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制度一、销售资质认证1.1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认证。
该资质认证由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颁发。
1.2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以及其他必要的资质要求。
1.3机构申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质,需满足相应的注册资金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二、销售行为规范2.1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定。
2.2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销售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合规。
2.3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客户充分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销售人员管理3.1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人员管理制度,规范销售人员的行为,防范销售风险。
3.2销售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以及其他必要的资质要求。
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
3.3机构应当对销售人员开展定期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销售风险控制4.1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销售风险控制体系,确保销售行为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2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合适的投资产品。
4.3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控制。
五、销售信息披露5.1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5.2机构应当定期向客户披露投资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收益率、风险评估等信息。
5.3机构应当及时向客户披露影响其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确保客户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真实情况。
六、销售监管与处罚6.1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6.2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销售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暂停业务资格等措施。
七、行业自律组织与标准7.1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业进行自律管理,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证券私募基金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私募基金公司的运作,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运作、管理及终止等全过程。
第三条证券私募基金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二)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三)稳健经营原则:坚持稳健经营,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对待投资者,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证券私募基金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及监督公司经营。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工作,接受总经理及董事会的领导。
三、投资管理第九条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投资决策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风险可控原则: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风险可控。
(三)收益最大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第十条投资决策流程:(一)项目筛选: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投资方向。
(二)尽职调查: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详细调查,评估项目风险与收益。
(三)投资决策: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投资。
(四)投后管理:对已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风险控制第十一条证券私募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一)风险评估: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和防范风险。
(二)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五、信息披露第十二条证券私募基金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基金投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投资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投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三)专业审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评估投资项目,提高投资收益。
(四)公开透明: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知情权。
(五)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声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投资战略、投资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二)总经理;(三)首席投资官;(四)财务总监;(五)风险控制总监;(六)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公司投资战略;(二)审批投资计划;(三)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四)监督投资执行情况;(五)其他投资管理事项。
第七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跟踪、退出等工作。
第八条投资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投资策略;(二)筛选投资项目;(三)评估投资项目;(四)跟踪投资项目;(五)退出投资项目;(六)其他投资管理事项。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九条投资项目筛选:(一)投资管理部门根据投资策略和行业特点,筛选潜在投资项目;(二)对筛选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投资方向。
第十条投资项目评估:(一)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前景、盈利模式、风险控制等方面;(二)评估结果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决策:(一)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二)决策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执行:(一)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决策结果,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二)投资管理部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基金投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投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银行以及基金从业人员。
第三条基金投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基金投资活动合法合规;(二)安全性原则:保障基金资产安全,防范风险;(三)效益性原则:追求基金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四)透明度原则:确保基金投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投资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金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基金投资财务核算、审计和报告工作;(三)监督基金投资财务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四)协调基金投资财务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五)对基金投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银行应设立相应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投资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执行第七条基金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研究市场情况,分析投资机会;(二)制定投资策略,确定投资比例;(三)提交投资决策报告,经相关决策机构审批;(四)执行投资决策,进行投资操作。
第八条基金投资执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确保投资比例符合规定;(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三)及时记录投资操作,确保投资信息真实、准确;(四)定期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基金投资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完整地记录基金投资活动;(四)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9•【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正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公布的《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
第三条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运作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的募集第六条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三)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四)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六)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七)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制度范本

基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三条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职责,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投资管理第四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基金投资策略,明确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应当遵循风险控制、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六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组合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策略。
第七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定期投资、赎回等操作,确保基金资产的规模与投资策略相匹配。
第三章基金运营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运营管理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高效运作。
第九条本公司应当指定专门的基金运营团队,负责基金资产的估值、核算、清算等工作。
第十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确保基金资产的收益最大化。
第四章信息披露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基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当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情况、资产净值、费用支出等信息。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十四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本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基金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第十六条本公司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第六章监察稽核第十七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察稽核制度,对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十八条本公司应当设立监察稽核部门,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增值。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所有证券投资活动。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策略,审批重大投资决策。
2.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风险的评估、监控和管理。
3.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务报告。
4. 投资执行部门:负责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
三、投资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投资活动。
2. 安全性原则:确保投资资金安全,避免高风险投资。
3. 收益性原则: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资产增值。
4. 流动性原则:保持一定的资金流动性,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需求。
四、投资范围与限制1. 投资范围: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品等。
2. 投资限制:不得投资于未经批准的金融产品,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
五、投资决策程序1. 投资提议:由投资执行部门提出投资建议。
2. 风险评估:由风险管理部门对投资提议进行风险评估。
3. 决策审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提议进行审批。
4. 执行与监控:投资执行部门负责投资操作,并对投资过程进行监控。
六、风险管理1.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3. 对重大风险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信息披露与报告1. 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投资情况和风险状况。
2. 按照监管要求,对外披露相关的投资信息。
