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自-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

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汇编

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1)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年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封面填报说明 (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5)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填报说明 (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8)二、表内、表间关系 (11)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填报说明 (1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2)二、表内、表间关系 (12)G101000《关联关系表》填报说明 (15)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5)二、表内、表间关系 (17)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18)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8)二、表内、表间关系 (19)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1)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1)二、表内、表间关系 (22)G104000《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4)二、表内、表间关系 (25)G105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说明 (27)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27)二、表内、表间关系 (28)G106000《金融资产交易表》填报说明 (30)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0)二、表内、表间关系 (31)G107000《融通资金表》填报说明 (32)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2)二、表内、表间关系 (32)G108000《关联劳务表》填报说明 (34)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4)二、表内、表间关系 (35)G109000《权益性投资表》填报说明 (36)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36)。
Get格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第五章怎样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第一节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往来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发生以下业务时填报:1、发生关联业务交易:指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等;2、有境外投资业务: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置股票、类似股份的权益性凭证等有价证券方式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需持有被投资企业股份〕;3、向境外支付款项:指企业向境外支付效劳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工程、租金、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等工程的款项,不包括产品〔商品〕购销支付的款项。
第二节怎样填报?关联关系表?一、本表根本框架〔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
二、填报考前须知〔一〕本表反映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情况,申报所属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可不填报。
〔二〕填报本表时应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判断并确定其关联方。
〔三〕本表关联方包括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符合关联方认定标准的相关企业信息。
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关联方名称〞填报关联方的名称〔境外关联方名称如为英文,填其英文名称,如为其他外文且其有英文名称,应填英文〕。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三〕“国家〔地区〕〞一栏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国家〔地区〕〞录入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有模糊筛选功能,如可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使用说明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使用说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一份用于记录企业与其客户端之间互动情况的文件。
本使用说明将帮助您理解如何使用这份报告表,包括如何填写、保存和分析数据。
一、填写报告表1. 报告表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客户端信息、合作项目、交流记录和绩效评估。
- 客户端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合作项目部分用于记录与该客户合作的具体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 交流记录部分用于记录与客户的沟通和谈判过程,包括会议记录、电话交流等。
- 绩效评估部分用于评估合作项目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收入、利润、客户反馈等。
2. 在填写报告表之前,建议先阅读该客户的相关资料,了解其历史合作情况和特点,以便更好地记录和分析数据。
3. 每次与该客户进行沟通或交流后,及时更新报告表,不要等到年底再填写。
这样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在填写交流记录时,尽量详细记录每次沟通的内容和结果。
这样在后续的绩效评估中能更好地分析项目的进展和效果。
二、保存报告表1. 报告表可以保存在电子表格软件中,如Excel。
每个客户对应一个单独的工作表,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查阅。
2. 为了避免数据丢失,建议定期备份报告表,并保存在可靠的存储设备中,如云存储或外部硬盘。
3. 如果需要与其他人共享报告表,可以将其保存在共享文件夹中,并设置权限,控制其他人的访问权限。
三、分析报告表1. 通过报告表中的合作项目部分,可以清楚地查看与该客户的合作项目数量和时间跨度。
根据项目的时间和收益情况,可以分析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业务增长情况。
2. 通过报告表中的交流记录部分,可以了解与客户的沟通频率和方式。
根据沟通情况,可以分析合作关系的密切程度和业务拓展的机会。
3. 通过报告表中的绩效评估部分,可以评估合作项目的成果和效果。
根据收入、利润和客户反馈等指标,可以分析合作项目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四、注意事项1. 填写报告表时,请尽量真实、客观地记录数据和信息。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指引课件

