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街道)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1•【字号】湖政发[2004]82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调解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湖政发[2004]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近年来,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己任,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为鼓励先进,促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地开展,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德清县雷甸镇等5个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乡镇(街道);德清县钟管镇沈家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0个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德清县钟管镇葛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沈金荣等30位先进人民调解员;德清县新安镇司法所等20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司法所;德清县莫干山镇司法所周月林等20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司法助理员,给予通报表彰。
一、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乡镇(街道):(5个)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安吉县递铺镇人民政府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二、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德清县钟管镇沈家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德清县莫干山镇双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德清县武康镇祥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德清县新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德清县三合乡八字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德清县洛舍镇砂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兴县吕山乡胥仓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兴县夹浦镇香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兴县雉城镇古城街道明珠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兴县煤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吉县良朋镇良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吉县高禹镇孙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吉县报福镇统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吉县孝丰镇城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吉县昆铜乡长林垓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吉县递铺镇昌硕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吴兴区爱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吴兴区环渚乡朱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吴兴区飞英街道墙壕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吴兴区道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吴兴区织里镇晟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街道凤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浔区石淙镇镇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浔区旧馆镇三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浔区双林镇三田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浔区练市镇荃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浔区南浔镇堰四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先进人民调解员:(30名)沈金荣德清县钟管镇葛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褚倍华德清县洛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冯永田德清县新安镇勾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邵艳娥德清县乾元镇西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章连法德清县武康镇丰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陈荣根德清县禹越镇西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刘献荣长兴县槐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葛荣新长兴县吴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陈新富长兴县林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徐步荣长兴县白岘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周武长兴县夹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方晓龙长兴县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徐强国安吉县递铺镇长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胡加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汤荣庆安吉县梅溪镇石头土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杜小华安吉县杭垓镇梅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胡小旺安吉县鄣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周文鑫安吉县山川乡高家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沈泱吴兴区朝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沈爱忠吴兴区东林镇东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唐金法吴兴区埭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钱银荣湖州市泰仑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卢小将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镇凡漾湖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顾培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雀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宋水根南浔区千金镇朝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章明月南浔区和孚镇漾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褚国强南浔区菱湖镇水产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吴小毛南浔区善琏镇卜家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丁建法南浔区练市镇练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沈根荣南浔区南浔镇马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四、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司法所:(20个)德清县新安镇司法所德清县乾元镇司法所德清县禹越镇司法所德清县武康镇司法所长兴县煤山镇司法所长兴县和平镇司法所长兴县李家巷镇司法所长兴县洪桥镇司法所安吉县递铺镇司法所安吉县良朋镇司法所安吉县报福镇司法所安吉县昆铜乡司法所吴兴区八里店镇司法所吴兴区龙泉街道司法所吴兴区东林镇司法所吴兴区妙西镇司法所南浔区千金镇司法所南浔区双林镇司法所南浔区练市镇司法所南浔区南浔镇司法所五、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司法助理员:(20名)周月林德清县莫干山镇司法所陈罡德清县雷甸镇司法所朱兴荣德清县新市镇司法所胡荣良德清县筏头乡司法所臧纪学长兴县水口乡司法所宋荣荣长兴县二界岭乡司法所许则潮长兴县泗安镇司法所王德法长兴县小浦镇司法所金仪良安吉县天荒坪镇司法所杨学贵安吉县梅溪镇司法所章志和安吉县上墅乡司法所张志强安吉县章村镇司法所吴美丽吴兴区织里镇司法所罗水琴吴兴区飞英街道司法所张永强吴兴区月河街道司法所杨建民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街道司法所方大毛南浔区石淙镇司法所王文林南浔区和孚镇司法所郑雄华南浔区旧馆镇司法所陆新生南浔区善琏镇司法所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再创佳绩。