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劳资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三篇)

劳资管理制度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劳资管理制度细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资关系的基础,劳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类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制度、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四条工资支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工资支付应定期进行,一般为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月月底或双月月底。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假第六条劳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七条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劳动者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年假。
第九条劳动者发生病假或事假,应提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劳动安全。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患病,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补偿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劳资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如果劳资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违约问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劳资管理制度细则由企业制定并实施,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本劳资管理制度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对于本劳资管理制度细则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本劳资管理制度细则经企业领导审批通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劳资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二)劳资管理制度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资双方良好关系的重要文件。
以下是一个劳资管理制度细则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劳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资关系稳定和谐发展。
管理制度-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暂行)

辽宁辽河油田**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一、劳动纪律1、公司员工要认真执行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出满勤、干满点、不迟到早退,坚守岗位,超额完成任务;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留厂察看、开除厂籍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不完成《劳动合同》规定或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2)、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的;(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事故的;(5)、贪污、盗窃、赌博、嫖娼、走私贩私、吸毒贩毒、营私舞弊、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违法乱纪行为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给予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1)、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20天,累计旷工30天的可予以除名;(2)、对经过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员工,符合《国家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条件的可予以辞退;(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6)、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受到了国家司法机关专门制裁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勤制度1、考勤是员工劳动(工作)情况的记录,是发放工资的依据,各部门主任要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
2、各部门天天如实考勤,月底将考勤情况再转抄到员工个人考勤表上,考勤要按“考勤符号”填写,绝不允许搞虚假考勤,员工请各种假,应附各种假的请假单,一经发现有虚假考勤等情况,视情节予以下列处理;通报批评,3、考勤表上每项数据的变动必须劳资业务人员处理,并依据审批权限审批,其他人无权变动。
凡擅自变动考勤表上的数据,除必须改正外,还要扣发劳资员当月奖金,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劳资员自负。
三、请销假制度1、本公司员工可分别享受国家及局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假期。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五篇)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开发、承建项目三、管理办法与细则1、劳务工入场管理:1.1、项目部建立劳务工的花名册,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每一位劳务工的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1.2、劳资人员仔细审阅劳务工____的有效性,并复印备案;1.3、熟知《工人入场须知》,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2、劳务工考勤管理:2.1、上下班实行脸部识别考勤,临时工(帮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超过____天者,实行脸部识别考勤;2.2、劳务工确属实际出勤,出现漏考勤、忘记考勤的现象,经施工员确认后,____天内到项目部劳资人员处办理签到手续,每个月签到不能多于____次;2.3、劳务工被发现有考勤弄虚作假现象,当月考勤记录作废,并开除处理;2.4、劳务工非因请假、工伤连续____天不出勤,当离职处理;2.5、每月____日项目部根据上个月考勤机数据记录制作考勤汇总表,劳务工对上月出勤情况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如果与实际出勤不符,及时与劳资人员核对考勤信息。
3、劳务工伙食费与工资发放管理:2.1、项目部在施工单位、班组在劳务工入场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务分包负责人支付伙食费,发放标准为每天____元/人,人数以申请伙食费当天该施工单位、班组考勤机录入人数为准;2.2、工资表由施工单位、班组根据考勤汇总表编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到公司财务部备案;2.3、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的工资,应由项目部在应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班组的进度款及结算款支取,若不够发放劳务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班组承担差额部分。
2.4、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工资时,必须委派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工人领取工资,劳资人员要做好发放工资全程记录。
薪资管理制度 工资薪酬的管理制度(优秀11篇)

薪资管理制度工资薪酬的管理制度(优秀11篇)薪资管理制度篇一公平性原则:外部公平性、内部公平性、个人公平性;竞争性原则: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福利具有竞争力;激励性原则:结构和指标比较合理,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经济性原则:按“所产生的价值比成本更重要”的原则,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简单实用原则:集团公司总部主要采用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制,并附以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其它薪资分配办法。
依据公司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依据职务的高低;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依据年龄与工龄;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一)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调整、修改、解释。
(二)如遇公司重大的年度调薪、年度效益奖金分配等问题时,需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成立薪资管理委员会共同处理。
(三)在日常工资核算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出勤统计及考勤卡收发,行政办负责打卡管理及打卡钟管理,财务部负责工资计算。
基本薪资由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学历薪资、技能薪资、工龄工资、特聘薪资组成。
津贴电话津贴、夜班津贴、兼职津贴组成。
奖金由全勤奖金、绩效奖金、效益奖金组成。
超时工资加班费。
业务提成销售激励。
第一层级:总裁;第二层级:副总裁;第三层级:总裁助理;集团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第四层级:集团副总监;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第五层级:集团部门部长、集团办公室主任;下属公司厂长;下属公司总经理助理;第六层级:集团部门副部长、副主任;下属公司副厂长;第七层级:集团主管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第八层级:分管主任级;公司专员级;工程师;会计师;高级秘书;高级技师;第九层级:职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秘书;技师;组长;第十层级:班长;技工;第十一层级:普通员工;岗位职能等级薪资:每一岗位均根据岗位所处级别及岗位固有特点给予固定薪资,同一级别因岗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及工作复杂程度的不同设置高、中、低三个等级。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民工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薪资拖欠、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往往不能得到保障,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背景1. 迅速增长的农民工人数: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逐年扩大,农民工的数量持续增加。
