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江蘇南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J i a n g S u N a n R e P o w e r G e n e r a t i o n C o.,L t d

企业标准

Q/CRPNR-FP-209.012-2011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11-06-01公布2011-06-01实施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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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4)

2. 范围 (4)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4. 职责 (4)

5. 管理要求 (5)

5.1 一般规定 (5)

5.2 安全工器具管理 (5)

5.3 作业现场规定 (6)

5.4 容器内部作业规定 (7)

5.5 高空作业规定 (7)

5.6 交叉作业管理 (8)

5.7 用电管理 (8)

5.8 动火作业管理 (8)

5.9 起重作业管理 (9)

5.10 文明施工 (10)

5.11 安全管理要求 (10)

6. 检查考核 (11)

7. 其他 (11)

前言

本标准对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内容、要求和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由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归口负责解释。

编写人:傅华民

审核人:李粉华

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1.目的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公司设备检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过程(大修、小修、临检)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及程序。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规程》、《运行规程》

4.职责

4.1 综合部

4.1.1 负责检修队伍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资质证书及施工机械检测情况审查。

4.1.2 负责参与对检修施工队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的审查。

4.1.3 负责组织召开检修安全会议,并组织检修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印发检修安全检查通报。

4.1.4 负责审查起重机械、安全工器具检测和试验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4.2 技术支持部

4.2.1 负责审核初选的检修施工队的安全施工资质。

4.2.2 负责审查检修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2.3 多个施工队伍交叉作业时,负责组织承包单位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现场管理部门和施工队伍执行。

4.2.4 负责组织对外包队伍负责人、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5 负责在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时,同时检查验收安全施工措施执行情况,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4.2.6 负责检查检修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2.7 负责检查检修现场使用起重机械、安全工器具符合安规要求。

4.2.8 负责做好检修现场动火审批和监护工作。

4.2.9 负责对检修现场消防器材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放置、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4.3 发电部

4.3.1 负责开工前的工作票办理,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审查检修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3.2 负责检修设备的试运和试验,做好检修的验收把关工作。

4.3.3 负责大修现场的值勤、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要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

4.3.4 参加大修现场的检查,提出考核意见;制止现象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现象,有权停止其工作。

4.4 物业分公司

4.4.1 负责办理检修施工人员和临时工的临时通行证。

4.4.2 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4.3 负责检修施工队和临时工的法纪和规章制度教育。

5.管理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凡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本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

5.1.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工作和约时停送电。

5.1.3 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合适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穿带有铁钉的鞋进入现场,女员工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发电机膛内、汽轮机上缸、大型电机内等处工作时必须穿连体工作服。

5.1.4 使用可燃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在检修现场严禁使用汽油擦拭设备。

5.1.5 严禁酒后作业或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5.1.6 凡使用起重机械、锅炉电梯、汽机行车等要安排专人操作,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5.1.7 检修现场使用的电气接线盘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24V 以下的电气工具。

5.1.8 检修中需要拆除电缆封堵时,应经技术支持部同意,待工作完毕后应由原拆除人员负责封堵好。

5.1.9 参加检修的外委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要佩戴“临时入门证”,检修现场要用围栏、禁示绳围住,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5.2 安全工器具管理

5.2.1 检修前检查试运汽机行车情况。

5.2.2 检查试运检修用电动葫芦情况。

5.2.3 检查试运电梯正常。

5.2.4 安全带、钢丝绳、千斤顶、手动葫芦、电气安全用具等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5 应配备足够的漏电保护器和行灯变压器。

5.2.6 检修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3 作业现场规定

5.3.1 检修工作时如需将盖板和栏杆拆除,或临时打孔洞,需办理书面申请,得到技术支持部同意方可;栏杆拆除后必须设立标志和临时围栏,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5.3.2 检修中换下的废油应统一回收,禁止将废油倒入地沟。

