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范文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各个学科、专业均可申请。
第三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二、硕士学位申请第五条凡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即可按本细则申请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对研究生学位申请写出推荐意见,同时对硕士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审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论文工作情况、工作量(在职研究生)等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未交齐以上材料或未经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推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受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同意接受申请的人员应根据论文情况组织答辩。
第七条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必须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5门,否则,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三、硕士学位和其它课程考试第八条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至四门。
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一门外国语。
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结合我校统一制订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进行。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川农大校研发〔2014〕26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三助一辅”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三助一辅”)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突出“三助一辅”的培养功能,重视发挥“三助一辅”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第二条强化和落实培养单位的主体责任。
加强对“三助一辅”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院(所)和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三助一辅”工作在能力培养、人力资源补充和助学助困渠道等方面的多重作用,以“培养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为原则,优先保证培养功能的充分发挥。
第三条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仅面向本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进行选聘。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科技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第五条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指导性政策,监督、检查和协调“三助一辅”工作;科技管理处负责助研津贴发放的审核;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负责核定助研岗位、开展助研聘任、考核;教务处负责核定助教(即“助课”)岗位、开展助教聘任、考核;学生处负责核定助管及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开展助管及学生兼职辅导员聘任、考核;财务处负责“三助一辅”工作酬金的发放和管理。
第三章助研岗位设置及聘任第六条助研工作是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文献检索、社会调查等研究任务并获得报酬的科学实践活动。
导师要坚持把助研作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贯彻“在科研和实践中培养”的基本模式。
要以本学科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为依据,以有利于研究生成才成长和长远发展为目标,合理安排研究生的助研工作,避免单纯服从科研任务需要、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缺乏必要的科研工作支撑、研究生不能参与足够科研训练等问题,保证研究生接受全面、系统的能力培养和训练。
四川农业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川农业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904)植物保护学一、学科简介植物保护学科(Plant Protection)隶属于农学学科门类中的一个一级学科,是研究植物与病原物、虫、草、鼠等植物—有害生物相互作用的生物学特性、发生危害机理以及与环境条件的互作机制,监测预警和防控技术的一门综合型学科。
植物保护学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安全的最重要学科之一。
我校植物保护学科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
早在四川大学农学院时就设立了植物病虫系,自1956年以来,在老一辈植物病理学家陶家凤、冷怀琼先生及昆虫学家谢大赉先生的带领下,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现在真菌分类、植物病原学及生物防治、植物抗病性及抗病育种、分子植物病理学、害虫生态及治理和种衣剂开发与应用等方面形成了本学科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教学科研上实际上涵盖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学与害虫防治和农药学三个二级学科,过去数十年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毕业的学生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植物保护的科研、教学和生产战线的中坚力量。
在植物病理学方面,目前有博士生导师6名,硕士生导师12名。
形成了“植物病害生物防治”、“植物抗病性及利用”、“植物病害及其综合防治”和“分子植物病理学”4个稳定和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
致力于重大病害发生规律、重要病原及其与寄主相互作用和植物抗病分子机理的研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植物病害的综合防治中。
以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及横向合作项目为支撑,首次探明了桃植原体黄化病原;鉴定植物病害生物防治锈生座孢重寄生菌新种5个;鉴定四川植物病原新种20余个;制订了四川省梨、柑桔、桃等重要果树病害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构建出油菜菌核病、水稻稻瘟病、稻曲病和小麦锈病、白粉病的综合防控技术;探明了小麦、水稻、油菜、玉米、葡萄等种质资源的抗病性情况和抗性机制;分析了小麦白粉病菌、赤霉病菌、玉米弯孢病菌、稻瘟病菌等重要病原的群体遗传结构和致病机理;在水稻、玉米、小麦中筛选了一批抗源材料;标记了抗小麦白粉病、赤霉病的基因,创制了兼抗白粉病和赤霉病的中间材料;有3个抗病、高产、优质杂交水稻组合获得品种权保护。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范文一、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要求1. 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学位研究生培养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包括:(1)具备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广阔的学术视野;(2)独立开展高级研究工作的能力;(3)解决复杂问题和面对未来挑战的能力;(4)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5)具备良好的科研伦理和学术道德素养。
2. 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包括学业要求、科研要求、学术活动要求和学术交流要求。
(1)学业要求:学位研究生应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培养课程,并取得合格的成绩。
在培养期间,学位研究生还需参与学术讨论、研讨会等学业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科研要求: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研究方向并展开研究工作。
学位研究生需要撰写研究计划、开题报告和论文,并完成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
(3)学术活动要求:学位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如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等,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和专业素养。
(4)学术交流要求:学位研究生应主动与他人进行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并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合作,推动学术进步。
二、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1. 导师指导学位研究生在培养期间,由导师负责指导和管理,与导师建立起密切的学术关系。
导师应帮助学位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和帮助。
导师还需监督学位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工作,评价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2. 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础和指导文件。
学位研究生在入学时,根据自身的学术背景和研究方向,与导师一起制定个人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包括培养课程、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工作进度等内容。
学位研究生需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业要求和科研要求,并定期与导师进行汇报和评估。
3. 学位研究生绩效评估学位研究生绩效评估是对学位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评价。
四川农业大学关于试行研究生学科点负责人制度的 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关于试行研究生学科点负责人制度的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搞好学科点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稳步发展,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在每个学科专业试行学科点负责人制度。
学科点负责人是除正常履行学校规定的自身岗位职责外,以符合学校学科发展建设规划为基础,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为主导,结合本学科点的实际需要,在学科平台上拥有明确责、权、利的一项学术职务。
