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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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

论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
论 我 国 的劳务 派 遣 制度
吕 浩
摘 要 : 劳务 派遣 活动 中 出现 的 滥 用 问题 已经 成 为 劳动 合 同法 在 实施 过 程 中的敏 感 的 问题 ,全 国总 工 会 认 为 ,劳 务 派 遣之 所以呈现 “ 非正常繁 荣” 状态的一个重要 原因,就是劳动合 同法对劳务派遣 的规定过于硬 性 ,无法起 到限制用人 单位 规 避 劳动 合 同法 的 作 用 。 劳务 派 遣 滥 用 大 大损 害劳 动 者权 益 ,导 致 劳务 派遣 纠 纷 的 频 发 , 深层 次上 还 影 响我 国企 业 的 产 业 升级 以及 经 济 和社 会 的持 续 稳 定 发展 。本 文 对 劳务 派 遣现 状 进 行 论 述 ,并 对 其进 行 完善 .
托企 业 二 、我 国劳 务 派 遣 的现 状
产 业 的劳 动 者 太 多 了 ,需 求 大 于 供 给 ,这 就 导 致 了企 业 与 员 ] _ 的 天 然 的不 对 等 。再 加 上 是 劳 务 派 遣 ,这 无 疑 于 雪 上 加 霜 ,本 来 的不 对 等 ,再 加 上 是 非 本 企 业 的 派 遣 员 工 , 肯 定 存 在 压 榨 , 这 是 一种 自然 规律 ,是 法 律 无 法 调 整 的 ,也 是法 律 抵 挡 不 住 的 , 出现 的必 然 结 果 ,法 律 肯 定 会 被 架 空 ,出 现 法 律 虚 无 主 义 ,有 损法 律 的 权 威 。 同 时 ,劳 务 派 遣 会 消 弭 劳 动 者 的 职 业 稳 定 感 。 对 于 行业 、 岗位 没 有 现 实 操 作 的 劳 务 派 遣 实 践 所 造 成 的 社 会 后 果 就 是劳 动 者 在 工作 过 程 中人 人 自危 ,没 有 归属 ,没 有 依 赖 。 三 、我 国 劳 务 派遣 的完 善 ( 一 ) 完善 劳务 派遣 的立 法 劳 务 派 遣 的独 特 的特 性 导 致 不 是 所 有 的行 业 都 适 合 这 种 工 作 方 式 的 ,所 以需 要 法 律 进 行 界 定 和 划 分 ,否 则 ,劳 务 派 遣 就 有 被 滥用 的 可 能 。 劳 动 合 同法 规 定 ,劳 务 派 遣 一 般 在 临 时 性 、 辅助性或者替代性 的工作 岗位上实施 。但 现实 中 “ 临 时性 、辅 助 性 、替 代 性 ” 如何 认 定 仍 然 缺 乏 实 际 的 标 准 和 范 同 。 因 此 , 应 该从 立 法 上 明确 劳动 派 遣 的 范 围 。 ( 二 ) 对 劳务 派 遣机 构进 行 严 格 的 准入 审查 《 劳动合 同法》 提高了劳务派遣机构 的准入门槛 ,规定 劳务 派遣单位应 当依照公 司法的有关规 定设立 ,并且要 求注册 资本 不得低于 5 0万 元 。这 实 际 上 明确 了劳 务 派 遣 机 构 必 须 是 依 公 司

劳务派遣的问题及对策

劳务派遣的问题及对策

劳务派遣的问题及对策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就业形式。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用工需求的逐渐增加,劳务派遣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劳务派遣的问题1. 就业权益不受保障:劳务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却经常面临薪资低、福利待遇差等问题。

与正式员工相比,劳务派遣劳动者通常没有享受到与之相等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2. 用人单位责任不明确:在劳务派遣的工作模式下,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晰,当劳务派遣劳动者遇到合同纠纷或工资拖欠等问题时,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用工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由于劳务派遣的灵活性和成本优势,一些用工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制度,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从而规避了劳动法规定的一些权益保障。

二、对劳务派遣问题的对策1. 加强立法保障:加强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明确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将劳务派遣工作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

2. 完善责任划分:要求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明确责任划分,明确劳务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受与正式员工相等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保护其就业权益。

3. 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及用工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违法行为。