5.3.3 禁止随地乱扔抹布、棉纱,用过的擦拭材料,应放在废棉纱铁箱内,并定期清除。

5.3.4 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建筑,施工队伍使用的工具柜应存放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盘柜整洁并应有标志,写明所属单位、部门,破烂污脏的盘柜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5.3.5 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存在仓库、室外指定地点,必须放置整齐,标志牌清楚、齐全,设备和敞口处应封闭好。

5.3.6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拌跌的物件时,必须放置明显的警告牌,地面上有灰浆泥污,应及时清理,以防滑跌。

5.3.7 拆卸下来的重物,不得放在格栅板上,也不能直接放在大理石或地板砖地面,应垫好道木或放在专用构架上,对容易污染腐蚀地面的带油、酸、碱的部件,应用橡皮填好,小型物件应放在专用的盒盘内,以防发生污染,损坏地面。

5.3.8 在设备进行油漆、刷涂料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对可能被污染的设备、地面应采取隔离、遮盖等措施,工作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和清除二次污染的痕迹。

5.3.9 动火区域需要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工作票;检测气体浓度,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

5.3.10 检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倒至指定的临时垃圾场,由物业公司负责联系外运。

5.3.11 转动机械在检修前,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风源、水源、冷源等,有关阀门、闸门都应关闭(氢管道在隔离中还应加堵板)。

5.3.12 检修工作原则上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上下层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应做好相互联系工作,同时必须装设安全网。

5.3.13 转动机械检修工作终止后,应将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恢复原状,否则不准启动。

5.3.14 设备吊装而临时打的孔洞,在设备吊完后,应及时将孔洞恢复原样,以防他人误落受伤。

5.3.15 磨煤机检修前,应将给煤仓上的煤用完,磨煤机筒内有残余煤粉时,严禁使用电、气

焊作业,防止煤粉着火和爆燃伤人。

5.3.16 在炉膛内焊、割工作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安全执行情况,防止因电、气焊工作时所产生的火星溅落在炉膛内脚手架上造成着火燃烧。每次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检查炉内是否留有火种,防止火灾事故。

5.3.17 检修设备与公用设备连通管道上的阀门应关闭并醒目挂上安全标示牌,并加锁。防止误动设备或阀门损坏设备和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4 容器内部作业规定

5.4.1 进入容器、烟风道内检修必须办理工作票。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安全注意事项,防止气体中毒、窒息。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它工作。

5.4.2 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工作场所应配备泡沫灭火器和干沙,严禁明火。

5.4.3 在容器内工作的人员,应穿无扣工作服,带入容器的物品必须清点、登记,出来时必须检查清楚,防止零星物件落入容器内。

5.4.4 容器内作业需要中断工作时,必须对容器所打开的人孔门处张贴封条,或派人值班监护。

5.4.5 容器内作业至终止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5.4.6 需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如汽包、凝结器、除氧器、扩容器、油箱等),电焊机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面,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把必须绝缘良好,在焊接工作中应有专人监护开关,同时应注意做好防止电焊产生的火星点燃焊接周围电线、油类、木板等易燃物品的防火工作。

5.5 高空作业规定

5.5.1 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认真地检查;不符要求不得使用。

5.5.2 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抛物,需要传递的物件必须用工具袋或绳索系好再进行。

5.5.3 患有不适高空作业的病症或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5.4 因工作需要,现场拆除的楼梯扶手,工作结束或暂定工作时必须立即恢复原状或用临时围栏固定好。

5.5.5 架子工应经市安监局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者方能上岗作业。

5.5.6 搭建好的架子必需经验收合格,并贴相应的有效期限和有搭建人、验收人、使用人签名的合格标签。

5.5.7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5.5.8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移动频繁时宜使用双钩安全带。垂直转移时,宜使用速差自控器或安全自锁器。

5.5.9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5.5.10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5.5.11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6 交叉作业管理

5.6.1 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作业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作业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作业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5.6.2 上下间互相关心,互相协调,物件轻拿轻放,严防工器具、零部件、材料下落。

5.6.3 上下层间传递物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上下抛物。

5.6.4 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任意拆除;确需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人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作业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5.7 用电管理

5.7.1 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接线、修理和安装。

5.7.2 电动工器具使用要经过电气试验合格方可。对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电动工器具不得使用。

