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标准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_GB_T50105-2001

1 总则1.0.1为了统一建筑结构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是建筑结构专业制图的基本规定,适应于工程制图中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 手工制图;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结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测图;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建筑结构专业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2.0.1图线宽度b,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图线”的规定选用。
2.0.2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选用适当基本线宽度b,再选用相应的线宽组。
2.0.3建筑结构专业制图,应选用表2.0.3所示的图线。
2.0.4在同一张图纸中,相同比例的各图样,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2.0.5绘图时根据图样的用途,被绘物体的复杂程度,应选用表2.0.5中的常用比例,特殊情况下也可选用可用比例。
2.0.6当构件的纵、横向断面尺寸相差悬殊时,可在同一详图中的纵、横向选用不同的比例绘制。
轴线尺寸与构件尺寸也可选用不同的比例绘制。
2.0.7构件的名称应用代号来表示,代号后应用阿拉伯数字标注该构件的型号或编号,也可为构件的顺序号。
构件的顺序号采用不带角标的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
常用的构件代号见附录A。
2.0.8当采用标准、通用图集中的构件时,应用该图集中的规定代号或型号注写。
2.0.9结构图应采用正投影法绘制(图2.0.9-1、图2.0.9-2),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仰视投影绘制。
2.0.10 在结构平面图中,构件应采用轮廓线表示,如能用单线表示清楚时,也可用单线表示。
定位轴线应与建筑平面图或总平面图一致,并标注结构标高。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制图标准的推广与培训
制图标准的推广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如专业 机构、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以提高标准的 知名度和影响力。
制图标准的培训应针对不同层次的需求进行, 如针对学生、新入职场人员、资深设计师等不 同人群,以提高标准的普及率和应用水平。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目录
• 概述 • 制图基础 • 投影法与视图配置 • 图样画法 • 制图标准的应用与实施
01
CATALOGUE
概述
标准定义
定义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是规定建筑图纸绘 制、阅读、使用、管理的一套规范和 标准。
目的
确保建筑图纸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促 进建筑行业的交流和合作。
标准目的
统一建筑图纸的表达方式
定。
03
CATALOGUE
投影法与视图配置
投影法分类
正投影法
01
根据投影线与投影面垂直或平行,将三维物体投影到二维平面
上。特点是投影线不交叉,易于理解。
斜投影法
02
投影线与投影面形成一定角度,常用于表现物体的侧面和斜面
。
中心投影法
03
投影线汇聚于一点,常用于绘制透视图。
视图配置与名称
主视图
俯视图
图纸幅面
根据图纸的尺寸和比例,将图纸分为A0、A1、A2、A3、A4等不 同规格,以满足不同工程需求。
图纸尺寸
每种规格的图纸都有标准的尺寸,如A0图纸尺寸为841mm x 1189mm,A1图纸尺寸为594mm x 841mm等。
图纸比例
图纸上的图形与实物之间的比例关系,常见的比例有1:1、1:2、 1:5、1:10等,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比例。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1. 引言房屋建筑制图是指为房屋建筑项目进行图纸设计、规划和记录的过程,它是房屋建筑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房屋建筑制图中,统一标准的使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提高图纸的准确性、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本文将介绍房屋建筑制图的统一标准,包括图纸的格式、尺寸、符号等方面的要求。