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苏综治办[200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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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苏综治办〔2004〕21号)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依法调解大量民间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基层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活动,化解矛盾,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充分调动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省综治办、省法院、省司法厅决定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60个先进集体和牛志华等10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骄不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向受到表彰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学习他们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学习他们踏实严谨、讲究方法的工作艺术,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为建设“平安江苏”、服务“两个率先”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160个)南京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人民法庭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汤山人民法庭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人民法庭高淳县人民法院漆桥人民法庭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南京市江宁区秣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淳县漆桥镇中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无锡市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江阴市人民法院华士人民法庭江阴市人民法院滨江人民法庭宜兴市人民法院和桥人民法庭宜兴市人民法院张渚人民法庭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阳山人民法庭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东北塘人民法庭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东人民法庭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鹅湖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江阴市霞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宜兴市张渚镇兴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徐州市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人民法庭邳州市人民法院铁富人民法庭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人民法庭沛县人民法院魏庙人民法庭丰县人民法院宋楼人民法庭铜山县人民法院茅村人民法庭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窑人民法庭铜山县马坡镇和畅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徐州市云龙区黄山街道黄山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新沂市北沟镇神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邳州市运河镇徐塘人民调解委员会沛县杨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州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溧阳市人民法院南渡人民法庭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民庭常州市武进区奔牛镇五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金坛市金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州市戚墅堰机车车辆厂人民调解委员会溧阳市立洋纺织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昆山市人民法院千灯人民法庭常熟市人民法院海虞人民法庭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乐余人民法庭吴江市人民法院震泽人民法庭太仓市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吴江市松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横泾镇尧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苏州市金阊区信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苏州市沧浪区南门街道西大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常熟市古里镇紫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南通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海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通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通州市人民法院平潮人民法庭海安县人民法院曲塘人民法庭海门县人民法院包场人民法庭如皋市人民法院白蒲人民法庭如东县人民法院拼茶人民法庭启东县人民法院和合人民法庭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唐闸人民法庭海门市海门镇张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通州市金沙镇虹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东县岔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如皋市如城镇新王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南通市港闸区幸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颐和花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赣榆县人民法院城头人民法庭灌南县人民法院田楼人民法庭赣榆县青口镇中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东海县黄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灌云县伊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灌南县花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淮安市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洪泽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钦工人民法庭涟水县人民法院大东人民法庭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渔沟人民法庭金湖县人民法院银集人民法庭盱眙县人民法院桂五人民法庭涟水县梁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淮安市清浦区武墩镇高坝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金湖县陈桥镇张坝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淮安市楚州区泾口镇泾口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盐城市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东台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东台市人民法院唐洋人民法庭滨海县人民法院大套人民法庭阜宁县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大丰市人民法院刘庄人民法庭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义丰人民法庭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新河人民法庭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人民法庭响水县人民法院小尖人民法庭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东台市新曹镇花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湖县沿河镇自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滨海县界牌镇竹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响水县南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扬州市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仪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李典人民法庭江都市人民法院小纪人民法庭高邮市宝应县人民法院射阳湖人民法庭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八里镇薛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仪征市青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邮市送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句容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大港人民法庭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南徐人民法庭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辛丰人民法庭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人民法庭镇江市润州区京畿路街道三元巷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街道华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江市丹徒区姚桥镇华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扬中市兴隆镇三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兴化市人民法院临城人民法庭兴化市人民法院戴南人民法庭泰兴市人民法院广陵人民法庭泰兴市人民法院黄桥人民法庭姜堰市人民法院溱潼人民法庭靖江市人民法院生祠人民法庭泰州市海陵区泰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姜堰市娄庄镇娄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靖江市新桥镇水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沭阳县人民法院庙头人民法庭泗阳县人民法院新袁人民法庭泗洪县人民法院瑶沟人民法庭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埠子人民法庭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皂河人民法庭沭阳县新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泗阳县临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虎