5.7.3 临时照明、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取橡皮电缆线,普通灯头线、花线严禁使用。临时电源用线不得乱拖乱挂,必要时架空行走避免外力破坏,严防重物挤压破皮。

5.7.4 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必须完好,对外壳不全或破损的不得使用,闸刀或开关保险丝的使用必须规范,严禁用铜丝代替。

5.7.5 现场用电要严格电压等级,对在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工作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加设行灯变压器,电压等级不得超12V。

5.7.6 电焊机使用前必须对外观进行检查,要求外观完好,无损伤。焊机内部电气绝缘性良好,接线时必须了解电源容量,不得超载,焊线不得破皮裸露,不得与钢丝绳纵横交错或直接相触。焊机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焊工作暂停时必须将电源关闭,不得使焊机处于充电状态。

5.7.7 工作前加强验电,尤其是新开工的设备或次日的复工前均要进行验电核对。

5.8 动火作业管理

5.8.1 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电焊作业操作证。

5.8.2 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加强动火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5.8.3 动火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要熟悉现场、设备和系统,对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动

火前要及时通知部门、经营策划部安全专职及消防专职到场。

5.8.4 油管路、油系统动火前要将管路与系统进行彻底的隔离,隔离不死,不得动火。

5.8.5 氢管及系统动火,要作好防火、防爆措施,除必须执行各类动火工作规定的安措外,还必须对空气的氢含量进行定时测试。

5.8.6 尽可能地减少在危险地段的动火时间和工作量,必要时可在工作场所以外先行焊好。

5.8.7 氧气和乙炔两瓶之间的距离要保持8M以上。并根据要求两瓶不得同车搬运,不得同库存放。

5.8.8 电焊作业结束前必须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5.8.9 坚持“十不动火“原则,认真执行防火规定。“十不动火”原则:

5.8.9.1不是焊工不烧。

5.8.9.2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5.8.9.3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5.8.9.4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5.8.9.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5.8.9.6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5.8.9.7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5.8.9.8焊接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烧。

5.8.9.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5.8.9.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5.9 起重作业管理

5.9.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9.2 重大起吊作业要有领导到场,协助指挥。

5.9.3 起重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识、悬挂警示牌,或用安全围栏,必要时派人在现场看守,严防人员突然进入起吊区域。

5.9.4 作业前要对起重工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5.9.5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停止操作,消除缺陷。

5.9.6 严格执行起重“十不吊”原则:

5.9.

6.1超负荷不吊。

5.9.

6.2歪拉斜吊不吊。

5.9.

6.3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9.

6.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5.9.

6.5重物越人头不吊。

5.9.

6.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5.9.

6.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5.9.

6.8吊物上站人不吊。

5.9.

6.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5.9.

6.10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5.10 文明施工

5.10.1 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工作结束后,对检修场地全面打扫一次,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总结工作。

5.10.2 设备零部件及备品、备件实行定置排放。

5.10.3 现场拆除的扶手、围栏、井坑、孔洞等应设立标示牌或警示灯光。

5.10.4 现场拆下的管道、阀门要封堵完好,并贴有封条。

5.10.5 在发电机、汽轮机等大型电机内工作时必须办理工器具借用手续。

5.10.6 发电机和汽轮机轴系要加强防护,暂不检修时,用布等包扎好。

5.10.7 检修现场保温作业或污染严重场合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5.10.8 减少现场污染源,拆保温时要用袋装,严防二次污染。

5.10.9 高温作业场所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的通风良好,合理安排劳动强度、工作时间,严防发生中暑。

5.10.10 做好冬季的防寒、防冻、防滑,防油路、水路冻坏,尤其是户外室外的管道、设备要做好保温措施,严防损坏。

5.11 安全管理要求

5.11.1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巡查检修现场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提出考核。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禁止其进行检修工作,并联责考核承包单位负责人。

5.11.2 在检修开工后,综合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检修安全例会。

5.11.3 各部门和外包单位在机组检修期间应坚持每天召开一次安全文明工作碰头会,做到在布置、检查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文明工作。

