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久其软件)
久其软件估值偏高

龙源期刊网 久其软件估值偏高作者:张崎来源:《中国计算机报》2009年第31期2009年8月11日,国内报表管理、电子政务和ERP(客户关系管理)软件开发商久其软件(002279.SZ)在深圳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
久其软件是首家由新三板转至主板的企业,其成功上市为其它新三板挂牌企业带来了宝贵的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久其软件并非直接转板交易,而是进行了IPO(首次公开发行)。
这与非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走的是同一条路。
之所以这样运作,一方面是要符合相关“千人千股”(即持有1000股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的上市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为其未来成长筹集资金。
久其软件本次公开发行1530万股,发行价为27.00元/股,对应市盈率(PE)为36.14倍,略高于软件业的平均市盈率。
公司上市前的财务数据较为稳健。
今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显示,久其软件总资产2.18亿元,负债0.34亿元,货币资金0.44亿元,资产负债率仅16%左右,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IPO募集超4亿元资金,资产规模增长近2倍,且皆为货币资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到10%以内。
另外,公司销售回款较为顺畅,近年应收账款基本都控制在1000万~300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超过20%。
在二级市场方面,该股开盘即受到追捧,开盘价高达63元。
从盘中走势来看,久其软件全天卖压较大,最终收于56.29元,较发行价涨幅仍在100%以上,但较开盘价下跌逾10%。
由于受到市场整体偏软影响,此后几个交易日股价表现不佳。
目前该股基于2008年收益和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的市盈率仍超过65倍,而软件行业的平均市盈率为30多倍。
由于软件行业高成长的特性,上市首日估值水平往往较高。
2001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的用友软件(600588.SH)上市首日股价直逼100元,市盈率超过150倍。
此后公司估值水平逐步下降。
目前用友软件的市盈率仅30多倍,而股本扩张了6倍多。
虽然股价定位仅20元左右,但投资者依然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拥有控制权的企业、行政机关、股东及其持有的股票、管理层、重要人员等的交易行为。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到公司内部人员之间的交易,存在委托代理和自由订价风险,影响了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公司的破产。
因此,建立完善的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公司良好发展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防范存在的委托代理、自由订价等风险,保障公司的经济利益和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规范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三、制度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与拥有控制权企业、行政机关、股东及其持有的股票、管理层、重要人员等之间的关联交易,其中关联交易包括以任何形式进行的交易行为。
四、关联交易管理机制1. 关联方交易报告制度:所有关联方交易都应报告给公司的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性质、金额、条件、与其他同类交易的对比情况、是否有独立或专业的部门进行评估的报告等。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应在关联方交易进行之前对交易进行评价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 关联方交易审批制度:所有关联方交易都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书面审批和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在关联交易进行前进行披露和报告,包括关联交易的性质、范围、法律事项、报酬等重要内容,并在适当的场合向股东大会报告。
3. 关联方交易独立评估制度:对于涉及财务性交易的大额关联方交易,应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以确定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 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对所有的关联方交易进行及时、准确的披露,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五、责任和惩罚措施1. 企业董事和高管应对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负责,密切关注企业交易的整体情况。
如发现任何违反规定的交易行为,应立即惩处相关责任人。
2. 违反该制度的部门和员工应被免职或降职,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等,并由内部审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编号:MF-WI-FI-011
版本:A
修订:0
页码:第10页共14页
与关联法人发生除了6.9规定外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的事项,由审计委
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6.4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除了6.9规定外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除了6.9规定外的交易金额在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6.6审计委员会应在审批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对于需要提
交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
b.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财务和经营政策;
c.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d.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以法律或协议形式达到控制。
2.3共同控制
是指按合同约定投资两方或多方共同决定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共同控制
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
报告主体本身就是此类计划,提供资助的雇主也与该报告主体关联。
6)受3.2.1 所描述个人的控制或共同控制。
7)如果某人满足3.2.1(1)描述,对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或是该企业(或其母公司)
的关键管理人员的成员。
第四章关联方交易
4.1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4.4.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4.4.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
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4.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公司或组织内部,涉及到直接或间接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亲属、经济或其他联系,此类交易容易引发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制定和执行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股东利益非常重要。
一、制度目的和范围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2. 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近亲属与公司之间的交易;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之间的交易;4. 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5.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具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之间的交易。
二、关联方交易的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关联方交易应在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进行,不得给予关联方特殊优惠或不公正的待遇;2. 透明原则:公司应及时、完整地向相关股东、监管机构和市场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情况,确保信息的对等性;3. 审批原则:所有涉及到的关联方交易必须经过事前审批,并确保审批程序的公正和独立性;4. 监督原则: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涉及的关联方交易进行定期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交易中的问题;5. 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应根据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避免因关联方交易造成的潜在利益损失;6. 法律合规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三、关联方交易的管理程序1. 事前审批:所有涉及到的关联方交易需事先提出申请,由公司董事会或特别设立的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并记录决策过程和结果;2. 交易披露:所有涉及到的关联方交易应及时披露给公司股东、监管机构和市场,确保信息对称;3. 定期审核:公司应定期审核关联方交易的生效情况和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 风险管理:公司应根据关联方交易的特征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5. 决策独立:关联方交易决策过程中,应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6. 复核程序:对于重大关联方交易,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复核程序,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合法性;7. 内部控制: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对关联方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交易,指的是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或被另一方所持有、控制的权益。
这种交易在商业活动中很常见,但也容易引发利益输送、信息不对称以及违规操作等问题。