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付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个人(109个)南京市牛志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人民法庭庭长陈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庭长张斌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沈永祥溧水县人民法院洪蓝人民法庭庭长张志成南京市玄武区丹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徐福贵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继红(女)南京市下关区热河南路街道中山北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赵梅(女)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矿业有限公司调解办公室主任夏延安溧水县柘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无锡市胡涌海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子东江阴市人民法院华士人民法庭庭长任小军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副庭长陈利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扬名人民法庭审判员窦建荣无锡市南长区金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何美玲(女)无锡市北塘区北大街街道锡澄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桑梅(女)无锡市新区长江路街道叙康里第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陆永福江阴市周庄镇华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徐州市韩振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周继舜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人民法庭副庭长魏洪全沛县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审判员能庆合丰县人民法院宋楼人民法庭审判员苏宏志丰县凤城镇齐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左黎君徐州市云龙区天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士爱睢宁县古邳镇陈平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史思芹(女)新沂市港头镇史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元正徐州市鼓楼区琵琶街道万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常州市毛磊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史宙涛溧阳市人民法院杨庄人民法庭审判员徐建社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审判员蒋勇金坛市人民法院直溪人民法庭庭长何东海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狄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姜建平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解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孙敖大常州市钟楼区西新桥街道机械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金才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苏州市屈大庆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建国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木渎人民法庭庭长王钰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锦丰人民法庭庭长叶惠常熟市人民法院梅李人民法庭助审员马少贤张家港市杨舍镇晨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景桂云昆山市城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菁(女)苏州市沧浪区葑门街道横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朱炳良太仓市城厢镇伟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许东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唐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南通市陈冲通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助理高杰海安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杨少华如皋市人民法院石庄人民法庭庭长叶德钧如东县人民法院岔河人民法庭庭长陈正辉启东市新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顾锡林通州市二甲镇新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盛步泉如东县掘港镇七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平林如皋市搬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周友平海安县老坝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连云港市王鹏东海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钱明宁灌云县人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审判员龚书明赣榆县人民法院石桥人民法庭审判员舒君义东海县人民法院驼峰人民法庭副庭长钟佰均赣榆县柘汪镇西棘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桑怀学东海县山左口乡大贤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卢正明灌云县宁海乡太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许丽(女)连云港市新浦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淮安市尹建军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耿怀礼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车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刁永祥涟水县人民法院高沟人民法庭审判员吴银国盱眙县人民法院管镇人民法庭庭长曾桦淮安市清河区长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姜欣金湖县黎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华芝涟水县唐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昌柱盱眙县旧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盐城市陈晓辉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秦广林响水县人民法院小尖人民法庭审判员王卫东滨海县人民法院大套人民法庭副庭长李晓鹰射阳县人民法院合兴人民法庭副庭长胥桂江盐城市亭湖区城郊东闸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均才东台市梁垛镇沈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单金泉大丰市小海镇小海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严为涛建湖县冈东镇树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朱茂祥射阳县海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扬州市杨山明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徐小年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公道人民法庭副庭长林洪飞仪征市人民法院陈集人民法庭审判员张涛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人民法庭副庭长汤建民扬州市维扬区城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文富扬州市邗江区泰安镇南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莫士豪江都市高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训跃宝应县小官庄镇石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镇江市施桂芳扬中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李仁福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姚桥人民法庭庭长姜波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人民法庭庭长常春华丹阳市人民法院建山人民法庭审判员姚怀春扬中市油坊镇积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阮成义句容市天王镇天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冯德贤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光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徐福根镇江市润州区中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泰州市庞清海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锦洲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人民法庭副庭长丁友情姜堰市人民法院顾高人民法庭庭长杨亚林靖江市人民法院孤山人民法庭庭长万红(女)泰兴市黄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陆金荣靖江市红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束春华(女)姜堰市姜堰镇太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莉卿(女)泰州市海陵区通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宿迁市孙成柱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阙正国泗阳县人民法院新袁人民法庭庭长施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埠子人民法庭庭长张清华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皂河人民法庭庭长程建中沭阳县张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潘守彦泗阳县张家圩镇马泓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蔡同林泗洪县城头乡湖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步洲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老干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结束——。
