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题与难点分析
人力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及对策

今天我想和大家共享的主题是“人力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及对策”。
人力资源是企业组织中非常重要的部门,它负责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福利待遇等各个方面。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人力资源工作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风险点。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和应对风险,我们有必要对人力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有效的对策。
让我们来看一下人力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在招聘方面,可能会出现岗位需求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流程不规范、招聘渠道单一等问题。
在培训方面,可能会出现培训内容不适应企业实际、培训效果难以评估等问题。
在绩效管理方面,可能会出现绩效评价标准不清晰、评价程序不公正等问题。
在福利待遇方面,可能会出现薪酬福利不公平、员工福利需求不同等问题。
这些问题和风险点都会影响到企业的运营和员工的发展,我们有必要提出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和应对风险。
针对招聘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我们可以采取多渠道招聘、建立招聘流程标准化等对策来解决。
针对培训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我们可以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效果评估等对策来解决。
针对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我们可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规范评价程序等对策来解决。
针对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我们可以优化薪酬福利体系、满足员工个性化福利需求等对策来解决。
这些对策都可以有效地解决人力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风险。
总结回顾一下,人力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全面评估和提出有效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和应对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个人观点和理解是,人力资源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点是多方面的,需要全面综合地加以解决,而且需要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希望通过本文的共享,大家能够对人力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并且能够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和风险。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16•【字号】宁人社[2011]232号•【施行日期】201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宁人社〔2011〕232号)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南京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08]3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从决策、政策、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从源头上解决和处置发展中的矛盾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民主法治的原则。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制定实施前,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上述范围内,凡我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的重大决策,在将方案提交局办公会讨论之前,由具体负责提出方案的处室(单位,下同),按照规定程序对该方案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交书面评估报告。
评估的内容包括:(一)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贯彻落实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为社会保险基金和地方财力所承受。
(二)是否反映和代表着大多数诉求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为大多数群众所接受和支持。
(三)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与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地区群众相互攀比,引发新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在当前面临着人才稀缺、人员流动性大和人力资源管理滞后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制定人才留用政策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等对策来解决。
加强人才培养可以提高人才储备,制定人才留用政策可以增加员工忠诚度,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可以提升管理效率。
通过这些措施,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将得到有效的改善。
建议在实施对策时,注重长远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逐步解决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提升社会保险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关键词】社会保险,人力资源,问题,对策,人才稀缺,流动性,管理滞后,培养,留用政策,管理机制,总结,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险领域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人力资源是企业和组织的核心资源,对社会保险机构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情况下,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的现状并不乐观。
由于社会保险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但现实中人才的持续稀缺导致了业务发展和服务水平的下降。
人员流动性大是当前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难题。
由于竞争激烈和待遇差异较大,许多高素质人才选择流动到其他行业或企业,导致社会保险机构人才稳定性不足。
当前社会保险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影响了机构的长期发展。
为了解决当前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有效对策来加以应对。
的内容。
】1.2 问题意义社会保险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涉及到广大群众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而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的存在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发展。
人才稀缺、人员流动性大、人力资源管理滞后等问题日益突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社会保险机构的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也使得社会保险制度难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保障需求。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存在问题与对策

第2期(总第119期) 2017-06-25市政设施管理Shizheng Sheshi Guanli经验交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存在问题与对策尤少雷[摘 要] 借鉴国内外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实践经验,以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经历,分析总结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对于顺利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重大建设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 问题 对策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议题的风险感知争议而引发的社会动员行为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
可以说,世界各国在发展过程中都遭遇过由政治、经济、宗教、种族、环保等敏感因素激发的骚乱、暴乱事件,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激烈程度,国外都远远超过我国,有些事件甚至已演变为持续的社会运动。
由于涉及不同利益主体复杂的风险感知及互动行为,风险分析不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成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治理活动,需要从风险治理等视角进行深入研究。
1 基本认识1.1 创建与发展1950年美国学者加拉格尔首次提出“风险管理”概念后,风险管理作为新的研究领域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框架体系。
西方各国政府纷纷创新风险管理在公共政策、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改革与实践,构建起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风险管理模式,产生了一系列有效的风险评估、风险处置措施和成功案例。