2. 图纸格式房屋建筑制图应采用标准的图纸格式,常用的包括A0、A1、A2、A3和A4等。
不同规模的项目可以选择不同的图纸格式,以适应工程的需求。
同时,在选择图纸格式时,应考虑到图纸的可读性和方便性,避免过大或过小的图纸造成不便。
3. 图纸尺寸房屋建筑制图的尺寸应符合标准,常见的图纸尺寸包括横向和纵向的尺寸。
横向的图纸尺寸通常用于平面图和立面图等,纵向的图纸尺寸通常用于剖面图和细部图等。
在确定图纸尺寸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确保图纸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4. 符号和图例房屋建筑制图中使用了大量的符号和图例来表示不同的元素和构件。
为了保证图纸的统一和准确性,应制定符号和图例的统一标准。
符号和图例的制定应考虑到行业标准和实际需求,确保使用方便、易于理解和与实际施工相符合。
在编制图纸时,应将符号和图例的用途和含义详细注明,以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符号和图例的大小、颜色和线型等也应统一规范,以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5. 文字和注释房屋建筑制图中的文字和注释是图纸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提供了关于图纸内容和技术要求的重要信息。
为了保证文字和注释的一致性和可读性,应制定统一的文字和注释规范。
文字和注释应使用标准化的字体和字号,并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内容进行合理的布局和排版。
文字和注释的颜色和线型应与图纸的其他元素相协调,以确保整体的美观和可读性。
6. 图纸标注房屋建筑制图的标注是对图纸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证标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应制定统一的图纸标注标准。
图纸标注的内容应包括元素尺寸、位置关系、构件编号等信息,以便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
建筑施工图制图标准规范

建筑立面图的形成
图名
及比例
尺寸
标注
装饰
做法
建筑立面图的识读
建筑立面图的作图步骤
1、比例 1∶50、 1∶100、 1∶150、 1∶200、 1∶300。一般同相应平面图 2、定位轴线 首尾定位轴线 3、图例 相同的构件和构造如门窗、阳台、墙面装修等可局部详细图示,其余简化画出。如相同的门窗可只画1个代表图例,其余的只画轮廓线。
平面图例图
120
D
1
2
1
北
120
粗实线b,剖到的墙、柱的断面轮廓线
中粗线b/2,门的开启示意线,尺寸起止符号
细 线b/4,其余可见轮廓线、尺寸线等
四、图示特点(续)
6、标高标注 标注相应楼层楼地面的相对标高(装修后的完成面标高),底层应标注室外地坪等标高。 标高符号及标注方式: 7、剖切符号、指北针、房间名称 及其它符号 剖切符号、指北针只在底层标注。平面图应注房间名称 或编号,编号圆为φ6,细实线(0.25b ) 若采用后者,应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必要时还有表示详图的符号。 8、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 比例>1∶50时画抹灰层、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宜画出材料图例;比例=1∶50时宜画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面层线视需要而定;比例< 1∶50时不画抹灰层,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比例=1∶100~200时可简化材料图例,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比例< 1∶200时,不画材料图例。
四、图示特点
4、线型 ⑴ 粗实线b :立面图的外轮廓线 ⑵ 中实线0.5b :突出墙面的雨篷、阳台、门窗洞口、窗台、窗楣、台阶、柱、花池等投影 ⑶ 细实线0.25b :其余如门窗、墙面等分格线、落水管、材料符号引出线及说明引出线等 ⑷ 特粗实线1.4b : 地坪线,两端适当超出立面图外轮廓。新标准中无,但非强制性,习惯上均用。 5、尺寸标注 外部三道尺寸即高度方向总尺寸、定位尺寸(两层之间楼地面的垂直距离即层高)细部尺寸(楼地面、阳台、檐口、女儿墙、台阶、平台等部位)三道尺寸。 6、标高标注 楼地面、阳台、檐口、女儿墙、台阶、平台等处标高。上顶面标高应注建筑标高(包括粉刷层,如女儿墙顶面)下底面标高应注结构标高(不包括粉刷层,如雨蓬、门窗洞口)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_GB50001-2010(1)

第十二部分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图层
• 图层名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所列出的常用图层名称。
第十二部分
计算机制图规则
第十二部分
计算机制图规则
附录A 常用工程图纸编号与计算机制图文件名称举例
附录A 常用工程图纸编号与计算机制图文件名称举例
完
谢谢!