2.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很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三、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 工资支付方式:规定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工资,禁止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2.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未按时支付工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滞纳金。
3. 工资标准: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 工资核查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核查机制,由社会组织、工会等第三方进行工资核查,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工资保障基金:建立工资保障基金,用于解决企业破产、资金困难等情况下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6. 法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和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有效实施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3. 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他们的工资待遇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积极性。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对劳务工资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劳务工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劳务工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劳务工的部门和员工。
三、工资组成劳务工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劳务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确定,以小时计算。
2. 绩效工资:根据劳务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以小时计算。
3. 加班工资:根据劳务工的加班时间计算,以小时计算。
4. 奖金:根据劳务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发放,具体金额由公司领导层决定。
5. 补贴:根据劳务工的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发放相应的补贴。
6. 扣款:根据劳务工的违规行为、低工作效率等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扣款。
7. 其他福利待遇: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劳务工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职工食堂等。
四、工资核算1. 本劳务工资管理制度的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
2. 每月工资核算周期为自然月。
3. 工资核算按岗位进行分组,每个岗位设立一个核算组。
4. 劳务工的工资核算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由劳务工本人填写工作时间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给核算组。
5. 工资核算组在每月月末进行工资核算,并将核算结果通知劳务工。
6. 劳务工如果对工资核算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经核算组审核后做出最终结果。
五、工资发放1. 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工资核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
2. 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劳务工需到财务部门领取。
3. 工资发放时,劳务工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作为核对。
4. 劳务工未领取的工资将由财务部门保管,劳务工可以随时前来领取。
六、工资调整1. 劳务工的工资调整由公司领导层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劳务工个人表现来决定。
2. 工资调整应公平、合理,符合国家对工资标准的规定。
3. 工资调整方案应在试用期满后进行,并经劳务工本人同意。
4. 工资调整方案应及时通知劳务工,并在工资单上明示。
七、违规处理1. 劳务工如发现工资核算有错误或漏发现象,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财务部门报告,由财务部门进行核查和调整。
劳动工资科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工资科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工资科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学生。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劳动工资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下设若干岗位,包括工资核算、薪酬管理、福利待遇、社保公积金管理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四条科长职责:1. 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确保各项工资福利政策落实到位。
2. 组织制定和完善工资福利管理制度,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3. 协调解决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问题。
4. 对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五条副科长职责:1. 协助科长开展部门工作,执行科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 负责分管岗位的具体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3. 对分管岗位的员工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工资核算岗位职责:1. 负责员工工资核算,确保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2. 及时处理员工工资调整、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事项。
3. 负责工资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第七条薪酬管理岗位职责:1. 负责薪酬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薪酬公平合理。
2. 负责薪酬调整的方案制定和实施。
3. 负责员工薪酬数据的统计分析。
第八条福利待遇岗位职责:1. 负责员工福利待遇的落实,包括节日慰问、生日祝福等。
2. 负责员工福利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负责员工福利费用的预算和报销。
第九条社保公积金管理岗位职责:1. 负责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转移和变更。
2. 负责社保公积金费用的预算和报销。
3. 负责员工社保公积金待遇的核算和发放。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动工资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二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劳动工资规章制度

劳动工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工资管理,合理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制定本劳动工资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工资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员工进行工资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员工入职时向其说明本规章制度内容,并在员工手册中明确列出。
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并主动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法对员工的工资进行保密,不得向外泄露员工的相关工资信息。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的工资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工资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工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工资管理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员工提供必要的工资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工资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资框架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的劳动量、质量、效益等因素,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并至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奖金和津贴,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章工资管理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工资的公开透明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资报税和缴纳。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评定机制,根据员工的表现确定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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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建立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维护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劳动管理、用工、奖惩需依照本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从严管理,奖优罚劣。
第三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对违章违纪者依照本制度处罚。
第二章劳动工资管理
