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训制度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习实训安全管理,保障实习实训期间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实习实训活动,包括校内实训室、校外实习基地等。
第三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实习实训过程安全、有序。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学校成立实习实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三)对实习实训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四)对实习实训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各部门、各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为实习实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基地的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为实习实训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操作,确保实习实训过程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八条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实习实训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在实习实训前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第九条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三)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方法;(四)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素养教育。
第十条安全教育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课堂讲授、现场演示、实践操作、案例分析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实习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二)电气线路、消防设施是否合规;(三)现场作业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四)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是否清晰。
第十三条对实习实训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实习实训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
校内实训建设督查制度范本

校内实训建设督查制度范本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确保实训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督查制度。
第二条校内实训建设督查制度旨在对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确保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
第三条校内实训建设督查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实训基地,包括实验室、实习车间、实践教学基地等。
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校内实训建设督查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校内实训建设督查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对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设立实训基地督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工作。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成员。
第六条各学院(部)应设立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督查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实训基地的督查工作。
组长由学院(部)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督查内容第七条实训基地规划与建设督查1. 检查实训基地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检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划实施,建设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3. 检查实训基地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4. 检查实训基地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浪费现象。
第八条实训基地管理督查1. 检查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2. 检查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 检查实训基地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资源闲置或过度使用现象;4. 检查实训基地环境是否符合实践教学要求,是否存在污染现象。
第九条实训基地教学质量督查1. 检查实训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能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2. 检查实训教学计划是否严格执行,教学效果是否明显;3. 检查实训教师队伍建设是否完善,教师教学水平是否符合要求;4. 检查实训教学改革与创新是否积极推进,成果是否显著。
第十条实训基地安全督查1. 检查实训基地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能保障师生安全;2. 检查实训基地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否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意识是否提高;3. 检查实训基地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且演练到位,是否能应对突发事件;4. 检查实训基地生物、化学、电气、辐射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
学校学生实训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学生实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学生实训管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实训是指学生在教师或企业指导员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技能、方法在实际工作环境中进行的一种实践活动。
实训形式包括校内实训、校外实训、实习等。
第三条学校学生实训工作应贯彻“立德树人、工学结合、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坚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实行学校、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训模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实训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实训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教务处、学生处、实训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学生实训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各系(部)应根据学校实训工作计划,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企业、行业等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应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由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实训过程管理第八条学生实训实行导师制,导师由学校专业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担任。
导师负责对学生实训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九条学生实训期间,应遵守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爱护设备、材料和实训环境。
第十条学生实训期间,应按照实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完成实训项目,积极参与实训过程中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学生实训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实训任务完成情况、实训报告、实训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实训成果与考核第十二条学生实训成果包括实训报告、作品、专利、竞赛成绩等。
实训成果应体现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取得的成果进行评选和表彰,对优秀实训成果给予奖励。
大学生实训规章制度

大学生实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实训活动,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实训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实训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校内企业实习、校外实训等。
第三条大学生实训应当坚持“突出实践、服务发展、强化技能、提升素质”的原则,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学校实训基地应当建立负责任的管理团队,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实训活动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务实、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应当服从学校管理,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训任务。
第七条学校将对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影响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评价。
