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方案2024年版

一、病因
癌症疼痛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癌症自身所引起的疼痛;二
是治疗所产生的副作用所带来的疼痛。
具体可能有下列原因:1)癌细胞
侵袭或压迫器官、血管、神经,导致放射性疼痛;2)癌细胞增殖、生长
伴有肿块的压迫性疼痛;3)肿瘤引起局部血液循环不良,导致机体炎症
反应,产生疼痛;4)肿瘤引起的液体聚集,形成血栓,使血管受压,导
致血管疼痛;5)治疗过程中,有些抗癌药物、放射疗法及外科手术均能
产生疼痛;6)患者免疫力下降,导致感染,产生疼痛;7)患者情绪障碍,如抑郁症,亦能引起疼痛。
二、诊断
癌症疼痛的诊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定疼痛病因,二是诊断疼痛
的性质。
1、确定病因
确定癌症疼痛的病因,要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影像学
检查以及免疫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做出正确的诊断。
2、诊断疼痛性质
根据患者的病情及症状,把疼痛类型分为“放射性疼痛”、“压迫性
疼痛”、“炎症性疼痛”、“血管性疼痛”以及“抗癌治疗所致疼痛”等。
三、治疗。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04
癌症疼痛的护理
疼痛护理原则
01
02
03
04
及时评估
对癌症患者的疼痛进行及时、 全面的评估,了解疼痛的性质
、程度和影响。
尊重患者意愿
尊重患者的疼痛处理意愿,提 供个性化的护理方案。
预防为主
重视预防性护理,采取措施预 防疼痛的发生和加重。
综合治疗采用多种治疗方法,括药物 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等
辅助检查
疼痛评估
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影 像学检查,如血液肿瘤标志物检测、X线、 CT或MRI等。
采用疼痛评估量表或数字评分法等工具, 对患者的疼痛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诊断标准
疼痛与肿瘤相关
疼痛程度达到中度或以上
疼痛是由于肿瘤本身或治疗肿瘤所引 起的。
根据疼痛评估量表或数字评分法评估, 疼痛程度达到中度或以上。
的疼痛症状。
综合治疗
03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治疗手段进行综合治疗,提高
疼痛控制效果。
预防与控制效果评估
疼痛评估
定期对患者进行疼痛评估,了解疼痛控制情况及治疗效果。
治疗效果评估
根据患者疼痛控制情况,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 案。
生活质量评估
对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评估,了解疼痛对患者日常生活的影响, 为制定更有效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疼痛
排除其他非肿瘤原因引起的疼痛,如 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
诊断工具
01
02
03
疼痛评估量表
如视觉模拟评分法 (VAS)、数字评分法 (NRS)等,用于量化评 估患者的疼痛程度。
问卷调查
如简短疼痛问卷(BPI)、 McGill疼痛问卷(MPQ) 等,用于了解患者的疼痛 性质、部位和影响。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一、概述疼痛是人类的第五大生命体征,控制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义务。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症状之一,严重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25%,而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如果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患者往往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其焦虑、抑郁、乏力、失眠以及食欲减退等症状,显著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自理能力、社会交往和整体生活质量。
因此,在癌症治疗过程中,镇痛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癌痛患者应当进行常规筛查、规范评估和有效地控制疼痛,强调全方位和全程管理,还应当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宣教。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医务人员对于癌痛的临床诊断、治疗和研究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积极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为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或者肿瘤转移累及骨、软组织等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操作、放射治疗、其他物理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所致。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定位准确;而内脏痛常表现为弥漫性疼痛和绞痛,定位不够准确。
(2)神经病理性疼痛: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2018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8.27
•【文号】国卫办医函〔2018〕734号
•【施行日期】2018.08.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医疗质量
正文
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8〕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治疗规范化水平,提高肿瘤患者诊疗效果和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我委组织癌痛规范化诊疗专家组对《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可在我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
2018年8月27日。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及评分标准课件

急性癌症疼痛
突然发作并持续时间较短 的疼痛。
癌症疼痛的分类
根据病因分类
肿瘤直接引起的疼痛、肿瘤间接引起的疼痛、肿 瘤治疗引起的疼痛。
根据疼痛性质分类
钝痛、锐痛、神经痛、牵涉痛等。
根据疼痛程度分类
轻度、中度、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的评估方法
