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规字[2013]4号直接发包登记规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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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式等有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式等有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1/20156国内动态苏建招〔2015〕29号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的《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建市综函〔2014〕164号),现就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式(一)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和商品住宅等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下同),发包人可以自主决定采用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以及是否进入有形市场进行交易。

其他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进行交易,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92号文件要求试行。

(二)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选择直接发包的,发包人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日常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出现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

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一)招标项目设置的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招标人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

招标人除应当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和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件合理划分标段外,单一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时,一个招标项目(标段)不得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类别的总承包资质。

(二)依法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时间,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资格预审不合格申请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时间均不应当包含连续3日及以上的节假日时间;最后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应当顺延至工1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1/2015国内动态作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改)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改)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0.28•【字号】苏价规[2013]4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3〕4号)各市、县物价局、建设局(委)、房产局:为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10〕12号)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0月28日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

苏建规字[2013]4号

苏建规字[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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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公告发布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真分 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招标。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3)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重新招标后,仍存在上述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 的工程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 标;其他工程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可以不再进 行招标。招标人应当填写《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直接发包登记表》(详见本意见附件四),报送招投标 监管机构。 (六)中标候选人和拟中标人公示 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应当在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以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示如下中标候选人情 况、评标结果及拟定中标人名称,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总价(含 暂估价、暂列金额)、投标文件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奖项 的具体情况及其排序; (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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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近年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经验的总结,也是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 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关系 到招标投标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关系到公开公平公正市场 竞争秩序的形成,关系到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高效廉 洁推进。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 合起来,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加强组织领导,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程序 (一)发包准备 1、发包人在工程项目首次发包前,应当向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整个项 目的发包初步方案(格式见附件四)。发包初步方案中的“发 包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标段划分”应当科学 合理。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直接 发包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四)及有关批文,直接发包结果应当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除法定情形外,招标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将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转为不招标或者邀请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苏建规字[2013]4号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苏建规字[2013]4号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近年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验的总结,也是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关系到招标投标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关系到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关系到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高效廉洁推进。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程序(一)发包准备1、发包人在工程项目首次发包前,应当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整个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格式见附件四)。

发包初步方案中的“发包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标段划分”应当科学合理。

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直接发包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四)及有关批文,直接发包结果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

除法定情形外,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转为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不得利用标段划分肢解发包或者规避招标,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

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

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

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操作说明书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苏州市建设信息中心目录一、登录 (3)二、用户操作 (4)(一)发包初步方案 (4)1、编辑发包方案 (5)2、发包方案项目 (7)3、待审核项目、已审核项目 (8)(二)发包管理 (9)1.公开招标 (9)1)施工招标 (9)2)监理招标 (20)3)专业招标 (20)4)劳务分包 (20)2.邀请招标 (20)3.直接发包 (21)4.竞争性发包 (21)(三)资格预审 (22)(四)最高限价公示 (23)(五)开标室申请 (26)(六)中标公示 (27)(七)项目进展查询 (28)一、登录用户点击首页中的“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用户根据已分配好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如图所示:系统会提示“欢迎您,登录成功!”,确定即可进入用户操作界面,如图所示:二、用户操作在操作页面中,用户可以看到树型菜单和显示页面两大块。

不同类型的用户由于权限的不同,所查看的内容也各不相同。

代理公司用户需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流程完成项目的初步发包方案、发包管理、资格预审、最高限价公示、开标室申请、中标公示等环节的编辑操作,当用户完成一个环节的操作之后必须由管理部门审核、发布后方可完成之后的操作。

用户点使用时击左边的菜单,则在右边的显示页面中会显示相应的内容。

在每一个模块中,从左到右共有模块首页、待处理页面、编辑页面、已处理项目页面、待审核页面和已审核页面。

模块首页主要用来显示用户说具有本模块的操作权限、相关说明及一些统计与提示;待处理页面用来显示用户在本模块中可以处理的项目;编辑页面用来进行编辑的操作;已处理项目页面显示该用户已经完成编辑的所有项目,包括未审核和已审核的项目,以及对已编辑的项目进行修改;待审核页面和已审核页面主要用来区分显示未审核和已审核的项目,便于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操作。

以下我们以初步发包方案这模块为例,详细介绍一下该模块的操作过程:(一)发包初步方案用户点击左边的“发包初步方案”,右边则会显示相应的信息内容,如图所示:1、编辑发包方案用户点击右边显示页面中的“编辑发包方案”,进入编辑界面,首先用户先在编辑界面中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如图所示:注意:编辑界面中打*号的都是必填项。

直接发包文件

直接发包文件

办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手续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一式二份)1、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4、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一式四份)三、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一式四份)1、苏州市相城区进区施工企业承诺书(格式)、工程项目建设直接发包承诺书2、承包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原件1份)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5、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中方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合资企业提拱验资报告)6、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初审、复审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一式二份)编号:建设单位(发包人盖章): 联系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年月日填表须知1、表中的项目基本情况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主要内同的摘要,建设单位(发包人)应当按照文件内容如实填写。

2、如果项目的标段很多,本表填写不下时,表格可以按相同规格扩展。

3、报送本表时,除交验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原件外,还应附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作为本表的附件。

4、本表应于工程项目首次发包前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

注:此表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四份)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编号:注:此表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四份)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编号:经调查和核实大觉殿工程的实际情况,该工程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况,同意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请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报我备案。

徐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办理指南(2022版)

徐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办理指南(2022版)

徐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办理指南徐州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工程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相关规定,符合直接发包办理条件,需要如下资料:一、甲方(发包方)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1、发包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投资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直接发包登记表;3、本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规划定位图);4、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或存款证明),资金要能够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当年完工的资金需要满足工程造价的50%以上,跨年度完工的资金需要满足工程造价的30%以上);5、发包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6、工程量清单、工程发包控制价(由具有相应个人执业资格的造价师编制)。

二、乙方(施工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1、《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信用档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岗位证书》、大中型工程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项目管理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2、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本工程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项目部主要技术人员配备、主要劳务人员等情况);3、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4、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部拟定配备人员可正常进行合同归集)。

三、监理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1、直接发包登记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相应证书及现场监理人员证书复印件、针对发包工程编制相对应工程的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要附相关项目部人员名单及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2、监理单位(包括总监)必须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3、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关于该通知条款的补充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

直接发包登记表20150608 - 副本

直接发包登记表20150608 - 副本

招投标监管机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标题 项目审批或者备案部门
发包内容 单位名称 拟定承包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 石油、化工监理甲级 房屋建筑监理甲级 电力监理乙级 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注册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等级
外商投资项目且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参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进
直接发包理由及发包 进行直接发包。 人意见 发包人(公章)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资金来源构成 投资总额 任务类别 计划开工时间
□国有、集体 □私有□外国 政府及组织投资 □外国私人投资:是 2500万美元 □施工 □监理 □其它 □设计
资金落实情况 拟定合同价(万元) 报建日期 计划发包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自筹,到位 39
2016.04.30 通开发管[2013]468号
文号
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登记表
编号:
发包人名称 联系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总建筑面积 10971平方米 单体名称 主厂房 建筑单体信息(非单 体建筑必填) 甲类仓库 消防泵房 门卫 南通开发区中行三楼 单位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身份证号 结构形式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单体层数 320624197610170147 钢结构跨度 (m) 单体高度 (有钢结构部分必填) 单体建筑面积 10660.83 234.4 46.77 29.16 外商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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