为强化责任、规范管理,根据《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8号文),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规定如下:一、担任学科点负责人的基本条件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能把握学科发展趋势;2.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奉献精神,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威信较高,在学术上具有民主作风,具有组织和协调本学科点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管理工作的能力,有为本学科点的发展建设服务的意愿;3.原则上由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担任。
二、学科点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学科点负责人在学校和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发展及建设规划的制(修)订,接受学科检查评估,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学科点建设经费安排意见,经学校或学院批准后实施;2.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并负责协调本学科导师间的关系;3.负责组织本学科的研究生教学和学术活动,督促、检查本学科的研究生的教学质量及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4.建立学科建设例会制度,学科点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学科建设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学科建设的相关问题,例会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并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学科点负责人的选聘及待遇1.学科点负责人一般应在本学科范围内公开选聘;经学科导师推荐,学科点所在学院(所)审核同意,报学校审批后聘任;特殊情况下学校可直接指派学科点负责人。
2.学科点负责人一般任期四年,可通过再次公选或学校指派而连任。
【精品文档】四川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XX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X化和制度化,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研究生处、纪委、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教学学院主要领导以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各学院(分校)成立由学院(分校)领导为组长,系(室)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荐工作小组(每年开展推荐工作前报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二、申请者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XX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学习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居于本专业前60%,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获得四级证书(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本

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内容包括研究生招生、培养计划、学制要求、学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创新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研究生招生第四条:研究生招生要符合国家下发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第五条:研究生招生采取个人申请和学校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第六条:招生计划须在学校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体公示,确保阳光招生。
第七条:研究生招生要严格执行学术道德规范,杜绝不正当手段,确保公正公平。
第三章培养计划第八条:研究生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特点和人才需求进行制定,以培养目标为导向,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
第九条:培养计划包括学术课程、科研训练、实践实习、学术会议等内容,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术课程的教学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培养研究生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
第四章学制要求第十一条:研究生学制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4年不等。
第十二条: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按时完成学业要求,并顺利通过学术论文答辩。
第十三条:研究生学业成绩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否则可能受到学业警告、留级或开除等处分。
第五章学风建设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研究生学风建设的引导和管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道德素养。
第十五条:学术诚信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剽窃等行为。
第六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硕士生导师的选拔和培养,确保导师具备良好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十七条:导师要积极引导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并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和帮助。
第七章科研创新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支持。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各院(所)、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工作各个环节的主要依据。
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多数学科目前执行的是2001年全面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年来,随着我国科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我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都进入了新的阶段。
我校现有一级博士学科3个,博士(二级)授权学科专业24个;一级硕士学科9个,硕士(二级)授权学科专业59个。
为使我校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快速发展形势的需要,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定位、保证质量,学校决定,在2006年上半年对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结合我校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此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布置如下:一、总体要求1.目前我校在校硕士生数量已达2000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已成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
因此,各院(所)行政领导和各学科广大教师都应高度重视,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投入到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中去。
2.通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并将其体现在硕士生培养工作的各个环节。
在硕士生的教育阶段,应注重打下扎实的知识基础,全面培养科研及专门技术工作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3.按一级学科进行研究生培养,在实践中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一致共识。
按一级学科培养人才有利于拓展研究生的知识结构,有利于各二级学科的交叉和渗透,有利于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更大的学术空间。
在此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我校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
对于部分研究领域较宽,完全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有困难的学科,可采用“一级学科平台+方向模块”式的培养方案。
对于目前没有一级学科授予权,但在一级学科下已具有较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建议将二级学科进行有机的整合,并在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制定培养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川农硕士研究生管
理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川农大校研发〔〕14号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招生
一、招收条件
(一)统考硕士研究生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经两年及以上工作和学习后,可视为达到所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
1. 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
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④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前2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3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3)破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
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 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C.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D.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E.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
F.综合素质及其它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2. 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
③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C.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六,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二。
(3)破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