5.11.4 各部门、班组和外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习惯性违章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检修安全。

5.11.5 在机组检修中,对重要工序要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安排专人作现场监护,防止发生事故。

5.11.6 检修项目部要加强对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谁用工,谁管理。公司所有

员工有权制止任何“三违”现象,公司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11.7 发生不安全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6.检查考核

施工单位查出的违章,由施工单位考核;公司检查组查出的违章列入公司考核。

6.1 发生人身事故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处罚。

6.2 下列违章行为,考核100-500元:

6.2.1 无票工作,工作票未随身带;

6.2.2 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检修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6.2.3 发生火警;发生火灾事故,根据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和火灾性质处理考核。

6.2.4 发生高空落物,造成后果的按事故定性加重处理。

6.2.5 特种工未持证上岗。

6.2.6 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

6.2.7 厂区内抽烟,酒后上班。

6.2.8 对地面、墙面,未采取保护措施。

6.2.9 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进行工作。

6.2.10 检修现场脏、乱、差,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2.11 造成污染,没有及时组织清扫场地。

6.2.12 未经同意,损坏地下、地上设施,并赔偿相应损失。

6.2.13 设备、材料乱堆乱放。

6.2.14 工作票前总结未对现场文明生产情况验收。

6.2.15 未尽事宜,按有关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7.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56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检修期间的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和职工。 2 所有系统检修或单机检修都应编写书面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同时也是安全责任人。 3 开好检修会,即企业检修会、车间骨干会、班组会,精心安排,认真布置,层层动员,让职工对检修安全心里有数。 4 抓好安全教育,尤其对外单位配合协助检修的人员和民工要进行检修前的专门教育。 5 对重点检修部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试车,恢复生产。 6 做好检修所需的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所有进入检修场所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同时有人监护。 7 严格停送电规定,实行统一指挥,停送电责任人不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305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maintenance operation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日常检修 1、进入检修场所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 2、在前往检修现场的途中尽量不要奔跑,应注意各种障碍,应尽量走安全通道,避免跌倒、撞击和车祸。在登高时,应注意控制身体重心,上下陡梯时,应双手把持梯子,防止身体坠落。 3、检修用的器具、备件、材料等应使用适宜的方式运送和传递,禁止空中抛投,放置应稳定。 4、检修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应可靠接地,检修用手持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5、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作业证,具体操作按《检修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6、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相关单位应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检修前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的项目进行危险因素排查,

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因素按作业人员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制订防范措施,并将防范措施列入到《检修工作票》中再进行逐级审核、审批后进行现场落实,具体操作按《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执行。 7、检修前,应和操作工取得联系,由操作工停机后,进行有效的共同安全锁定,并填写《检修工作票》中涉及内容。具体锁定操作按《安全锁定管理程序》执行。 8、所有车间、站检修计划的申报,必须根据区域内设备承包所属班组而指定由该班组安全员作为检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申报表中“安全负责人”一栏内注明。凡未执行的,由厂部生产办作退回车间处理;凡经检查填报与现实不符的,按200元/次分别考核计划申报人与审核人。 9、所有检修工作票必须由项目班组的安全员进行一次审核、签名(如遇班组安全员休假可由班长临时代替)后再递交车间审核、逐级审批。所有检修工作票填写规范上出现错误的,按元/1处对填写人、审核人分别进行连带考核。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现场检修安全管理

编号:SY-AQ-0614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现场检修安全管理 On site maintenance safety management

现场检修安全管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在管式加热炉的检修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起重工、起重司机、架子工、焊工、电工、射线探伤工等特种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作业。 二、现场“隐患”管理 (1)按隐患危害程度分:一般隐患——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2)管式加热炉的施工现场隐患按危害类型分类有:火灾隐患(约占32%);爆炸隐患(约占30%);泄漏隐患(约占2%);中毒隐患(约占2%)。 (3)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物

