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Vanelife结合会入会申请表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代学历籍贯
政治相貌身份证号
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名称
注册号
主营业务现任职务
通信地点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固定电话
个人电子网络及时邮箱地点
联系方式公司网址
公司有关
联系电话联系人
公司性质
□国有公司□集体全部制公司
□三资公司□私营公司
邮编
手机
国定电
话
□联营公司
□其余公司□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
□房地家产□教育□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给业
□金融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借和商务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备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余服务业
个人简历
(含社会兼职
与所获荣誉)
单
位
简
介
申请人所在单位建议:介绍(单位)人建议:
(盖印)介绍(单位)人(盖印):
年月日年月日结合会秘书处建议:
(盖印)
年月日
结合会批复:
(盖印)
年月日。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模板】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入会须知
一、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提出申请;
3、从事文物专业以及关心、支持文物事业的人士和单位。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活动;
3、获得本会提供的资料和刊物;
4、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按规定交纳会费,每年100 元,一次性缴纳5 年。
四、申请入会须知:
1、申请入会阅读中国文物学会章程。
2、请下载打印此表,纸质填写,经介绍人签字,附身份证复印件
一张,以及联系方式,寄至本会办公室收。
南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入会登记表姓

邮政编码:530012
南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入会登记表
姓名:
单位:
填表日期:
南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制
入会申请书
本人志愿加入南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承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纪律,履行会员义务,珍惜会员权利,维护会员荣誉,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纪守法,求实创新,努力为南宁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艰苦创业,贡献力量。
申请人: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单位名称
职务
职工人数
所有制
经营方式
年营业额
职称
传真
办公电话
手机
宅电
身份证
号码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企业网址
企业电子邮箱
个人电子邮箱
简
历
受
过
何
品
及
经
营
范
围
主
要
社
会
兼
职
本单位意见:
(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市青企协批复:
(盖章)
通讯地址:南宁市北宁街47号(市青企协秘书处)
查看附件-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关于推荐中青企协第十届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各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根据中青企协文件精神,经团省委领导同意,现将我省有关推荐中青企协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名额分配、推荐条件及产生办法(一)名额分配《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规定,各团体会员有向中青企协推荐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各团体会员要按照本通知规定条件层层推荐个人会员。
推荐名额由省青企协统一协调分配。
各推荐单位参照“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个人会员、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个人会员候选人,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20%(仅限个人会员),并组织被推荐人填写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下载地址:./info_detail.asp?info_id=4123),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盖章,同时把电子表格发至省青企协秘书处(电子地址:zjtswqgb163.)。
(二)推荐条件1、在中国注册三年以上(含)的企业中任职的中国公民;2、年龄在43周岁(含)以下(即1966年6月以后出生);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才能;4、自愿遵守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愿意为协会事业的发展作贡献;5、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二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私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外资企业中担任领导班子主要成员;6、按所在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分类,所在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该企业应是: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2008年末从业人员100人以上;⑵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且2008年末从业人员60人以上;⑶金融保险业企业:中心支公司以上,即地市级中心企业;⑷建筑业企业: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相当于此水平的劳务分包企业;⑸房地产开发业企业: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其他行业的企业参照相当于上述企业的标准推荐。
会员入会申请表样板1

净资产
万元
上年销售额
万元
上年纳税额
万元
职工人数
人
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
通讯地址
附:同时请将您填好的表传真或送至商会秘书处存档。
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三张,800字以内的单位情况简介一份,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二)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初审并由会长签字后,发出同意入会通知;
(三)申请人缴纳会费;秘书处入会登记;
(四)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会费标准:
商会职务
交纳会费金额(元/年)
请在职务意向后打勾
会长
(会费:100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
(会费:20000/年)
副会长
(会费:10000/年)
常务理事会
(会费:5000/年)
理事会
(会费:2000/年)
普通会员
(会费:200/年)
入会申请表
入会介绍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党派
出生年月
邮箱
单位名称
职务
社会职务及个人简介
商会职务意向
□普通会员 □理事会员 □常务理事会员
□副会长会员 □常务副会长会员 □会长会员
l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中)
名称(英)
工商登记号
成立日期经济性质所源自行业注册资金万元资产总额
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姓名籍贯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职务通信地址
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 *面貌联系电话工作年限职称电子邮箱
照片
主要工作经
历及所获荣誉
申请人意见
年月日
申请人单位意见
年月日
协会(分会) 审批意见
年月日
1、个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格,本表一式一份,仅用于协会存档,协会有义务为会员资料保密;
2、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遵守协会管理规定,维护协会声誉,并有责任为协会发展做贡献;
3、会员不得利用协会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本协会不承担法律责任;说明。
青企协会员申请书

青企协会员申请书第一篇:青企协会员申请书青年企业家协会入会申请书勉县青年企业家协会:勉县青年企业家协会(简称青企协)是我们勉县的青年企业家群众组织,是共青团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勉县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我志愿加青企协,加入青企协是我的荣幸。
今天我郑重而又激动地提出我期盼已久的申请:申请加入青企协!实现我创业的理想!勉县青企协在勉县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的宗旨,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当代青年企业家特点,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发挥协会“团结、教育、服务、引导”的作用。
