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是一个社会单位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检查制度:1.定期检查:每季度或半年度,由治安保卫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对保安力量的编制、岗位配备、装备情况、培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突发事件,需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安保措施、应急预案、保安员值班巡逻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以及对治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3.不定期检查:可由上级部门随时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整个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卫力量的数量、组织结构的完善性、装备是否达标、岗位显著标志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健全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岗位培训的情况等。
二、考核制度:1.综合素质考核:对保安员进行年度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执勤纪律、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综合评定结果。
2.业绩考核:根据社会单位的治安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等,对保安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事务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现场指挥能力等。
3.培训考核:对保安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成绩、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考核结果主要用于确定保安员的岗位分配、岗位晋升、表彰奖励和培训需求等。
三、奖惩制度:1.奖励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保安员进行奖励,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服务等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金、荣誉证书或晋升晋级机会等。
2.惩罚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保安员进行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处分措施,并在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评价制度: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上级部门,并对社会单位的好坏作出评级,以便市场选择。
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校园安全已经成为每个学校全体师
生关注的问题,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检查考核制度
1.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巡逻警力、安全
设施、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制度建设等。
3.检查考核小组应该由校领导、学工部、保卫处、教
师代表等组成,其中校领导为检查考核小组的组长。
4.检查考核小组应该在全园区范围内进行检查考核并
公告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奖惩制度
1.在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个人,将获得表扬,
并有机会获得奖金、加分等。
2.检查考核中被评为合格的单位/个人,将获得肯定,
并有机会获得奖励、加分等。
3.在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个人,将受到批
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及时整改的将按规定进行
处理。
4.针对对校园安全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学校
可作出卓越贡献奖、荣誉称号等的表彰和奖励。
三、建议和总结
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任何
一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
因此,学校应该注重制度建设,完善与时俱进的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逻
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也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安全设施、防犯技术的建设和完善。
总之,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也是决策和执行者不断改进工作的关键所在。
校园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校园保卫工作奖惩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校园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充分发挥保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保卫工作人员。
第三条奖励原则(一)奖励要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项目及标准(一)奖励项目1. 个人奖励:包括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等。
2. 集体奖励:包括突出贡献奖、先进保卫部门等。
(二)奖励标准1. 在校园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给予个人突出贡献奖。
2. 在校园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维护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做出积极贡献的,给予先进个人称号。
3. 保卫部门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学校保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集体突出贡献奖。
4. 保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取得其他显著成绩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条惩罚原则(一)惩罚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惩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惩罚项目及标准(一)惩罚项目1. 警告: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2. 记过: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3. 降级: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降级处分。
4. 撤职: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严重失职、渎职的,给予撤职处分。
5. 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惩罚标准1. 对不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责,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3. 对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撤职处分。
4.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奖励与惩罚的程序(一)奖励程序1. 个人奖励由所在部门推荐,学校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集体奖励由所在部门申请,学校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一)成立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参与的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检查督促全体师生在上放学期间的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及时解决问题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政教处、少先队、总务处具体负责开展相应工作。
3、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于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4、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难点,解决疑难问题,组织交通疏散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做好充分准备。
5、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处理日常安全事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认真进行自查,逐步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凡因违反校园内规定而造成的后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建立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师生员工遇到需要救助的紧急情况,要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抢救,并及时向校方报告。
如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火警、盗窃、爆炸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必须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学区、村委会汇报。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利用课堂教学和课余活动时间,组织学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立自我保护观念,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经常利用班会,利用黑板报宣传有关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校将安排心理辅导教师随班就读,适时进行跟踪服务,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困惑,疏导情绪,树立自信,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学校保卫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保卫检查工作要求,规范保卫人员行为。
2. 提高保卫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增强保卫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4.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发保卫队伍的活力。
三、制度内容1. 考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保卫人员,包括校门保卫、宿舍保卫、校园巡逻等岗位。
2. 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出勤情况、值班情况等。
(2)业务能力:包括保卫知识掌握、应急处理能力、技能操作等。
(3)工作成效:包括安全事故预防、处理、案件侦破等。
(4)群众满意度:包括服务态度、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
3.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保卫部对保卫人员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2)月度考核:由保卫部组织,对保卫人员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3)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对保卫人员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4. 奖惩措施(1)奖励对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奖励:1. 表彰奖励:对优秀保卫人员给予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2. 荣誉称号:对连续多年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授予荣誉称号。
3. 薪酬待遇:对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晋升机会。
(2)惩罚对在保卫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惩罚:1. 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警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3. 离职: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保卫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度实施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级领导和保卫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修订和完善。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6、参与赌博的;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参考范本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
惩制度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目录一、总则...................................................21.1 制定目的与依据.........................................2 1.2 适用范围...............................................31.3 基本原则...............................................3二、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标准...............................42.1 检查内容与方法.........................................6 2.1.1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7 2.1.2 安全设施设备配备.....................................8 2.1.3 安全教育培训.........................................9 2.1.4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10 2.2 考核周期与流程........................................112.3 考核结果评定..........................................12三、奖惩制度..............................................133.1 奖励措施..............................................14 3.1.1 表彰先进集体........................................15 3.1.2 颁发荣誉证书........................................17 3.1.3 经济奖励............................................17 3.2 惩罚措施..............................................193.2.1 警告与通报批评......................................203.2.2 经济处罚............................................213.2.3 解除劳动合同........................................22四、实施与监督............................................234.1 实施程序..............................................244.2 监督检查..............................................254.3 申诉与复核............................................26五、附则..................................................275.1 制度解释权归属........................................285.2 生效与废止日期........................................285.3 附件与相关表格........................................29一、总则(一)目的和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愈发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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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学校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校内物品出校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校内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闭。
五、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六、经考核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产生的。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七、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窃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8、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需给予处罚的。