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例如,电线绝缘损坏发生漏电;管路破裂使其中的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等。有时一种物的故障可能导致另一种物的故障,最终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例如,乙烯裂解炉锅炉给水系统的泄压装置故障,使汽包和炉管内部介质压臣力上升,最终导致汽包和炉管破裂。 (4)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震动等物理环境。 (5)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三、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由于管式加热炉结构复杂,零部件多,检修过程中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一)安全巡检“挂牌制” “巡检挂牌制”是指在生产装置现场和重点部位,要实行巡检时的“挂牌制”。操作工期到现场按一定巡检路线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定要在现场进行挂牌警示,这对于防止他人可能造成的误操作引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 3.职责 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4.1.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1.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2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4.2.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2.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2.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2.4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94310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检修组织与管理 1、公司与检修单位要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一切检修项目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完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3、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组织好有关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内容,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二、检修安全教育管理 1、检修前对所有参检人员进行检修安全、个人防护教育,特殊作业还要进行体检,未经安全教育不得参加检修作业。 2、检修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检修方案和各项检修管理规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三、检修安全通则 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情况。每次检修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2、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5、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其它装置或邻厂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6、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材,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检修现场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05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检修现场高风险作业安 全管理措施正式样本

检修现场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安健环管理的具体实施要求 1、安全检查表的使用要求及转变工序作业要求 1.1锅炉本体区域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汽机 区域主机、发电机转子等辅机的起重作业,脱硫吸收 塔防腐作业项目等必须每日按照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对 作业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对于检查不符合标准的严禁 开工,应进行整改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2每天的开工检查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检查 签字,现场监护人员进行复查签字,项目承包单位的 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察签字,维护部及项目部安全管

理人员每日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认真执行的作业点进行曝光考核。 1.3 各高风险作业项目转变工序后,在下一项工作开工前由专业组织各级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及布控安全措施,执行转变工序后的安全检查表单。(列:脱硫吸收塔内部检修喷砂结束后在进行防腐作业前,应进行针对防腐作业的风险分析及布控防护措施) 2.检修过程中安健环管理 2.1在检修中后期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比较高,主要是高空落物的风险、火情的风险、用电和机械伤害的风险,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查预控措施的有效性。 2.2开工前,各专业、各班组、各作业组,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工作组成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工前五分钟教育(包括三

检修安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终)

检修安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安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子)公司检修安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方案编制及审核 第三条检修安装作业实施前,应编制作业方案。方案由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作业人员共同参与讨论。 第四条施工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一)作业的时间、地点; (二)作业影响范围或影响单位; (三)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四)作业前需要准备的安全工具及防护用品; (五)作业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 (六)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 第五条作业方案应细化,做到一个作业任务有一个作业方案。方案中关键作业步骤必须明确执行人员、作业方式及应达到的标准,对影响安全的关键点必须指定确认人。 第六条作业方案应当由作业单位检修负责人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实施。

第七条涉及夜间抢修的作业方案编制要求及审批程序,由各单位制定具体的规定。 第三章相关人员职责及要求 第八条作业负责人职责: (一)按照本规定第四章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开展伤害预知预警活动; (二)编制作业方案; (三)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四)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工具及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下达开始作业指令; (五)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六)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九条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接受作业安全交底,了解作业内容及需要监护的内容,具备监护能力。 (二)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暂停作业; (三)全过程掌握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情况,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保证监护到位;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范文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2 分级: --高度在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3.1 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 在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作业队必须有专

职或兼职监督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3.4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双扣)、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3.5 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准用”标识,不得使用。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6 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拉警戒线。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 3.7 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3.8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 3.9 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各部(处)室/ 车间: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工装置检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兖矿集团安发【2009 】558 号文件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地面生产单位检维修安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煤化公司安全监察处要求,特编制本规定。 一、检维修定义 本规定中的检维修包括生产区域设备设施装置的大修、中修、小修、日常检修、紧急停车检修(抢修)、临时检修及故障处理项目(工程)。 二、完善各项制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责任 1.各单位要明确各级对检维修的安全管理责任,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相应的职责范围及责任追究内容。各车间主任为检维修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 2.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风险辨识分析和安全检查确认 1.检维修项目(工程)进行前,检维修单位应对检维修范围内及相关周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价,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列出表单。 2.针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检维修单位应研究制定安全对策措

