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表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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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系信息报告表

关联方关系信息报告表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国籍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2.1本人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姓名
与本人的关系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填表说明:1.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信息应与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2.不适用项请填写“不适用”或“/”;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3.所有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或重大遗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XX公司关联方关系信息报告表(个人)
1.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联系方式
现任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1.1.本人直接、间接、Βιβλιοθήκη 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与本人的关系
2.本人近亲属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兄弟姐妹、成年子女及配偶)

关联企业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关联企业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关联企业申报表及填表说明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 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 受理税务人员: 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国家(地区)地址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类型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 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 否?;2(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 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交易类型交易总金额关联交易境外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金额比例%金额比例%比例%金额比例%比例%12=4+73=2/145=4/16=4/278=7/19=7/2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劳务收入劳务支出受让无形资产出让无形资产受让固定资产出让固定资产融资应计利息收入——————————融资应计利息支出——————————其他合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购销表(表三)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一、总购销材料(商品)购入金额商品(材料)销售金额购入总额1=2+5销售总额8=9+12 其中进口购入2=3+4其中出口销售9=10+11 其中非关联进口3其中非关联出口10关联进口4关联出口11国内购入5=6+7国内销售12=13+14 其中非关联购入6其中非关联销售13关联购入7关联销售14二、按出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出口销售收入来料加工关联金额非关联金额其他贸易方式关联金额非关联金额三、占出口销售总额10%以上的境外销售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四、占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采购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劳务表(表四)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一、总劳务交易劳务收入金额劳务支出金额劳务收入1=2+5劳务支出8=9+12其中境外劳务收入2=3+4其中境外劳务支出9=10+11 其中非关联劳务收入3其中非关联劳务支出10关联劳务收入4关联劳务支出11境内劳务收入5=6+7境内劳务支出12=13+14 其中非关联劳务收入6其中非关联劳务支出13关联劳务收入7关联劳务支出14二、境外劳务收入额占劳务收入总额10%以上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三、境外劳务支出额占劳务支出总额10%以上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无形资产表(表五)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项目受让出让总交易金额从境外受让无形资产从境内受让无形资产总交易金额向境外出让无形资产向境内出让无形资产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1=2+3+4+523456=7+8+9+1078910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其他合计所有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其他合计总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固定资产表(表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目受让出让总交易金额从境外受让固定资产从境内受让固定资产总交易金额向境外出让固定资产向境内出让固定资产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1=2+3+4+523456=7+8+9+1078910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合计所有权房屋、建筑物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合计总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融通资金表(表七)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定期融资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币种融资金额利率融资起止时间应计利息支出应计利息收入担保方名称担保费担保费率融入金额融出金额其他合计——————————————————————————————————合计———————————定期融资境内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币种融资金额利率融资起止时间应计利息支出应计利息收入担保方名称担保费担保费率融入金额融出金额其他合计——————————————————————————————————合计——————————总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二、被投资外国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居住地址记账本位货币主营业务范围对人民币汇率纳税年度起止被投资外国企业总股份信息企业持有被投资外国企业股份信息总股份量起止时间股份种类起止时间持股数量持股比例%123456=5/1三、被投资外国企业是否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是? 否?四、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利润是否不高于500万元人民币是? 否?五、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税负信息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额实际税负比率%被投资企业法定所得税率789=7-810=8/711六、被投资外国企业全部股东信息股东名称国家(地区)纳税人识别号持股种类起止时间占全部股份比例%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续上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七、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损益表八、被投资外国企业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项目金额收入总额现金成本应收账款毛利润存货股息、红利收入其它流动资产利息收入向股东或其它关联方贷款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对附属机构投资财产转让收益(损失)其它投资其他收入建筑物及其它可折旧财产扣减补偿支出土地租金、特许权使用总支出无形资产利息支出其它财产折旧总资产税金应付账款其它扣除其它流动负债年度利润总额股东或其它关联方贷款其它负债股本未分配利润总负债九、企业从被投资外国企业分得的股息情况本年度应分配股息额本年度实际分配股息额比例%121314=13/12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项目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金额其中: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款项金额已扣缴企业所得税金额是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1.股息、红利2.利息3.租金4.特许权使用费其中: 商标费技术使用费5.财产转让支出6.佣金7.设计费8.咨询费9.培训费10.管理服务费11.承包工程款12.建筑安装款13.文体演出款14.认证、检测费15.市场拓展费16.售后服务费17.其他其中:合计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

关联方关系表及填表说明

关联方关系表及填表说明

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需求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就2008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及相关业务编制本业务需求。

本业务需求按照综合征管软件需要修改的业务内容划分为关联业务往来总体功能需求、具体申报需求、综合查询统计需求三部分。

在总体功能需求部分,主要是明确了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与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的衔接,各报告表录入顺序、数据校验等内容;在具体申报需求部分,主要对企业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支付款项情况等年度申报内容、申报要求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2部分“申报”);综合业务查询统计需求部分,主要是对常用的一些查询统计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3部分“查询”)。