4. 推动职业培训: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其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增强其在用工单位的竞争力。

5. 增加劳动合同信息透明度:要求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通过公开透明的劳动合同信息,为劳务派遣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合法合规岗位。

6. 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确保劳务派遣劳动者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减少其在就业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7. 提倡和鼓励正式用工: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宣传教育力度,倡导用人单位提升正式用工比例和质量,降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

劳务派遣制度

劳务派遣制度

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制度是指一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达成的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形式。

该制度在近年来备受关注,引发了广泛的辩论和讨论。

本文将从劳务派遣制度的定义、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劳务派遣制度的定义劳务派遣制度,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家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将其招聘的劳动者派遣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这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非直接雇佣关系。

这种制度为用工单位提供了一种灵活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能够满足用工单位在人力需求有波动时的应对需求。

二、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劳务派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和灵活性,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挑战。

由于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约,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未建立直接雇佣关系,导致劳动者在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不到与正式员工同样的权益保护。

其次,劳务派遣制度容易导致用工单位将劳动者视作“替代品”,经常出现一段时间后换派他人的情况,使得劳动者长期处于不稳定的工作状态。

此外,劳务派遣制度也存在着劳动力市场秩序混乱、用工单位利用漏洞降低成本等问题。

三、劳务派遣制度应对措施为了解决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首先,加强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对其经营范围、资质要求等进行规范,确保其合法经营且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其次,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建立起直接雇佣关系,确保他们能够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和社会保障。

此外,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务派遣的合法范围和操作规范,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劳务派遣工作者的权益。

总结劳务派遣制度是一种灵活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劳务派遣工作者的权益受到挑战是最为突出的。

通过加强监管、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完善制度等应对措施,可以为劳务派遣制度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实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双赢的局面。

劳务派遣制度国内外

劳务派遣制度国内外

劳务派遣制度国内外劳务派遣制度指的是一种用人单位将有关劳动者派遣给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工作的制度。

这种制度在国内外都有存在,其存在与否、发展状况、争议与等方面都呈现出较大差异。

下面将从国内外的劳务派遣制度现状、存在的问题、争议与发展趋势等方面分析劳务派遣制度的国内外情况。

在国外,劳务派遣制度发展的较早。

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劳务派遣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并且在用工市场上占据较大比重。

在这些国家,企业为了应对市场风险和需求波动,普遍采用向劳务派遣公司租借劳动力的方式。

劳务派遣制度在这些国家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用工方式,使得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快速调整;另一方面,它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使得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劳动力资源。

然而,劳务派遣制度在国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待遇一般较低,导致劳务派遣制度受到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批评。

比如,在美国,劳务派遣员工常常面临着低工资、缺乏福利和职业保障等问题,这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劳务派遣制度是否剥削劳动力的争议。

此外,劳务派遣制度也容易被用来规避劳动法律和规定,使得用工单位能够规避雇佣正式员工所需承担的各种成本和责任。

相比之下,在中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相对较晚。

在近几十年的开放进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国也开始出现了劳务派遣制度。

劳务派遣制度在中国的发展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中国政府进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为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企业需要更加灵活的用工机制,劳务派遣制度也因此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然而,劳务派遣制度在中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劳务派遣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导致很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低于正式工。

其次,劳务派遣制度也加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不稳定性,他们更容易通过替代性用工免除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的员工福利和权益。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赵靖【摘要】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后,输送或派遣劳动者到具体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新型用工方式。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确立和完善的相关问题,在理解和分析现有制度的前提下,探索这一制度在中国的长期健全和完善过程,本着有利于保护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和谐发展的目标,进行积极有益的尝试和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派遣制度【作者简介】赵靖(1961 ),女,河北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人事劳资部部长,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一、劳务派遣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劳动劳务派遣业务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左右的美国,成长于欧美、日本,是人才市场化的产物。

由于当时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和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

企业为谋求生存发展不得不大规模地裁员,被裁大军中有一技之长者遂成了最初的劳务派遣对象。

有些中小企业需要这些人才但又限于自身能力而养不起,于是便产生了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

西方国家劳务派遣已经成为较为常见的劳务方式。

由于全球经济不景气,企业为了节省在人才招聘、培训和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中国台湾,劳务派遣这种方式逐渐流行起来。

美国现有约7,000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中介公司,派遣的员工具有专业技能,其中还有许多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端技术人才。