施,一般有害因素安全对策措施报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审核,安全监察处审批;重大有害因素安全对策措施报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监察处审核,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检维修单位为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检修所在单位审批;审批后的方案报设备所在单位进行备案。 3.在检维修项目(工程)实施前及实施全过程,由检维修单位组织需要进行安全确认的检维修项目或检维修项目中的工作环节,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检查确认人员要在检查确认表上签字,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全面推行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暂行规定》(兖矿集团安发〔2008 〕411 号)及集团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红黄牌执行标准和严重“三违”标准及处罚规定》(兖矿集团安发 〔2007 〕4 号)。 4.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依据检维修风险评价,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制定应急预案。三、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 1.检维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对专业检维修人员应制定专门的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生产作业人员,应对有可能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2.检维修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检维修前,必须根据检修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对参加检维修作业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油气处理分公司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安全部门是分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条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实施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风险及危害调查表》和《环境因素识别登记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第四条实施单位的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安全部门审核。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分公司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 第六条装置检维修前,分公司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分公司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要指定安全员,劳动保护监察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配带明显标志,同时,每个检修项目的负责人就是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质量,定检维修制度。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分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部门讨论后,分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装置停工前,分公司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确定盲板位置、拆装人姓名、拆装时间等),确定盲板加装完毕后,由分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时,界区天然气进装置管线必须加设盲板;凡装置所加的盲板要定位、定人进行装、拆,绘制盲板图,并标明盲板的厚度、直径、负责人,同时盲板强度要符合要求,所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明显的标志。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XX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停产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其它检修作业和对外发包、承包的检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检修单位应根据检修范围和内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制定检修方案,落实检修组织、人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按规定配备安全器材、装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从事登高、电气、动火、进入设备内部空间和抽插盲板等特殊检修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按规定上岗。 第五条检修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用火用电、物料存放、使用、处置和回收危险化学品物及工作环境,必须执行相关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检修现场负责人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置作业现场,明确作业人员职责、分工,组织相关人员对检修设备、机具、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具、器材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工艺、技术、

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检修设备、工具、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在带电区域或邻近带电设备、线路地点使用金属梯子、高凳。 第八条抽插盲板作业,应按规定绘制作业图和拆装表,进行安全检查、确认。 第九条置换作业应绘制置换流程图,合理选择置换介质入口、被置换介质排出口。 第十条吹扫作业应按管线和设备位置编号逐一进行。作业结束时,采取防止管路系统介质倒流措施,及时将管线、设备与运行系统隔绝。第十一条设备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取样分析,应在作业前30分钟进行。连续作业时,至少每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作业中断后需恢复作业的,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含氧量未达到安全指标前,严禁动火或进入设备内部等作业。 第十二条开启人孔作业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依次进行。开启设备底部人孔时,必须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确认设备内部无堵塞或残留物料,在打开人孔盖之前,不得将固定螺栓全部松开。第十三条作业中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 第三章生产装置检修 第十四条停车操作必须遵守停车时间和停车程序,按规定泄压、降温和排净装置内物料。 第十五条装置停车后,按规定办理检修交接手续。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外委施工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焦化厂外委施工检修 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施工指的是委托外来检修单位进行土建、安装、防腐、堵漏、改造的施工过程,由于外来检修单位对生产现场工艺、设备、环境郊外陌生,加之其雇佣人员大多为临时工,施工经验和安全意识不足,使其成为安全管理和事故控制的难点。为了进一步减少和外委检修中事故的发生,取得更大的安全效益,特针对外委检修作业过程制定本规定: 一、外委施工手续办理程序 1.外委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协议后,到焦化厂设备主管处办理检修派遣单; 2.持检修派遣单到安环主管处签订安全协议,施工负责人接受施工前安全教育并在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和临时胸卡抵押金;保证金金额由安环主管根据工期长短、工程量、施工区域安全特性等确定。一般在1000-10000元/ 项。 3.施工单位持检修派遣单和施工负责人安全教育卡到检修项目所属车间办理检修作业票,同时施工人员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并在车间登记。中间检修人员更换需要另行接受安全教育。检修完后到设备中心办理验收单; 4.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凭押金手续和交工手续到安环中心办理退还安全保证金。如中间有违规现象,按照规定从押金中扣罚。 二、检修过程管理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接受厂安全主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登记存档。