1.2 评估与机制在我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则是指系统应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方法,全面评估待评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客观预估责任主体和管理部门对社会稳定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合作能力,科学预测相关利益群体的容忍度和社会负面影响,提前预设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的措施,进而确定该待评事项的当前风险等级,并形成循环。
涉稳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及采取的化解措施

涉稳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及采取的化解措施一、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形式包括社会治安、群众信访、安全生产施工等形式,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着力夯实维稳基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敏感事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般情况下,本项目社会稳定问题产生之初,其表现多是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数量零星,也比较缓和。
但随着事态发展,也有可能朝着反复上访、越级信访、集体上访等严重恶性社会稳定问题的发展。
特殊情况下甚至发展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蓄意破坏、群体性罢工、械斗、暴乱等群体性事件。
正常情况下,社会稳定问题出现的症结是发起者为了维护合法利益,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本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但如果演变成恶性的群体性事件,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
对工程项目建设来讲可能会分散建设精力、增加投入、延迟工期、工程停工、甚至造成破坏;对社会来讲可能会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妨碍社会正常运转、扰乱社会治安、毁坏公私财产、影响社会稳定等。
二、社会稳定风险可能性分析在当事方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情况下,反映诉求及救助渠道是一种方式,也是社会救助的一种途径,尤其当各种诉求及救助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就会进一步增大。
通过分析,本项目在噪声、交通组织以及施工期间工程建设等方面会对当地居民、毗邻单位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可能会导致出现不利社会稳定的问题。
根据调研走访评估过程中掌握的情况,由噪声、不安全文明施工等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较大,由于交通拥堵造成的各种不便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另外在工程施工内部如劳动用工、安全保障、工资发放、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如果不能做到合理、及时、规范,也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价见下表:同时,还应注意到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关措施落后于项目建设或没有按要求实施,则发生社会不稳定可能性较大,反之较低。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题与难点分析-word范文 (6页)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题与难点分析-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题与难点分析中央推动开展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已经初步使各级政府、各业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识和观念,按照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效果,防范和化解了一些社会风险。
但是我国当前转型和深化改革过程中,政策领域特别是民生领域的政策面临的各种社会风险日益复杂,重大决策的政策空间与社会承受力间不再存在稳态的平衡;当前开展的稳评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应该从三个方面重视评估过程中的难点。
一、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制度框架有待建立从实际情况来看,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顶层设计缺失,制度框架未有效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无法有效地嵌入原有的政府决策模式,使得评估由战略地位沦为略占地位。
一是顶层制度框架设计缺失。
201X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央2号文件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地方人社部门在当地政府的要求和指导下也相应制定了省一级或地市一级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总体来看,这些文件的出台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框架建设的起点与尝试,但尚未出台整体的规范性文件,未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际运行过程中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二是制度规范性不足,在一些重要领域存在空白。
就目前状况而言,我国还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概念、原则、范围、程序、主体、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等明确规定下来,存在制度规范性不强、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任务极其繁重,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体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本文分析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改进建议。
关键字: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各类重大决策的难度增大、决策关联的社会风险上升。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体系,系统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制,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决策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需要。
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的突出问题1、缺乏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战略性定位虽然大部分地区已经推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部分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理解仍比较狭隘,带有明显的功利化色彩。
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只是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一种维稳手段看待,或者仅仅将其目标锁定为预防和化解信访风险,没有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视角和高度去认知该项机制的重要功能与现实价值。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视其为项目审批的一个步骤而已,严重低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现实价值和功能发挥。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存在重结果轻程序、走过场现象在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为保证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论证、审批、推进等环节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还比较少,大部分地区还没有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存在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后补做程序的“认认真真”地“走程序”现象。
由此可见,一些地方的稳评只是被作为一种前置性的静态评估,局限于重大政策实施前阶段,而没有成为真正涵盖重大决策制定、执行全过程的动态评估。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社会公众的主体地位未得到有效体现一是政府部门决策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公开不够、过程较为封闭等现象,导致公众缺乏顺畅的参与渠道;稳评的最终结果更多地倾向于领导意志和专家话语,而难以真正吸纳和体现民意;二是公众参与仍停留在浅层次,在一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践中,公众仅仅被看作意见收集对象而不是评估主体,不能在评估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困境及其规制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困境及其规制——以重庆“短命医改”为例一、事件回顾和问题提出2012年9月,卫生部发出《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
在此背景下,重庆市物价局从2012年开始牵头启动新版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工作,在充分吸收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会意见基础上,《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于2015年3月25日起正式出台实施。
然而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未得到顺利实施,3月31日大量重症患者自发聚集占道对重庆医改表示严重抗议,抗议者情绪激动,拉起横幅,宣称誓死捍卫生存的权利。
4月1日下午,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级医院恢复2004年物价标准。
至此,这场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为内容的医改仅仅持续七天便宣告结束,被戏称为“最短命医改”。