在日本,全国连锁经营的劳务派遣公司有30多家,各地分支机构多达4,600多个,派遣业务的劳动者在全体雇佣劳动者的2%。

在德国,劳务派遣公司旗下的员工已达30多万人。

这些国家如日本、德国还出台了劳务派遣的专门法律。

我国的劳务派遣最初出现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广州、深圳、武汉、上海、哈尔滨等地,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中国兴起时间不长但发展迅速。

采用这种用工形式的行业集中在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服务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家政等行业。

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劳务派遣制度是一种雇佣关系安排方式,雇主将劳动者派遣到他方企业从事工作,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劳动力的灵活运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劳务派遣制度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法律保护不及其他形式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制度的雇佣关系不同于直接雇佣,劳动者在此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法律保护不及其他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制度下的劳动者难以享受到和本单位员工一样的待遇、福利和保障。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多种对策。

首先,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其次,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并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机构予以相应的处罚。

另外,加强对被派遣单位的责任约束,确保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员工享有同等权益。

二、增加用工成本和产生社会问题劳务派遣制度可以减少公司直接雇佣员工的成本,但也会引起因此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劳务派遣机构项目多以低工资、高强度的劳动为主,对劳动者在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保障不够。

其次,劳务派遣劳动者往往聚集在相对薪资较低的行业,形成产业结构失衡。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加强劳动力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使其具备更高的就业竞争力。

同时,应建立劳务派遣工资标准的合理上限,确保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等岗位员工的水平。

另外,还需加大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防止劳务派遣机构以各种手段拖欠工资。

三、劳务派遣制度滋生不稳定就业劳务派遣制度的特点决定了劳动者处于不稳定就业状态。

一方面,劳务派遣劳动者没有和本单位员工一样的稳定就业保障,易受到市场经济波动的影响。

另一方面,劳动力供应市场中充斥着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造成就业压力增大。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施策。

首先,建立劳务派遣制度的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的雇佣模式,实现劳动者的稳定就业。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劳务派遣制度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需求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单位派遣工作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制度在许多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目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用工风险大、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管理监督体系不健全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1. 用工风险大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着用工风险大的问题。

由于劳动合同主要是和派遣单位签订,而非用工单位,因此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派遣单位解散或破产,劳动者的工作和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2.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在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存在不足之处。

一方面,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责任推诿的情况,使得劳动者很难获得合理的权益保障;另一方面,劳动派遣制度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容易造成劳动者的权益受损,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过短、工资待遇不平等等问题。

3. 管理监督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管理监督体系还不健全,存在监督不力、执法不公等问题。

一方面,由于劳务派遣单位较多,监管难度较大,容易造成一些不合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在对违法劳务派遣行为的处罚力度上也有待加强。

三、对策提出1. 完善用工合同制度针对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用工风险大问题,应加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约束力。

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应共同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障,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针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应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制度下的权益保障机制。

包括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提高处罚力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健全管理监督体系针对管理监督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应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管理监督体系。

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严格的违法行为查处制度,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

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制度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并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一、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派遣工与正式工待遇不平等在许多企业中,派遣工往往从事与正式工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但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却存在较大差距。

派遣工的工资水平通常低于正式工,福利待遇也不如正式工优厚,甚至在一些企业中,派遣工无法享受正常的带薪休假、培训晋升等机会。

这种待遇上的不平等,不仅损害了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导致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劳务派遣单位良莠不齐目前,劳务派遣市场上存在着大量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

这些单位在资质审核、人员招聘、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甚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一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对派遣工的权益保护,不按照法律法规为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与派遣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导致派遣工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派遣用工范围不规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用工应当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责任,将劳务派遣用工范围扩大到了主营业务岗位,甚至出现了“逆向派遣”等现象,即企业将原本的正式工转为派遣工,严重违反了劳务派遣制度的初衷。

(四)派遣工职业发展受限由于派遣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在职业发展方面往往受到限制。

用工单位通常不会将派遣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派遣工难以获得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这不仅影响了派遣工的个人成长,也不利于企业留住优秀人才,造成人才的流失。

(五)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对于劳务派遣制度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漏洞。

