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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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检测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检测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检测作业指导书1 检测内容:设置位置及安全出口1.1 技术要求:宜设在建筑物内首层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2 检测方法:根据设计图纸,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在首层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是否有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16-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4条之1-4:宜设在建筑物内首层靠外墙部位或地下一层,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检测内容:防火阀设置2.1 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2.2 检测方法:根据设计图纸,查看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是否有设防火阀。

2.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2条: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2.4 防火阀(详见:图五P28)3 检测内容:有否无关线路3.1 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3.2 检测方法:根据设计图纸,查看消防控制室内是否有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3.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3条: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4 检测内容:门开启方向及标志4.1 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2 检测方法:查看消防控制室的门是否有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是否有设置明显的标志。

4.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1条: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1.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故障状态。 GB50116-2013 4.4.6
2.气体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GB50116-20134.4.2.2
e).将故障点和火警点恢复正常后,随即对报警主机进行复位,检查报警主机的复位功能;复位后,调取报警主机的记录存档,检查报警主机的记忆功能。
2.6火灾显示盘
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及依据:
1.能接受火灾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报警部位。DB33/ 1067—20139.5.10
2.有消音、复位功能,应在3s内正确接受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信号。
2.4报警控制器设置
要求及依据:
1. 1.设备安装牢固,操作维修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A:墙上安装时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B:面盘前操作距离:单列时不应小于1.5m,双列时不应小于2m;面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0m。
C: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2.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底边距地宜1.3-1.5m,有明显标志。 GB50116-2013 6.3.2
3.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GB50166-2007 3.5.2
4.被触发时应输出火警信号,启动报警确认灯;应能手动复位。GA503-2004 4.3.2
DB33/ 1067—20139.5.3
检测方法:
b)、待水泵停止后,任选一处消火栓按钮按下报警,在报警主机上观察消火栓按钮是否报警,并能正确显示报警位置;在水泵房观察消火栓泵是否启动。测试完成后,消火栓按钮复位,停止消火栓泵,关闭消火栓泵的试验放水口,并将报警主机复位并处于正常巡检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手动报警按钮检测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手动报警按钮检测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手动报警按钮检测作业指导书
1 检测内容:安装质量
1.1 技术要求: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1.2 检测方法:查看是否安装牢固,是否有倾斜现象。

1.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5.2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1.4 火灾手动报警按钮 (详见:图四P28)
2 检测内容:安装高度
2.1 技术要求: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

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
1.5m。

2.2 检测方法:查看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

当安装在墙上时,使用钢卷尺测量底边距地(楼)面高度。

2.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
3.5.1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

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

2.4 检验器具:钢卷尺
3 检测内容:报警功能
3.1 技术要求: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3.2 检测方法:操作启动部位,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查看是否有输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主机,报警按钮是否有可见光指示。

能使用吸盘或其他工具复位,手动报警按钮能否恢复至监视状态。

3.3 相关规范条款: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5.3.2.1条: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消防作业指导书(最新版)

消防作业指导书(最新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作业指导书总52页第1页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范围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质量、功能运行的检测要求、检测方法和检测规则。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的检测评定;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评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作业指导书中引用而构成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作业指导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3。

检测类别委托检测: 受建筑消防设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委托而进行的检测。

4. 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检测方法、项目类别、检测器具4。

1火灾报警控制器4。

1。

1报警控制器型号标志技术要求: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项目类别:C类.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4.1。

2报警控制器安装尺寸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

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b)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c)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d)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

5~1.8m。

e)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

5m。

f)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

2m.g) 当其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h)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项目类别:C类。

检测器具:0~10m钢卷尺。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测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测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测作业指导书1 检测内容:报警控制器盘前操作距离1.1 技术要求: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1.2 检测方法:根据设计图纸,测量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是多少米;双列布置时是多少米。

1.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5.1条: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1.4 检测器具:钢卷尺1.5 火灾报警控制器(详见:图六P28)2 检测内容:报警控制器控制盘至墙距离2.1 技术要求: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2.2 检测方法:根据设计图纸,采用钢卷尺对报警控制器控制盘至墙距离进行测量,并查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5.2条: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2.4 检测器具:钢卷尺3 检测内容:报警控制器盘后维修距离3.1 技术要求: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3.2 检测方法:根据设计图纸,采用钢卷尺测量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是多少米。

3.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5.3条: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3.4 检测器具:钢卷尺4 检测内容: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高度4.1 技术要求: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4.2 检测方法:根据设计图纸,采用钢卷尺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是多少米。

4.3 相关规范条款: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3.1条: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4.4 检测器具:钢卷尺5 检测内容: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门轴侧距墙距离5.1 技术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为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检测项目有: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控制2个项目。

一火灾探测器(检测内容1项)
1.检测内容:报警功能
1.1 技术要求:向探测器释放对应的试验气体,观察报警响应时限内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1.2检测方法:现场向探测器释放甲烷试验气体,用秒表测
试报警响应时间内消防控制中心报警控制器能否收到报警信号,时间是多少
1.3 相关技术条款: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5.3.1.5.2条:向探测器释放对应的试验气体,观察报警响应时限内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1.4 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详见图一:P110)
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检测内容有7项)(详见图二:P110)
1 检测内容:报警功能
1.1 技术要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具有低限报警或低限、高限两段报警功能。