一、总体功能要求1、能够满足税务部门对申报数据的手工录入、电子申报接收、和网上申报接收的工作要求。

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可以与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分开保存,但在其录入结束并进行数据保存时应给出提示“企业若存在与关联方业务往来、境外投资或对外支付款项等事项的,请按税法规定填报关联交易报告表”;3、在从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附表模块转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模块时,增加提示对话框:对话框1:“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是/否)?如果选择“是”,则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一至表七内容;选择“否”,则不填后面的相关报表。

”在弹出上述对话框的同时,提示以下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105条:企业未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或未保存同期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
关联关系表(表一)
关联方名称 0人(签章):
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二、"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三、"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四、"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 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 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 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 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关联关系表(表一)
地 0 址 法定代表人 0 关联关系类型 A
法定代表人(签章):
税人号码。
或关联个人住所。 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 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 第三方委派; 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

企业进行关联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表格?最全最详细填写示范来啦!

企业进行关联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表格?最全最详细填写示范来啦!

企业进⾏关联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表格?最全最详细填写⽰范来啦!会计视野1天前4评论关注⼀年⼀度汇算清缴⽹上申报已经开始关联申报需引起您⾼度重视您的企业在进⾏关联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表格?各张表格应如何填写?快来看看下⾯的内容吧!⼀、《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主要包含哪些填报内容?有什么样的推荐填报顺序?答:《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包括22张附表,⼤致分为三⼤部分:基础信息部分、关联交易数据部分、国别报告部分。

序号报表编号1基础信息部分G000000、G100000、G1010002关联交易数据部分G102000、G103000、G104000、G105000G106000、G107000、G108000、G109000、G110000、G111000、G112000、G113010、G1130203国别报告部分G114010、G114011、G114020、G114021、G114030、G114031温馨提⽰:(⼀)申报企业必填的只有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G100000《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G101000《关联关系表》这3张表格,其他的表格由纳税⼈根据⾃⾝的业务情况选择填报;(⼆)G112000《境外关联⽅信息表》在实际填报中可能需要根据企业关联⽅数量填报N张表(每个关联⽅填报⼀张)。

(三)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为2017版,但关联申报表的版本仍为2016版,请您在申报时予以注意。

⼆、关联申报表的22张表格应该如何填写?答:《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的具体填写⽅式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附件中的填报说明。

填报说明对2016版关联申报表各张表格中的有关项⽬和表内表间关系均作了解释说明,供您在申报时参考。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和填报说明的获取⽅式详见⽂末。

关联企业报表的必填的说明

关联企业报表的必填的说明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填写要求及部分常见问题一、关于《关联申报表》的填写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的填写说明和以下要求填报《关联申报表》:(一)《关联关系表(表一)》1. 关联方包括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2. 如关联方为个人,“关联方名称”填写关联方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关联方的合法身份证照号码(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号等),“国家(地区)”填写关联方所属的国籍或常住国(地区),“地址”填写关联方住所或实际常住地址。

(二)《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 企业当年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且按规定应准备同期资料的,如企业已准备了同期资料,“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一项中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企业当年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但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条件的,“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一项中选择“否”,并同时选择“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一项。

2. 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应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材料)销售”相关栏目填写,并在《购销表(表三)》对应栏目中填报具体情况。

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交易应按商品购销类型在“材料(商品)购入”和“商品(材料)销售”相关栏目填写,并在《购销表(表三)》对应栏目中填报具体情况。

(三)《购销表(表三)》1. 栏目二“按出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出口销售收入”中,来料加工方式的出口销售收入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均不含来料料值,其他贸易方式的出口销售收入关联金额和非关联金额需含料值。

2. 企业向境外某一企业、组织、个人销售或采购商品(材料)的金额占企业出口销售总额或进口采购总额10%(含)以上的,应在栏目三和栏目四分别填写该境外关联、非关联交易对象的信息及交易情况。

(四)《劳务表(表四)》1. 劳务收入或支出是指企业提供或接受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发生的收入或支出,具体项目主要有佣金、手续费、设计费、咨询费、培训费、管理服务费、承包工作款、建筑安装款、文体演出款、市场开拓费、认证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等。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模板)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模板)

XX分公司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介绍
XX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总部设在广州市越秀区,核定行业为XXX,经营范围为:XX。

XX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是总公司在阳江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目前XX总公司已经参与数电票乐企直连。

二、总分机构情况说明
XX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隶属于XX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在隶属企业法人的资质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是XX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与XX总公司是总分机构关系。

三、股权控股情况说明
XX分公司为XX总公司直接控股、与XX总公司为同一总分公司的单位。

控制关系如下表所示:
因业务需要,我司申请加入数电票乐企服务,成为XXX 总公司(直连单位)的使用单位,望贵局给予批准办理为盼!
XX分公司
2024年X月X日。

《关联关系表》(附填表说明)

《关联关系表》(附填表说明)