数字评分法
用0-10的数字代表不同程 度的疼痛,让患者选择最 能代表自己疼痛程度的数 字。
范围等。
多学科协作
疼痛诊疗需要多学科协作,包 括肿瘤科、麻醉科、疼痛科等
。
个体化治疗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 化的治疗方案。
动态评估与调整
定期评估治疗效果,根据需要 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诊疗流程
初步评估
收集患者的疼痛病史,进行体 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疼痛原因分析
分析疼痛的原因,判断是肿瘤 本身引起的疼痛还是治疗引起 的并发症。
针对癌症疼痛的病理机制,研发新型镇痛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和降低副作用。
疼痛评估工具的改进
02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现有的疼痛评估工具,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临床试验的开展
03
开展大规模的临床试验,验证新型诊疗技术和药物的有效性和
安全性。
未来发展方向
跨学科合作
加强医学、药学、生物信息学等多学科的合作,共同推进癌症疼 痛诊疗的进步。
如热疗、冷敷、按摩等,有助于缓解疼痛。
心理治疗
如认知行为疗法、放松训练等,帮助患者调 整心态、减轻疼痛。
放射治疗
针对癌症病灶进行放射治疗,有助于缩小肿 瘤、缓解疼痛。
针灸治疗
通过刺激穴位,调节身体内环境,达到缓解 疼痛的效果。
癌痛病例诊疗标准(2023版)

癌痛病例诊疗标准(2023版)
背景
癌痛是癌症患者晚期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
由于癌症种类繁多、病变位置不同,导致癌痛的特点和治疗策略存在差异性,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诊疗标准。
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癌痛的诊疗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和癌症患者。
诊疗流程
* 疼痛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疼痛程度、持续时间、疼痛类型等方面进行评估。
* 治疗原则:应根据患者的个体化情况、医生的经验和最新的治疗指南,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术治疗、心理干预等。
* 评估与随访:对于每一个癌痛患者,医生应根据治疗效果和不同阶段的病情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随访。
注意事项
* 癌痛治疗应以患者为中心,进行个体化治疗。
* 药物治疗应注意合理用药,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及时评估疗效,如疗效不佳应调整治疗方案。
* 积极控制疼痛,同时注意尽量减少药物副作用。
结论
本标准的出台将标准化癌痛的诊疗流程,规范癌痛治疗的操作和方法,促进医患沟通交流,提高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为癌痛患者带来更好的医疗服务和生活质量。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版)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一、概述疼痛是人类的第五大生命体征,控制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义务。
晚期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症状之一,严重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25%,而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如果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患者往往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其焦虑、抑郁、乏力、失眠以及食欲减退等症状,显著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自理能力、社会交往和整体生活质量。
因此,在癌症治疗过程中,镇痛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癌痛患者应当进行常规筛查、规范评估和有效地控制疼痛,强调全方位和全程管理,还应当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宣教。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医务人员对于癌痛的临床诊断、治疗和研究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积极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为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或者肿瘤转移累及骨、软组织等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操作、放射治疗、其他物理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所致。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定位准确;而内脏痛常表现为弥漫性疼痛和绞痛,定位不够准确。
(2)神经病理性疼痛: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一、概述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性疼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
内脏痛通常表现为定位不够准确的弥漫性疼痛和绞痛。
(2)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枪击样疼痛。
幻觉痛、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治疗后慢性疼痛也属于神经病理性疼痛。
2.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癌症疼痛大多表现为慢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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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疼痛是人类的第五大生命体征,控制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义务。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症状之一,严重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 25%,而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 -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如果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患者往往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者加重其焦虑、抑郁、乏力、失眠以及食欲减退等症状,显著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自理能力、社会交往和整体生活质量。