GB 50001-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第一部分
总则
制图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 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 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制图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 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 气等各专业制图。
本标准适用的制图方式有:
1 计算机制图; 2 手工制图。
适用的各专业的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房屋建筑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部分
图纸
图纸规格
A0 A1 A2 A3 A4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
(单位:毫米)
图纸幅面及 图框尺寸
加长特殊图纸幅面
• 图纸的短边尺寸不应加长,A0~A3幅面长 边尺寸可加长
横式图纸
立式图纸
标题栏
图纸编排顺序
• 工程图纸应按专业顺序编排。应为图纸目 录、总图、建筑图、结构图、给水排水图、 暖通空调图、电气图等。 • 各专业的图纸,应按图纸内容的主次关系、 逻辑关系进行分类排序。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_GB50001-2010

第三部分 图线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实线-细实线(如0.5)
细图形线、尺寸线、尺寸界线、图例线、索引符号、 标高符号、引出线等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虚线
1)建筑构配件不可见的轮廓线 2)拟扩建的建筑物轮廓线 3)图例线
二层平面图 首层平面图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单点长划线
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双点长划线
本标准适用的制图方式有: 1 计算机制图; 2 手工制图。
适用的各专业的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房屋建筑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部分 图纸
图纸规格
A0 841×1189 A1 594×841 A2 420×594 A3 297×420 A4 210×297
剖切符号
1)位置线及方向线 2)编号 4)转折符号
第六部分 符号
索引符号
1)形式 2)编号 3)索引剖面详图
详图符号
第六部分 符号
引出线
1)引出线 2)共用引出线 3)多层引出线
第六部分 符号
对称符号 连接符号 指北针 变更云线
第七部分 轴线
轴线位置
结构(墙、柱)中线
第八部分 图例
材料图例
假想轮廓线,用地红线
折断线
不需画全的断开界线
注意
第四部分 字体
字高
长仿宋字高宽关系
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书写规则
字高不应小于2.5mm。 宜采用单线简体或ROMAN字体。
需要注意的
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2 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 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中用阿拉伯 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编号(图6.2.1c)。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标 注。
6.2.3 零件、钢筋、杆件、设备等的编号,以直径为4~6mm(同一 图样应保持一致)的细实线圆表示,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写(图 6.2.3)。
6.2.4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 为14mm粗实线绘制。详图应按下列规定编号:
1
1总则 1.0.1 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 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 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总图、建筑、结构、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专业制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2.1 图纸幅面…………………………………………………………(2) 2.2 标题栏与会签栏…………………………………………………(3) 2.3 图纸编排顺序……………………………………………………(6) 3 图线………………………………………………………………………(7) 4 字体………………………………………………………………………(9) 5 比例………………………………………………………………………(11) 6 符号………………………………………………………………………(12) 6.1 剖切符号……………………………………………………………(12) 6.2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13) 6.3 引出线………………………………………………………………(15) 6.4 其他符号……………………………………………………………(16) 7 定位轴线…………………………………………………………………(18) 8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21) 8.1 一般规定…………………………………………………………(21) 8.2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22) 9 图样画法…………………………………………………………………(25) 9.1 投影法……………………………………………………………(25) 9.2 视图配置…………………………………………………………(26) 9.3 剖面图和断面图…………………………………………………(27) 9.4 简化画法…………………………………………………………(29) 9.5 轴测图……………………………………………………………(32) 9.6 透视图……………………………………………………………(36) 10 尺寸标注………………………………………………………………(37) 10.1 尺寸界线、尺寸线及尺寸起止符号…………………………(37) 10.2 尺寸数字………………………………………………………(38) 10.3 尺寸的排列与布置……………………………………………(39) 10.4 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40) 10.5 角度、弧度、弧长的标注……………………………………(41) 10.6 薄板厚度、正方形、坡度、非圆曲线等尺寸标注…………(42) 10.7 尺寸的简化标注………………………………………………(43) 10.8 标高……………………………………………………………(45) 本标准用词说明………………………………………………………………(47)
建筑方案制图标准

建筑方案制图标准建筑方案制图是建筑设计中的重要环节,它通过绘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图纸,将设计师的构思转化为具体的图形,使其更加直观和可理解。
因此,建筑方案制图的标准是确保设计方案质量和沟通效果的关键。
一、图纸布局标准:1. 图框:图纸的最外围部分应设置图框,图框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绘图日期、图纸编号等基本信息,以方便查阅和识别。
2. 纸张大小:常见的建筑方案图纸使用A0、A1、A2等大小纸张,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保证图纸清晰、易读。
3. 图幅尺度:图纸上应注明图幅尺度,如1:100、1:200等,以便读者了解图纸上图形的比例关系。
二、图形元素标准:1. 线型标准:图纸上的线条应使用相应的线型标准,如实线表示实墙,虚线表示隔墙等,以区分不同部位的功能和性质。
2. 标注标准:图纸上的标注应清晰可读,字体应规范统一,大小适中,以方便读者查阅和理解。
3. 图形符号标准:图纸上的图形符号应使用相应的标准,如门窗符号、设备符号等,以传达设计意图和信息。
三、图纸内容标准:1. 平面图:平面图应包括建筑的布局和空间分配,清晰地表示各个功能区域、房间等,以便读者理解建筑的整体布局和功能分区。
2. 立面图:立面图应清晰地表示建筑外立面的形象、材料、窗户、门等要素,以展示建筑的风格和外观表现。
3. 剖面图:剖面图应清晰地表达建筑的空间结构、高度、楼层等主要要素,以展示建筑内部空间的构成和特点。
四、图纸标注标准:1. 尺寸标注:图纸上的尺寸标注应清晰可读,尺寸线与测量结果之间的距离应适中,尺寸数值应正对尺寸线,以便读者准确地获取尺寸信息。
2. 标明材质和材料:图纸上应注明建筑各个部位的材质和材料,以便读者了解建筑的材质特点和施工要求。
3. 标注其他关键信息:根据实际需要,图纸上可以标注建筑的高度、面积等关键信息,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建筑的特点和性能。
综上所述,建筑方案制图标准的制定对于建筑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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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一般规定
