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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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_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根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

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断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根据。

(二)工作内容。

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到达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这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平安、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

(四)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成果返还,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五)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那么。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是指除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自行消灭,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七)违背劳动合同的责任。

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如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等,所应承当的相应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机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解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项合同,下面为大家解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详细内容介绍如下: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那么,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条乙方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办公设施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不受损害、人体安康不受损伤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新劳动法讲义及案例(2)

新劳动法讲义及案例(2)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P42)【解释1】用人单位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解释2】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要注明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注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解释】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P43)(1)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休息休假(★★★)(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例题·多选题】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有()。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

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

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些《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详细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防止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平安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防止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详细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

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

包括劳动场所和设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

用人单位不仅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而且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岗位、技能及工作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包括工资的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地点等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待遇。

劳动报酬的内容和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规定。

(五)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它是劳动者的行为规范。

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厂规、厂纪、对劳动者的个人纪律要求等。

如上下班制度、工作制度、岗位纪律、奖励和惩戒的条件等。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指劳动关系终止的客观要求,即劳动合同终止的事实理由。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外,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特别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应该与⽤⼈单位签署,那么在我国⾥⾯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内容是不是由⽤⼈单位⾃⼰定的,还是有其他的硬性要求?如果读者在⽣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章内容,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9、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份证件号码10、⼯作地点;11、⼯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2、社会保险;13、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可备条款:1、法定可备条款:(1)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期,试⽤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2)劳动合同当事⼈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2、约定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当事⼈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当事⼈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通过上述店铺⼩编的阐述和编辑,我相信⼤家对于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都有⼀定的了解吧,希望⼤家在实践过程中可以根据店铺⼩编所提供的相关内容来对照⾃⼰的劳动合同是否全⾯,每年我国因为劳动合同⽽产⽣的纠纷案例有很多,若⼤家有这⽅⾯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店铺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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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

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

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性别: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二、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1. 固定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_______时止。

(二)试用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

(二)甲方有权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种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工作制。

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 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乙方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安排乙方补休。

五、劳动报酬(一)甲方于每月XX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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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必备条款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订劳动合同时哪些是属于必备条款,我们应该明确知道,以免纠纷出现时处于被动地位,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阐述的与签订劳动合同必备事项有关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以上七项内容就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事项,如果您对以上信息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谢谢阅读!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劳动合同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广泛讨论的问题,也是劳动者关心的焦点。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开始的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关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咨询参考。

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参考。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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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

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

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

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希望阅读了以上内容对您了解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办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

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

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

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XX 年4月3日至XX年4月2日。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XX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

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XX年9月份的工资。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XX年9月的工资元,以及XX年5月3日至XX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

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XX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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