八、审计与监督1.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上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三篇.doc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基金名称一基金投资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资产投资行为,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争取基金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与投资管理直接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以及基金资产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投资管理原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坚持定额、稳健性、高效率的投资原则。
3.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公司投资的最高标准。
3.公平对待所有基金。
五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运作、严格监督,使有效决策、明确责任。
6.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关注并接受公众对投资交易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第五条投资组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价值投资原则公司按照价值投资管理基金投资。
通过深入研究,探索并投资于被低估的证券,以期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增长潜力,并为基金持有人寻求长期、稳定性、安全回报。
(2)风险与收益最佳匹配原则:每只基金在构建其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匹配,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前提下,通过选择高收益和高增长的证券,利用收益分析技术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或者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低风险证券和补充波动性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收益比的优化,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收益率。
(3)分散投资原则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公司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
(4)流动性管理原则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公司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的流动性和投资组合的整体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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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2)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5)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15)第一节投资研究 (17)第二节投资决策 (18)第三节投资执行 (22)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 (24)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 (25)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26)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30第七章投资禁止与限制 (31)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36)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36)第十章附则 (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其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一)长期投资的原则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
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不过多地局限于短线市场机会的寻找,而是以基本分析为基础,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从而分享中国经济长期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为份额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
公司的目标是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原则公司将全面的风险控制贯穿于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一方面在投资管理团队内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中的全程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领导下的监察稽核部以及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
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及有关投资业务人员应当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基金证券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公司应及时根据证券交易制度的修订调整,修正基金的证券投资和交易行为。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第十三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一)投资决策委员会(二)风险控制办公会(三)分管领导(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监)(四)基金经理(五)研究部(六)交易室 (七)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 (八)监察稽核部第十四条证券、基金投资管理组织结构图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 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总监以及公司根据 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投资相关人员组成。
投资总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在投委会 授权权限范围内实施投资计划,超出其权限范围的 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合规性审查 基金 风 险 评 估 、 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基金投资程序及权限设置;(二)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确定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以及投资限制;(三)讨论基金经理定期出具的《投资策略报告》以及研究部的研究策略报告,审定各基金资产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在不同市场、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基金资产在重点市场、行业、产业、板块之间的分配比例及融资规模,并根据市场形势对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四)批准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及调整;(五)制定基金投资授权方案,对分管领导、基金经理作出投资授权,对超出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疋;(六)评价基金经理的工作绩效;(七)定期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基金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绩效分析报告进行讨论,并执行适当的策略、程序和方法尽量减轻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投资总监投资总监负责公司具体投资管理技术业务,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投资管理流程、环节和事宜,保证基金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二)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负责召开例行之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三)协助制定公司发展短、中、长期投资政策、策略和计划;(四)执行投资组合管理团队的投资决策流程,包括资产配置、行业和公司选择、风险分析和管理;(五)落实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按期达到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制定的目标;(六)在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努力使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达到并保持业内一流的业绩;(七)参与制定公司产品开发计划,并对产品开发提出建设性意见;(八)与基金的重要客户保持经常的沟通和联系,向客户阐明公司的投资理论和策略,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九)协助支持新产品的发行。
第十七条基金经理基金经理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营运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为:(一)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二)拟定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二)负责制定和执行基金投资组合方案。
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上报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四)负责制定并下达日常交易指令;(五)定期对投资组合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业绩表现进行总结,并向投资总监汇报;负责对所管理基金的运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参与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六)开放式基金经理负责基金流动性的直接管理并积极与基金重要客户沟通及参与路演。
基金经理下设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工作。
第十八条研究部研究部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重要的投资决策支持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进行研究,出具研究策略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提供依据;(二)负责外部研究资源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与外部研究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基金投资建立起强大的研究平台和信息资料库;(三)负责开展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四)负责对关注行业内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为基金的重仓品种提供研究报告和建议;(五)对研究部推荐形成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六)对固定收益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等进行专项研究,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七)及时完成基金经理委托的专题研究项目;(八)及时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研究任务。
第十九条交易室交易室负责公司所有基金投资计划的具体执行和内部控制。
公司采取集中交易模式,所有基金投资的交易均通过交易室完成。
中央交易室对基金经理发出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交易指令,有权暂停执行并立即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报告。
交易室的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二)对基金交易情况实施一线实时监控和汇报;(三)向基金经理及时反馈交易执行情况;(四)保管各种交易记录、单证等原始凭证以及有关文件、资料、报表和其他材料;(五)发现交易或市场异常及时汇报;(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是公司从事交易清算、基金清算、会计核算以及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的业务部门。
基金事务部和财务综合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根据公司确定的租用交易席位的券商名单,具体办理开户事宜;(二)负责基金交易的资金调拨、交易清算等工作;(三)负责基金会计工作;(四)负责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登记和基金清算等工作;(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注册登记和基金清算中出现的问题;(六)负责编制基金的各项定期报告,提供基金临时报告所要求的相关内容;(七)负责编制定期的基金客户对账单;(八)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作为基金投资的合规性检查部门,主要是对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理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对外发布基金信息的审核。
第二十二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研究部下设风险管理组,通过建立并运用有关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包括:(一)制定清晰合理、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及时传达;(二)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战略,并监督其执行;(三)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规模、复杂程序和可承受的风险,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估(识别-度量-分析)方法和工具;(四)建立并遵循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五)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需求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六)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投资表现标准并结合国内基金运作惯例的基金业绩计算方法;(七)发展一套国内外领先水准的数量化的投资风险与绩效评估系统,确保对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科学化、准确化、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估;(八)定期向决策和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九)及时提供基金投资风险和绩效数据,满足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及其他用户的不同需求(包括基金经理、市场营销部门、产品代销机构及基金持有人);(十)依据风险控制办公会的指示对各项风险课题进行研究;(十^一)培育和推广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