此次重庆医改的失败并非特例,实践中虽经过风险评估却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决策屡屡出现。
这不得不使我们对当下盛行的风险评估制度进行冷静的反思:当前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风险评估自身是否存着局限?这些局限怎样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来有效规避?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风险评估的政治目的与内在要求近年来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折射出当前我国重大决策科学性缺失与自由裁量权过大并存的现状,传统维稳机制失败使得政府寻求从源头上来治理社会不稳定的方法,风险评估便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
作为一项制度安排,风险评估的核心要旨是把社会力量导入到公共决策过程中(society-in-state),从而实现国家对社会一定程度的开放;反之,它也反映了国家力量进入社会系统(state-in- society),运用国家力量来疏导社会发展过程累积的社会稳定风险,最终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强有力合作。
[1]因此,风险评估要实现“源头治理”必须在国家与社会互动界面上解决两个问题。
(一)规范自由裁量:风险评估的政治目的规范自由裁量、限制恣意决策是风险评估制度的政治目的,这一制度的设计体现着行政法对决策过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理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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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问题与难点分析
中央推动开展的“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已经初步使各级政府、各业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意识和观念,按照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效果,防范和化解了一些社会风险。
但是我国当前转型和深化改革过程中,政策领域特别是民生领域的政策面临的各种社会风险日益繁复,巨大决策的政策空间与社会承受力间不再存在稳态的平均;当前开展的“稳评”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应该从三个方面重视评估过程中的难点。
一、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框架有待建立
从实际情况来看,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顶层设计缺失,制度框架未有用建立,社会安定风险评估机制无法有用地嵌入原有的政府决策模式,使得评估由“战略地位”沦为“略占地位”。
一是顶层制度框架设计缺失。
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央2号文件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地方人社部门在当地政府的要求和指导下也相应制定了省一级或地市一级的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总体来看,这些文件的出台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制度框架建设的起点与尝试,但尚未出台整体的规范性文件,未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实际运行过程中“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二是制度规范性不够,在一些严重领域存在空白。
就目前状况而言,我国还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概念、原则、范围、程序、主体、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等明确规定下来,存在制度规范性不强、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如制度框架中关于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在决策哪个环节进行并没有规定,只是规定“凡是按规定应当进行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严重决策事项,未经评估不得做出决策”。
详尽评估是在政策酝酿环节还是在决策框架成形后进行语焉不详,社会安定风险评估极易成为可有可无的装饰机制。
从决策与风险评估的时序来看,目前大凡都是巨大政策和项目的决策在前,然后再进行相关政策和项目的社会安定风险评估,极少是先进行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的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然后再进行决策。
也就是说,大凡都是把风险评估当作决策以后补充进行的一个程序“走一走”,而极少把风险评估当作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决策前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体系不力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开展的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存在“三重三轻”的现象,即“重领导意志,轻风险预判;重评估形式,轻评估过程;重决策部门意见,轻社会参与”。
这些现象的存在,主要都是由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体系不力所导致的。
一是“稳评”工作严重性认识程度不一,未建立战略思维。
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终结点不是风险定级,而是最终实现风险控制,为改革和发展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级部门的领导对于开展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严重性认识参差不齐,许多领导尚未真正认识到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严重性,也未建立起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战略思维。
二是评估多来自领导部署,工作开展缺乏预见性。
当前政府管理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日益繁复,未来的风险决定我们今天的选择,因此越来越要求公共政策以前瞻性或预防性为导向。
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实际操作看,有的干部把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看作是党政机关内部自我评估,根据领导的需要来决定风险等级以及应对措施,大凡是上级要求哪个问题就评估哪个问题;哪个领域出现巨大问题,就评估哪个领域。
“应评尽评”多来自领导部署,而非业务部门或决策部门从政策科学性本身出发,从控制社会安定风险的工作需要出发进行,把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变成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致使评估流于形式。
三是地方被动地以决策后的实施可行性评估为主,缺乏预前评估。
实际工作中,地方人社系统主要是政策执行部门,负责将中央的各项决策在本地贯彻
实施,因此决策的空间不大,更确凿地说,当前部分地方的“稳评”工作多的是对某项政策实施方案社会安定的风险评估,用来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队伍培训不够,疲于应付评估工作。
中央出台的《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实施办法》,都提出对于巨大决策要做到“应评尽评”,这个工作量对于各部门来讲还是比较大的,最严重的是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还处于探索期,工作人员对于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评估,怎样才能把结果真正用于科学决策还存在能力上的不够。
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过程中,没有对决策制定部门的人员开展过专门培训或辅导,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烂熟不等于能做好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已有的知识和能力无法与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相匹配。
迫切需要对社会安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关键环节、重点技术、风险分析等方面给予辅导和支持。
二是评估开展以工作便利性为主,分析研判严重不够。
调研发现,有的部门开展的评估工作按照程序走过场,为了迎合决策需要做出评估结论,偏离了评估的初衷。
中央要求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应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大方面进行评估。
实际工作中,评估报告分析的重点大凡是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合法性和可控性的分析、研判严重不够;如合法性方面,主要是缺乏对改革决策涉及依据的说明和相应分析,对于是否存在被公民、法人提起合法性审查的风险缺少研究。
三是评估方法与工具落伍,创新和探索匮乏。
公共政策的风险评估主要是考虑社会安定和民众拥护方面的风险,既不能完全照搬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估方法,也不能僵化恪守于政府传统的工作方式。
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巨大决策社会安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提出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充分获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论证和确定风险等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据此进行了评估工作安排。
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领域范围较广,因此例外政策决策的社会安定风险评估需要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也不尽相同。
实际操作中,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基本是在原有政策流程中增加了部分意见听取环节,做出了风险分析结果;但总体来看,评估所采用的工具与方法匮乏,舆情民意调查、相关利益群体协商、利用各类媒体特
别是互联网作为载体收集风险点等等手段使用不到位,评估结果也基本以定性分析为主,缺少对风险数据的合理收集和定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