1.2 检测方法:查看设计方案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控制器是否具有低限报警或低限、高限两段报警功能;采用甲烷进
行模拟测试可燃气体探测器,查看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室是否能够收到报警信号。

1.3 相关技术条款:GB16808-20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第4.1.3.1条:控制器应具有低限报警或低限、高限两段报警功能。

图例
(图一)可燃气体探测器
(图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作业指导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作业指导书1.目的使施工人员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部分的作业程序方法及内容。

2.适用范围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作业(含所有区域控制装置。

3.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仅采用试验的方法检验设备功能和安装质量,不进行任何调整(如探测器灵敏度调整应由厂家在出厂前调整完毕。

3.1作业条件3.1.1系统安装、接线工作已完工并自检合格,固定灭火系统的电磁启动部件可在调试合格移交管理时接通。

3.1.2调试人员应由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甲方人员和设备厂家组成。

3.1.3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当的专业技术资格且对作业环境要熟悉。

3.1.4调试应做的准备3.1.4.1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应齐全。

3.1.4.2有关技术资料文件、系统编码表及操作说明应齐全。

3.1.4.3调试方案已编制完成,确定人员组织与分工、时间安排、配合要求等。

3.1.5调试作业所需主要设备发烟器:1个发热器:1个对讲机:2对手报钥匙:1个万用表:一块及所需的备品、备件等。

3.1.6调试人员应遵守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3.2程序方法3.2.1系统的调试应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原始记录。

3.2.2调试程序3.2.2.1调试工作应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因工程特殊原因不能安装的部分设备,应采取妥善措施隔离,确保不影响已安装部分的设备,并在图纸上做出标记。

调试作业整体上分两步进行。

a.所有调试范围内的设备单个功能的调试应按设备的性能、原理模拟实际工作条件进行试验,检查其自身功能及与外部连接的状态、信号的正确性。

b.整体调试在设备单个功能调试完成后,进行整体调试,测试综合功能。

3.2.3调试方法和内容3.2.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先对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进行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a.探测器调试探测器应用专用器械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常亮,控制器所报出的位置数据符合图纸及《自动报警系统地址编码表》中的内容;拆除任一探测器,控制器应在30秒内报出代表该部位的故障信号。

消防系统检查维护作业指导书

消防系统检查维护作业指导书

消防系统检查维护作业指导书1. 引言本文档为消防系统检查维护作业的指导手册,旨在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指导书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及场所的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装置和疏散通道。

2. 检查维护流程2.1 检查消防系统设备在进行检查维护前,确保已获得合法的操作许可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消防系统设备的检查:1. 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各个部件是否运转正常,包括探测器、警铃、手动报警按钮等。

2. 检查灭火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的有效性和操作情况,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

3. 检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包括紧急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等。

4. 检查消防控制室设备的运行情况,例如监控系统、消防主机等。

2.2 检查消防系统记录与文件检查消防系统的相关记录与文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性。

以下是需要检查的内容:1. 检查消防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巡检、维修保养等。

2. 检查消防系统检验报告和证书,确保符合法规和标准。

3. 检查消防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更新及员工了解程度。

3. 检查维护频率根据消防法规和相关标准,确定消防系统的检查维护频率。

以下是一般的检查维护频率建议:1. 日常检查: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简单的视觉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定期检查:每月或每季度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功能测试和保养。

3. 年度检查: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详细记录和评估。

4. 维护责任和培训消防系统的维护责任应明确,并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培训和知识。

以下是相关建议:1. 指定专人负责消防系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对负责维护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消防设备的操作、故障排除和保养等内容。

5. 紧急情况处理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正确的处理和应对非常重要。

以下是建议的紧急情况处理步骤:1. 如发生火灾,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报警。

2. 保持冷静,并按照消防预案指示进行逃生。

3. 禁止使用电梯,优先使用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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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质量、功能运行的检测要求、检测方法和检测规则。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的检测评定;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作业指导书中引用而构成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作业指导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3. 检测类别
委托检测: 受建筑消防设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委托而进行的检测。

4. 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检测方法、项目类别、检测器具4.1火灾报警控制器
4.1.1报警控制器型号标志
技术要求:
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项目类别: C类。

检测方法:
观察检查。

4.1.2报警控制器安装尺寸
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b)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c)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d)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

e) 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

f)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g) 当其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h) 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

项目类别: C类。

检测器具: 0~10m钢卷尺。

检测方法:
用钢卷尺测量各距离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1.3柜内配线
技术要求: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项目类别: C类。

检测方法:
观察检查。

4.1.4导线编号
技术要求: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项目类别: C类。

检测方法:
观察检查。

4.1.5导线的绑扎
技术要求: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5导线应绑扎成束。

项目类别: C类。

检测方法:
观察检查。

4.1.6保护接地
技术要求: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项目类别: B类。

检测器具:数字式接地电阻测试仪。

检测方法:
观察检查,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电阻值。

4.1.7电源
技术要求: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交流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当备用电源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b)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不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d) 报警控制器应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项目类别: A类。

检测方法:
观察检查、手动切换主备电源查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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