因此,在癌症治疗过程中,镇痛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癌痛患者应当进行常规筛查、规范评估和有效地控制疼痛,强调全方位和全程管理,还应当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宣教。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医务人员对于癌痛的临床诊断、治疗和研究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积极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为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或者肿瘤转移累及骨、软组织等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操作、放射治疗、其他物理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所致。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 1 )伤害感受性疼痛: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者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者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定位准确;而内脏痛常表现为弥漫性疼痛和绞痛,定位不够准确。
( 2 )神经病理性疼痛:由于外周神经或者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者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可以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幻觉痛及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2.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癌症疼痛大多数表现为慢性疼痛。
慢性疼痛与急性疼痛的发生机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异。
慢性疼痛的发生,除伤害感受性疼痛的基本传导调制过程外,还可表现出不同于急性疼痛的神经病理性疼痛机制,如伤害感受器过度兴奋、受损神经异位电活动、痛觉传导中枢机制敏感性过度增强、离子通道和受体表达异常、中枢神经系统重构等。
与急性疼痛相比较,慢性疼痛持续时间长,机制尚不清晰,疼痛程度与组织损伤程度可呈分离现象,可以伴有痛觉过敏和异常疼痛,常规止痛治疗往往疗效不佳。
三、癌痛评估应该对癌症患者进行疼痛筛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详尽的癌痛评估。
癌痛评估是合理、有效进行止痛治疗的前提,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的原则。
(一)常规评估原则。
癌痛常规评估是指医护人员主动问询癌症患者有无疼痛,常规性评估疼痛病情,并且及时进行相应的病历记录,普通情况下应当在患者入院后 8小时内完成。
对于有疼痛症状的癌症患者,应当将疼痛评估列入护理常规监测和记录的内容。
进行疼痛常规评估时应当注意鉴别疼痛爆发性发作的原因,例如需要特殊处理的病理性骨折、脑转移、合并感染以及肠梗阻等急症所致的疼痛。
(二)量化评估原则。
癌痛量化评估是指采用疼痛程度评估计表等量化标准来评估患者疼痛主观感受程度,需要患者的密切配合。
量化评估疼痛时,应当重点评估最近24小时内患者最严重和最轻的疼痛程度,以及寻常情况的疼痛程度。
量化评估应在患者入院后 8小时内完成。
癌痛的量化评估,通常使用数字分级法(NRS)、面部表情评估计表法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三种方法。
1. 数字分级法(NRS) :使用《疼痛程度数字评估计表》(见图 1 )对患者疼痛程度进行评估。
将疼痛程度用 0-10个数字挨次表示, 0表示无疼痛, 10表示能够想象的最剧烈疼痛。
交由患者自己选择一个最能代表自身疼痛程度的数字,或者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理解后选择相应的数字描述疼痛。
按照疼痛对应的数字,将疼痛程度分为:轻度疼痛( 1-3 ),中度疼痛( 4-6 ),重度疼痛( 7-10 )。
图1. 疼痛程度数字评估计表2.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法: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疼痛时的面部表情状态,对照《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见图2 ) 进行疼痛评估,合用于自己表达艰难的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存在语言文化差异或者其他交流障碍的患者。
图2.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3.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 (VRS) :主要是根据患者对疼痛的主诉,可将疼痛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类。
( 1 )轻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未受到干扰。
( 2 )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到干扰。
( 3 )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到严重干扰,可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或者被动体位。
(三)全面评估原则。
癌痛全面评估是指对癌症患者的疼痛及相关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疼痛病因和类型(躯体性、内脏性或者神经病理性) ,疼痛发作情况(疼痛的部位、性质、程度、加重或者减轻的因素) ,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等。
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进行首次评估,并且在24小时内进行全面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应实施及时、动态评估。
癌痛全面评估,通常使用《简明疼痛评估计表(BPI)》(见附件2 ) ,评估疼痛及其对患者情绪、睡眠、活动能力、食欲、日常生活、行走能力以及与他人交往等生活质量的影响。