第八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学校将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学校将给予帮助。
第二章学生参加实训活动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
第十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方可参加。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遵守实训基地的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安排,服从带教老师的指导。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自觉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如遇问题应当及时向领导或带教老师反映,不能私自解决。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损坏实训基地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学生实训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学校将设立实训管理部门,负责实训项目的统筹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将设立实训检查组,对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将建立学生实训档案,对学生的实训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供学校评定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学生参加实训活动期间应当按时报告实训情况,不得私自隐瞒。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训情况在学期末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影响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
机电校内实训管理制度

机电校内实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机电校内实训,保证实训教育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教育部有关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机电类专业的校内实训活动,包括实验课程、实训基地、实训课程管理等。
第三条学校机电校内实训活动,应当秉承“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实用第一”的原则,保证学生参与实训活动的安全和有效性,促进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升。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机电校内实训管理机构,配备专业实训教师并提供必要的实训设施和设备,保障实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实训安全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实训活动。
第二章实训基地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实训基地清单,并明确实训基地的功能、用途、设备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实训计划和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实训基地的使用和开放时间,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利用实训资源进行学习和训练。
第七条实训基地应当按照安全规范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实训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学校应当组织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实训服务能力。
第三章实训教师管理第九条实训教师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能够对学生进行实训指导和指导。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实训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确保其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实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实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实训教学方法的研究。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参与实训活动前,应当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了解实训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实训档案,包括学生的实训课程成绩、实习报告、实训记录等资料,并对学生的实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四条学生在实训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标准、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设备配置等。
职业学校校内实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职业学校实训教学管理,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确保实训安全,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训室管理1. 实训室是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场所,是学校实施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
实训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
2. 实训室实行归口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具体由实训科组织实施。
3. 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卫生、设备维护等工作。
4. 实训室设备、工具、材料等必须按照《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安全。
三、实训教学管理1. 实训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制定,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2. 实训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经学校认定后才能担任实训教学任务。
3. 实训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实训教学质量。
4. 学生必须遵守实训纪律,服从实训教师的管理,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四、实训安全与卫生1. 实训室安全是实训教学的重要保障。
实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标志等。
2. 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实训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危险设备。
4. 实训室卫生由实训教师和学生共同负责,保持实训室整洁、卫生。
五、实训考核与评价1. 实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由实训教师负责组织实施。
2. 实训考核成绩作为学生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 实训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重新进行实训,直至合格。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实训室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实训室规章制度范文一、载入实训室的行为和使用规定1. 学生在使用实训室前,需认真阅读并签署实训室使用规定,确保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学生使用实训室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工作。
3. 在进入实训室前,学生应主动排队,遵守秩序。
4. 学生在实训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乱丢杂物和纸屑,以保持实训室良好的学习环境。
5. 学生使用实训室内的设备和设施,应遵守正确的操作方法,切勿随意拆解或损坏设备。
6. 学生在实训室内不得吸烟、饮食,不得将食品和饮料带入实训室,以免影响实训室的卫生与安全。
7. 学生离开实训室时,应及时关闭电源,关闭窗户和门窗,确保实训室的安全。
8. 学生在实训室内应互相尊重,不得进行侮辱、谩骂等恶意言行,建立文明和谐的学习氛围。
9. 学生在使用实训室时,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避免遗失和被盗。
如有贵重物品遗失,请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10. 学生在实训室内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或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确保实训室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二、实训室的使用须知1. 学生在实训室内进行实践操作时,必须穿着适当的工作服和鞋子,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和鞋子。
2. 学生需遵守实训室的开放时间,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时间内进入实训室进行学习或实践操作。
3. 学生在实训室内应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实践操作,不得进行嬉笑打闹等不正当行为。
4. 学生在进行实践操作时,应按照实训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实验任务,不得随意瞎搞或捣乱。
5. 学生使用实训室内的电气设备和电源时,应保持谨慎和小心,切忌乱动电线和插线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 学生在实训室内使用化学试剂和材料时,应注意安全操作规程,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避免发生化学品溅入眼睛或皮肤接触等事故。
7. 学生在实训室内进行实验操作时,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调整实验仪器和设备,确保实验过程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

