_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免费word版)2006.

GB50156_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免费word版)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stationGB 50156--2002(2006 年版)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9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其中,第3.0.5、3.0.7、4.0.4、4.0.5、4.0.6、4.0.7、 5.0.8、6.1.2、6.1.2A、7.1.4(1、2、3、4)、7.4.1、7.4.3、7.4.4、 8.5.2、8.6.2、9.0.10、12.2.2(1、2、3)、12.2.11、12.5.2、12.5.4、 12.5.8、12.7.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通知建标 [2002] 126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 244 号)、《关于同意修订完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函》(建标 [1999] 273 号)和《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便 [2002] 03 号)的要求,建设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进行了修订。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目次2术语 (3)3一般规定 (3)4站址选择 (3)5总平面布置 (4)6加油工艺及设施 (5)9消防设施及排水 (6)10电气装置 (7)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目次1 总则 (88)3 基本规定 (90)4 站址选择 (97)5 站内平面布置 (109)6 加油工艺及设施 (114)6.1 油罐 (114)6.2 加油机 (118)6.3 工艺管道系统 (119)6.4 橇装式加油装置 (126)6.5 防渗措施 (126)6.6 自助加油站(区) (127)7 LPG加气工艺及设施 (128)7.1 LPG储罐 (128)7.2 泵和压缩机 (132)7.3 LPG加气机 (133)7.4 LPG管道系统 (134)7.5 槽车卸车点 (135)8 CNG加气工艺及设施 (122)8.1 CNG常规加气站和加气母站工艺设施 (136)8.2 CNG加气子站工艺设施 (138)8.3 CNG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138)8.4 CNG管道及其组成件 (139)9. LNG和L-CNG加气工艺及设施 (125)9.1 LNG储罐、泵和气化器 (140)9.2 LNG卸车 (143)9.3 LNG加气区 (143)9.4 LNG管道系统 (144)10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29)10.1 灭火器材配置 (146)10.2 消防给水 (146)10.3 给排水系统 (149)11 电气、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 (132)11.1 供配电 (150)11.2 防雷、防静电 (151)11.4 报警系统 (154)11.5 紧急切断系统 (154)12 采暖通风、建(构)筑物、绿化 (137)12.1 采暖通风 (156)12.2 建(构)筑物 (156)12.3 绿化 (158)13 工程施工 (140)13.1 一般规定 (159)13.2 材料和设备检验 (159)13.3 土建工程 (159)13.4 设备安装工程 (160)13.5 管道工程 (160)13.6 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160)13.7 防腐绝热工程 (161)13.8 交工文件 (161)1 总则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安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目次2术语 (3)3一般规定 (3)4站址选择 (3)5总平面布置 (4)6加油工艺及设施 (5)9消防设施及排水 (6)10电气装置 (7)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stationGB 50156--2002(2006 年版)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9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其中,第3.0.5、3.0.7、4.0.4、4.0.5、4.0.6、4.0.7、 5.0.8、6.1.2、6.1.2A、7.1.4(1、2、3、4)、7.4.1、7.4.3、7.4.4、 8.5.2、8.6.2、9.0.10、12.2.2(1、2、3)、12.2.11、12.5.2、12.5.4、 12.5.8、12.7.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通知建标 [2002] 126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 244 号)、《关于同意修订完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函》(建标 [1999] 273 号)和《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便 [2002] 03 号)的要求,建设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进行了修订。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3 一般规定3(0(1 向加油加气站供油供气,可采取罐车运输或管道输送的方式。

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不应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加油站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站。

3(0(3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4 站址选择4(0(l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4(0(2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4(0(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0(4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0(4的规定。

距离,不应小于表4(表4(04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4(0(5液化石油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的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小于表4(3(5的规定。

4(0(6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以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6的规定。

5 总平面布置5(0(1 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12目次1 总则3 基本规定4 站址选择5 站内平面布置6 加油工艺及设施6.1 油罐6.2 加油机6.3 工艺管道系统6.4 橇装式加油装置6.5 防渗措施6.6 自助加油站(区)7 LPG加气工艺及设施7.1 LPG储罐7.2 泵和压缩机7.3 LPG加气机7.4 LPG管道系统7.5 槽车卸车点8 CNG加气工艺及设施8.1 CNG常规加气站和加气母站工艺设施8.2 CNG加气子站工艺设施8.3 CNG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8.4 CNG管道及其组成件9. LNG和L-CNG加气工艺及设施9.1 LNG储罐、泵和气化器9.2 LNG卸车9.3 LNG加气区9.4 LNG管道系统10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10.1 灭火器材配置10.2 消防给水10.3 给排水系统11 电气、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11.1 供配电11.2 防雷、防静电11.4 报警系统11.5 紧急切断系统12 采暖通风、建(构)筑物、绿化12.1 采暖通风12.2 建(构)筑物12.3 绿化13 工程施工13.1 一般规定13.2 材料和设备检验13.3 土建工程13.4 设备安装工程13.5 管道工程13.6 电气仪表安装工程13.7 防腐绝热工程13.8 交工文件1 总则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安全。