3图例
4图样画法
本标准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手工制图;
2计算机制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3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一般规定
2.1图线
2.1.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图线)的规定选用(图2.1.1/1~图2.1.1/3)。
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b∶0.25b。
2.1.2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图线,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2.2比例
2.2.1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选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3图例
3.1构造及配件
3.1.1构造及配件图例及说明见表3.1.1。
3.2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
3.2.1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图例及说明见表3.2.1。
4图样画法
4.1平面图
4.1.1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
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4.1.2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布置。
4.1.3除顶棚平面图外,各种平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1.4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4.1.5建筑物平面图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
编号注写在直径为6mm细实线绘制的圆圈内,并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表。
4.1.6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每张平面图均应绘制组合示意图。
各区应分别用大写拉丁字母编号。
在组合示意图中要提示的分区,应采用阴影线或填充的方式表示。
4.1.7顶棚平面图宜用镜像投影法绘制。
4.1.8为表示室内立面在平面图上的位置,应在平面图上用内视符号注明视点位置、方向及立面编号(图4.1.8)。
符号中的圆圈应用细实线绘制,根据图面比例圆圈直径可选择8~12mm。
立面编号宜用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内视符号如下所示:
4.2立面图
4.2.1各种立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2.2建筑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4.2.3室内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室内轮廓线和装修构造、门窗、构配件、墙面做法、固定家具、灯具、必要的尺寸和标高及需要表达的非固定家具、灯具、装饰物件等(室内立面图的顶棚轮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只表达吊平顶或同时表达吊平顶及结构顶棚)。
4.2.4平面形状曲折的建筑物,可绘制展开立面图、展开室内立面图。
圆形或多边形平面的建筑物,可分段展开绘制立面图、室内立面图,但均应在图名后加注“展开”二字。
4.2.5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物或对称的构配件等,在不影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立面图可绘制一半,并在对称轴线处画对称符号。
4.2.6在建筑物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装修、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只画轮廓线。
4.2.7在建筑物立面图上,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
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及色彩。
4.2.8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①~○10立面图、立面图)。
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
4.2.9建筑物室内立面图的名称,应根据平面图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定(如:①立面图、立面图)。
4.3剖面图
4.3.1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4.3.2各种剖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3.3建筑剖面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构配件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
4.3.4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编号(图4.3.4)。
4.3.5画室内立面时,相应部位的墙体、楼地面的剖切面宜有所表示。
必要时,占空间较大的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剖切面,应在图纸上绘出。
4.4其他规定
4.4.1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0.00标高的平面图上,并放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一致。
4.4.2零配件详图与构造详图,宜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4.4.3零配件外形或局部构造的立体图,宜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轴测图)的有关规定绘制。
4.4.4不同比例的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的省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比例大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
2比例等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而定;
3比例小于1∶5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出抹灰层,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4比例为1∶100~1∶20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画简化的材料图例(如砌体墙涂红、钢筋混凝土涂黑等),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5比例小于1∶20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材料图例,剖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
4.4.5相邻的立面图或剖面图,宜绘制在同一水平线上,图内相互有关的尺寸及标高,宜标注在同一竖线上(图4.4.5)。
4.5尺寸标注
4.5.1尺寸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细部尺寸三种。
绘图时,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
4.5.2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
平屋面等不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结构标高,并予以说明。
结构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点,并注明找坡坡度。
有屋架的屋面,应标注屋架下弦搁置点或柱顶标高。
有起重机的厂房剖面图应标注轨顶标高、屋架下弦杆件下边缘或屋面梁底、板底标高。
梁式悬挂起重机宜标出轨距尺寸(以米计)。
4.5.3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台阶等处的高度尺寸及标高,宜按下列规定注写:
1平面图及其详图注写完成面标高。
2立面图、剖面图及其详图注写完成面标高及高度方向的尺寸。
3其余部分注写毛面尺寸及标高。
4标注建筑平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与其最邻近的轴线间的尺寸;标注建筑剖面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其所在层次内的尺寸。
5室内设计图中连续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可在总尺寸的控制下,定位尺寸不用数值而用“均分”或“EQ”字样表示,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