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实训室在高校的教学和科研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实训室资源,提高实训室的工作效率和设备的使用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1.确定实训室管理委员会,由实训室管理员、相关专业负责人和实训课程负责人组成。
2.实训室管理员是直接管理和监督实训室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和安全保障。
三、实训室的开放时间1.实训室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00-22:00。
2.非正常工作时间,如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实训室的,需提前预约并获得实训室管理员的批准。
四、实训室的使用申请与借用1.实训室的使用申请需提前48小时至实训室管理员处进行书面申请。
2.申请使用的教师需提供详细的实训课程计划和实验内容说明。
3.申请使用的学生须提供班级、学号等个人身份信息。
4.实训室管理员根据实训室的设备、场地、安全等情况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批准使用申请。
5.实训室的借用需提前7天至实训室管理员处进行书面申请,包括借用期限、借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五、实训室的安全管理1.实训室内严禁吸烟、携带易燃易爆品及其它危险物品。
2.实训室内操作时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3.实训室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人员进行。
4.实训室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实训室设备的维护与管理1.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次使用后,学生和教师应该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实训室管理员。
3.实训室设备的损坏或报废需及时上报实训室管理员,由其协调修复或更新。
七、实训室的使用责任与纪律1.使用实训室的教师和学生应确保所使用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2.实训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的学习环境,不得擅自移动、拆卸和修改设备。
3.规范操作实训室设备,不得进行恶意破坏和非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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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训制度
一、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并写好预习报告;
接通电源前,应有教师检查线路;
爱护仪器仪表,遵守使用规则,防止设备事故;
发生事故及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均需指导教师处理;
良好的实验环境需靠大家维护,请勿在实验室吃东西、乱扔纸屑、随地吐痰,实验室严禁吸烟;
实验结束,拆除线路,做好整理工作;
凡违反操作规程及玩弄仪器设备而造成事故或损坏器材者,视情
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停止实验,以至赔偿损失处理。
二、实验室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由专人管理,并负责总帐册登记、消帐,并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仪器设备出借,必须不影响教学实验
本系人员借用应向有关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院内各单位借用须持有借条由有关管理人员办理。
借条期满,负责催还。
贵重、精密实验
室设备,须经系主任同意,归还时须经有关人员验收。
院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按学院统一规定办理。
仪器设备若遇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应技术报告,查明原因,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实验室常用物品及工具,认真做好领用从严、借用从严、借期从严,归还验收从严。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由有关人员负责。
维护工作经常化,保证教学正常开展。
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校验。
材料由专人负责集中保管。
领用消耗材料,必须登记签名,领进、发出帐面做到平衡无错,领料单存根应保管好,不得短缺。
8. 实验室人员负责安全工作,防止事故。
清洁卫生工作经常化,实验室做到清洁整齐。
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 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者,要向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妥善保管,发现丢失要追查借用者责任,并要根据仪器设备价格及使用年限,进行赔偿;
2. 外单位及非本室人员借用本室的仪器设备,须经过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并要办理借出手续,并根据使用时间长短,支付一些
出借费,如损坏或丢失,需修理好或按介赔偿;
3.本院搞科研借用仪器设备,只能借用保管员所保管的仪器设备,各分室开设实验的仪器设备不得借出,借出要办理手续,丢失要按介赔偿;
4. 学生违反操作规程及玩弄仪器设备造成损坏仪器,追查责任由教师或学生酌情赔偿。
四、低值耐用品消耗材料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实验室领取低值耐用品消耗材料根据工作需要,向系主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购买;
凡申请低值两用物品,必须由主任批准或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购买,购买后由专人保管,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借用低值仪器仪表及两用物品,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内由借用者负责保管;
4. 消耗材料领取后,保管员要登记,并注明使用在何处。
五、安全、卫生制度
1. 安全员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记录备查一经发现不安全事故苗头,必须马上采取措施或与有关方面联系,避免种种事故发生;
2. 注意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留现场;
3. 下班时应切断各室电源及总电源、关好门窗、电灯及水龙头;
4. 实验室各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各分室管理人员负责,并按排各班卫生值日生清扫;
5. 实验仪器、仪表、配件等保持无积灰污垢,物品放置有条理;
6. 遇有重大人员伤亡、设备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六、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 实验员每学期的工作量及课程安排表,由系里制定,并留底备用;
2. 实验室开设的实验,各种教学文件、教科书、标准报告等,统一由实验员管理;
3. 实验室开设的每个实验要做好实验开设记录,并妥善保管;
4. 学生的考试成绩单及考卷、平时成绩记分册,每学期收齐,由专人负责保管;
5. 实验室各种管理文件、仪器说明书,统一放在专用橱窗内,由实验员管理。
七、交流电路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制
1.教师上课讲解实验内容前要反复强调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2.警告学生不准带电接线。
3. 警告学生不准带电改接实验线路。
4. 警告学生不准双手、单手在带电情况下接触裸露金属插线。
5.强调同组学生在实验中应相互配合,安全第一,严禁在实验中嬉笑、打闹。
6. 实验过程中,教师应不断提醒学生操作必须规范、注意安全,带好手套。
7. 学生完成实验经老师检查完数据后,再次警告学生不准在带电的情况下拆线。
8. 带课教师在实验讲解完毕后,不能离开实验室,必须等所有学生完成实验后方可离去。
9. 实验员在实验讲解完毕后,必须立刻进入实验室,做好巡查、维修工作。
10.实验结束后,实验员应迅速将实验装置、实验导线整理好,以
便下一班学生做实验。
八、学生活动基地规章制度
不准在实验室用餐,不在实验室留宿,如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不允许带其他人进入实验室。
4.未经系主任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准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否则按盗窃处理。
5.实验员必须对当天的实验室安全、纪律负责。
有权对出现的不规范操作进行指出并上报。
否则将视为失职。
6.值班人员应最后离开,做到电脑、空调及总电源关掉,门、窗关好。
实验室老师将不定期抽查。
九、实验室人员考核
实验室人员每学期初由主任安排工作,期末按实验室人员上岗任务职责计算工作量。
每学年填写一次由院发给的实验室人员考核表,总结一学年的工作情况。
鼓励适当参加科研、创收等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1)占用上班时间或借用实验室设备、仪器及工具等物品搞科研或创收,均需向系主任打招呼,并不得影响教学工作或任意改动教学秩序。
(2)占用下班时间或借用实验室设备搞科研或创收,在效益中实验室提出30%,个人提出70%。
(3)利用上班时间离开实验室搞科研和创收,必须经系主任同意,
协商上缴费用。
(4)利用业余时间,并不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一切收益归已。
十、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支持师生开展科技活动,规范实验教学中心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开放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其他时间与实验老师预约。
2.在开放时间内,学生可预约来实验中心预习实验,选做实验、重做实验或设计创新实验。
3.进入实验中心后,请自学遵守实验中心有关规定,并自觉登记,按照实验老师指定的位置做实验。
4.实验时,首先要了解仪器的主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然后对照图正确连接实验装置,经老师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实验。
对于设计创新实验,学生设计的实验方案要经老师审查可行、不会损坏实验仪器方可做实验。
5.参加自由选题项目的师生,如毕业设计、挑战杯、学术基金、实验室开放基金等,由指导老师和学生提前向实验室申请,填写学院的《开放实验预约表》。
6.发现仪器有故障,及时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7.未征得老师同意,不能动用其它实验设施。
8.实验完毕,关好水电,整理好仪器设备,征得老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