前不久勉县团委和勉县青企协组织开展了“勉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为勉县青年企业家学习交流、发展事业、奉献社会、参与团委青年工作搭建平台,切实担负起引领勉县青年企业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光荣任务。
勉县青企协是交流沟通、促进发展、维护权益。
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或特色性经贸考察活动,组织勉县青年企业家积极参与勉县区域经济建设,拓宽勉县青年企业家与勉县地方政府在项目、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对接的渠道,能帮助青年企业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自身事业新发展;服务社会进步发展,引导勉县青年企业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动员勉县青年企业家建设和谐企业,积极参与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和抗灾救灾等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促进勉县青年企业家学习成才,通过组织勉县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管理培训、主题交流、参观考察和对话勉县知名企业等活动,促进会员素质不断提高;积极开展研讨和交流活动,拓展勉县青年企业家之间交流的渠道。
我就是本次“勉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选手,通过这次大赛前的培训、主题交流和各个青年企业研讨,拓展我与各个企业之间交流的渠道,引导我树立企业未来发展的眼光。
因此,我申请加入青企协,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规定。
请批准加入勉县青企协。
此致敬礼!申请人:国风茶文化工作室茶人国风2015年5月22日第二篇:申请书青协十佳青年志愿者申请书尊敬的团委领导和老师:您好!我是理学院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的上任生活委员,我叫肖伟。
企业家协会入会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企业家协会领导:您好!我谨以此申请书,表达我对加入贵协会的诚挚愿望。
我深知,企业家协会是我国企业界的一个重要组织,汇聚了众多优秀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致力于推动我国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贵协会提出加入申请,希望能成为贵协会的一员,共同为我国企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一、个人简介我叫[姓名],性别[性别],出生于[出生年月],籍贯[籍贯]。
毕业于[毕业院校],获得[学历]学位。
现就职于[公司名称],担任[职务]一职。
在过去的[工作年限]年里,我始终秉持“诚信、敬业、创新、共赢”的理念,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业绩。
二、加入协会的初衷1. 学习与成长企业家协会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智慧的平台,汇聚了众多成功的企业家和优秀的企业管理者。
加入协会,我将有机会与这些优秀的企业家交流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2. 交流与合作企业之间的发展离不开合作。
加入协会,我将有机会结识更多的企业界同仁,拓展人脉资源,为企业间的合作搭建桥梁,实现互利共赢。
3. 彰显企业形象企业家协会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加入协会,将有助于提升我公司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4. 推动行业发展企业家协会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分析等服务。
加入协会,我将更好地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对协会工作的建议1. 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 定期发布行业报告,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分析等服务,帮助企业把握发展机遇。
3. 关注会员企业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4.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的服务水平和影响力,为我国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个人承诺1. 严格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 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协会树立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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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广州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州青年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广州地区企事业单位优秀青年经营管理者的群众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和广州市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共青团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简称为:广州青企协;英文译名为:Guang Zhou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GZYEA。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
以推动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团结、凝聚、培养广大优秀青年企业家为中心任务,倡导“励志创业、有为社会”的企业家精神,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和事业发展,促进与国内外青年企业家的交流与合作,引导和带领广大青年企业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广州的伟大实践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业务主管机关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广州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会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五楼,网址:。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六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组织青年企业家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
(二)说明青年企业家了解最新经济动态和政策法规,为青年企业家开展经济协作提供服务;(三)帮助青年企业家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青年企业家的交往范围和社会影响力;(四)举办经贸考察协作活动,促进青年企业家之间的经济协作;(五)组织青年企业家与国内各城市和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的有关团体、企业家尤其是青年企业家进行合作交流;(六)培养、表彰、宣传广州地区优秀青年企业家典型;(七)组织青年企业家参与青少年发展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青年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树立青年企业家群体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八)反映青年企业家的意愿,维护青年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九)指导区、县级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实行届期制,每届三年。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积极为协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四)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中国公民;(五)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大的影响的。
第九条所从事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关联度较高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方面人士可成为本会特邀会员。
第十条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填写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制作的入会申请表)。
(二)推荐和自荐。
协会会员、工商系统、各基层团组织和各区、县级市青年企业家组织及本会秘书处有推荐会员的权利,符合入会条件的青年企业家可以自荐入会。
(三)考核。
各基层团委或本会秘书处及申请人所在企业须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加盖申请人所在企业公章)。
(四)审批。
经本会秘书处审核,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会长签署入会批准意见。
(五)入会。
本会秘书处向新会员下发入会通知书,并颁发会员证。
(六)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青年企业家的联系,在港、澳、台地区聘请特邀会员,港、澳、台地区聘请的特邀会员须事先征询相关部门及机构的意见。
