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时应注意的条款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九大事项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九大事项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单位职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
那么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些什么条款更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呢?1、录用条件的约定一般来说,签定合同后随即而来的是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实践中单位常常碰到如何举证证明存在事前明确的录用条件的困难。
其实,劳动合同可以明确约定相关岗位的录用条件,以解决该问题,避免双方对录用条件的内容发生争议。
合同约定的录用条件应当与试用期满时的考核项目相对应,不能考核衡量的录用条件是没有意义的。
2、岗位职责和要求的约定单位能证明员工在职期间发生严重失职的行为,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可以解雇或调岗。
如果合同里具体约定到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考核指标,则单位在证明员工有失职行为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时,会更容易。
劳动合同法加重了违法解除的后果,单位以失职等理由解除合同但又不能有效证明相关事实的,视同违法解除,后果是解除无效或双倍经济补偿。
以此理由解除合同必须更加慎重。
合同约定相关岗位工作要求的,是非常有必要的。
3、薪资奖金调整的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合同约定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进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调整薪资并不是单位单方说了算了。
除非有法定理由,否则降低薪资需要员工同意。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单位的用工管理自由。
必须作必要的安排才能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在劳动合同里可以把变更合同转换为履行合同的行为,比如约定奖金随个人绩效浮动的方法,或者薪资在一定条件成就时自动调整的方法。
如此约定后,将来薪资调整不再是变更合同的行为,而是如约履行合同,其合法性的前提是得到双方事先的一致同意,是双方合意的安排。
2023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5篇

2023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5篇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一、关于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
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
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三、关于试用期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
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
首次签订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要明确工资类型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今后用以处理辞退纠纷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
有些企业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保护企业方的利益,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所以为了保护企业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有效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条款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简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

简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目的和内容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说明雇佣的具体工作
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福利待遇等关键条款,同时需要明确合同的期限或解除条件。
2.合同类型与劳动关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如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或特定工作合同,以及确定劳动关系是否为全职、兼职或临时工。
3.权益保障: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劳动者
的工资标准、加班工资、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同时保障雇主的权利,如绩效考核、工作保密等。
4.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雇主应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签订和存档:劳动合同应当是双方自愿签署的,签约时要保
证真实身份,并在签订合同后尽快归档保存,以备日后纠纷解决和证据证明之用。
6.解除与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时,双方应明确约
定解除和终止条件,并合法地通知对方。
同时要规定解除或终止后的权益处理,以减少纠纷。
7.争议解决方式:在劳动合同中应确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或仲裁,以便双方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解决。
最重要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保证合同的公平、合法和诚信,双方要相互尊重,保障彼此的权益,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
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10条注意事项,并对每一条展开详细描述。
1. 确定双方的身份和资格: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需要核实劳动者的身份和资格,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从事被聘用的岗位。
劳动者也需要核实用人单位的合法身份和资格,避免签订与不合法单位的合同。
2. 岗位描述和职责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岗位和职责,避免存在模糊不清或者潜在争议的情况。
用人单位应详细列出岗位描述和工作内容,劳动者需要确保自己对相关职责的理解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
3. 工资待遇约定清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资结构和支付方式,劳动者需要仔细核对工资项目和计算方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4. 工时和休假制度规定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用人单位需要合理规定工作时间,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时上限,劳动者需要了解和接受工作时间安排,并确保休假制度的规定符合劳动法的要求。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规定清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需要合法参保劳动者,并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并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
6. 劳动合同期限确定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期限,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
劳动者需要了解合同期限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并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获取更有利的合同期限。
7. 工作地点和转岗规定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转岗规定。
用人单位需要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并明确规定轮岗或者转岗的条件和程序。
签订劳动合同七大注意事项3篇