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

本条提出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要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1.0.2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需要说明的是,建设规模不变,布局不变、功能不变,地址不变的设施、设备更新不属改建,而是正常检修维修范围的工作。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pdf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pdf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21
一、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

1.2 本规范规定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要求,为确保汽
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环保、节能,提供可靠的服务,应当遵守。

1.3 本规范所指的汽车加油加气站,是指以汽油、柴油、液化
石油气、天然气、液态燃料等为主要加油或加气的服务设施。

二、设计要求
2.1 场地选址
2.1.1 加油加气站应当选址在安全、安静、环境卫生的地区,
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1.2 加油加气站应当设置在便于汽车进出的地段,且应当考
虑到车辆的行驶方向。

2.2 加油加气站结构设计
2.2.1 加油加气站的基础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设计,
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2.2.2 加油加气站的主要结构部位应当采用耐火材料,以确保
其安全性。

2.2.3 加油加气站的主要结构部位应当经过抗震设计,以确保其可靠性。

2.3 加油加气站设备选型
2.3.1 加油加气站的设备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选型,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2.3.2 加油加气站的设备应当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以确保其节能、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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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目次术语 (3)一般规定 (3)站址选择 (3)总平面布置 (4)加油工艺及设施 (5)消防设施及排水 (6)0电气装置 (7)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级别油罐容积(m3)总容积单罐容积一级120<V<﹦180 V<﹦50二级60<V<﹦120 V<﹦50三级V<﹦60 V<﹦30注:V为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4站址选择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级别项目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重要公共建筑物50 50 50 50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25 18 18 18民用建筑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25 20 16 16 16 二类保护物20 16 12 12 12 三类保护物16 12 10 10 10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25 22 18 18 18 其他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18 16 15 15 15室外变配电站25 22 18 18 18铁路22 22 22 22 22快速路、主干路10 8 8 8 6城市道路次干路、支路8 6 6 6 5国家一、二级 1.5倍杆高1倍杆高不跨站不应跨越加油站架空通信线一般不跨站不跨站不跨站不应跨越加油站架空电力线路 1.5倍杆高1倍杆高不跨站不应跨越加油站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建规》的规定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民用建筑保护类型划分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 A箱式变压器、杆式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5总平面布置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0.5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2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3加油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0.8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表5.0.8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设施名称汽、柴油罐密闭卸油点加油机站房其它建、构筑物燃煤独立锅炉房燃油(气)热水炉间变配电间道路站区围墙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汽、柴油罐埋地油罐0.5 --- 4 5 18.5 8 5 - 3 通气管管口-- 3 - 4 7 18.5 8 5 3 3密闭卸油点-- 5 10 15 8 6 --加油机- 5 8 15 8 6 --站房- 6 6 ---其它建、构筑物- 6 5 ---燃煤独立锅炉房 5燃油(气)热水炉间 5 --变配电间---道路--站区围墙-注:1加油机与非实体围墙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2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

其它建、构筑物系批根据需要独立设置的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储存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等6加油工艺及设施6.1油罐1.2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1.4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1.5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1.6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

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1.7对设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检测设施1.8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1.9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到罐内距罐底0.2m处1.10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

底阀入油口距罐底宜为0.15~0.2m.1.11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到距罐底0.2m处1.12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6.2工艺系统2.1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2.2汽油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2.3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油罐车上的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应装设手动阀门2密闭卸油管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设快速接头及闷盖。

宜在站内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前设手动阀门3加油站内的卸油管道接口、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宜设在地面以上4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2.4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2.5加油站宜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配套加油工艺2.6当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2.7加油枪宜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流量不应大于60L/min2.8加油站的固定工艺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

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可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复合管材2.9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

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2.10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

当油品管道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2.11与油罐相连通的进油管、通气管横管,以及油气回收管,均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2‰2.14油罐通气管的设置,除应符合5.0.8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2管口高出地面4m以上3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以上4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5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6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7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罐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尚应安装机械呼吸阀。

其工作压力宜按表6.2.14确定表6.2.14机械呼吸阀的工作压力(Pa)工作压力正压负压设计使用状态200~500仅卸油采用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00~3000卸油和加油均采用密闭油气回收系统1500~2000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0.2加油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0.10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2地下储罐须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

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须分别设置3一、二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须配置灭火毯3块,沙子2m34其余建筑的灭火器材配置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140的规定0.12加油加气站的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

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2加油站排出建筑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应内应分别设水封井。

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0.25m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10电气装置10.1供配电0.1.1加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0.1.3一、二级加油站的罩棚、营业室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0.1.4当引用外电源有困难时,加油加气站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

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排烟管口到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缘的水平距离应列规定:1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2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0.1.5低压配电装置可设在加油加气站的站房内0.1.6加油加气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

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0.1.7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

电缆不得与油品、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0.1.9加油站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10.2防雷0.2.1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0.2.2加油加气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0.2.4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0.2.5当加油加气站的站房和罩棚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10.3防静电0.3.1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直击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0.3.2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0.3.3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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