调解中心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调解中心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调解中心先进事迹》
调解中心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各地调解中心在促进民间纠纷化解、推动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先进事迹,为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方面,调解中心积极推动纠纷化解。
在各种纠纷有限中,调解中心都能够积极介入,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矛盾。
不仅如此,调解中心还搭建了多种纠纷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等,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解决需求。
另一方面,调解中心还积极参与社会和谐建设。
他们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强社会和谐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同时,调解中心还积极参与地方重大活动,为社区服务,为民众解决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公益责任,努力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可以说,调解中心通过一系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调解中心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社区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

*****社区调解委员会简要事迹***社区位于***城老区中段,辖涠水路以北、河滨路以西,占地约5.1平方公里。
辖区内有35个行政企事业单位,辖区有14个小区,居民2934户,常住人口15955人,流动人口300余人。
**社区调委会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以调委会为平台,以调解制度作保障,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矛盾纠纷。
近年来,调委会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126件,涉及居民400多户1000多人,成功化解121起,排查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辖区内从未发生打架斗殴、群体上访等纠纷事件,为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社区非常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并将其列入社区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五有”“六落实”“六统一”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首先,加强社区调委会组织建设。
社区成立了以居委会主任为调委会主任、3名综治协管员为主要调解委员、社区其他工作人员为辅助调解委员的调解委员会,并在辖区内各个小区设调解员1名共157人,形成调解主任抓全面、调解委员抓片、调解信息员抓楼门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其次,抓好硬件建设。
在社区内投资设立调委会办公室,购置调解专用桌椅、专用档案柜,并健全各项调委会工作制度,将其公示墙上;第三,积极落实调解经费。
每年社区都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专门用于调委会日常工作开支,确保调解工作正常运作,从而为有效开展调解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落实三项措施,夯实民调业务基础。
社区调委会严格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式。
从“防”字入手,做好三篇文章,全力预防纠纷发生。
一是抓好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坚持每月定期组织调解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和经验交流,让调解人员熟练掌握调解工作新的方针政策,纠纷常用的法律法规,调解方法与技巧,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
二是抓好社区居民的普法学习。
2023年街道上半年大调解工作总结范文(二篇)

2023年街道上半年大调解工作总结范文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街道)构建“三位一体”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全力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汉沽管理区振兴街道办事处成立于____年____月,下辖____个居民委员会和____个环境管理站,辖区常驻居民____万人,有个体工商户____个,驻区单位____家。
我街道在管区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____和____、____、____为指导,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了辖区大局的稳定。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
一是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了振兴街道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
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
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在调解居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
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
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
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创业里社区陈某和范某是多年的邻居,范某女儿、女婿下岗,迫于生计,在家中蒸馒头卖,烟筒飞出来的煤灰飘到陈某的院中,给陈某生活带来不便。
调解先进事迹

为民服务葆本色----济南市天桥区优秀人民调解员李敏杰先进事迹沥沥细雨,秋风时节,黄河泺口浮桥的北岸,一群情绪激动的群众正紧紧围着一位瘦瘦的男子,七嘴八舌的说着什么,还有的用手指指点着这个人的脸庞。
只见这个人有时带着微笑,有时掏出笔记本记录着什么,路过的行人不停的张望。
他是谁呢?记的那么认真,听的是那么仔细,说的又那么动情。
熟悉他的人说,那是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李敏杰同志正在处理人民的上访问题呢!李敏杰同志1970年出生,1989年参军入伍,曾在济南军区“硬骨头式连队”任连长,他在部队本着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人生信条,内强素质,外树表象,认真做好部队的训练、管理、教育等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了本级战斗力的提升和上级的各项任务,受到部队领导和全体官兵的好评。
由于对国防事业的满腔热情,所带营连被济南军区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管理先进单位”、“军事训练一级单位”,被总政治部、国家民政部表彰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所带营、连5次荣立集体二等功,7次集体三等功。
个人被旅树为“谋打赢、练打赢、钻打赢的干部标兵”,旅党委作出“向李敏杰同志学习”的决定;被某集团军树为“连长标兵”;被济南军区树为“四通营长”(外语通、外军通、计算机通、军事通),军区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个人先进事迹被《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前卫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日报》等多家报刊和电台先后报道。
2004年转业到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工作。
李敏杰,现任泺口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自从事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情系调解,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几年来,先后调解处理婚姻、邻里、土地、赔偿等各种矛盾纠纷486起,其中疑难纠纷14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6起,群体性事件2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

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街道位于河南省某市,南依铁山,北面平原,东靠平驻公路,总面积6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是新兴的某市工业、贸易重地。
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立足于本辖区,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街道按照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标准成立了由五人组成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了“三个规范”,一是从组织人员上进行了规范,选聘了离退休教师、离退休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有威信的社区调解主任为人民调解员参加的调解工作,五名调解员中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2人,大专文化程度的3人。