特邀会员在本会中与会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接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声誉;(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按本会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三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各区、县级市和各有关行业的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经同级团组织同意后,均可申请;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会长签署入会批准意见。
第十四条团体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二)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接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四)团体会员的会长、秘书长分别担任本会席位常务理事、席位理事。
团体会员认为有必要变更常务理事、席位理事时,须向本会秘书处提出变更申请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五)可按要求推荐本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
第十五条团体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声誉;(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推荐优秀青年企业家加入本会;(五)团体会员的个人会员须在本会秘书处备案。
第十六条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退会应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会长办公会议确认后,由会长签署退会批准意见。
退会后的个人会员应交回会员证。
第十七条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秘书处审核,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会长签署意见,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八条对本会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在企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超过45周岁的个人会员,在届满时由本会秘书处提出,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授予其荣誉会员称号。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一般每届三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批准。
提前换届最长不超过半年,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二)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三)修改章程;(四)聘请荣誉会长和顾问,选举理事会。
第二十条会员大会须有一半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与会员大会一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理事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委托代表参加表决。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组织会员大会;(二)贯彻执行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四)选举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选举各专业界别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络员;(六)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七)行使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书面复函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办公会议代行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会长办公会议由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由会长召集。
根据需要,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专业界别委员主任、副主任可以列席会长办公会议。
会长办公会议须有一半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是:(一)召集并主持理事会议;(二)研究、讨论、部署协会重大工作事项;(三)吸收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四)听取常务副会长工作述职;(五)届中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以及各专业界别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络员,增补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六)增补特邀副会长、特邀常务理事、特邀理事,任免副秘书长和各内设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七)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八)决定对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不履行职责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执行会长以及各专业界别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络员的处理;第二十八条本会荣誉会长为席位荣誉会长,不须经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由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推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执行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共同领导协会全面工作,由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参与协会重大事项决策。
副秘书长实行聘任,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换届时可有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副会长,但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士担任本会特邀顾问、特邀副会长、特邀常务理事、特邀理事。
第三十条理事会组成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其职责,在担任本职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本会章程的,要撤销其职务;不按时缴纳会费的,劝其辞去担任的职务;理事、常务理事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免去其担任的职务。
上述事项的处理,由本会秘书处提出意见,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生效,处理结果由本会秘书处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一条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热心支持青少年事业,愿意为协会作贡献并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四)爱国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品德高尚,其个人及所在企业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得到社会的认同;(五)企业稳定发展,并具有一定规模,常务会长、执行会长所在企业的固定资产在5000万以上;(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八)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二条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以及各专业界别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络员在任职期间超过45周岁的,继续留任至届满。
第三十三条本会设立各专业界别委员会。
各专业界别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联络员一名,人选由本会秘书长提名,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各专业界别委员会应围绕协会中心任务,根据会员需要开展工作,每年自发组织的活动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并将活动计划和开展情况报本会秘书处。
第三十四条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条会长、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听取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工作汇报。
第三十六条常务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一)协助执行会长主持协会工作;(二)受会长、执行会长委托,召集相关成员参加会长办公会议;(三)指导秘书处日常工作;(四)受会长委托,签署使用本会会费及财产;(五)审核由秘书处递交各级会议审定的议案及其它重要的文件数据。
第三十七条本会专设秘书处,作为本会主要办事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