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而税收征管法则是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的重要法律。
近日,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信息化时代,税收征管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了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发展,加强了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利用。
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获取和使用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涉税信息,同时也规定了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
这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精准化,有效防止税收流失。
纳税人权益保护是此次修订的重点之一。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了纳税服务制度。
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辅导。
同时,对于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也进行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税收征管程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规范。
征求意见稿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进行了梳理和完善,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例如,在纳税申报方面,规定了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申报,并对逾期申报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税款征收方面,强调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同时也规定了税务机关不得违规多征、少征税款。
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和明确。
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对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不仅规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公正、公平。
事业单位身份认证管理的发展与完善

〔收稿日期〕2021-11-10〔作者简介〕付仰峰(1973-),男,山西平遥人,山西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域名管理科副科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第6期总第9期三晋基层治理Grassroots Governance In Sanjin2021年12月Dec.2021No.6Sum 9事业单位身份认证管理的发展与完善付仰峰(山西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太原030032)〔摘要〕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其身份的识别与认定,直接关系到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有效履行和政策目标的实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的身份认证管理大致经历了1949年至1989年的原始凭证管理阶段、1989年至2015年的多码(证)并行管理阶段、2015年至今的一码(证)管理阶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身份认证管理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电子化轨道,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事业单位;身份认证;多码(证)并行〔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442(2021)06-0035-03事业单位是国家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由党政机关设立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和从事公益服务,事关治国理政、执政兴国的大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的身份认证管理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后,事业单位身份认证管理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电子化轨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原始凭证管理阶段(1949—1988年),实现身份的识别与认定官印是历史上各类官办机构进行身份识别与认定的有效手段。
从史书记载来看,官印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尧舜时代。
官印管理制度则是始于秦代,成熟于唐代。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事业单位身份认证管理方面,基本沿用了唐代的官印管理制度,只是在公章的形状、用字和材质等方面有所发展。
论税额确认制度

理论探讨摘要:税收征管程序的主要任务是使抽象纳税义务变成具体纳税义务,其中关键的是解决具体应纳税额的确定问题。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引入税额确认制度,使得税收征管程序向更具逻辑性、更科学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但《征求意见稿》对税额确认的含义、适用范围、证明责任以及与现行制度的衔接问题等规定尚不够清晰。
据此有必要从税额确认的内涵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入手分析,将征税机关认定为税额确认的法定主体,税额确认既应包括征税机关对已申报纳税的情形进行审核分析也包括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进行核定。
在制度设计方面可以考虑将纳税评估纳入税额确认程序,结合举证能力强弱和税收公平原则合理分配证明责任,以此完善税额确认制度。
关键词:税额确认;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收核定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引入税额确认制度,对深化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征求意见稿》在制度构建上尚未对税额确认进行清晰的定位,因而《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初,就有部分学者对税额确认制度提出不同的立法建议:(一)《征求意见稿》第六章应该专门增加一个条款,明确“税额确认”的含义、范围;(二)将“税额确认”改为“税额评定”,以方便与现行的纳税评估制度相衔接;(三)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合理分配“税额确认”的证明责任。
二、税额确认的内涵及与相关概念辨析(一)税额确认的内涵。
税额确认是指,税务机关以纳税人提供的账簿凭证、报表、文件等资料记载的信息为基础,结合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对纳税申报进行核实、确定。
这是《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对税额确认的规定,从该条文规定来看,税额确认建立在纳税申报的基础上,以纳税人自我申报为前提,否则税额确认将失去法理基础,税务机关的权力和职责也会变得模糊。
我国引入税额确认制度借鉴了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税法中的税收评定制度(Tax assess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04.23•【文号】国税发[2003]47号•【施行日期】2003.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税务登记代码问题实施细则第十条所称“同一代码”是指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时,对同一个纳税人赋予同一个税务登记代码。
为确保税务登记代码的同一性和唯一性,单位纳税人(含个体加油站)的税务登记代码由十五位数组成,其中前六位为区域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编排联合下发(开发区、新技术园区等未赋予行政区域码的可重新赋码,其他的按行政区域码编排),后九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赋予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市(州)以下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订的编码编制税务登记代码。
二、关于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问题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取得款项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扣缴,对纳税人拒绝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暂停支付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支付款项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收缴,对纳税人拒绝给付的,扣缴义务人应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改新政策2022