签订劳动合同七大注意事项3篇篇1一、总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七大事项。
二、注意事项1. 合同主体信息双方应确认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信息,以及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此外,还要注意确认双方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资格。
2. 合同签订时间和生效时间双方应明确合同的签订时间,以及合同的生效时间。
合同生效时间可以是合同签订之日,也可以是未来的某一时间。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职责和工作地点。
对于工作内容,应尽量详细描述,以便劳动者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明确工作时间制度(如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等),以及加班加点政策。
此外,要明确休息休假制度,包括带薪年假、病假等相关规定。
5. 工资待遇和福利明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等福利待遇。
双方应约定工资支付方式和周期,以及工资调整、晋升等机制。
6. 违约责任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双方应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7.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事项,如保密义务、知识产权保护、竞业限制等。
在约定这些事项时,应遵循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格式要求1. 字体:采用宋体或仿宋体。
2. 字号:合同标题使用二号字,正文使用三号字。
3. 段落:每段开头空两格,段落之间不空行。
4. 签署:合同最后需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亲笔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签名下方注明签订日期。
四、法律效应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应严格遵守。
如遇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5篇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5篇篇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因此,劳动合同应具备一些必备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介绍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一、合同双方信息劳动合同首先应包含雇主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可以用于确认合同的签署对象,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避免产生歧义和纠纷。
工作内容应该具体清晰,而工作地点可以为固定地点或者灵活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劳动合同应详细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这包括每天工作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休息日安排等。
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关于劳动时间和休息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薪酬与福利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
此外,合同还应具体约定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以保障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权益。
五、劳动保护与责任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雇主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责任,包括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装备、培训劳动安全知识等。
同时,合同还应约定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保障雇主的合法权益。
六、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应包含关于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款,规定合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各方提前通知的期限、解除事由、经济补偿等。
这有助于避免因解约产生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总之,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达成的法律约束力文件,应该具备上述必备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雇主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理解和执行合同内容,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篇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一些必备条款,以下将对这些必备条款进行详细的介绍。
劳动合同9大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9大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其中的9大必备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工作内容,避免出现岗位不匹配或任务不清晰等问题。
第三条:工作地点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需要前往的具体工作场所。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工作地点,避免出现频繁调岗或变更工作地点等问题。
第四条:薪资待遇薪资待遇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和福利待遇。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薪资待遇,并注明支付方式、发放时间、加班费等细节问题。
第五条: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社会保险问题,避免出现未参加或参加不全等问题。
第六条: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需要履行的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工作时间,避免出现超时加班或休息不足等问题。
第七条:年假和带薪休假年假和带薪休假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或约定的休假权利。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年假和带薪休假问题,并注明使用方式、申请流程等细节问题。
第八条: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双方自愿终止劳动关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方式和程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避免出现违约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的情况。
总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以上9大必备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和规定。
只有通过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才能保障双方权益,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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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应注意的条款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非常重要,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劳动合同已经成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的一个重要依据,使得劳动争议在协调、仲裁方面较公平、公正;同时也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目的是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化。
《劳动法》第17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7个法定必备条款,包括: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这里着重要介绍的就是约定条款。
一、试用期条款
目前争议较多的是试用期条款,有些试用期协议是不规范的,严重侵犯劳动者的权益,表现为各种方式:
1、只订试用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与当地的最地工资水平
这显然违反了劳动法。
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需交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税,试用期的工资可以比正式工资低一些,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2、试用期限由企业随意决定;变相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限由劳动合同的长短来决定,《劳动法》只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有些用人单位对所有的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一律规定6个月,这是不合法的。
劳动部规定,劳动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5不得超过30天,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3、一试用期后紧接另一试用期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使用范围针对的是初次就业或再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再就业人员改变了工种,可以跟单位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劳动工作岗位未改变,只能签定一个试用期。
试用期是一把“双刃剑”,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特殊期限。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不符合自己的理想,可以随时请辞,有自由择业权,而用人单位要辞退劳动者,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必须履行举证劳动者不合要求的义务,应找出合理、合法的理由。
所以,如果劳动者能够在工作单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尽量避免
发生矛盾冲突,并不一定要约定试用期,只需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即可,服务期内未履行义务的,则属违约。
二、保密条款
人往高处走,无可厚非,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保密条款。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企业至关重要,必须通过法律和合同约定的形式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地位,只有在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代价后,劳动者才负有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没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费的保密协议无效,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也无权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或要求损害赔偿。
企业如何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定保密协议,有以下两种方法:第一,企业直接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定《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第二,企业在同职工签定“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
无论哪种方法,保密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2)保密的范围(即在多长时间内保密),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3)保密的措施,例如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4)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5)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三、竞业限制条款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根据合同约定,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最多3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的业务。
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法律原则,法律在规定员工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企业应给予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只约定了员工竞业限制义务,而无企业相应义务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因此企业在同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勿忘自己经济补偿的责任,以免因约定无效而因小失大。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应当符合下述标准:(1)适用的范围,竞业禁止条款约定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应该以同行业竞争企业的眼光,来判断有关信息是否属于重要的商业秘密。
不能搞“两个凡是”,即“凡属于我公司生产,经营范围的,凡是我公司的职工,在离职之后均不行插手。
”(2)标的是标准的、使合同有效的可保利益;(3)适用的主体,只能适用于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秘书人员等掌握或可能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对临时工和普通劳动者不应限制;(4)合理期限,我国劳动部、国家科委有关通知、意见规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6)地域范围,应明确约定离职职工在何地域范围不得与原用人单位竞争;(7)补偿费,应明确约定在竞业禁止的同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和金额。
符合上述标准的竞业禁止条款才具有法律效力。
四、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两种情况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1、事实劳动关系。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处理,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2、特殊劳动关系。
这是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有问题,没有办理劳动者就业相关的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也实行基本保护。
部分用人单位制定“生死合同”、“不育条款”是不尊重人权的表现,是违反法律法规定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不完善对劳动者不利,对用人单位也不利,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