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工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同工同第四条
酬原则,同时注重兼顾新老职工的利益,确定工资结构标准。
第五条工资计算与构成
1、工资计算: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劳社资发[2007]71号文《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精神,月工资按制度工时20.92 天计算。
加班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事假按缺勤时间扣款;其它缺勤按政府劳动部门及本厂考勤制度规定计算。
2、工资构成:实行组合式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
资+津贴+补贴构成。
每月15 口发放,遇节假口、休息日一般在15 口前发放。
①基本工资:北京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②岗位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70%;
③效益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30%;
④津贴补贴: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内每工作一天(超过4小时(不含))发给饭费伍元,交通费贰元,职工上夜班或连续工作超过23点的发给夜餐费,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的发给150%的夜班费。
其它各项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条严格控制加班工时,确实需要,经批准后,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计算加班时间。
每八小时按一天计算,每天加班费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200%o
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300% o
第七条下列各项收入不记入最低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
2、饭费补助、交通费。
3、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劳保福利待遇。
第八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正常工作,企业保证职工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个人收入已达到纳税标准的,应照章纳税,如当月漏税,下
月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由丁企业工作任务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下岗待工,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职工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养老保险。
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
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十三条大病基本医疗统筹费及补充医疗。
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
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四章各种假别制度
第十五条事假。
1、请事假不得低于1小时(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
2、请事假按缺勤小时扣发工资。
3、职工请事假在外地期间,得疾病或慢性病复发,持乡镇以上医院
证明在2天以内、区县级医院证明在7天内,生病期间按病假处理,规定天数以外按事假计算。
4、职工上班不许带小孩,违反规定按事假处理,小孩发生问题由家长负责。
第十六条病假。
1、职工因病假不能工作,在医疗期内按劳动部门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经医院证明后按病假处理,(有合同医院或指定医院的医务证明才有效)。
凡到医院看病未开病假的,凭当口挂号条填写请假单按病假处理。
2、职工离开岗位看病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超过30分钟的要填写病
假条。
3、职工在医疗期内病休,应按时交病假条,日期应连续不断,如有中断视为医疗期停止。
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免交假条。
4、职工病假期间如因计划生育、人工流产、产假、婚丧假、公假等情况,可按时间扣除,前后病假仍连续计算。
5、医疗期的计算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工伤。
1、职工负伤、致残、死亡,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范围被认定为工伤的,在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按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共商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3、因本企业长期从事有害作业,并经医疗机构认定为职业病的,其门诊治疗期间支付给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十八条婚、丧假。
1、职工结婚凭结婚登记书给假3天;职工男25岁、女23岁,初婚登记的除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奖励晚婚假7天,共10天(包括公休日)。
2、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公婆及岳父母死亡给假3天;由职工供养的非直系亲属死亡必须本人料理的给假1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假1 天。
3、职工不满一岁的子女死亡给假1天;满一岁以上子女死亡给假3
天。
4、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或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耍本企业职
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除3天丧假外,根据路程另外给与路程假, 路费由职工自理。
5、以上假期期间企业应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第十九条产假。
1、女职工生育,按劳动保护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2、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育(24周岁)的妇女,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由女方申请,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领导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休假至孩子满六个月。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晚育妇女可增加奖励假30天,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经领导批准可由男方使用(需由女方出具女方未享受此假的证明)。
3、产假期间企业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二十条探亲假。
1、进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合同工,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由部门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安排探亲休假。
职工探亲需填写申请表,保本部门及劳资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假,;未婚探父母原则上一年一次20天假, 如因工作需要本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探父母四年一次20天假。
以上假期,根据需要可另增一定期限的路程假,探亲假
包括公休假口及法定节口的,不再另行补假。
3、职工探亲假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路费按国家规
定报销。
第二十一条公假。
1、职工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期间及领导批准参加各种会议期间。
2、参加子女学校召开的家长会,持学校证明,经部门领导同意,给假2小时(可根据需要增加路程时间)。
3、职工本人搬家给假1天;因国家占地、拆迁搬家,需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给假2天。
4、以上假期需填写假条,由部门领导签字,按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旷工。
1、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来上班。
2、工作中擅离职守或办私事、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并拒绝工作的。
3、连续旷工时间的计算含休息F1,实际旷工天数不包括节假FU旷工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
第二十三条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工作时间外出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早退。
批准权限:本部门主管、企业领导。
2、请事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手续时,应在上班后1小时内以电话请假(此办法请假不得超过一个工作口)。
本人上班后的当天要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先未请假,到上班时间未到工作岗位,1小时内计迟到,超过1
小时未到岗、也未打电话请假的,按旷工计算。
无故早退、提前吃饭的处理与迟到相同。
4、病假需有医生证明,就诊凭当日挂号条可计病假。
5、请假期满及时到本部门报道,特殊情况期满不能按时上班,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不得超过3天。
6、批准权限:请假三天之内本部门主管批准;一周内由企业综合办
公室批准;去外地或一周以上假期由企业领导批准。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考勤管理。
1、考勤是考核职工出勤与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支付工资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要设考勤员,加强考勤工作,每天认真记录,每月汇总整理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企业劳资科。
2、各科室部门实行打卡制度,从早八点到下午五点,各部门考勤员
要详细登记考勤表,以作考勤依据。
3、迟到早退规定。
凡在上班规定时间没有上岗的视为迟到(公事除外),凡在下班规定时间之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公事除外),发现迟到、早退每次在工资中扣除30元。
4、遵守工作时间,上班时间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生产部门安排的生产加班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各部门主管人员非生产加班(值班除外)不报加班费。
5、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工作、工作时间违反劳动纪律停止工作的各
种行为,不计出勤,情节严重的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