国家税改新政策20222022年国家税改政策2022年个税将立法“从立法程序看,个税在今年也会出台改革草案,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度,2022年个税将立法,今年出台方案,然后进入讨论、论证等环节,从时间周期上看也合适。
”一位财税系统人士说。
这一点在发改委上述意见中已经有所涉及。
5月18日,经签批,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
在上述三项改革中,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也被提上了的工作日程。
记者获悉,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根本原则是把个人所有收入综合计算,然后根据相应的税率,考虑抵扣额,但做到这些的前提就是要个人把全部收入都上报税务机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分析,通过个人上报信息,可以了解纳税人在不同时间、地点的纳税信息,方便政策制定部门在个税税率、税制制定等方面的考虑。
“改革的核心是征管力量是否能够跟上,因为目前个税征管工作还是由地税部门来完成,这些具体征管工作需要各部门的衔接。
”此前,由国税总局、财政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草案,要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覆盖全面的纳税人识别号,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将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单笔资金往来达到5万元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
这为个人所得税的推进提供了技术条件。
上述财税系统人士表示,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个税改革方案年内也有望出台。
“这是财税改革进度的要求,目前财政部已经在加紧做这件事,当然改革的前提工作是个人涉税信息的逐步完善,这成为个税改革方案的一个技术核心问题,一旦技术完善,方案论证就会减少很多阻力。
”该人士表示。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其核心就是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个税作为其中一个环节,其作用不言而喻。
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设计及流程再造_崔志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为我国今后直接税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由于我国税收收入长期依赖于对货物和劳务征税,征收对象主要是企业,对个人直接征收管理的税种较少,即使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多是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纳税人很少与税务机关接触。
这一方面导致税务机关在直接税的征收管理中缺乏相应的经验,另一方面也导致直接税征收管理的机制与流程没有建立起来。
税制改革的关键是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
实体税种的制度设计再科学,若没有相应的程序制度作保障,税制改革的成效也将大打折扣。
2015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自然人纳税人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
但从实践看,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制度构建还需考虑我国的一系列现实问题。
一、我国自然人税收征管现状(一)纳税人以法人为主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以货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设计及流程再造*□ 崔志坤 李菁菁 丁 文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构建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是我国直接税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
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需要构建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
直接税的征收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间接税,它需要一系列相关机制与制度的配合。
自然人税收征管信息平台和涉税信息管理制度,是实现自然人税收高效征管的重要保障。
本文基于我国自然人税收征管现状,提出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设计构想和相关流程,以期对推动我国的直接税改革有所裨益。
关键词:自然人 税收征管 信息平台 现金管理 财产登记物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和建立主要围绕货物劳务税展开,国家的大部分税源也都来自企事业单位。
由此,便决定了我国主要服务于货物劳务税和企事业单位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机制。
《税收征管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对照表

执行。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授权国务院规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
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
相抵触的决定。
辽地税办函〔2014〕50 号附件 3
《税收征管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对照表
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
修改后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
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 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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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信息以及其他涉税信息。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
第八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
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 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
纳税咨询服务。
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税收诚信体系
和失信惩戒制度,促进税法遵从。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应当依法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
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
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关系着国家的建设与发展,也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而税收征管法则是规范税收征收和管理的重要法律。
近期,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要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修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原有的税收征管法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比如,数字化经济的兴起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使得税收征管面临着新的挑战。
此外,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
例如,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纳税人有权了解检查的目的、范围和依据,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于税收信息管理,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强调要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
这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税收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更加有效地防范税收流失。
在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行为,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以增强税收法律的威慑力。
同时,也明确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防止权力滥用和执法不公。
然而,对于这份征求意见稿,也存在一些不同的声音和讨论。
有人认为,部分修订条款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还有人担心,新的税收征管要求可能会对一些中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运营带来较大的压力。
面对这些讨论和担忧,我们应该以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来看待。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提高征管效率、保护纳税人权益等多个目标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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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标 签】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求意见稿
【颁布单位】财政部,其他部委,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5-01-05
【实施时间】2015-01-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5年2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szg@。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照表.doc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关联知识:
1.新《征管法》中的税收执法权浅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