为了保护公司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建立一个有效的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适用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以及员工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二、关联方交易的定义与分类2.1 定义关联方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合同、协议、交易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行为。
2.2 分类关联方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a) 销售与采购:关联方之间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采购交易;b) 贷款与担保: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贷款或者担保;c) 资源共享:关联方共享公司的资源,如人力资源、设备等;d) 执照与许可:关联方许可公司使用其知识产权或者专利;e) 股权投资:公司通过购买关联方股权投资或被关联方投资。
三、关联方交易的程序与要求3.1 程序为了确保关联方交易的透明度与合规性,公司应设立相应的程序和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a) 发起交易:相关部门或者人员应提出关联方交易申请;b) 审批与核查:交易申请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查,确保交易符合相关规定;c) 决策与授权:经过审批核查后,需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做最终决策并授权;d) 签署与执行:交易需由授权的法定代表人和关联方签署并执行。
3.2 要求为了保护公司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关联方交易应符合以下要求:a) 交易公平合理:交易应基于市场原则,具备公平竞争性,并保证交易的合理定价;b) 信息披露: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所有利益相关方披露关联方交易的信息;c) 冲突避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避免与其个人或家庭利益相关的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关联方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管理。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一)关联方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联法人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3、由本制度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或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协议;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12、销售产品、商品;13、提供或接受劳务;14、委托或受托销售;15、与关联方共同投资;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会计操作技能教案了解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操作技能教案了解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操作技能教案:了解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一、引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关联方交易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
关联方交易是指存在一定关系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易行为。
由于关联方交易往往存在特殊性和复杂性,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能够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本教案将介绍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理解关联方交易1.什么是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是指在一定关系下,企业之间进行的各类交易,包括产品的销售、服务的提供、资金的借贷、资产的转让等。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以及关联方的投资者、创始人或主要股东等。
2.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和挑战关联方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和挑战:- 关联方交易无法得到公平的定价;- 关联方交易可能掩盖真实的业绩表现;- 关联方交易可能导致企业资源的流失;- 关联方交易可能涉及法律和合规风险。
三、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1.确认关联关系在进行会计处理之前,需要首先确认关联关系的存在。
企业应该审慎判断是否与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并明确关联关系的具体性质和程度。
2.公允价值原则关联方交易的核心原则是公允价值原则。
企业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关联方交易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充分了解市场情况下,交易双方在公平、公正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所确定的价格。
3.相关会计科目处理在会计处理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的关联方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科目处理,如:- 关联方销售: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等科目需要记录;- 关联方采购:采购成本、应付账款等科目需要记录;- 关联方资金借贷:借贷款项、利息收入或支出等科目需要记录;- 关联方资产转让:相关资产和负债科目需要记录。
4.披露与审计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需要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确保披露内容准确、完整。
同时,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人员也应重点关注关联方交易,确保关联方交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上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企业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doc

上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2005)沪高民三(知)终字第3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5号3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董泰湘,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沈思华,男,1977年5月1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15弄21号403室,在上海久其软件有限公司工作。
委托代理人徐猛,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天臣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155弄54号1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炼,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宏玮,上海天臣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俞炜杰,上海盈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05年4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5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其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思华、徐猛,被上诉人上海天臣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臣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宏玮、俞炜杰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北京久其北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以下简称《久其软件》)的原始著作权人,2001年12月18日,《久其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由久其公司继受。
《久其软件》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要求而设计的一套报表管理软件,主要实现企业财务数据的录入、装入、汇总、审核、打印、传出等功能。
2003年9月,天臣公司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对企业资产年报数据处理、上报的要求,开发完成《上海市国资委统计评价管理平台软件》及《资产年报(2003录入版)系统软件》(以下简称《天臣软件》),并对外销售。
《天臣软件》是与《久其软件》具有相同功能的报表管理软件。
2004年5月,久其公司以天臣公司《天臣软件》抄袭《久其软件》用户界面,侵犯了久其公司《久其软件》用户界面著作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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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企业母公司的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以及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变化。
如果母公司不是本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说明最终控制方的名称;如果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二)本企业子企业的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以及本企业对子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变化。
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可以披露到二级子企业,但所属重要子企业不分级次全部披露。
(三)本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本企业的持股比例,以及合营、联营企业期末的资产、负债、权益总额和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四)本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说明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以及未结算项目的条款和条件、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4.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五)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说明。
(六)对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如果高于或低于一般交易价格的,应说明其价格的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