劳动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如信息不对称、执法手段有限等。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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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论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学生姓名:所在院系:文法学院法律系所学专业:法学导师姓名:完成时间:2015年4月10日论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沈洁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摘要劳务派遣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因其在促进就业机制转换、促进灵活就业、调节劳动力市场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契合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中发展较快的一种用工模式。

我国的劳务派遣服务业发展时间短、速度快,即取得了很大成就,也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分析我国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四大问题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劳务派遣的概念和特征,以及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第二部分提出对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实践问题。

详细解读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结合我国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指出该法在劳务派遣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实践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若干建议。

以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全面性和提高可操作性,从而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关键字: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制O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abor dispatch systemShen JieSchool of Leitrature and Law , 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bstractLabor dispatch a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human resource service industry, because of its promotion of employment, flexible employment,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mechanism of regulation of market allocation of labor, reduce the management cost advantage to fit the need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become the human resource service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to develop a rapid employment mode. China's labor dispatch service industry development time is short, fast speed, which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lack of our country labor dispatch in the four major issues and China's "labor contract law" and so on, put forward a sound proposal.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The first part mainly introduces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abor dispatching, and in December 28, 2012 eleventh session of the thirtieth meeting of theStanding Committee on Revising th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bor Contract Law"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ecision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n labor dispatch.The second part puts forward to the practical problems in the labor dispatch. Detailed interpretation of China's "labor contract law" and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law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dispatched workers, combined with the existing in our country's labor rights protection problems,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method dispatch system design flaws in labor.The third part in view of our country labor dispatch employment in the analysis of practical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perfect the labor dispatch system.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China's overall labor dispatch legislation and improve the maneuverability, and earnestly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workers to be dispatched from unlawful infringement.Keywords: labor dispatching; labor contract law; legal regulation目录序言 (1)一、劳务派遣的概述 (2)(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2)(二)劳务派遣的特征 (2)(三)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3)二、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3)(一)政府监控职能缺失以及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 (3)(二)劳务派遣公司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够 (4)(三)《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三性的规定不合理 (4)(四)被派遣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法规的不健全 (5)三、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完善市场管理方案及对劳动者的培训制度 (6)(二)完善注册资本的设置及备用金制度 (7)(三)完善关于三性的不合理规定 (8)(四)完善劳动者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9)结论 (10)参考文献 (12)致谢辞 (13)序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人才产业,在我国兴起不久,劳务派遣的用工现象不能说存在就是合理的,但是事务的存在必然有其合理的方面。

劳务派遣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首先,传统的直接雇佣形式不能适应多元化的市场经济的需求;其次,符合弹性工作需要;再次,为部分低端劳动者提供就业的机会;最后,有利于用工单位降低用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劳务派遣是迎合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需求的间接雇佣的用工形态,因此,有关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制度也应该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三方利益的平衡。

此外,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始终处于三方关系中的弱势地位,故加强劳动立法来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适当地倾斜保护也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只有不断完善劳务派遣相关立法,劳务派遣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价值。

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既有利于用工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性,又能为大量的低端劳动者提供就业的机会。

但是,矛盾的二重性决定了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具有两面性。

首先,政府监控职能缺失以及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其次,劳务派遣公司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够;再次,《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三性的规定不太合理;最后,被派遣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法规的不健全。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存在的上述弊端,《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采取了抑制的立法态度,并从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内容、劳务派遣的岗位、用工单位的义务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一定的立法规制。

一、劳务派遣的概述(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是在劳动关系实践中自发产生并蓬勃发展起来的,并不是人为制定的,因此各国法律对劳务派遣的叫法也不尽相同,如;劳务派遣、人才派遣、人力派遣、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劳动者派遣、工人派遣、员工出让、人事派遣、人才租赁、临时性劳动、代理劳动、租赁劳动、租赁员工等等。

尽管各国的法律及研究者对劳务派遣的定义不一,但对劳务派遣的基本构成及运作模式的说明并无本质差别。

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组成。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后,使其在用工单位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

(二)劳务派遣的特征劳动派遣单位具有劳动力需求方与供给方的双重身份,这是其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用工组织的劳动关系特征。

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而言,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力需求方,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力供给方,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将员工的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工单位,是后者成为事实意义上的雇主。

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方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制用工单位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状态。

(三)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用了11个条款的篇幅对劳务派遣做出详细规定,其中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条件、劳务派遣协议、适用岗位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

完善了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更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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