A06790《关联关系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国际税务司业务类别自主办理事项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号)【表单】关联关系表【表单说明】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信息。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其登记注册的中文全称,没有中文名称的应当填报英文全称;关联方为自然人的,填报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2.第2列“关联方类型”:根据不同关联方性质分别选填“企业法人”“其他机构组织”“自然人”。

3.第3列“国家(地区)”:关联方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其登记注册地国家(地区);关联方为自然人的,填报第4列所填身份证件上注明的国家(地区)。

4.第4列“证件种类”:根据实际情况选填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关联方为境外企业法人或者境外其他机构组织的,可不填写证件种类。

5.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或身份证件号码”:关联方为境内企业法人或者境内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关联方为境外企业法人或者境外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所在国纳税人识别号,第4列未填写“证件种类”的,可不填写;关联方为自然人的,填报身份证号或者护照号。

6.第6列“关联关系类型”: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选填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当选填多个代码。

关联关系标准如下:A.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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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需求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就2008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及相关业务编制本业务需求。

本业务需求按照综合征管软件需要修改的业务内容划分为关联业务往来总体功能需求、具体申报需求、综合查询统计需求三部分。

在总体功能需求部分,主要是明确了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与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的衔接,各报告表录入顺序、数据校验等内容;在具体申报需求部分,主要对企业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支付款项情况等年度申报内容、申报要求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2部分“申报”);综合业务查询统计需求部分,主要是对常用的一些查询统计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3部分“查询”)。

一、总体功能要求1、能够满足税务部门对申报数据的手工录入、电子申报接收、和网上申报接收的工作要求。

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可以与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分开保存,但在其录入结束并进行数据保存时应给出提示“企业若存在与关联方业务往来、境外投资或对外支付款项等事项的,请按税法规定填报关联交易报告表”;3、在从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附表模块转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模块时,增加提示对话框:对话框1:“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是/否)?如果选择“是”,则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一至表七内容;选择“否”,则不填后面的相关报表。

”在弹出上述对话框的同时,提示以下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105条:企业未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或未保存同期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话框2:“存在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如果选择“是”,则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八内容;选择“否”,则不填。

”对话框3:“存在对外支付款项情况(是/否)”?如果选择“是”,则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九内容;选择“否”,则不填。

”4、提供“标签页”方式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5、在表三至表八所涉及到的关联方名称均由表一《关联关系表》控制,不再需要手工添加,均可根据本企业的表一内容自动带出(结合模糊筛选功能以快速定位)。

6、所有报表应满足录入、修改、保存、多格式输出、打印、填报说明查询等功能。

7、系统应在给出所得税年度申报“申报成功”信息提示或申报开票扣款前,要对申报表的完整性进行数据检验,按本说明“第三点”的业务要求对关联交易报告表进行完整性检验。

8、对于需要录入附表一至附表七的,由于附表一、附表二与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存在包涵与勾稽关系,为此要求申报系统对填报顺序设置监控,即填写《企业年度关联往来业务报告表》时,要先打开附表一、待其录入完成且保存后,再录入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待其入完成且保存后,有关数据自动导入附表二,最后填写附表二的“其他”行次。

附表二中自动导入的数据以及按表内关系计算得出的数据不允许修改,附表三至附表七中按表内关系计算得出的数据不允许修改,其余项目可手工录入。

9、表体中标“——”的栏目灰化,不得填报。

二、具体业务需求2申报征收2.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2.1.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1.4.1 封面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三)业务处理规则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四)输出信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五、表证单书(详见下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受理日期:2.1.4.2 《关联关系表》(表一)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关联关系表(表一)》(三)业务处理规则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2.“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3.“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4.“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四、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1.《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2.《融通资金表》(表七)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三)特殊操作要求1.“国家(地区)”录入应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并结合模糊筛选功能,如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国家地区的编码名称由国税总局统一维护。

2.“关联关系类型”的录入使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内容可多选),系统需要提供对该类型分类的维护功能,由国税总局统一维护;3.关联方如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其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均可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总局或省局可以将全国或全省的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加密分发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本地检索,降低网络压力);(四)输出信息1.生成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一《关联关系表》信息五、表证单书(详见下表。

)关联关系表(表一)2.1.4.3《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与关联方发生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提供或接收劳务、受让或出让无形资产、受让或出让固定资产、提供或接收融资以及不属于以上类型的其他业务的企业均需填报本表。

三、功能描述(一)业务前提1.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2.本表第1-8行的1、4、7列数据由表3至表6的填报数据自动生成。

第9、10行的4、7列数据由表7填报数据自动生成。

只有表3-表7填写完毕并校验通过后,才能填写本表1-8行。

3.本表录入完整,保存时进行逻辑关系校验。

(二)输入信息1.人工录入的数据:第11行“其他”;2.自动生成的数据:第1-8行的1、4、7列数据,第9、10行的4、7列数据。

3.本表逻辑计算自动生成的数据:第1-8行和第11行的2、3、5、6、8、9列数据,第9、10行的第2、6、9列数据,第12行(合计行)的第1、2、4、6、7、9列数据。

(三)业务处理规则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按有关规定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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