二是从工作职责上规范,凡是本辖区社区调委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的民间纠纷,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组成调解庭等方式依法调处,并及时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三是从工作程序上规范、完善、申请受理、调解、订立和履行调解协议等工作,健全各项制度,调解卷宗达到标准化,达到了“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相对固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薄、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即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的标准和要求,第三巩固和加强社区人民调委会建设,辖区内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了三个人以上的调解委员会,消灭了调解组织的空白点,健全了调委会,调解小组。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为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
”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每月组织调解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及时做好各时期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化解。
对排查出或已发生的纠纷案情复杂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及时介入调解纠纷。
近2年来,某街道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87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65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连无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自杀死亡案件、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无一例被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情况。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我是众兴乡永安村一名村干部,更是一名基层调解员,我村现有人口4268人,又是一个传统集镇所在地。
其中,肥东县自来水厂、和诚养殖场、500KV变电所等企业坐落在我村,人员关系错综复杂,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搞好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是每一户人家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整个社会和谐的前提,但要真正实现和持续如此良好的和谐境况需要许多人的努力和付出,而在基层起着重要作用的当属我们人民调解员。
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默默的耕耘着,同时,我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本着“民间纠纷无小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忠实的践行着一个基层调解员的职责。
从事调解工作之初,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有限,也没什么调解技巧。
远远达不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乡内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边学边干,虚心向老调解员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充实了知识,掌握了一定的调解技巧。
在调解工作中,我主动参与迎难而上,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到“诚心、公心、耐心、细心”。
对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秉着一颗公心、耐心倾听群众意见,不放过任何产生纠纷的苗头,做到查一个,调解成功一个,不留隐患。
同时利用各种机会普及法律知识,使全村村民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解决各种事情。
通过工作实践,我不仅掌握了调解民间纠纷的方法和技巧,而且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日后的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调解员是基层的“稳压器”,村里大小纠纷的化解,都少不了我们调解员的调解、撮合,而怎样使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化为“风平浪静”就是我们所要做到的。
今年7月的一天,我接到群众反映,我乡永安小学的校门被人锁了,致使一百多名师生无法正常上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我立马赶到现场,通过了解,原来门是我村村民吴某锁的,永安小学校内的池塘为吴某所有,可是后来学校为了学生安全未经吴玉治的同意盖了围墙,将池塘圈在了校园内,并在池塘上架起了桥,吴某说池塘是自己的,学校这样自己无法养鱼了,遂总是找学校麻烦,学校为了方便管理,想让吴某将池塘所有权让出,但双方因出让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发生纠纷,吴某因患有重病,精神时有偏激,故一气之下,这才将校门给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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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街道)
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街道)
构建“三位一体”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全力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汉沽管理区振兴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2年9月,下辖4个居民委员会和1个环境管理站,辖区常驻居民1.8万人,有个体工商户538个,驻区单位193家。
我街道在管区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了辖区大局的稳定。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
一是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了振兴街道办事处人民调
解委员会,加大对社区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社区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
在4个社区和环境管理站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调解小组,并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建立了联防、联控志愿者队伍150人,社区老年志愿者120人,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干部及居民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继续发扬社区干部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神,利用节假日进行义务劳动,美化社区环境。
为了适应工作要求,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办事处制定完善了工作调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和提合理化建议制度。
同时每名社区干部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和来电、来信、来访登记表。
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居民的来信、来访、来电。
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社区工作行为,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振兴街道办事处及时做好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
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
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在调解居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
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
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
三是
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创业里社区陈某和范某是多年的邻居,范某女儿、女婿下岗,迫于生计,在家中蒸馒头卖,烟筒飞出来的煤灰飘到陈某的院中,给陈某生活带来不便。
陈某找过范某几次,但都没有结果,陈某一气之下找到居委会。
社区干部耐心倾听了事情的原委后,不是急于找到范某而是在第二天找到范某。
首先进行分析,劝说他,邻居陈某已经很迁就他了,又批评范某态度不好。
然后又到陈某家劝说,讲明范家迫于生计,才在自家中蒸馒头卖,应给予理解,并替范某道歉。
在双方达成谅解后,我们制定了调解协议,由范某改造烟筒,加上除尘设备,每天清理烟尘,不再影响邻居。
两家相安无事,和好如初。
广盛里社区居民魏某和陈某也曾因魏某搭建猪舍一事影响了两家关系。
社区干部为这事做了大量工作,并动员了双方的社会关系做劝说工作,但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陈某的儿子在唐山部队服现役,今年“八一”建军节时,我们请陈的妻子来开座谈会,街道干部又乘机做其工作,在我们的真情感动下,陈某妻子最终同意了魏某搭建猪舍的请求。
几年来,在街道社区的不懈努力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69起,调解率始终为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33件,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
组织居民上普法课,学习各类法律知识。
今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8次,受教育面达400人次。
向居民发放新《信访条例》5000余份,加深了居民对新条例的认识。
利用宣传栏不定期刊出了《反对邪教,幸福安康》2期、《信访条例》2期,并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居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
各社区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
教育。
如广盛里社区居委会在居民经常聚集的12个居民户房山上,分别喷上了“广盛里社区居委会宣传栏”字样,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开辟了中小学生第三课堂,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活动,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创业里社区与区第一小学联合开展了“小小楼长”志愿活动,旨在通过参加公共设施管护、发放宣传资料、帮孤助残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
由于宣传到位,教育到位,社区干部群众基本做到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区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