应当重视和鼓励患者表达对止痛治疗的需求和顾虑,并且根据患者病情和意愿,制定患者功能和生活质量最优化目标,进行个体化的疼痛治疗。
(四)动态评估原则。
癌痛动态评估是指持续性、动态地监测、评估癌痛患者的疼痛症状及变化情况,包括疼痛病因、部位、性质、程度变化情况、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和加重因素,止痛治疗的效果以及不良反应等。
动态评估对于药物止痛治疗中的剂量滴定尤其重要。
在止痛治疗期间,应当及时记录用药种类、剂量滴定、疼痛程度及病情变化。
四、癌痛治疗(一)治疗原则。
癌痛应当采用综合治疗的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应用恰当的止痛治疗手段,及早、持续、有效地消除疼痛,预防和控制药物的不良反应,降低疼痛和有关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二)治疗方法。
癌痛的治疗方法,包括病因治疗、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
即针对引起癌痛的病因进行治疗。
癌痛的主要病因是癌症本身和/或者并发症等引起;需要赋予针对性的抗癌治疗,包括手术、放射治疗、化学治疗、份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及中医药等,有可能减轻或者解除癌症疼痛。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癌痛三阶梯止痛治疗指南》进行改良,癌痛药物止痛治疗的五项基本原则如下:口服方便,也是最常用的给药途径;还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用其他给药途径,包括静脉、皮下、直肠和经皮给药等。
指应当根据患者疼痛程度,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性质、作用强度的镇痛药物。
①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NSAID)。
②中度疼痛:可选用弱阿片类药物或者低剂量的强阿片类药物,并可联合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镇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抑郁类药物等)。
③重度疼痛:首选强阿片类药,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镇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抑郁类药物等)。
在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的同时,适当地联合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可以增强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并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
如果能达到良好的镇痛效果,且无严重的不良反应,轻度和中度疼痛时也可考虑使用强阿片类药物。
如果患者诊断为神经病理性疼痛,应首选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或者抗惊厥类药物等。
如果是癌症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应该联合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抑制溶骨活动。
指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赋予止痛药。
按时给药有助于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目前,缓释药物的使用日益广泛,建议以速释阿片类药物进行剂量滴定,以缓释阿片药物作为基础用药的止痛方法;浮现爆发痛时,可赋予速释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
指按照患者病情和癌痛缓解药物剂量,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由于患者个体差异明显,在使用阿片类药物时,并无标准的用药剂量,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使用足够剂量的药物,尽可能使疼痛得到缓解。
同时,还应鉴别是否有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性质,考虑联合用药的可能。
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密切观察其疼痛缓解程度和机体反应情况,注意药物联合应用时的相互作用,并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地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应当根据癌症患者疼痛的性质、程度、正在接受的治疗和伴有疾病等情况,合理地选择止痛药物和辅助镇痛药物,个体化调整用药剂量、给药频率,积极防治不良反应,以期获得最佳止痛效果,且减少不良反应。
是癌痛治疗的常用药物。
不同非甾体类抗炎药有相似的作用机制,具有止痛和抗炎作用,常用于缓解轻度疼痛,或者与阿片类药物联合用于缓解中、重度疼痛。
非甾体类抗炎药常见有不良反应,包括消化性溃疡、消化道出血、血小板功能障碍、肾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以及心脏毒性等。
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剂量和持续时间使用相关。
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用药剂量达到一定水平以上时,再增加用药剂量并不能增强其止痛效果,可是药物毒性反应将明显增加。
因此,如果需要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或者对乙酰氨基酚,或者日用剂量已达到限制性用量时,应考虑更换为单用阿片类止痛药;如为联合用药,则只增加阿片类止痛药用药剂量,不得增加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和对乙酰氨基酚剂量。
是中、重度癌痛治疗的首选药物。
对于慢性癌痛治疗,推荐选择阿片受体激动剂类药物。
长期使用阿片类止痛药时,首选口服给药途径,有明确指征时可选用透皮吸收途径给药,也可暂时皮下注射用药,必要时可以自控镇痛给药。
阿片类止痛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需要逐渐调整剂量,以获得最佳用药剂量,称为剂量滴定。
对于初次使用阿片类药物止痛的患者,建议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滴定:使用吗啡即释片进行治疗;根据疼痛程度,拟定初始固定剂量 5-15mg ,口服, Q4h 或者按需给药;用药后疼痛不缓解或者缓解不满意,应于 1 小时后根据疼痛程度赋予滴定剂量(见表 1 ),密切观察疼痛程度、疗效及药物不良反应。
第 1 天治疗结束后,计算次日药物剂量: 次日总固定量=前 24 小时总固定量+前日总滴定量。
次日治 疗时,将计算所得的次日总固定量分 6 次口服,次日滴定量 为前 24 小时总固定量的 1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