G108000:关联劳务表
• 原劳务表(表四)
• 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 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 生的劳务交易情况
• 仅针对关联交易
• 披露更详细的交易信息( 如详细列明与企业发生劳 务交易的前五位关联方名 称)
“市场调查服务”、“营销策划服务”、 “代理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 务”、“行政管理”、“技术服务”、“ 合约研发服务”、“维修服务”、“法律 服务”、“财务管理服务”、“审计服务 ”、“招聘服务”、“培训服务”、“集 中采购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安 装工程劳务”、“交通运输服务”、“物 流辅助服务”、“体育文化服务”、“旅 游服务”、“娱乐服务”、“网络通信服 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 其他劳务”。
18
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 表信息)
• 适用于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填报
19
G114010: 营业收入、税收和经营活动国别分布表
20
G114020: 跨国集团成员实体名单
• 如果“主营业务活动”勾选“其他”,请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说明跨国集团成员实体的具体 业务活动。
涉及境外
G112000: 境外关联方 信息表
G111000: 对外支付款 项情况表
国别报告
G114010/011 所得、税收和 业务活动国别 分布表
(中/英)
G114020/021 跨国企业集团 成员实体名单
(中/英)
G114030/031 附加说明表( 中/英)
其他
G109000 权益性投资
G110000 成本分摊协 议表
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对纳税人股东的更多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年度报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封面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12-05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受理日期:关联关系表(表一)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3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2.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4购销表(表三)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劳务表(表四)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无形资产表(表五)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7固定资产表(表六)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8融通资金表(表七)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9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续上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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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1-(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四)输出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五、表证单书(详见下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受理日期:-3-2.1.4.2 《关联关系表》(表一)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关联关系表(表一)》(三)业务处理规则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2.“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3.“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4-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四、表内、表间关系-5-(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2.《融通资金表》(表七)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三)特殊操作要求1.“国家(地区)”录入应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并结合模糊筛选功能,如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国家地区的编码名称由国税总局统一维护。
2.“关联关系类型”的录入使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内容可多选),系统需要提供对该类型分类的维护功能,由国税总局统一维护;3.关联方如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其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均可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总局或省局可以将全国或全省的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加密分发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本地检索,降低网络压力);(四)输出信息1.生成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一《关联关系表》信息五、表证单书(详见下表。
)-6-关联关系表(表一)-7-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8-2.1.4.3《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与关联方发生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提供或接收劳务、受让或出让无形资产、受让或出让固定资产、提供或接收融资以及不属于以上类型的其他业务的企业均需填报本表。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1.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2.本表第1-8行的1、4、7列数据由表3至表6的填报数据自动生成。
第9、10行的4、7列数据由表7填报数据自动生成。
只有表3-表7填写完毕并校验通过后,才能填写本表1-8行。
3.本表录入完整,保存时进行逻辑关系校验。
(二)输入信息1.人工录入的数据:第11行“其他”;2.自动生成的数据:第1-8行的1、4、7列数据,第9、10行的4、7列数据。
3.本表逻辑计算自动生成的数据:第1-8行和第11行的2、3、5、6、8、9列数据,第9、10行的第2、6、9列数据,第12行(合计行)的第1、2、4、6、7、9列数据。
-9-(三)业务处理规则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按有关规定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
2.“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如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方框内打√。
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否□”:本年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
4.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
5.第11行“其他”是指除上述列举业务类型以外的业务发生金额。
6.本表除“其他”栏次外,均不可手动填报(通过表间、表内关系自动生成)。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2列=第4列+第7列;2.第3列=第2列/第1列;3.第5列=第4列/第1列;4.第6列=第4列/第2列;5.第8列=第7列/第1列;6.第9列=第7列/第2列;7.“合计”行第1列=第1列1至11行合计;8.“合计”行第2列=第2列1至11行合计;-10-9.“合计”行第4列=第4列1至11行合计;10.“合计”行第6列=“合计”行第4列/“合计”行第2列;11.“合计”行第7列=第7列1至11行合计;12.“合计”行第9列=第9列1至11行合计;13.“合计”行第9列=“合计”行第7列/“合计”行第2列。
(二)表间关系1.材料(商品)购入第1列=表3购销表第1项;材料(商品)购入第4列=表3购销表第4项;材料(商品)购入第7列=表3购销表第7项。
2.商品(材料)销售第1列=表3购销表第8项;商品(材料)销售第4列=表3购销表第11项;商品(材料)销售第7列=表3购销表第14项。
3.劳务收入第1列=表4劳务表第1项;劳务收入第4列=表4劳务表第4项;劳务收入第7列=表4劳务表第7项。
4.劳务支出第1列=表4劳务表第8项;劳务支出第4列=表4劳务表第11项;劳务支出第7列=表4劳务表第14项。
5.受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1列;受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2列;受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4列。
6.出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6列;-11-出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7列;出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9列。
7.受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1列;受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2列;受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4列。
8.出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6列;出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7列;出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9列。
9.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4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外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收入合计(第9列);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7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内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收入合计(第9列);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4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外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支出合计(第8列);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7列=表7融通资金表境内定期融资应计利息支出合计(第8列)。
(三)特殊操作要求无(四)输出信息生成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二《关联交易汇总表》信息。
五、表证单书(详见下表。
)-12-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2.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13-2.1.4.4《购销表》(表三)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存货”、“营业收入”填报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