施工人员接受项目所在车间的安全教育并登记存档。 2.检修作业前必须由检修单位办理相应的《危险区域检修申请表》。具体办理的程序严格按照《焦化厂检修作业安全规定》办理。 3.作业前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即做好围栏、灭火器、蒸汽管、防护布等。 4.检修作业过程当天需要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5.检修作业前现场监护人员必须现场确认到位后,方可作业。 6.检修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检修方案进行,并接受车间和现场监护人员的管理。设计工艺和生产配合的,由车间提前拿出配合方案,现场配合到位。 7.间断性检修作业的工程,每次检修前都必须得到现场监护人员的认可,否则不得动火。 8.检修作业工程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并出具变更单。 9.检修作业完后,要保证现场人走地干净。 10.整个项目实施过程,施工人员必须保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工作,其劳动防护必须符合规定,车间监护人员、车间领导、厂部安环监察人员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一律按规定扣罚,出现较为严重的行为,有权停止其现场作业。 三、考核细则 1.现场作业人员劳保穿戴整齐,安全帽系好帽带,一次不到位罚款30 元。

检修现场各类作业安全措施汇总

亿鼎检修项目部安全规程 为加强我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厂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检修作业一般要求: 1、参加检修工作人员,应严格遵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2、凡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裸上身、穿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进入工作现场须戴安全帽。 3、工作人员严禁超负荷、带病作业,检修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没有安全隐患方可作业。 4、检修人员在使用手锤、电焊、气焊、气割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照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6、检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办理统一工作票,方可开展工作。 7、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 2、隔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3、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审批单,方可动火。 4、能拆卸的管道、阀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联系,如动火安全有威胁的相邻及其他,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6、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消防部门同意。 7、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8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8、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9、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检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中,从事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检修作业是指施工、维护保养、清洗、检测检验等作业。 第三条(管理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实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重大修理过程的监督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市政管理部门对燃气供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对检修作业负有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查检修作业单位的相关资质;审核检修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方案(包括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三)对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 [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现场安全员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动火类别 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动火作业原则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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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检修人员的安全施工行为,强化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检修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检修作业。 3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和机修员。 4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检修必须有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要求,措施要具体,具体责任要明确,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1.2施工负责人对检修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 4.1.3生产车间要按有关安全规定,为检修工作做好局部和整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的设备清洗处理工作。 4.1.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 4.1.5车间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处理负责。 4.1.6施工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机具、器材和检修的设备、建筑物及周围环境安全可靠性进行周密检查。 4.1.7车间大修必须执行检修报告制度。 4.1.8检修作业(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必须认真填写,严格审批。《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格 第 2 页共 6 页

式见附件一。 4.1.8.1各车间系统检修、设备大修、关键设备中修、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都必须办理《安全防护单工作票》。 4.1.8.2检查负责人根据设备部制定的检修计划或方案,认真填写《安全防护单工作票》并按照要求,逐级审批。 4.1.8.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要检查《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是否履行审批或签发手续,安全措施是否详尽、具体、落实,危险检修项目是否有方案。 4.1.8.4《安全防护单工作票》,检修负责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2一般检修安全规定 4.2.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工种安全规程。 4.2.2所有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凡是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 4.2.3传动设备和电动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卸下传动皮带,并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2.4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接触电保护器,各种电器导线绝缘要良好。 4.2.5从事易燃易爆系统检修和事故检修,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以便应急之用。 4.2.6检修中要统一指挥,服从指挥。 4.2.7检修现场的物品要堆放整齐、稳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2.8检修过程中涉及到的入锅、登高、临时用电、人力吊装和动火等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按照公司《高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 第 3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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